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4日,北京市司法局再次找高智晟律师“谈话”,下午四点半,司法局律管处工作人员突然向高智晟律师宣布:北京市司法局决定,对高智晟律师任主任的晟智律师事务所以“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理由有两个:1、晟智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变动后没有办理变更登记;2、为非本所人员提供办案手续。
让一个律师事务所停业一年找这两个理由真的有些无聊,但作为代理人,我和李和平律师还是要认真对待。
关于办公场所的变更登记问题,晟智律师事务所的经办人事实上在今年8月12日和9月2日两次到崇文区司法局申请变更登记。8月12日向司法局同时申请办理一个律师的执业证和地址变更登记,司法局肖科长建议先办执业证暂缓办理变更登记。9月2日再次申请地址变更时,司法局合伙人变更未在区司法局网站公布为由暂缓办理地址变更。事实上,7、8月份发生的合伙人变更已经经过市司法局办理,市司法局未及时通知区司法局,这是司法局内部的过错。所以,晟智律师事务所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责任不在自己而在于司法局,但想不到,司法局内部的差错居然成了其停止一个律所执业的理由。
关于“为非本所人员提供办案手续”的问题更是让人觉得莫名其妙。晟智律师事务所的温海波律师已经就其亲身经历的此事写了一个详细的说明。 9月28日下午四点,温海波律师受晟智律师事务所指派与广东华之杰律师所的唐荆陵律师到广州番禺看守所会见郭飞雄,二人填好各自的会见手续交给了设在看守所的公安机关的预审部门,在预审部门登记备案后,他们又将手续交给看守所的律师接待处。温海波律师在填写的会见介绍信中“指派我所______律师”一栏,填写了自己的名字即“温海波”三个字。11月3日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找温海波律师谈话,出示了当时交给看守所的那份会见介绍信,但介绍信上温海波名字前多了“唐荆陵”三个字——这就是所谓的“为非本所人员提供办案手续”,温律师当即解释说那不是他填写的。11月4日晚,温海波律师通过电话询问唐律师,唐律师说那也不是他填写的,那么,到底是谁填写的,是不是有人故意陷害?这恐怕需要法律鉴定。
毫无疑问,我们将会针对这两个问题详细取证,在法律上,我们确信会赢的。但是,对法律和事实的确信丝毫不能减轻我们的忧虑,稍微了解中国国情和高智晟律师的人都会知道,这是针对高智晟律师的,这远远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法治在强权面前常常如此的脆弱!
高智晟律师出生在陕北贫苦的农村,军队转业后在新疆自学法律考取律师资格,因为雄辩的口才和勇敢的道义担当,2001年获得司法部表彰的“全国律师论辩大赛十佳荣誉律师”称号。
从成为律师那一天起,高智晟就担当起了公正和道义的社会责任,他每年几乎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为穷人免费打官司。在这些传奇故事中,高律师最骄傲的是1998年到1999年为残疾儿童邹炜毅提供法律援助的经历。1998年7月,当时在新疆执业的高智晟从中国律师报上看到辽宁丹东一个残疾儿童的悲惨遭遇,这个叫邹炜毅的孩子三个月大的时候因医疗事故导致重度耳聋,祖母带着这个孩子奔波了六年,医院一分钱不赔。高律师拍案而起,主动要求代理这个案件。历尽艰辛之后,邹炜毅最终得到了80多万元赔偿。官司打赢之后,孩子的祖母一定要送给高律师一箱海鲜,高律师不顾劝阻执意打开了箱子,取出了藏在里面的2万元钱还给老人。老人泪流满面,说,“我们都斗不过你高律师。”高智晟给我们讲这个故事的时候,眼圈发红了,这是一个中国律师的幸福和骄傲。
2005年,高律师为道义和良知四处奔波。5月,为基督徒蔡卓华辩护,在法庭上与无良法官唇枪舌剑;7月到9月,为营救朱久虎律师数次奔赴陕北,写下大量揭露真相调查报告;10月,不顾各种警告和威胁奋力营救郭飞雄,同时又在为网络作家郑贻春辩护。可以说,2005年,几乎在每一个为争取法律和良知的战场都能看到勇敢的高智晟律师。
