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琼:公民于庸罪不至“寻衅滋事”吧?

于庸
8月26日11时,大木来电告知,于庸被抓。我不吃惊他们一次又一次抓人,只是惊诧于一个温和的,理性的,低调的会计师怎么也会被抓?下午有消息传出,于庸妻子已经收到了警方的拘留通知书,给出的理由是于庸寻衅滋事。
        我不得不佩服人民警察充满想象力扩张力的理由,在举目可见的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人民警察一次又一次对人民下手——凡是在网络上发表不同声音或者意见的人民,都极有可能在一瞬间成为这个国家的罪犯。同时,警方给出的理由大多冠冕堂皇义正词严,或寻衅滋事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或颠覆国家政权罪。总而言之,你的“犯罪”跟政治迫害无关,跟你破坏政治有关。
        当一个宣称伟大光荣正确的政党,和为人民服务的行政部门,一次又一次把人民当成事实上或潜在的罪犯时,我不知道这个国家究竟对什么样的人民放心,究竟对什么样的言论放心?人类文明发展至二十一世纪,地球上独裁专制国家屈指可数,中国的GDP已经位列世界第二,一带一路计划正在稳健实施……如此底气十足信心十足正能量十足的泱泱大国,何至于对一个温和的,理性的,低调的会计师产生恐慌?该会计师不就是在网络上说了一两句真话吗?不就是以一个公民的身份,发表了两句建设性的意见吗?
        和谐社会需要每个公民参与,也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营建和谐氛围。十九大在即,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期待党的十九大圆满成功,更期待十九大党的领导班子带领人民走向更加繁荣富强的强国之路。在此,本人强烈呼吁成都市锦江区警方不要轻易以口袋罪将一个爱国守法的公民治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于庸不过是将自身的权利合理合法地运用起来而已,怎么就寻衅滋事了?若说几句实在话也是寻衅滋事的话,全中国不知道多少人因此寻衅滋事?
       最后,再次强烈呼吁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局,本着和谐稳定之考量,本着公民于庸一向属于守法公民之考量,释放于庸,让他回家和家人团聚,让他的家人不再为他担惊受怕寝食难安,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友爱稳定健康其乐融融!预祝党的十九大圆满成功!
2017年8月27日
本文发布在 公民人物,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