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755年,葡萄牙里斯本遭遇一场致命大地震的袭击。戴尔得丽·麦克洛斯基(注:美国经济学家、历史学家)新近写道,在这场地震接下来一个世纪,三大思想如狂飙般席卷欧洲,让全世界都地动山摇起来。其中一种思想成果颇丰,而另外两种,则被证明是带来灾难的破坏。
首先席卷而来的这个开明思想,用亚当·斯密的话说,是“根据平等、自由和正义的自由主义计划,对于每一个人,都应任其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在19世纪上半叶,这种思潮以自由主义而闻名。
自由主义改变世界之初,两种有害的思想也开始与之竞争。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开始占据知识分子的想象力,最终在西方的心灵和思想中,完全取代自由主义的位置。
自由主义解放人类的创造潜力,首次通过工业大规模生产带来广泛富裕。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释放人类的破坏力,首次上演工业规模的大屠杀事件。
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双重祸害,紧随自由主义的福惠而至。我们要理解个中原因,就必须思考从历史角度联系三大思想的第四种思想:人民国家。
2
自由、人民国家和光荣革命
个人自由思想和现代人民国家观念紧密相连地诞生,因为两者的共同敌人,都是世袭的、神圣的君主国家。在旧等级秩序中,国王凭借世袭和神圣权利,主张他对臣民的绝对权威:他从前任国王那里继承冠冕,他的统治从作为上帝人间代表的教会那里得到庇佑。
17世纪英格兰,称作辉格党人的原版自由主义者,用武器也用辩论,挑战了这些主张。所谓“激进辉格党人”的伟大宣言,是约翰·洛克1689年的《政府论》。洛克反对君主权威,主张个人具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他反对从神圣权利和世袭权利而来的君主专制。他给政府描绘了另一幅形象,即作为一个由人民创设和人民享有的工具机构,为保障个人权利这唯一目的而获得公众的授权。
按洛克所言,国家不是君主的私人家业。无论民主与否,适度政府都是公共机构:我们称之为“人民国家”。除此之外的,都是不合法的统治,只能被视为暴政。
洛克认为,国家是从事特定任务的人民公仆。倘若这个仆役不仅没履行好职责,甚至还蓄意让受保护者的权利横遭践踏,那么就破坏了“社会契约”:它受雇的合同条款。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就可以行使他们革命的权利,也即解雇(废除或剥夺)他们的政府,并雇佣(建立)一家新政府的权利。这个契约性的、商业性的政府概念,为那些城市里的、主要是“布尔乔亚”的辉格党人所易于理解和接受。
从想要一家“民治政府和民享政府”,到要求一家“民有政府”,仅短短一步之遥。毕竟,要让国家尽职尽责,提醒它到底谁是老板,除了人民积极监督和指导政府,又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事实上,在1688年所谓“光荣革命”之后,辉格党人推翻了国王詹姆斯二世,主要结果除了自由主义的英国《权利法案》,就是赋予议会高于国王威廉三世和玛丽王后新立宪联合君主制的权力。
自洛克以降,自由的事业与人民的事业息息相关。事实上,这种联系如此密切,以至于它们被认为是一种合一的事业:人民的国家(最终特别是民主),被认为是自由主义的实质标准。自由主义者有多大程度认为不负责任的君主国家对自由构成长期威胁,也在多大程度上把人民国家或“政治自由”视为个人自由不可或缺的守护者。
3
美国革命
17世纪60-70年代的启蒙运动时期,洛克个人自由和人民国家的理想飘洋过海,来到美国殖民地,成为国父们的信条。他们对自由的真情挚爱,对专制的无法容忍是如此强烈,达到非起来抵制专横任意税制的地步不可。而这种恶制,今天被视为微不足道。在英国试图以致命军事力量来镇压这种反抗时,抵制就演变成一场革命。
