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杭州王成律师的抗争史,苦难史。他本人被打压,全家被株连,直至全家被停水停电,强制驱离杭州。所有这一切,仅仅因为他对宪法和法律的捍卫。他的一切言行,都严格限于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他们侮辱的不只是王成律师全家,他们侮辱的是他们自己制定的宪法和法律。这就是法治旗袍下当今中国的法制状况。
一、关于黑龙江农垦总局及建三江农垦管理局
二、关于“黑龙江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
三、第一次去基地交涉及去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控告的情况
四、第二次去基地交涉及去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控告的情况
五、第三次去基地交涉的情况
六、20140321被刑讯逼供的过程
七、在三星拘留所的15天
八、检查:骨折
九、后续:被驱逐出浙江回到湖北
十、附记:我的公民之路
一、关于黑龙江农垦总局及建三江农垦管理局:政、企、公、检、法一体
根据黑龙江省政府的官网上《黑龙江省垦区条例》相关规定:
第五条 省农垦总局是省人民政府对垦区实施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行使市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权,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省农垦总局所属管理局行使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权,负责本管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省农垦总局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在国有农场场区设立社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场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条例对省农垦总局、管理局和社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行政管理机构的授权,是授予其相应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本条例颁布实施后,垦区的行政执法不再另行授权。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垦区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
…..http://www.hlj.gov.cn/wjfg/system/2010/11/02/010112174.shtml
可知:黑龙江农垦总局是省政府的的一个部门,但行使市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权,其下属的建三江管理局等九个管理局则行使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权。
根据“黑龙江农垦总局*北大荒”官网http://www.chinabdh.com/的相关介绍:黑龙江垦区.北大荒集团地处东北亚经济区位中心,位于我国东北部小兴安岭山麓、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地区,属世界著名的三大黑土带之一。辖区总面积5.62万平方公里,现有耕地4320万亩、林地1380万亩、草原527万亩、水面378万亩,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下辖9个管理局、113个农牧场,866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52家非国有企业,分布在全省12个市,总人口173.4万人,其中从业人员98.3万人…..
和政务公开http://bdhzw.chinabdh.com/bdhzw/bdhzw.aspx的介绍总局及管理局下设局、办、部、处、公检法等机构,可知:
农垦总局及管理局实际上类似于市、县两级国家机关,但没有设置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这些相应的局、办、公检法的组成人员产生、任命程序尚不清楚;同时又兼具企业的性质,所以极为复杂。
二、关于“黑龙江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
黑龙江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以下简称青龙山基地),位于建三江农垦管理局青龙山农场,就建在建三江农垦公安局青龙山分局的后院,是一个四方形的院子。要接近基地的大门,必须走青龙山公安分局的后院大门进去。
但这里实际上是一个涉嫌非法拘禁犯罪的地方,据部分非法拘禁犯罪被害人及家属介绍:多年来,黑龙江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无任何法律手续和文书即对包括石孟昌、于松江、蒋欣波等坚持信仰的公民进行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的关押、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青龙山公安分局副局长房跃春兼任基地负责人…..
这就是说,黑龙江农垦总局、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建三江农垦公安局等相关机构、人员对这个基地的相关行为均需承担法律责任,他们或者是参与者,或者纵容者、渎职者。
