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苏格拉底之死和希特勒上台能证明什么?

肖雪慧

民主是中国的百年追求,可是中间搁置了数十年,直到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改革开放,才又重申走向民主是我国的政治目标。然而三十年过去,除了政府机构越“减”越肥大的行政改革之外,政治民主方面障碍横生、阻力重重,几乎没有多少实质性的进展。然而社会现状不等人,形势不等人。面对强政府弱社会以及频发的社会问题,人们心照不宣,政治体制是瓶颈。而三月落幕的台湾选战和周边“封建”小国纷纷向民主转型,也带给我们强烈刺激和紧迫感。

可这样一种情势之下,对民主的非难耐人寻味地空前活跃。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人以苏格拉底之死证明民主之下的多数暴政和拿民主导致希特勒上台来唬人。这两种说法并非今人的发明,只是重拾起来,更多了对历史的简化和误读。

一、苏格拉底事件能在多大程度上证明民主制下的多数暴政危险?

前不久,中国一位地方领导人讲了这样一番话,说“我们的民主探索过程中损耗最小,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民主的结果相对科学,这是值得引以自豪的地方,我们应该有信心创造出对人类文明有贡献的制度模式”。他还提出要区分好民主和坏民主,“民主就像市场经济,也有好坏之分。比如台湾民主是好民主还是坏民主?苏格拉底作为创造民主的人,最后却被民主投票判处死刑。民主如果不科学会成为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

是不是“损耗最小,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是不是结果“相对科学”,这不是个理论问题,而只是一个要不要尊重事实的问题,因为事实就摆在眼前,每个感官和认知能力正常的人都能观察、体验和判断。评判台湾民主算不算好民主,其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台湾的民主有没有自我改进潜力;更重要的是,就算台湾是坏民主,这坏民主下的台湾,民众与政府之间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关系,那里的民生、民权又是怎样一种状态。而这些,都可以进行观察和比较。倒是拿苏格拉底被判死刑说事,这已经有相当长历史的说法很能迷糊人。由于苏格拉底被判死刑是多数票决这一民主制基本工作原则的直接结果,以这个悲剧性事件来证明民主制度下的多数暴政危险,就成了很带倾向性的看法。然而,苏格拉底事件说到底只是民主制下一个反常事件,用它来证明多数暴政,说服力很有限。苏格拉底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也是一个伟大爱国者,当雅典面临强敌时,他义无反顾走上战场保卫自己的城邦。但他不支持民主制。他一生都在挑民主制度的刺,这样一位牛虻式的哲人能得享高寿,其实表明民主雅典相当有包容精神。他被处死无疑是雅典民主的污点,可是造成这一结局的原因很复杂。当时的雅典刚推翻“三十暴君”的统治而重新恢复民主制,雅典人对暴君统治下的残酷血腥记忆犹新。这批人掌权的短短几个月间,雅典公民的生命和财产遭受损失之惨重,根本不是先前数百年民主政治种种失误造成的损失能比的。

评价苏格拉底悲剧,这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背景。在这样的背景下,对暴君的痛恨、对再度丧失自由的恐惧以及苏格拉底本人对民主的态度等综合因素导致了对苏格拉底的审判。由于“三十暴君”中几个主要成员都是苏格拉底的学生,他自己的言论又给了民众他一贯反对民主的印象以及渎神的印象,所以对他提起的腐蚀雅典青年的控罪并非空穴来风。然而即使被控,他也完全可以脱罪;即使被认定有罪,起初也不过被判罚款而已。就算撇开导致审判的复杂因素,仅仅根据一再被激怒的陪审团最终作出那个使雅典民主制蒙羞的决定来证明多数暴政,结论也过于简单化。诚然,单纯就事论事,说陪审团这一决定具多数暴政性质也说得过去。无论如何,大陪审团中大多数成员最终听任了情绪而不是理性。愤怒情绪支配下的投票的确容易滑向多数对少数的暴政。可是雅典民主的历史中,这种情况很少见。哪怕被后世指责为贬抑、打击杰出人士的陶片放逐法——该法使公民大会有权通过陶片投票把人们认为对城邦有危险的人逐出雅典,这一制度设计的确存在后世批评的问题,但也有效防止了任何个人凌驾于城邦和全体公民之上的企图——实施中也不失节制和温和。从实施到废止的九十年间,仅有十人被逐,对被逐者,只是令其离开雅典数年,不夺人财产毁人名誉,更不要人性命,完全没有三十暴君统治下那种对政敌的残酷性。

