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两会前夕,针对人权律师的再次抹黑行动以《揭秘“谢阳遭酷刑”真相:为迎合西方凭空捏造》、《律师谢阳“遭遇酷刑”真相:系江天勇等人编造的谎言》等文章及视频的形式在互联网上流传。然而,由中共授意炮制出来的“真相”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能相信,而我们,需要知道的只有这些“真相”背后的真相,那就是--谢阳、江天勇到底是在什么环境下录制的视频和接受的采访?在谢阳、江天勇他们被关押期间,为何律师不得会见、为何亲属无法了解他们身心健康状况,而媒体记者却可以堂皇地采访报道?
就在外界对中共喉舌“真相”报道的普遍质疑声中,3月12日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检察院院长曹建明,竟然先后在2016年的工作报告总结中的有关国家安全的部分,作为首要政绩提及709大抓捕中周世锋和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表示,天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重申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和反邪教斗争,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办理邪教、泄密等刑事案件,提出指导意见。可见,中共以“国家安全”为由,早已将捍卫人权、守护正义、坚持信仰自由的良心人士视为“敌对势力”,并已经系统地、全面地展开打压。709一案只不过是中共清除民间社会的一个缩影。
近日,再次观看了由艾未未拍摄、制作的《艾未未采访江天勇律师:谈2011年茉莉花被酷刑经历》,尽管片中的江天勇似在娓娓地讲述一段平常的往事,但当他在回忆的过程中谈起曾经的遭遇,说自己仍然“很害怕、很难受、很痛苦”时,我们在心痛的同时真的应该感谢他战胜自己,打破恐惧,说出真相!当不明身份者堂而皇之地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的时候,当江天勇们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绑架强迫失踪的时候,当江天勇们被不断地殴打、辱骂、剥夺睡眠而自称警察的人说“我们可以讲法,也可以不讲法”的时候,当暴徒以国家的名义对江天勇及亲属们进行威逼的时候,当一个政权以谎言和欺骗对它的人民施行洗脑术植入恐惧来强化统治的时候,江天勇们“想自由地活着”便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于是,他们被监控、绑架、强迫失踪,被抹黑、被抓捕、被囚入黑牢!尽管在接受艾未未访谈的时候,江天勇仍处于恐惧之中,但他说,我要把自己的遭遇说出来,当局就是想让恐惧蔓延社会,让社会都充满着恐怖的氛围。“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甚至更长……你失踪了,谁知道你在哪?”(这就是中共的秘密警察理直气壮说出的话!)江天勇知道,如果以沉默替代恐惧,那么每一个人都随时面临他的处境,而无所不在的恐惧将重复在每一个人的头上。江天勇说,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把我们的遭遇说出来,那么至少表明我们在试图战胜恐惧。记得茉莉花抓捕过去几个月后,我在朋友的聚会上见到江天勇,当时的他乐观开朗,他也简单地谈及了被强迫失踪两个月的遭遇,他说刚自由的一星期,记忆几乎没有了,保存的记忆只有非常久远的、少年时代的事情,其他的大多不记得了,这是被长时间不间断地洗脑、剥夺睡眠造成的恶果,好在,一段时间以后,记忆恢复正常了!
《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曾说:在大欺骗的时代, 说出真相就是革命行为!江天勇说出真相代表的已经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勇毅,而是这个群体在面对残暴统治时所能表现的最本性的内心深处的不屈。
江天勇,这个只想“自由地活着”的人,不想让其他中国人再遭遇恐惧的人,于2016年11月21日,在长沙前往北京的途中再次遭到强迫失踪,当时他正在为709大抓捕中被羁押的谢阳律师及家属提供法律帮助。在律师、亲属及各界遍寻江天勇的下落无果之时,2016年12月16日深夜,澎湃新闻率先以“江天勇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道披露了江天勇的消息,其中指控江天勇持有国家秘密、煽动访民攻击国家机关等等,直至12月23日,江天勇的亲属收到监视居住通知,才得知他已于12月1日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随后家属委托律师多次要求会见江天勇,但都被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为由拒绝。就在江天勇被秘密关押期间,谢阳的委托律师在会见后公开了谢阳遭到令人发指的酷刑对待的情况,然而,2017年3月1日,中共喉舌不顾新闻从业的职业道德,采访报道谢阳并没有遭到酷刑,而指是江天勇策划了谢阳被酷刑的谣言,目的是迎合西方抹黑中国政府。试想,如果江天勇一案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而律师都不得会见,那么媒体为何却大肆进行采访及广泛报道?律师会见与媒体报道之间到底哪个影响大?受众广?倘若江天勇案涉嫌危害国家安全,那么媒体披露案情是否涉嫌泄露国家秘密而危害了国家安全?再者,是谁,给了不良媒体的权力,可以以舆论的形式指控一个公民是罪犯?