三、第一次去基地交涉及去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控告的情况
2013年11月上旬的一天,我和唐吉田、江天勇分别接受当事人或家属的委托,第一次去青龙山基地交涉,想了解核对情况看是否确实存在非法拘禁的情况。当时基地大门口赫然挂着“黑龙江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的大牌子,但里面只出来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对家属说今天不能见人,然后就转身进去了。后来虽经家属和代理人反复要求,但始终无人出来处理,里面窗户关了灯灭了无声无息。
后来青龙山公安分局出来两个警察,说让我们去检察院法院控告,不要在这里影响不好。我们回答说会去控告,但要先了解核对情况,这里涉嫌非法拘禁公民你们警察应该立即展开调查,他们表示管不了,后来就转身走了。
第二天,我们和家属一起去建三江农垦检察院正式提起控告青龙山基地相关人员涉嫌非法拘禁公民,控申科孙科长、马科长接受了我们的材料,也做了笔录,说会依法处理让我们回去等消息。
在检察院接待室,还有一位四十岁左右男性跟我们搭讪问一些情况,自称是检察院工作人员,检察院的人也认可其是检察院工作人员。(但后来事实证明其不是检察院工作人员,而是建三江农垦公安局的警察于文波,当时我们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四、第二次去基地交涉及去建三江农垦区检察院控告的情况
2013年12月中旬,因控告出迟迟得不到答复且家属说一位控告人于松江又被抓到了青龙山基地,我和唐吉田、江天勇第二次去基地交涉了解情况。
但这一次青龙山公安分局后院的不锈钢收缩门已经关上,我们和家属根本无法靠近基地大门,从外面看进去那个“黑龙江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的大牌子已经被拿掉了。分局大院里面出来两个男子,我们让他们开门让我们进去跟基地交涉,他们回答说自己刚上班这事儿管不了,转身回去了。当时天寒地冻雪很大,我们和家属开始喊被关押人的名字回家,喊停止犯罪立即放人执法犯法罪加一等,但没有人出来回应我们处理问题,却有一些公安分局的人从大楼里面对准我们摄像拍照。
返回酒店的路上,有不明身份人员车辆跟踪我们,且险些发生冲突,人身安全没有保障。
第二天,我们再次到建三江农垦检察院了解控告进展情况。但得到一位副检察长及孙科长的答复竟然是:黑龙江检察系统在试行侦查一体化,基层检察院对具体案件的侦查启动必须得到上一级检察机关的批准,我们正在请示上一级检察院,目前尚无结果,自然也不能去青龙山基地现场了解情况。我们反驳说这种试行规定是违反《刑诉法》的,你们应该立即去现场了解情况开始侦查并制止犯罪。反复交涉后,检察院说会尽快联系上级检察机关完成审批手续开展工作。天黑了,我们离开了检察院。
在检察院期间,第一次出现的那位自称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男子也再次出现在接待室,跟我们搭讪了解情况。
五、第三次去基地交涉的情况
但到今年三月已经四个多月了,建三江农垦检察院仍未对控告作出任何答复,且家属说又有公民被非法抓走关进青龙山基地。
2014年3月20日下午,我和委托人陈冬梅,江天勇、唐吉田、张俊杰及各自委托人或家属到青龙山基地交涉,并进一步确认该非法拘禁场所的相关情况。后来有一些不认识的公民前来围观,大概是亲朋好友。
这一次公安分局没有锁后院不锈钢收缩门,我们走到院子里面到基地大门口喊负责人房跃春出来说明关押人的理由,他把门一关扭头走到屋子里面,就再也不出来。后来一位黄色上衣中年的女性领一位穿蓝色上衣的女子出来,有人认出是陶华领韩淑娟(被关押人石孟昌的妻子)出来。我们问陶华为什么没有法律手续却关押人,陶不说话只是笑了笑,韩说“你们不要管我!你们都回去!你们早干嘛去了?”,陶后来就领韩回去了。
交涉无果,大伙就冲里面喊话,要求房、陶停止犯罪、立即放人,呼唤石孟昌、韩淑娟、蒋欣波等被害人早日回家,但始终无人出来回应。公安分局后院有警察进进出出,但无人过问此事。在这期间,前述那个自称检察院工作人员的于文波和一个不明身份男子出现了,我们说太好了你是检察院的应该立即展开工作调查这里是否存在非法拘禁的问题,他笑笑走了。
天黑了我们就和家属一起坐车返回建三江,路上,有数量车跟踪。到建三江吃完饭后在格林豪泰宾馆休息,家属返回。当晚,唐吉田和江天勇住在8265房间,我和张俊杰住在8269房间,因张是新代理一位当事人需要准备控告状而房间的电脑不好使,张说等第二天家属来再定稿,四人简单聊了下休息了。
六、20140321被刑讯逼供的过程
21号早上约七点半钟,我起床后喊张俊杰起来准备控告材料,然后我就去酒店地下室餐厅吃早餐。
早餐还没吃完,前述那个叫于文波的和一个男子都身着便衣突然走进餐厅,他们走到我身边说王成吃好没吃好了跟我们一起走好好唠唠。我问你们有什么事情,他们开始一边一个抓我的胳膊要强行带我走,我大声说“我是律师我是来办案子的你们没有合法手续无权限制我的自由”。后来他们打电话又叫来一大群人强行把我拖出酒店准备把我往一辆车上塞,酒店门口有不少车和人,我大声呼救说“我是律师我是办案子的这些人无法律手续要绑架我”,围观者甚众但无人敢上来制止。我抓住车门反抗,有人在我背后朝我脑袋猛击一拳,我头一晕手一松被他们推进了车,此时张俊杰已经被拖进这辆车了,我们两边各有一男子控制我们,唐吉田和江天勇的情况不清楚。
后来车开出了建三江,最终到了一个大兴公安分局后院的地方,我们四人都被带到这里。分局后院里一栋楼房,我被带进进门左手最里面的一个房间,身上的东西都被责令叫出来,手机也被搜走,我被责令坐在那张接受询问或讯问的椅子上。我说头晕要求检查,看管我的几个人没人应答。
过了一阵儿,我又被带到进门右手最里面的一个房间,我们的箱包都被送过来了。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子拿着摄像机让我打开自己的箱包,我说你没有搜查证检查证能看我的私人物品吗?他笑笑走了。
这时候我的手机被放在旁边的办公桌上,突然手机响了是我的妻子打来的我接了电话,残酷的是此时她正被杭州市公安局国保叫到社区警务室谈事情,国保威胁我们必须离开杭州!!!