苏格拉底事件之所以在后世反复作为民主制的污点被提起,恰恰因为在民主制下这个事件很反常;因为反常,所以就突出。如果经常发生而呈常态,人们见怪不怪,反倒失语了。

反常事件证明不了什么,但可以作为人类反省民主制度、提防多数暴政的契机。不过,虑及民主制度下的多数暴政危险时,应该对发生几率有个基本判断。尤其在当下,如果只盯住对我们来说尚属未来可能性的危险,这样的思维就未免时空错位了;如果以未来可能的危险转移视线,掩盖人们正经历着的现实危险,就不止是时空错位了。

二、民主使希特勒上台?

这个似是而非的说法近两年在我国很流行。凤凰宽频“李敖有话说”在渲染此说时用了个吸引人眼球的标题:“民主的滥用导致希特勒上台”;内容更耸人听闻:“希特勒证明了什么?证明了民主的恐怖!”继而言之凿凿:“他当了德国的统治者,完全符合民主的程序,一点都没有搞鬼,一点都没有舞弊,完全就规规矩矩,按照民主国家的民主的程序,当上了德国的统治者,后来给德国闯了这种亡国的大祸。这就告诉我们什么是民主,希特勒就是民主的产品……这就是典型的民主的产品。”这番大有恐吓意味的话,借助凤凰台和网络的力量传播得很广。前一阵潘维也断言:“西方民主曾经堕落为希特勒统治。”

李敖和潘维的断言,不过依托于希特勒上台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他借助了民主制下的选举。但这环节之外促成希特勒上台的其他重要因素,他们只字未提。这些因素包括:民主传统在德国的脆弱、战败耻辱激起的民族主义情绪、议会民主制在战败情况下突兀出现、它四面受敌却完全缺乏应对经验,导致大面积失业的经济危机……正是这些因素给希特勒上台提供了条件,而选举之所以能被他利用,离不开这些因素。

被称为魏玛民主的新制度,是德国战败后匆匆忙忙建立的。战前的德国对内专横、对外野心勃勃。1914年德皇威廉二世在世界纵了火,战火熊熊燃烧了四年。战败后,他一心想保住皇位,却已是内外交困,特别是美国总统威尔逊坚持把德国废黜皇帝作为跟德国谈判的前提。威廉在国内也面临退位压力。11月9日,他被迫签署退位诏书,交出了政权。社会民主党多数派率先建立共和政府,阻止了社民党的极左派成立苏维埃共和国。可是,尽管次年2月在魏玛召开的制宪会议上制定了宪法,但旧制度的社会结构几乎原封不动保留了下来。仓促建立的新制度脆弱而先天不足,而历史也没有给它自我巩固和逐步成熟的机会。

新制度一建立,就置身于各种反对力量的颠覆阴谋之中。不管是效忠旧制度的保守派,还是一开始就以民主共和死敌面目出现的希特勒,都无时不在谋划颠覆议会民主,政变、暗杀……无所不用其极。而人民长期被排斥所造成的国家治理上的人才真空,又迫使魏玛政府大量留用旧制度官员,其中不少人极端留恋旧制度。仇视民主共和的人大量存在于政府内外,他们利用一切时机聚集力量,事实上,刚从旧制度倒台的震荡中缓过气来,就迅速聚集起了强大的反民主力量。面对这些虎视眈眈的力量,魏玛民主缺乏经验、束手无策,而且漫不经心,疏于防范。最不可理喻的是对希特勒的危险掉以轻心。希特勒从不讳言对民主的仇恨,他一开始就把摧毁议会民主制作为目标。他在《我的奋斗》中声明:议会民主必须由纳粹专制取代。1930年作为证人出庭时更宣称:“我可以向你保证,当国家社会主义运动在这场斗争中取胜的时候,届时将会有一个国家社会主义法庭。那时,1918年11月革命将会受到报复,人头将会落地!”而且希特勒反民主决不限于发表可怖的言论,纳粹党成立后便迅速建立起了一支准军事武装力量——冲锋队。这支暴徒队伍横行无忌,十多年间,到处捣乱和破坏其他政党的集会,到处威胁和恐吓平民,制造褐色恐怖。在对付民主制度上,希特勒有纲领、有政变行动,还拥有专属其纳粹党的武装力量。尽管1923年政变失败后纳粹党转变策略,可是党派武装不仅继续保持,还不断扩大规模。魏玛政府竟也听任了这支党派武装的存在和坐大。这在民主史上是奇闻一桩。