近日,由11国驻华使节联名呼吁公安部对谢阳、李和平、王全璋、李春富及吴淦等人遭受酷刑进行独立调查,并停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
通过江天勇在网传茉莉花革命期间被绑架后遭受的酷刑情况,通过律师在会见谢阳后证实谢阳在被羁押期间遭受了灭失人性的折磨情况,通过外媒披露的李和平、王全璋等人自被抓捕后一直被禁见律师并同样遭受酷刑情况,已经不言而喻了,这正是江天勇在茉莉花革命时通过自身的遭遇所极为担忧的那样:《刑事诉讼法》(修正)一旦通过,将是非常可怕的,那时秘密失踪每个人都有可能遭遇。如今,《刑事诉讼法》已经通过近五年,绑架、强迫失踪、非常监视居住、酷刑等强制手段已经充斥社会各个角落,普遍的国家犯罪假借法律的名义,针对的是每一位尚有良知和正义感的公民。
只有真心爱这个国家的人,才会不顾个人的自由去争取所有人的自由,不幸的是,中共却将这样的人视为“敌人”,施以无情的、无耻的迫害。其实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依靠暴力和制造恐惧维系不了政权的稳定,企图用谎言和欺骗掩盖真相更是徒劳。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曾说过:“你可以暂地蒙骗所有人,也可以永久地蒙骗部分人,但不可能永久地蒙骗所有人。”
转自: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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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芳:作为喉舌的媒体报道背后的真相
中共两会前夕,针对人权律师的再次抹黑行动以《揭秘“谢阳遭酷刑”真相:为迎合西方凭空捏造》、《律师谢阳“遭遇酷刑”真相:系江天勇等人编造的谎言》等文章及视频的形式在互联网上流传。然而,由中共授意炮制出来的“真相”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能相信,而我们,需要知道的只有这些“真相”背后的真相,那就是--谢阳、江天勇到底是在什么环境下录制的视频和接受的采访?在谢阳、江天勇他们被关押期间,为何律师不得会见、为何亲属无法了解他们身心健康状况,而媒体记者却可以堂皇地采访报道?
就在外界对中共喉舌“真相”报道的普遍质疑声中,3月12日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检察院院长曹建明,竟然先后在2016年的工作报告总结中的有关国家安全的部分,作为首要政绩提及709大抓捕中周世锋和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表示,天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重申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和反邪教斗争,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办理邪教、泄密等刑事案件,提出指导意见。可见,中共以“国家安全”为由,早已将捍卫人权、守护正义、坚持信仰自由的良心人士视为“敌对势力”,并已经系统地、全面地展开打压。709一案只不过是中共清除民间社会的一个缩影。
近日,再次观看了由艾未未拍摄、制作的《艾未未采访江天勇律师:谈2011年茉莉花被酷刑经历》,尽管片中的江天勇似在娓娓地讲述一段平常的往事,但当他在回忆的过程中谈起曾经的遭遇,说自己仍然“很害怕、很难受、很痛苦”时,我们在心痛的同时真的应该感谢他战胜自己,打破恐惧,说出真相!当不明身份者堂而皇之地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的时候,当江天勇们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绑架强迫失踪的时候,当江天勇们被不断地殴打、辱骂、剥夺睡眠而自称警察的人说“我们可以讲法,也可以不讲法”的时候,当暴徒以国家的名义对江天勇及亲属们进行威逼的时候,当一个政权以谎言和欺骗对它的人民施行洗脑术植入恐惧来强化统治的时候,江天勇们“想自由地活着”便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于是,他们被监控、绑架、强迫失踪,被抹黑、被抓捕、被囚入黑牢!尽管在接受艾未未访谈的时候,江天勇仍处于恐惧之中,但他说,我要把自己的遭遇说出来,当局就是想让恐惧蔓延社会,让社会都充满着恐怖的氛围。“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甚至更长……你失踪了,谁知道你在哪?”(这就是中共的秘密警察理直气壮说出的话!)江天勇知道,如果以沉默替代恐惧,那么每一个人都随时面临他的处境,而无所不在的恐惧将重复在每一个人的头上。江天勇说,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把我们的遭遇说出来,那么至少表明我们在试图战胜恐惧。记得茉莉花抓捕过去几个月后,我在朋友的聚会上见到江天勇,当时的他乐观开朗,他也简单地谈及了被强迫失踪两个月的遭遇,他说刚自由的一星期,记忆几乎没有了,保存的记忆只有非常久远的、少年时代的事情,其他的大多不记得了,这是被长时间不间断地洗脑、剥夺睡眠造成的恶果,好在,一段时间以后,记忆恢复正常了!