在1776年宣布和正当化美国革命的《独立宣言》中,托马斯·杰斐逊重申甚至重新演绎了洛克的《政府论》下篇。乔治三世国王非但没有履行保护美洲人民权利的责任,还积极侵害美洲人民的权利。而这些侵权行为一再发生,表现出“把人民置于专制暴政之下的企图”。正如洛克所解释的那样,这正是要求革命的条件。
乔治国王违反了社会契约的条款。所以美洲人民不再有义务把他当成安全保障的提供者。他被解雇了,《独立宣言》是他的解雇通知书。乔治没有坦然接受美洲人民对他的辞聘,所以要通过革命战争送他退场。
国父们对人民国家作为保障自由的机构深具信心,因此超越了英国君主立宪制和议会政府的榜样。从制宪会议退席后,本杰明·富兰克林被问到,新创造出来的是怎样的政府。他回答说:“共和国,如果你能守住它。”共和国按定义是一个人民国家。这个定义来自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为“众人之事”。
4
法国大革命
享有自由的人民国家——这个梦想的下一站是法兰西。法国君主十分专制暴虐,175年间都不曾召开三级会议(法国议会)。但在1789年,遇到资金困难的波旁王朝路易十六恢复了这家机构,以便筹措急需的资金。法国大革命从第三级(代表法国平民)成员脱离会议开始。他们组建了一家独立的国民议会,誓要给法国带来宪法。
一伙巴黎暴民聚在一起支持议会。他们如风暴般袭击巴士底狱,夺取了狱中的军火库。萌芽中的人民国家获得了压倒士气低落君主制的武力优势。巴士底狱的长官被暴民袅首示众,头颅插在长矛上,游行穿过城市,这是更大范围野蛮到来的凶兆。
在君主立宪快速夭折后,法国也成为共和国,而且比美国还要彻底。美利坚共和国是由两院制立法机构组成的联邦政府,具有严格限制的选举权,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是一院制立法机构的国家政府,成年男性一度拥有普选权。为确保新共和国对抗君主复辟,受到废黜的国王惨遭断头。
起初,人民国家作为维护自由者的理论,似乎在实践中得到解决。革命法国最初的立法行为,也主要是自由主义的。由于农民的抵制,封建制度在君主统治下早已衰落。但是国民议会彻底废除农奴制,从而终结封建制度。然后,它通过《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其中包含着“洛克主张”,即“所有政治结合的目的是维护自然和不可侵犯的人权。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对压迫的抵抗”。
但法国人很快就将知道,一个人民国家,可以比独裁君主更加暴虐、更加专制,而对于任何抵抗都更加不能容忍。
君主制的本身挥霍引起财政危机,解决这个危机的笨拙努力,一下子促发了大革命。然而,国民议会解决这个问题的努力更显愚昧。它制定了一项纸币计划,导致通货膨胀猖獗,经济萧条破败,对穷人来说尤其不堪忍受。
君主制濒临破产的主因是其代价昂贵的战争。然而,在革命爆发三年内,新法国政府先发制人地对奥地利宣战。随后22年,法国几乎一直处在战争状态,表面上是为保障革命和出口革命,正如伍德罗·威尔逊所说的那样,以便让欧洲大陆对共和主义变得安全。
由于纸币一败涂地,食品大幅涨价,但战争的代价让经济每况愈下。贫穷的劳动阶级到街头暴动。在这些“无套裤汉”暴徒的支持下,被称为“雅各宾”的激进派人士控制了共和国。
雅各宾派颁行《总限价令》,这是一个价格控制的制度,最终涵盖所有食品和一长串基本日用品。违反最高限价法令,可被判处死刑。这自然造成广泛的短缺和饥荒。共和国于是派遣军队下到农村,从农民那里抢夺粮食以供养首都。把农民从寄生封建主手中解放出来的这个国家,在短短几年里,就变成了贪婪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寄生阶级”。
由雅各宾派领导人罗伯斯庇尔组成的新公共安全委员会,随后发起“恐怖统治”:一波政治暴力浪潮,包括监狱大屠杀和成千上万的斩首,使被推翻政权的政治镇压,相形之下显得温文尔雅。