我说让国保接电话叫他们有事情直接找我不要打扰我的家人,但杭州国保不肯接电话。我对妻子说我们被不明身份人绑架了,但随即被责令停止接打手机,也就跟外界失去了联系,就坐在办公桌边的椅子上等。看守我的警察协警大多说一些中国的事情有些是不能碰的之类的话,我说我们是依法代理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没有做违法的事情。
大概到中午的时候,于文波和一个便衣男子走进来问我是否愿意配合好好谈,我问他你到底是什么身份你不是检察院的吗为何出现在这里。于竟然拿出了一个警察证说自己是警察,我当时极度震惊:我们和家属去检察院控告青龙山基地涉嫌非法拘禁公民且有警察参与,竟然有警察到检察院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跟我们搭讪了解情况检察院也认可其检察院工作人员身份,那我们和家属岂不是处于被打击报复的危险境地吗???于真的是警察吗???
我本能的反应拒绝了他们,但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他们突然开始对我拳打脚踢,我不敢还手怕被说是袭警,唯有抱住自己的脑袋避免被打成重伤残疾甚至死亡。愤怒之下我说你们有种枪毙我吧,他们回答说枪毙你便宜你了挖个坑把你活埋了!我被打倒在地上,他们出去了,进来两个协警看着我。
后来就是隔一段时间他们进来拳打脚踢对我进行一次殴打,有时候还用有水的矿泉水瓶子打我脑袋,我只有抱住头保护自己,他们出去协警就进来看住我,隔一段时间再进来殴打,如此反复……。
天黑了,然后又过了不知道多少时间,他们又进来五六个人把我带到了一件看似标准的讯问室,让我坐在一张能固定手脚的椅子上,又一次问我是否能配合好好讲,我再次拒绝。他们就让我离开椅子下来脱掉羽绒服,让我双手背到背后,给我手腕上裹上厚布然后铐上手铐。有人说你被拘留了,然后是一个黑头套套到了我头上,我一下子就进入了一个彻底黑暗的世界,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
他们把我推出了那个房间高一脚低一脚的往外走,应该是经过分局的后院进入到另外一个房间,似乎是房间有自动门升降。我感觉似乎是绳子之类的东西穿过手铐,然后绳子似乎是经过滑轮之类的东西拉着手铐将我双手反向拉起,然后我整个人就离开了地面被挂在半空中。我知道噩运已经难以避免,有人又一次问我是否愿意配合,我再次拒绝,然后就是左侧胸部、肋骨和背部等部位突然遭到连续的殴打,我感觉打在我身上的应该是棍棒之类的东西(外面包裹有软布或橡胶塑料之类的东西,可以避免留下外伤),非常的疼。他们一边打一边骂,指责我们不应该跑到这里办案给他们添麻烦,他们只是基层单位执行单位做不了主,如果国家法律或司法解释有问题你们应该找上面何必来为难他们?还说要枪毙我活埋我,还有什么外地人竟敢到东北撒野之类的不相关话语…..。
我的被反吊双手开始发麻有如有电流在里面走动,感觉极度痛苦。连续的击打让我极度恐惧,我怀疑是不是某一棍子打下来之后我就会肋骨断裂甚至肝脾心脏破裂失去生命……终于坚持不住了恐惧之下我只好答应配合,他们又继续殴打辱骂了一番,最后算是把我放下来了。整个过程持续了多久、被打了多少下,高度恐惧之下也不好判断,大概有二十分钟吧……。
