冯正虎:《保卫立案登记制》前言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通过《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决定》,其有关解决“立案难”问题的决定: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新《行政诉讼法》、《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均于2015年5月1日实施。

法律上首次确认: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情形属违法违纪行为。

从2015年5月1日起,法官非法侵犯当事人的诉权,如同小偷强盗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样,必须绳之以法,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决不容许法官践踏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2016年2月19日,冯正虎等1016位上海市民联署致函(EMS:105882904311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捍卫法律,支持司改,保障诉权》一文,并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领导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

本文联署人的主张: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支持司法改革,保障公民诉权,敦促人大代表履行监督“一府两院”的法定职责,追究行政、司法官员的违法违纪责任。三项基本请求:

1、彻底清除“不接收诉状、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保障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诉权。

2、严格复查“起诉不予立案”的裁定,纠正错案,贯彻落实法律及中共中央决定的立案登记制。

3、监督行政案件的再审,纠正错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司法公正制约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用法律方式防范官员腐败,清除懒政庸政怠政。

国家信访局相当重视上千名联署人给国家领导人的信函,于3月1日作出回复并通知冯正虎:您提出的建议已转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参阅处理;反映法院违反立案登记等问题,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

2016年4月24日,66名上海公民用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崔亚东)提交控告书(EMS:1058829045911),实名检举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依法追究其违反立案登记制、侵犯当事人诉权的违法责任。

邮局证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4月25日签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不遵守《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受理投诉已有559天(截止2017年11月5日),至今未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控告当事人。

司法官员不守法,民众不得不自己站出来履行公民监督的责任。走访法院,不断向院长问责;走访人大,不断向人大常委会请愿,请求人大监督法院,保证法律在本地区得以正确实施。

2016年5月9日起,上海公民周一集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肇嘉浜308号),不定期地集访检察院等法律监督机关,截止2017年10月9日,上海公民已35次走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35次走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次走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及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共计72次集访,有5350人参加。

上海公民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为了守护法律、保卫立案登记制,已持续17个月,不管风吹雨打,还是酷暑严冬,周一集访上海高院、人大,请求法官尊法守法,请求司法官员不要违背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请求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院。但是,个别官员及法官顽固不化,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居然还敢公然践踏法律权威与尊严,只听顶头上司不听党中央,继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这些法治的破坏者,不敢面对守法民众的请愿,72次集访仅是普通接待员转递诉请材料,却没有一位主管领导出来接待,也没有任何回复。

解决法院有法不依的问题,关键在省直辖市高级法院。法院人财物统一到省直辖市一级管理后的现状,基层法院听命于地方高级法院,而高级法院听命于省直辖市的地方党政领导。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最高法院是积极的,从党中央决定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2015年4月15日、2016年7月28、2017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每年发文要求法院保障当事人诉权,但是地方高级法院把最高法院当一回事吗?若地方高级法院不执行,即使基层法院的领导及法官愿意依法立案,他们也无可奈何,不得不违法,谁敢不听高级法院及地方党政领导部门的指示吗?

上海浦东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确实违法,但与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的违法相比,童凌的违法程度算不上什么。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15日内处理,而崔亚东559天都没有处理,公然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没有崔亚东的违法与放任,哪有童凌的违法?据2017年9月27日上海高院立案庭庭长张铮与起诉当事人的对话录音记录,对诉讼当事人按《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向上海高院起诉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张铮傲慢地宣布:不收起诉材料,不受理,不裁定。张铮的做法是公然违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

立案难成了中国的大问题,连最基本的公民诉权都被法官任意剥夺,法官公然违法而不被追责,老百姓还会对中国的司法有信心吗?还会相信中国有法律吗?还会相信中国是在推进依法治国吗?只有在法院真正实施关于立案的法规,只有法官带头尊法守法,才会让老百姓相信这些法律是有生命力的,才会相信中国开始真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了。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表明司法是全民的,不只是司法人的谋生手段,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改革也不只是司法人的家务事,而是全民参与的改革。所以,破恶习,立新政,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中国人民唯有依法抗争,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公民诉权。

控诉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追究枉法裁判,平反冤假错案。中国人民将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不懈地监督人大及司法机关,捍卫宪法法律,督促司法公正,保卫立案登记制,维护公民权利。

2017年11月5日

冯正虎的联系方式:

手机(微信):13524687100

E-mail:fzh999net@gmail

博客: http://fengzhenghu.net(站在凳子上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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