大约在同时,共和国也颁布了“总动员令”,全体法国人史无前例的战争动员,包括所有年轻未婚男子的征召入伍。人民国家刚废除封建劳役制(农奴对主人的无酬劳动义务),又建立起普遍的国家奴役制。
共和国最严重的单次暴行,是旺代战争。一群反革命农村人因为巴黎要将他们的孩子征召入伍而奋起反抗。共和党政府粉碎了起义,在这一过程中,杀害了超过25万的农民。反叛的囚犯——无论男女老少——被大规模枪决和溺死。一个国家如此大规模地屠杀本国人民,在当时几乎是前所未有的。
共和国在革命口号中承诺“自由、平等、博爱”。可实际上,它的产物,是强制征兵、强迫归顺和手足相残。
法国人的国家梦想,本应是法国自由的最终保障。而实际上,共和国对“人权”的侵犯,最终比路易十六还要来的猖獗和暴虐。
革命造成这一切,结局不过是把其中一位革命之子擢为专制君主。共和国的长期战争和危机,导致了拿破仑·波拿巴的军事独裁。他在整个欧洲大陆发动战争,并在教会赐福的新王朝君主政体下,建立一个新的大陆帝国。法国大革命名副其实地“兜了个圈子又回到原处”。
图:旺代大屠杀
5
集体力量对抗个人自由
在拿破仑失败和波旁王朝复辟后,法国一名重要的自由主义者解决了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什么地方出了错?邦雅曼·贡斯当回答说,大部分革命的“邪恶”,源自于人们对两种自由之间的混淆。在1819年的一篇文章中,他讨论了“与现代人的自由相比较的古代人的自由”。
贡斯当说,现代世界的自由乃个人自由,是随着私营商业和工业的兴起,在欧洲城镇出现的那种自由观念。按照贡斯当的定义,现代自由即个人权利:
“…不受到以某种方式逮捕、拘禁、处死或虐待的权利,它是每个人表达意见、选择并从事某一行当、支配甚至滥用财产的权利,是不必经过许可、不必说明动机或事由而迁徙的权利。它是每个人与其他个人结社交往的权利,结社的目的,或许是商讨他们的共同利益,或是信奉结社者偏爱的宗教,甚至仅仅是以一种最适合他们本性或幻想的方式消磨几天或几小时。”
另一方面,贡斯当解释说,古代世界的自由“蕴于积极地和不断地参与集体权力”,这种人民国家当中“政治自由”的想法,在古代希腊民主国家首度出现,在罗马共和国倍受推崇。在这些古典文明当中:
“…个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但在所有私人关系中却是奴隶。作为公民,他可以决定战争与和平;作为个人,他的所有行动都受到限制、监视与压制;作为集体组织的成员,他可以对执政官或上司进行审问、解职、谴责、剥夺财产、流放或处以死刑;作为集体组织的臣民,他也可能被自己所属的整体的专断意志被夺身份和特权、放逐乃至处死。”
正如贡斯当所解释的,革命者背叛了现代自由,试图复活一个古老制度:
“…要求公民为了国家实现主权而完全服从,要求个人为了人民获得自由应该受到奴役。”
在最激进的法国共和主义者当中,这种要求走向了极权主义的极端。例如,贡斯当对当时著名作家马布利神父作出如下评论:
“对他而言,任何手段倘若扩大了他对自己所怨恨的部分特立而不顺从者行使权威的范围,他就觉得是好的。在他作品当中,到处流露出这样的遗憾,也即法律只能涵盖行动。他希望法律能够涉及那些一闪即逝的想法和感受;无情追逐在人的身后,让人在权力面前逃无可逃。”
痴迷于古典文献的革命领导者试图让法国人民自由,手段是给予他们无拘无束的集体权力。他们中的自由主义者认为,集体权力和个人自由的目标完美互补甚至相同。然而实际上,集体权力从一开始就对个人自由宣战。
革命者对集体权力的忠诚,不仅来自于他们的古典读物,而且来自于他们对于马布里门生——卢梭政治观念的迷恋。卢梭改写社会契约论,沿着更积极的集体主义方向重新建构人民国家。在他“伟大契约交换”的版本中,个人向“人民主权”全面服从。“人民主权”是人民“公意”的集体权力。作为回报,个人作为“人民”的一部分,通过参与政府获得凌驾于其他个人的全面权力。对卢梭来说,这是真正的自由。正如他所言:
“如果,我们撇开社会公约中所有无关紧要的东西不谈,我们会把它简化成如下的公式——