我又被高一脚第一条带回原来那间房间,仍然带着黑头套接受询问做笔录,笔录快做完的时候拿掉了黑头套,手铐也松了一些。他们问我是不是律师,我说是,律师证在羽绒服里或是在刚进来被责令交出身上东西的时候放在第一个房间桌子上了……。这时候一个人说都已经过零点了,你们害我们无法休息嘴里骂骂咧咧。核对笔录的时候,纠正了一些不符合事实的部分,但他们极度不耐烦态度很凶催我签字,还有一些错误于是也只有放弃了,笔录的时间也不对……
然后我被带到二楼的一个房间,有人拿来一瓶水一块面包,我喝了一点水没吃面包。又过了一会儿,我被带到一个大会议室,那个协警说你老实点配合我不铐你你也好过点坐在椅子上趴在桌子上睡觉,我当然同意然后就开始或坐或趴着休息,但胸肋疼痛难忍根本无法入睡……。天快亮的时候,又被带到另一个房间坐在沙发上,手被铐在边上的一根管子上……。
天亮了,不知道是几点,我被自己的羽绒服盖住头带到一辆车上,听到江天勇、唐吉田、张俊杰也被带上来了,感觉是在开往建三江。到建三江后被带到一个地方体检,仍然被盖着头,我听到张俊杰说担心他的骨头被打断了人都快站不起来了。然后又被带到建三江医院胸透,于文波问我能否配合不嚷嚷,我同意,然后头上的羽绒服就被拿掉了。胸透完了之后,被送到一个叫建三江七星拘留所的地方,四个人都先后被送来了。在办公室,他们拿出了拘留处罚决定书让我签字:组织煽动扰乱社会秩序,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然后是登记随身携带物品,换蓝马甲穿拖鞋,进号搜身,除了那张存现金的条子之外其他任何东西不能带进去,唐吉田、张俊杰、我、江天勇分别被安排在了4、6、8、10号监室。
七、在三星拘留所的15天
一个协警带我到8号监室,交代我不懂的问题问一个据说是铺头的人,然后走了。8号监室里已经有七八个人,那个铺头大概三四十岁,端着架子问了我一些问题。他们对我是律师竟然被拘留了感到很奇怪难以置信,甚至嘲笑我不是律师。但很快大家就熟悉了,有两个兄弟问我是否吃饭了他们有馒头有水,但我实在没胃口,就谢绝了。这七八个人都是本地的农场职工、农民,大多是因为赌博、无证驾驶之类的事情被拘留的,其实都是老实的平民百姓,大家平时就是盘腿坐在炕上闲聊打发时间,或者下炕活动一下。
一个负责做饭的大姐来发了一个脸盆、牙刷、牙膏、毛巾等物品,35元,每天伙食费说是40元。
晚饭,三个馒头,半碗白菜汤菜少汤多没什么油,但已经近乎两天没吃东西了,所以还是很香的吃下去了。听他们介绍是早中晚依次2个、3个、2个馒头,每餐都是白菜汤。
晚饭后在监室里的空地里活动一下,然后上炕盘腿闲聊。按照墙上贴的作息规定七点早餐,十一点中餐,中午可以休息一会儿,晚上五点晚餐,晚上九点休息。我左胸、肋骨疼痛难忍,睡下去都很困难,睡下去之后翻身或坐起来又很困难,甚至是咳嗽、打喷嚏到半截都会因疼痛而中止,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0天后才略有好转。
3月23日,被叫出监室补做了入监谈话笔录等手续。晚上,又被叫到一楼一个房间,来了两个男警察一个女的,女的对我拍照,男的让我对一些手续重新签字说是原来的格式有误,我看了一下没有发现问题就签了。
大概3月24号或25号的时候,警察又来让我重新签《处罚决定书》,我看了一遍少了“组织、煽动”之类的字眼,但处罚内容不变。我说这有什么用啊我还以为你们要给我减轻处罚呢,这没有意义何必再签一次呢?就拒绝了。