而此时正经历着战败耻辱、承受着沉重债务的德国人民难以接受德国从顶峰上跌落下来而任凭战胜国摆布的现实。他们对战败后突然降临的议会民主制缺乏信任,更缺乏保卫它的决心。对许多普通工人、市民来说,恢复德国在战前达到的强国地位、克服混乱重建秩序、提供就业,远比实行议会民主制有吸引力。中产阶级对社会民主党左派想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革充满恐惧;跟旧执政者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军界人士、大工业家、金融集团则把共和国看成战败带来的不幸,破坏魏玛政府是其经常作为。他们利用落在魏玛政府头上的帝国遗留问题和战败遗产,特别利用了战胜国强加战争赔款这一事实,故意把帝国遗留的困难和战败的耻辱跟共和国捆绑在一起,诽谤“共和国出卖了我们的荣誉”,败坏魏玛政府的名声。

但置身于严重危机之中的魏玛民主穷于应付,始终未找准自己的位置。民主力量不仅疲软无力,还不断内讧。当纳粹危险迫在眉睫,作为民主派中坚的社会民主党却纠缠于“社会主义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的意识形态之争,他们迷信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特别是社民党左派一直为得到的是“资产阶级民主”而非他们追求的“无产阶级民主”深感不满。而社民党跟共产党彼此为敌,进行意识形态斗殴,却忽视了危险的共同敌人——希特勒。

然而,即使如此的危机四伏,魏玛民主仍然运作了十来年。纳粹咄咄逼人,但在世界性经济危机尚未袭来之时,即1930年大选之前,他们在议会的席位最多时也从未超过三十二席(这个数目仅勉强占议会席位百分之五)。实际上,是世界性经济萧条为纳粹形成排山倒海之势提供了决定性条件。世界性经济萧条使战后德国本来就不景气的经济雪上加霜。1930年5月,德国二千一百万的雇佣劳动者中失业者高达三百万,1931年下半年就增加为五百万。当魏玛政府正在同严重的通货膨胀和惊人的失业率艰苦斗争之时,反民主力量却在加速集结。大面积失业造成的绝望心理给希特勒带来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充分利用了这种心理以及这种心理跟战败耻辱而生的怨恨、复仇心理交织而成的非理性情绪,提出所谓“立竿见影”的“普遍就业”计划,并进行“雪耻”、“复仇”之类民族主义蛊惑。

经济危机把绝望的人们推向了纳粹运动。1930年选举,纳粹席位大幅上升,从十二个突然升至一百零七个,成了议会中不可忽视的大党。1932年4月总统大选中希特勒得票达到百分之三十六点八。然而,尽管取得可观胜利,赢得了议会大党地位,却并未获得组建政府必要的多数。始终有不少选民对希特勒和纳粹党心怀疑惧。其间,魏玛政府曾一度针对胡作非为、到处制造暴力事件的冲锋队下禁令,可在时局最为混乱和动荡不安的1932年,为了安抚希特勒,政府竟撤销了禁令。褐衫暴徒胁迫了许多选民,但制造的街头恐怖也招致许多选民反感。同年11月选举,作为对冲锋队恐怖活动的反应,有二百万选民抛弃了纳粹,使之失去百分之四的选票。想通过获得议会多数席位顺利上台的希特勒再次落入低谷。