我们每个人都让自己和自己的能力处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下,在这一社团资格中,我们把每个成员都接受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的一部分。
联合立即产生一个道德共同体,取代参与契约的各个单独个体,包含的成员相当于参与议会表决的选民,并从这一联合当中,获得了自己的团结一体、自己的身份认同和自己的生命意志。”
绝妙的交易!这就像是《星际迷航》的博格女王对毕卡舰长所说的:“让‘蜂巢思维’吸收和抹杀你的个性,而作为回报,‘你’(实际上再也不存在)将会吸收和抹杀每一个人的个性。”
有力证据是,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是洛克式的,更是卢梭式的,连术语也套用卢梭。第六条宣布:“法律是公意的表达”。
6
我们即国家
一个法国人要卷入革命的集体主义狂潮,不需要阅读卢梭、马布里、柏拉图还是李维。他所要做的,就是充分认同参与型人民国家的观念。
这么做由于革命变得容易多了。国家,不再是凭上帝恩典或是血缘巧合来统治的君主:像“太阳王”路易十四(1638-1715),一名花花公子,名言是“朕即国家”。他环绕凡尔赛宫举办身着耀眼盛装的游行,由阿谀谄媚的贵族参加,由民脂民膏的征敛支撑,他的雇佣军则为他个人和王朝的野心而战。
这种寄生的、伪善的欺诈相对易被发现,特别是在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让神圣权利成为一种可疑主张之后。难怪他的后继者路易十五、路易十六——与他们的自大狂前任几乎一样劫掠成性——受到法国人民的强烈抵制,从而难逃惩罚。
但现在,国家不再是清楚明白的“别人”:一名国王、他的贵族朝臣、他的仆从教士和他的行政官员。革命后的法国人民国家信徒从根本上相信,“我们即国家”。(2013年,美国总统奥巴马明确援引这种观点,他说:“政府不能在我们的努力中袖手旁观,因为我们即国家”。)人民国家模糊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界限,引导个人从情感上认同他的国家,并把国家利益视为自己的利益。
对这种分析不能解释成对君主国家任何形式的认可或颂扬。要理解原因,就要想想:如果一名废奴主义者说“公共”动产奴隶制(即在古罗马国家矿场作苦工的奴隶)比“私人”动产奴隶制更残酷(即罗马贵族个人的奴隶),这绝对不是说私人动产奴隶制有多么好或“多么必要”。
7
法国人民国家
的民族主义
人民和国家的精神融合,就是我们所谓的民族:某些个人彼此联合成以国家(或潜在的国家)为核心的政治社群。对这个以国家为核心的政治社群的忠诚,就是民族主义。
人民国家(无论是现实的还是期待的)导致民族主义的兴起,原因在于,再没有什么比个人认为是他所创设的(民治)、为他服务的(民享)、他作为其中一部分的(民有)国家,更能激发他对一个以国家为核心的社群的忠诚。对君主的忠诚根本无法与之相提并论。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把民族主义作为薪柴的法国大革命如火如荼,尤其与旧政权相比。
民族主义是一种特别贪婪和好战的群体精神,就因为它以国家为核心,而国家(与洛克和卢梭所设想的不同),是一家以利用权力实现扩张为行动依据的机构。我们希望得到一个约束自我、保护自由的国家,但不可避免的事实是,对暴力的地域垄断带来不拘于此的能力。对权力的染指带来腐败,而大众对权力的染指也不例外。
革命将法兰西的武力从王室转移到“人民”手中(或人民这样感觉)。法国人民由于对军事力量的陶醉,感染上了对国家征服和荣耀的贪婪。战争不再是国王私事,而人民怀恨在心地付出痛苦代价。现在战争是人民的事务,被人民当成“自个的”事业去全心全意地拥护。
拿破仑没有破除法国人民国家的浪漫主义“魔咒”,也没有抑制新兴法国民族主义的战斗精神:恰恰相反。纵然他恫吓教宗把自己加冕成为皇帝,拿破仑权力与合法性的真正来源,也不是什么神圣的或世袭的权利,而是法国赢得的光荣胜利和领土征服。纵然他是唯一的独裁者,拿破仑也更像一战期间的德皇和二战期间的元首,一个人民国家的国家领袖:一个依靠本身具有的“民享”声望的国家,如果不是“民有”的话。