3月27日上午十点多到下午两三点,又来了两个警察做第二次笔录,基本是重复原来的问题。要处罚决定书不给,说是出去的时候会给我的。张俊杰律师今天应该已经出去了。
3月28日下午,被叫到了楼下一个房间,说是要检查我的箱包,扣押了两部手机一个优盘,全程录像。
3月30、31号,4月1号,连续做了第三、四、五次笔录。重复问题,重点是在问谁跟我们联络。
4月2号,被叫去辨认照片是否是跟我们联络的人。
4月3号,被叫到监控室,一个大概是医生的警察让我脱掉衣服,说是看我是否身上有纹身。
4月4号,第六次做笔录,让我违心确认自己没有被刑讯逼供、接受处罚等等。还让我配合,说是要存档拍几个镜头,我说你们本来做笔录就有录音录像吧这就不必了。他们说必须接受录像,来了一个男子貌似记者对着我摄像,他们想让我重复那些承诺话语,我拒绝了说不接受媒体采访,他们拍了一会儿后放弃了让我回去了。
这几次做笔录时,警察的态度时好时坏,有时候套近乎,有时候于文波又说殴打、送到法制教育基地关押、枪毙之类威胁的话,软硬兼施。
4月5号下午,被带到建三江医院做胸透。沿途看到很多警察在设关卡,路过的车辆人员都被检查,大概是阻止律师和公民接近拘留所。体检回来后又有两个警察叫我到楼下房间谈话,问我的看法,让我写保证接受处罚不复议不诉讼不再代理信仰案子。我说我没有义务写保证,他们说你写写个人看法也行。无奈之下,我也只好写了几句看法:接受处罚不复议不诉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不过激不违法,不再代理信仰案子。
4月5号晚上,被叫到二楼经常去做笔录的那个房间,说是让委托一个人帮我交1000元罚款,从我们的现金中扣掉,无奈只好签委托书。
4月6号早上大概6点,起床洗漱。一个副所长过来通知我出拘留所办手续,到楼下一个房间看到唐吉田已经在那里了,后来江天勇也来了。早餐面条鸡蛋馒头,我刚起床不想吃。江和唐吃饭的时候有人摄像,我问为什么,那个协警笑而不答,旁边站着两个身材高大的穿黑制服但没警察标志的男子。
拘留所让我们在进所、出所的两份胸透无骨折结论上签字,在出所笔录无外伤上签字。我心里极度怀疑:打得这么重,怎么会没有骨折呢???
我们说送我们到建三江火车站就行了,他们说可以。我再次问处罚决定书的是事情,答复是上车后就给;问罚款收据的事情,说是会邮寄给我们。江天勇第一个被送走的,唐吉田第二个,我第三个。出拘留所到上车全程有人录像,拘留所门口停了很多车,人也很多,阵势挺大。路上看到设的关卡还在,气氛仍然紧张。我被送上一辆车,三个警察送我。他们说是送我到佳木斯机场,我订好了票,他们又接到上级电话改口说必须送我到哈尔滨机场,大概是不想让我和江天勇唐吉田同时到佳木斯机场吧。后到哈尔滨机场,约两点起飞四点到北京,不少网友来接我,心里非常感动……。
在这15天里,有很多律师同行去申请会见我们,但被非法拒绝,后经惨烈绝食后仍得不到允许。还有同行被跟踪、骚扰、殴打,让我对这些警察同胞近乎彻底绝望:难道我们不是同胞吗?难道我们是敌人吗?难道我们连最基本的人道主义都不讲了吗?……
还有很多公民朋友去声援我们,但竟然遭到骚扰、殴打、拘留,我心里感到很难受,觉得是我们拖累了这些同行和公民朋友,心里充满了负罪感……。
八、检查:骨折
4月7日上午,我在北京煤炭总医院做了胸透,结果竟然是没有骨折。我觉得很奇怪:被殴打的那么残酷,左胸肋疼痛持续至今翻身仍然疼的厉害,怎么会没有骨折???