希特勒最终也没能通过选举赢得多数席位,却在1932年8月急不可耐地公开宣布要立即上台了。这无异于是宣布夺权。事实上,希特勒并非如某些人所说是通过选举上台的,更不是什么“一点没搞鬼,一点没舞弊,完全规规矩矩……”纳粹在1930年选举中席位大幅上升成为大党后,希特勒野心膨胀,极力向军队渗透,纳粹党徒很快打入各军种,破坏了民主社会通行的不得在军队进行党派活动的原则。受蛊惑的部分国防军军官在军队宣传纳粹思想,联络、劝诱其他军官,要他们在纳粹党武装起事时不向起事者开火。几名军官被捕后,希特勒作为证人出庭,誓言上台后将对以议会民主取代帝制的1918年11月革命进行血腥报复。向军队渗透事件本身就证明所谓希特勒是完全规规矩矩、按民主程序当上德国统治者之说站不住脚,而纳粹长期纵容冲锋队对民主社会的秩序进行挑衅、破坏,暴力恫吓和胁迫选民,更使此说靠不住。

最终使希特勒如愿以偿掌握政权的,是政府的错误策略以及政界、军界、经济界中旧势力头面人物跟希特勒之间进行的一系列交易。年迈昏聩的兴登堡认为如果不让希特勒当总理,他将离开联合,任何人组阁都将难以控制他和他可以积聚起来的破坏性力量,兴登堡等人的盘算是:给希特勒当总理的甜头,但内阁成员中纳粹是少数,这就把希特勒约束住了。而政府内外的旧势力代表则有着跟希特勒相似的政治目标:建立一个民族主义的右翼独裁政权以取代议会民主制,重新走扩军备战、对外扩张的强权道路。他们看中希特勒的强硬立场和在民众中的蛊惑力,是他们在希特勒在1932年11月选举失利的情况下协助他当上了总理。

概括地说,是战后德国聚集起来的巨大反民主改革的力量使魏玛政府处境孤立,是魏玛民主自身的缺陷给了希特勒可乘之机,是民主派的软弱、内耗使希特勒坐大;经济萧条导致失业率惊人增长,则如史学家梅尼克所说,是驱使人们投入希特勒运动的“最有效事变”;而旧势力跟希特勒的交易最终使希特勒在并不具备组阁所需的多数席位情况下登上了总理宝座。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是希特勒通过民主选举上台,毋宁说是一场合谋政变助他取得政权,更合乎真相。

然而,说民主使希特勒上台的人,把纳粹利用德国遭遇经济萧条而失业人数剧增的局势在选举中赢得大党地位这一件事,从希特勒上台的整个背景和过程中剥离了出来无限放大;却把其他所有促成希特勒上台的重要因素和情节隐匿在了无限放大的选举环节背后。这种高度的选择偏向令人费解。可是更诡异的是,不仅把促使希特勒上台的若干因素进行选择性放大和隐匿,而且把后来希特勒德国制造的一切苦难栽赃给民主。他们绝口不提希特勒一上台就立即着手清除议会民主的一切痕迹、彻底摧毁民主制度,绝口不提希特勒通过对民主制度的摧毁,通过禁党、禁言论、取缔结社自由,使宪法权利失效为其个人独裁扫清了障碍。而纳粹德国大规模的暴力犯罪正是在清除掉民主制度的一切痕迹、废除了人的宪法权利之后开始的。这些至关重要的事实也被隐匿了,于是,发动侵略战争、屠杀犹太人以及希特勒时期犯下的其他国家暴行统统归咎于了民主。所以,李敖就可以说“民主最后责任要共同分担了,不单是独裁者希特勒一个人的责任……这时候才知道,原来这些就是民主的产品”,“这就是典型的民主的产品”。然而,希特勒彻底摧毁民主之后发生的罪行还能算在民主账上吗?

民主需要在不断反思中改进,需要人们像对自由一样以持续的努力去维护。但栽赃、恐吓不是反思。

柏杨谈及台湾的民主时说:“民主政治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不能让它死掉,虽然小孩很丑,但也要让它长大,要小心呵护。”那时的魏玛民主也是一个丑小孩,它很弱、缺陷又多,魏玛民主没有得到长大的机会。夭折的原因很多,但希特勒是摧折民主的元凶,而决不是“民主的产品”,也决然扯不上“西方民主曾经堕落为希特勒统治”!

来源:思想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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