民族主义是一种特别集体主义类型的社群精神,因为成功行使集体权力和暴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群体团结和人数力量:特别在战争当中。战时,民族集体主义突飞猛进、达到极致。伦道夫·伯恩——他自己在一战期间遭受美国狂热民族主义的痛苦折磨——以雄辩之语描述了这种现象:
“宣战之时……人民群众通过‘精神胜利法’,相信是自己拿定主意和实施了这一既成事实的行为。然后,他们除了少许抱怨以外,在自己生活环境的方方面面,着手让自己接受严格军管、人身强制和精神扭曲,变成按指令行事而不打折扣的毁灭工厂。对于别人的一切,举凡政府认定有罪的,则统统予以肃清。公民抛弃对政府的蔑视和冷漠态度,让本身与政府的目标一致,恢复所有的军事记忆和符号,通过人的想象力,国家再次有生气起来,成为一个威严的存在。爱国主义作为支配性的情感,即刻产生个人原有的关系和他对所属社会应有的关系间强烈而绝望的混淆。
爱国者失去了他对国家、民族和政府的一切差异感。(…)
战争将目标和行动的导向,传递到最底层的畜群和最边远的支干。社会的一切活动,都尽可能迅速地与军事进攻和防御的核心目标联系起来,国家成为它在和平时期一直妄图成为的东西——对人间事务、态度和意见冷酷无情的决断者。”
在革命的法国,集体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好战结合在一起,促成了对个人权利的肆意蔑视,导致了大规模军事动员。这样的政策,把民族视为集体大蜂巢,个人仅仅像蜂只那样被动员起来。更重要的是,人们对这种虐待个人方式的难以容忍,也因此被削弱了。事实上,对许多人而言,成为被动员起来的蜂只,反而引起他们的狂热和自豪:服从命令、行军、杀戳和为民族蜂巢而死。最后,它放纵像“旺代战争”那样的暴行,在这场战争中,“忠诚”蜂只无情清算顽固的个人主义“叛徒”,由于他们拒不接受同化:再一次,一切为了民族蜂巢的利益。如同纳粹蜂只的口号,蜂巢高于一切(注:模仿纳粹“德意志祖国高于一切”)。
再次重申,这种狂热、无私和无情的忠诚,永远不会由旧政权所激发,而只能由人民国家所激发。
8
回归部落集体主义和野蛮
民族主义以人民的战争取代国王的战争。这不是一个进步,而是对原始人战争野蛮行径的回归:野蛮部落战争。
米塞斯将国王的战争描述为“士兵战争”:
“在士兵战争中…军队在战斗,而没有武装义务的公民继续他们的正常生活。公民支付战争费用;他们为军队的维持和装备掏钱,除此之外,他们本身仍然处在战争事件之外。战争暴行有可能夷平他们的房屋、破坏他们的土地,摧毁他们的财产;但这也是他们必须承受的战争成本的一部分。也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被战士们——甚至是“自己”军队的战士——劫持和顺带杀害。但这些都不是这类战争中固有的事件;这些事件阻碍而不是协助军队指挥官的行动,如果指挥官能够全面掌控军队的话,这些事件就是不可容忍的。组建、装备和维护军队的各交战国认为,士兵抢劫是犯罪行为;他们是被雇来打仗而不是为自己抢劫。国家要维持公民生活一如既往,因为它要维护公民的纳税能力;被征服的领土被视为自己的领地。”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部落战争,就像民族主义战争,都是全面战争。米塞斯继续说道:
“全面战争有如一个迁徙部落在战斗和抢劫。整个部落,全民行动;不许一个人——甚至一名妇女或儿童——仍然呆在家里,除非其必须履行对战争至关重要的职责。动员是全面彻底的,人们总是随时准备奔赴战场。每个人要么是战士,要么为战士服务。军队和民族,军队和国家,都是完全一体的。”
如上所述,全面战争的特点是强烈的集体主义。它的特点还在于可怕的暴行。米塞斯接着说,在部落战争中:
“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之间没有任何区别。战争的目标是歼灭整个敌国。全面战争不是因为和平条约的缔结,而是以全面胜利和全面失败而终止。被击败者——男女老少——全被灭绝;如果他们仅仅是被降服为奴,那就意味着莫大的仁慈。惟有战胜国才能存活下来。”
20世纪民族主义的世界大战,接近于这一程度,在许多情况下达到了这一程度:蓄意的种族灭绝、对全体种族人口的监禁、对平民百姓的火攻轰炸、对整座城市的核子毁灭以及持续杀戮的狂热决心,直到敌人被根除或完全屈服。
民族国家是野蛮部落的精神复活,“迁徙的部落”,它的野蛮行径,因为它的官僚机构而更加冷酷,因为它所倚靠的技术先进的文明而更富效率。
9
法国人民的社会主义
除民族主义之外,人民国家也激发了另一种好战、贪婪、集体主义的精神:马克思所谓的“阶级意识”。在革命法国,正如民族主义启动对外国际战争一样,阶级意识开始启动国内阶级战争。
雅各宾派执行《总限价令》,为养活城市无产阶级而掠夺农民的政策,以安抚劳动阶级“无套裤汉”,他们通过街头暴动和选票表决显示他们的人数力量。
在新的人民国家,“局部掠夺”被巴斯夏所谓“普遍掠夺”所取代。
对于更激进的革命者来说,卢梭式的平等要求:不光榨取农民,连布尔乔亚中产阶级也不能放过。一个代表穷人的“平等派阴谋集团”谋划接管共和国,废除私有财产,夺取法国财富,用来平均再分配。阴谋被揭穿,它的领导人也被送上断头台。
像圣西门这样上层阶级知识分子所梦想的乌托邦计划,通过中央计划来保证贫困劳动阶级的福利。这些空想家被称为社会主义者,指的是他们对广泛“社会”事务的关注,与自由主义者的“狭隘”个人主义相对。
到了19世纪40年代,巴黎因为社会主义骚动而群情亢奋。法国重要的自由主义者弗雷德里克·巴斯夏认识到,社会主义对自由的威胁,丝毫不逊于独裁的君主主义。巴斯夏除一针见血地讽刺社会主义的诡辩术之外,还深刻地解释了导致社会主义崛起的政治动力学机制。
巴斯夏像洛克一样,认为“法律”的真正目的,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安全,使其免遭蹂躏。可法律却变得“误入歧途”;不是防止这种掠夺,而是系统性地施暴。巴斯夏称之为“合法掠夺”。
在旧政权下,从事合法掠夺的是国王及其谋臣,受害的是大众。巴斯夏称之为“局部掠夺”。在革命中,这场合法抢劫的受害者起义推翻了他们的贪官污吏。然而,新成立的共和政府不是废除合法掠夺,而是通过创造人人有份的合法掠夺机制,邀请大众参与其中。在新的人民国家,“局部掠夺”被巴斯夏所谓“普遍掠夺”所取代。正如巴斯夏写道:
“人们身为受害者时,自然而然地反抗他们遭受的不公。所以,当掠夺是为法律制定者的利益而组织时,所有被掠夺阶级都以某种方式——尝试以和平或革命的手段——染指法律的制定。按其开明程度的不同,这些被掠夺阶级在谋求政治权力时,可能会提出以下两种截然不同的目标之一:一种是可能希望停止合法掠夺,另一种是可能希望分享合法掠夺。
当合法掠夺的大众受害者反过来夺取了法律制定权,而后一目标在他们当中占据上风,该国可就大祸临头!在这种情况发生以前,少数人合法掠夺多数人,这是在立法参与者仅限于少数人时的一种普遍做法。但是,立法参与者现在变成了全体。然后,人们寻求普遍掠夺以平衡他们的冲突利益。他们不是把眼前的社会不公连根拔除,而是使之一般化。被掠夺阶级有朝一日获得政治权力,立刻建立起报复其他阶级的制度。他们没有废除合法掠夺(这个目标要求他们变得开明起来)。相反,他们通过参与这种合法掠夺来效仿他们的邪恶前任,尽管这最终违背自己的利益。”
巴斯夏将他对合法掠夺的分类概述如下:
“确定这个合法掠夺的问题,是绝对必要的,只有三个解决办法:
1.少数人掠夺多数人。
2.每个人掠夺每个人。
3.没有人掠夺任何人。
局部掠夺、普遍掠夺、没有掠夺,我们必须从中做出选择。法律只能产生其中一个结果。
局部掠夺。在选举权限于部分人时盛行的制度;一种用来避免社会主义侵犯的制度。
普遍掠夺。当选举权变得普及时,我们受到这个制度的威胁;大众根据先前立法者的原则(注:合法掠夺原则)产生的立法思想。
没有掠夺。这是正义、和平、秩序、稳定、和解和合理的原则,我将以发自肺腑的全部力量(这非常不够,唉!)宣告这一原则,直至死亡。”