4月8号下午,我在浙江省中医院下沙分院做了CT,结论是无明显骨折。这实在是让我难以理解,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4月12日我被杭州国保驱逐出浙江回湖北老家。4月13日下午我到武汉协和医院做了CT,4月14日拿到了结果:左侧第5–7肋尖端(与肋软骨连接处)骨折,局部骨痂形成……。
至此骨折终于得到了确认,但前两次检查背后有无问题,不得而知。
九、后续:被驱逐出浙江回到湖北
2014年4月7日晚上我从北京回到杭州,到家已经差不多十点了。年近七旬的老母亲已经担心了半个多月了,我到她房间看她,母亲还在担心不已恐惧之中。饱经世事沧桑的母亲叮嘱我不要再办那么多维权案子,尤其是得罪官府的案子,“民不与官斗”是永远的道理,我无言以对,唯有答应母亲会保护好自己保护家庭放弃一些东西。对妻子,我也做了类似承诺。两岁不到的可爱女儿已经入睡了,睡的那么香甜,看着女儿的小脸,我心里乱成了一团麻,不知道如何安排她的未来……。
4月8日,杭州市公安局下沙分局国保连续两次来找我,威胁我必须离开浙江,否则会停水停电停气,甚至会暴力强制搬家,被我拒绝。
4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和下沙分局的国保一起来连续两次找我,还是威胁我必须立即离开浙江回湖北,否则否则会停水停电停气,甚至会暴力强制搬家,被我再次拒绝。但中午的时候,真的停水了,物业说是房东的意思,房东不接电话……借水做饭……盯梢的人晚上直接睡到了门口……。
4月10号中午,停电了,晚上只好点蜡烛,继续借水做饭……。从3月两会期间开始就有人在楼下盯梢,我在建三江出事后盯梢的人直接带着凳子坐到了我家门口,我妻子出去就有人跟着,这几天干脆发展成了连我老母亲带孩子出去也有人跟踪,母亲担心的厉害……
4月11日,我出去到网吧上网顺带给手机充电,但跟踪的警察命令网吧不许我上网,无奈放弃。警察再次来威逼搬家,实在不想再连累七旬老母两岁小儿,我感觉自己负罪感极重,只好被迫同意……很多朋友要来看望我,我大都拒绝了怕连累他们。有几个坚持来看望的我的朋友也被警察带到派出所去了,所幸后来被放回家了……。
4月12日上午把一部分东西先邮寄回去,下午带着几个箱包,和母亲妻子女儿一起去火车东站,国保开车送行,约四点火车开动回湖北老家了……。
十、附记:我的公民之路
2006 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2008年 签署《零八宪章》
2009年
发表致温家宝先生的三封公开信,分别是要求其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避免自己监督自己的制度漏洞闹剧、带头公开个人财产促进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废除政府垄断土地供应抬高房价掠夺大众的土地财政罪恶制度。
2010年 倡议发起废除劳教的公民联署运动
2011年 倡议设立人大选举律师观察团
起诉人大选举委员会
参选杭州市滨江区人大代表
供职律所受律协、司法局、国保压力,不再与我续约,第一次被下岗。
2012年
签约新律所,但又因律协、司法局、国保压力,新律所毁约不敢让我去上班,第二次被下岗。
依次找杭州市司法局、浙江省律协、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政府、国务院维权,大多被踢皮球甚至不做任何回复。
申请财政部公开“20127共产党事务”财政支出数据,财政部拒绝公开,申请国务院裁决。
11月,被以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次刑事传唤。
2013年
申办个人律师所,被拒绝。
1月,就前述国务院不处理我个人维权事情构成行政不作为,诉至最高法,不立案不答复渺无音讯。
2月,就前述国务院不依法依法处理财政信息公开裁决事,诉至最高法,不立案不答复渺无音讯。5月,就上述最高法不立案不答复,向最高检控告最高法首席大法官渎职,最高检不立案不答复。
3月,向最高法起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选举因人大行政兼职违宪无效,最高法不立案不答复。
3月,妻子供职的单位被国保威胁,被迫解雇妻子。
3月,应邀赴港参加孙志刚事件研讨会,在深圳罗湖口岸被非法阻拦不许处境,无文书口头答复。
4月、6月两次被以涉嫌所谓“非法集会罪”被刑事传唤,实际因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开事情。
8月,向司法部申请公开首席大法官、大法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被拒绝;复议,维持。
8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去函,要求纠正国务院部委副职人数超标,未得到答复。
9月,被第二次以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传唤。
9月,和唐吉田、江天勇一起倡议设立中国保障人权律师服务团。
2014年
2月,因发起“千万公民大联署”活动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立即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被第三次以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传唤。
2月,妻子供职的日本东芝机器信息(杭州)有限公司被国保威胁,被迫解雇妻子,妻子第二次失业。
3月,因上述国务院不处理部委副职人数超标事,第三次向最高法起诉国务院不作为,最高法不立案不答复。
……
2014年4月25日补记 王成(王楚襄)
1 则回复 人权灾难十六日 不负文明五千年——王成律师在建三江经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