《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曾说:在大欺骗的时代, 说出真相就是革命行为!江天勇说出真相代表的已经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勇毅,而是这个群体在面对残暴统治时所能表现的最本性的内心深处的不屈。
江天勇,这个只想“自由地活着”的人,不想让其他中国人再遭遇恐惧的人,于2016年11月21日,在长沙前往北京的途中再次遭到强迫失踪,当时他正在为709大抓捕中被羁押的谢阳律师及家属提供法律帮助。在律师、亲属及各界遍寻江天勇的下落无果之时,2016年12月16日深夜,澎湃新闻率先以“江天勇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道披露了江天勇的消息,其中指控江天勇持有国家秘密、煽动访民攻击国家机关等等,直至12月23日,江天勇的亲属收到监视居住通知,才得知他已于12月1日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随后家属委托律师多次要求会见江天勇,但都被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为由拒绝。就在江天勇被秘密关押期间,谢阳的委托律师在会见后公开了谢阳遭到令人发指的酷刑对待的情况,然而,2017年3月1日,中共喉舌不顾新闻从业的职业道德,采访报道谢阳并没有遭到酷刑,而指是江天勇策划了谢阳被酷刑的谣言,目的是迎合西方抹黑中国政府。试想,如果江天勇一案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而律师都不得会见,那么媒体为何却大肆进行采访及广泛报道?律师会见与媒体报道之间到底哪个影响大?受众广?倘若江天勇案涉嫌危害国家安全,那么媒体披露案情是否涉嫌泄露国家秘密而危害了国家安全?再者,是谁,给了不良媒体的权力,可以以舆论的形式指控一个公民是罪犯?
近日,由11国驻华使节联名呼吁公安部对谢阳、李和平、王全璋、李春富及吴淦等人遭受酷刑进行独立调查,并停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
通过江天勇在网传茉莉花革命期间被绑架后遭受的酷刑情况,通过律师在会见谢阳后证实谢阳在被羁押期间遭受了灭失人性的折磨情况,通过外媒披露的李和平、王全璋等人自被抓捕后一直被禁见律师并同样遭受酷刑情况,已经不言而喻了,这正是江天勇在茉莉花革命时通过自身的遭遇所极为担忧的那样:《刑事诉讼法》(修正)一旦通过,将是非常可怕的,那时秘密失踪每个人都有可能遭遇。如今,《刑事诉讼法》已经通过近五年,绑架、强迫失踪、非常监视居住、酷刑等强制手段已经充斥社会各个角落,普遍的国家犯罪假借法律的名义,针对的是每一位尚有良知和正义感的公民。
只有真心爱这个国家的人,才会不顾个人的自由去争取所有人的自由,不幸的是,中共却将这样的人视为“敌人”,施以无情的、无耻的迫害。其实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依靠暴力和制造恐惧维系不了政权的稳定,企图用谎言和欺骗掩盖真相更是徒劳。美国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曾说过:“你可以暂地蒙骗所有人,也可以永久地蒙骗部分人,但不可能永久地蒙骗所有人。”
转自:民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