最后一句话涉及到这个事实,也即巴斯夏在写下这个辉煌段落时,正因喉癌走向生命的终点。
巴斯夏总结说:
“当今时代的妄想,是企图以牺牲其他人的方式,来造福每个人;在使之有序化的幌子下,实施普遍的掠夺。”
巴斯夏在别的文章写道:
“政府是个巨大虚构物,每个人都借助它努力牺牲别人而成全自己的生活。”
10
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正如大众对国家在国外遍布武力之能力的影响,在人民中挑起民族主义的国际贪婪和好战,大众对国家在国内行使权力之能力的影响,在人民中激起社会主义的阶级贪婪和好战。
阶级战争也孕育了集体主义和盲目从众的心理,与国际战争基于同样根本原因,即压倒性和掠夺性的敌对阶级(无论是在街头还是在投票站)都要求群体团结和人数力量。所以,正如民族主义者要求严格僵化的“民族忠诚”,责骂“民族奸贼”,社会主义者要求严格僵化的“阶级团结”,痛斥“阶级奸贼”。
米塞斯富有洞察力地写道:
“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纵向分裂社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横向分裂社会。”
米塞斯把这样的教义称为“战争社会学”,他精辟地将战争社会学的谬误认定为二十世纪“国家社会主义”准信仰的哲学基础:对全能国家的信念和奉献精神。
米塞斯没有完全意识到,正是人民国家(他所认为必要的自由堡垒)的制度激励,使战争社会学——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如此诱人。
革命法国是彻头彻尾的现代人民国家的发祥地。正因为如此,它也是现代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摇篮。
11
传播扩散
在整个19世纪,所有四个惊天动地的想法——自由主义、人民国家、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像燎原之火一样迅速蔓延到欧洲的心灵。火种主要来自于革命的法国。
例如,从19世纪起,民族主义从法国传播到德国,部分是经由拿破仑对费希特的影响。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社会主义从法国传播到德国,部分是经由圣西门对马克思的影响。
法国革命和拿破仑入侵之后,历经百年,一个又一个君主制被动摇或推翻,议会被授以权柄,共和国被建立起来。
然而,就在自由主义已经开始把人类从奴役和贫困中解放出来,让世界充满现代奇迹的这个世纪,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正在奠定这种意识形态基础,以便把这些现代奇迹倒转过来反对人类,给这个世界造成前所未有的压迫、大规模杀戮和工业规模的掠夺。
二十世纪初,民族主义遮天蔽日,最终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民族主义“诸神的黄昏”(Ragnarök)。大战的暴行乃前所未有,自由主义的丧钟敲响,整个欧洲的社会主义政治崛起加速,在俄罗斯的布尔什维克革命中最显著,但在两次大战之间的共和国中最民主化。随着自由主义衰亡,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竞争直至二者融合,在最初民主的德国纳粹主义(民族社会主义)的崛起中最为显著。在列宁、斯大林、希特勒这样的“人民之父”的统治下,个人所遭受的最不人道的暴行,是以民族、工人、人民的名义。欧洲这个美好文明、现代自由的发祥地,被奴役劳改营、死亡集中营、古拉格、人造饥荒以及前述全面战争的恐怖所彻底玷污。
自由主义者希望人民国家保障自由。与他们的愿望相反,人民国家产生了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反过来又产生了人类历史上最极权主义、最杀人如麻的制度。
12
什么地方出错?