所有这些良心案都可能会给律师带来麻烦,但面对一次次警告,高智晟律师都顶住了。其实,这不仅意味着一个律师的勇敢,更意味着一个律师对于法治理想的责任,因为如果每一个律师都回避这些所谓敏感的案件,缺乏真正的法律辩护,所谓审判只能算是摆一个法律的过场,这就不再是真正的法律审判而是政治迫害。
当然,最终给晟智律师事务所带来生存危机的是高律师为一个民间信仰团体的辩护。因为信仰,这个团体成千上万的中国公民事实上被剥夺了公民权,当他们被投入监狱或者劳教所的时候,律师们躲开了,这个国家几乎所有的人都沉默了。且不管任何一个团体信仰什么,且不管这种信仰给这个社会带来了什么,他们毕竟是中国公民,如果他们触犯了法律就应该严格依照法律的程序处理,这是一个法治社会起码的逻辑。可是,我们看到的却是一场可怕的政治运动,一夜之间他们被剥夺了宪法赋予的一切权利,他们的信仰成了这个国家又一个禁忌的词语。以一种政治运动的方式处理法律问题已经给我们脆弱的法治带来了深重的伤害,而且,客观地说,这种处理的结果直到今天仍然在伤害著中国的形象。当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小心翼翼避开这个敏感词汇的时候,高律师站出来了,他两次给国家领导人写信声泪俱下大声疾呼。或许有人说,这是中国的国情,我们太理想主义了,但不管怎样,一个律师秉承良知为法治和公民权呐喊——哪怕这种声音多么不合时宜,一个追求民主法治的中国真的就不能容忍么?
其实,作为朋友,我们一直都在为高智晟担忧,他对于故乡和祖国的痛心的爱,他对于社会公义的责任担当,他面对非正义的慷慨激昂侠肝义胆,都让他在这个盛行犬儒主义的年代里显得那么的不合时宜。但我们又时常小心翼翼地庆幸,这个时代进步了,甚至直到麻烦真的到来的时候,我们仍然怀着一线期望。
为了“整治”高智晟,有关部门可谓费尽了心机。最简单的方法是找一个借口吊销高智晟的律师执照,但可以想像得到,这个借口还真的不好找——高智晟律师在职业道德操守上几乎无可挑剔的,公道自在人心,他没有败坏中国律师的形象,相反,他是中国律师的楷模。
一次次的谈话,一次次的威胁给晟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带来了巨大的不安全感。今年7、8月份,三个合伙人先后离开。按照法律规定,合伙人不足的律所如果找不到新的合伙人加入,三个月后就要被撤销。高律师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了两位勇敢的律师加盟,但变更注册又遇到了重重障碍。这次,即使停业一年的处罚不能获得通过,时间如果拖延到了11月23日以后,司法局也可能会以找不到新的合伙人为由注销晟智律师事务所。可以想像,注销了律师事务所之后,高律师想去别的所,司法局只要打个招呼,别的律所就不敢接纳,一个优秀的律师可能以这样的方式被流放。
毫无疑问,晟智律师事务所的存亡再一次拷问中国的法治和良心。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律师?需要什么样的律师职业道德?懦弱、谎言、物欲、不负责任难道就是我们律师职业道德的追求?中国为什么就容不下高智晟?为什么就容不下一个说真话的律师?为什么就容不下一个法律人的良心和责任?
得知晟智律师事务所的遭遇,我给高律师的第一个电话就是告诉他,一定要留在国内!中国需要法律人的良知,中国需要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在这个犬儒盛行的年代,面对特权、腐败、残忍、冷漠,我们需要战斗,我们一定要留在自己的祖国,为一个自由公正的社会而战斗!
我们为晟智律师事务所辩护,为高智晟律师辩护,为我们自己,为中国法律人的良知辩护。没有什么能战胜人性,没有什么能让我们内心的良知蒙上灰尘,我们虔诚地拿起法律的武器,让公义行在中华。
许志永 200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