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 | 2014/4/18
四名新公民运动参与者星期五被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处2年至3年6个月有期徒刑。丁家喜、李蔚、赵常青和张宝成四每人平均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而这次宣判也再次引起人权团体的愤怒以及国际社会的关注。李蔚代表律师蒋援民说,海淀法院的审理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局正在用“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来打压所有维权和异议人士。
在这四名成员中,丁家喜被判最重,遭到判处3年半徒刑,他的律师隋牧青对美国之音表示,从当局的逻辑来看,这样的判决不难理解。在新公民运动中,丁家喜是仅次于许志永的一个重要人物。隋牧青说,当局判刑不是考虑犯罪事实,而是被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因为这是一个政治审判,这四名成员很明显是无罪的,即使一个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根据正常的良知和理性都能看出,他们没有任何违法之处,相反地,他们提倡教育平权和官员公开财产,应该得到表彰和赞美。
蒋援民律师表示,4月9日庭审时,他当庭要求对相关证据进行核实,结果法院提供的一百多份文件没有一本是原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他与丁家喜的代表律师当庭退庭,抗议法院违法。但18日就被法院以律师拒绝辩护为由,将隋牧青阻挡在法院门外。
去年蒋援民因为帮助失地农民维权遭到当局以同样的“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逮捕,最终无罪释放,但蒋援民表示,所谓的聚众扰乱公共秩序都是当局为了打压对政策法律提出异议的合法维权公民。
继许志永后,新公民运动又有4名成员被判刑。隋牧青律师说,这对新公民运动的发展将带来一定程度的挫折,但就像丁家喜所说的蝴蝶效应,他们是先行者,将会带动更多后来者,他们对公民运动的未来发展表示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