像两个世纪以前贡斯当所做的那样,我们必须再一次扪心自问:究竟什么地方出了错?这一切。都要归结于原版自由主义者对人民国家的信赖。洛克的雇佣、代议政府的概念,只是对国家性质的误解。合法掠夺不是国家的“误入歧途”,而是其实际的、主要的功能。随着自由主义者对“合法掠夺”的理论研究,发现国家向来是个寄生性勒索“保护”费的行当。它可不是为了保护而收税,而是为了收税而提供“保护”。与《阴阳魔界》“为人服务”那一集的情节一样,国家的“社会契约”不是服务协议,而是食人菜谱。“保护和服务”,诚如其言,警察先生给我开了一张200美元的罚单。(注:“为人服务”是20世纪50-60年代经典科幻美剧《阴阳魔界》第三季第24集,主要故事情节是:外星人不请自来为地球人服务,最后把地球人变成菜谱上的佳肴。)
我们设法保留和要求归还的自由,无论多少,真正基础不来自于国家而恰恰相反:来自于我们对国家盗贼统治性质的日益认识(无论是模糊意义上的还是充分了解的),以及我们源于这个认识的对抢劫的坚决拒斥。
这个首要认识被人民国家的信仰所排斥,也即被“我们即国家”的想象所排斥。我们不是国家。没有像“人民统治”这样的事物,因为没有像“人民”这样的东西。存在的只是个人。没有像“公意”这样的东西。存在的只是个人的意愿。“人民”是一个不合逻辑的抽象:一个虚构的、任意的实体,我们因为脑子被灌输而相信它,即使无法理解它。1688年至1917年的革命,把作为国家合法性根基的迷信,用一种新迷信来替代。由不可捉摸之上帝恩惠的国王和国家神职人员,被一个唤作“人民”的不可捉摸之物恩惠的总司令官(注:指总统)和技术官僚机构所取代。新迷信比老迷信更强大而危险,因为它含有这个通过参与国家政权实现自我服务的诱人假象。
它之所以更强大而危险,还因为它是一种哺育贪婪、好战和集体主义并受其反哺的迷信。它为国家运用“分而治之”提供了一个方便操纵的杠杆。简单宣布对外战争,民族主义者就会团结在人民国家周围,实现压倒和掠夺外国敌人所必要的民族团结。简单宣布阶级战争,社会主义者和其他阶级战士(社会正义战士、裙带资本家等等)就会团结在人民国家周围,实现压倒和掠夺国内敌人所必要的阶级团结。通过发出参加合法掠夺的公开邀请,人民国家将其臣民分裂为为交战派别,这些交战派别利用国家互相反对,他们是如此倾心投入,以至于认识不出他们真正的敌人是国家本身。
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危险和邪恶,并没有以纳粹德国和苏俄的崩溃而宣告终结。它们仍然缠着我们不放。今天我们承受的战争暴行和地缘危机,是由民族主义所驱动的,家长式作风的煽动者如特朗普的崛起正是如此。今天我们承受的经济功能障碍和停滞,是由潜在的社会主义自负所强加的,像奥巴马这样的煽动性家长主义者的崛起正是如此。
年轻的、大学哺育的文化马克思主义者和民粹主义、民族主义年轻人新造反运动继续激化彼此间的更大敌意并互相对峙。对于人民国家的不当信念,培养了冲突和集体主义,促进了这些运动。放弃这样的信念,也就越来越显重要。
当然这并不导致我们复辟君主国家的愚蠢想法。这并不意味着放弃新迷信,回到旧迷信。它只是意味着:通过个人的道德革命,而不是通过国家革命或人民国家行动主义的渐进革命,来彻底消除迷信和追求自由。
这样的道德进步,而不是政府的构造,一直是自由主义胜利的真正根源。托马斯·潘恩写道:“英国君主不像土耳其君主那样残暴,完全由于人民的素质,而不是由于政府的体制。”
我们真正震撼世界,最终摆脱压迫、战争和贫困的锁链所必需的,不是以国家为核心的革命,而是发生在心灵和道德上的革命。
转自:私产经济学与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