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年01月04日15:08:56开始;
地点:长沙第二看守所西二会见室;
被会见人谢阳,以下简称谢;
会见人 陈建刚律师、刘正清律师,以下简称律师;记录: 陈建刚 ;
律师: 谢阳你好,我们是你妻子陈桂秋为你聘请的辩护律师陈建刚和刘正清,你是否同意?
谢:同意,我同意委托你们为我辩护。
律师: 今天我需要向你了解一下有关案件的情况,请你慢慢向我介绍一下你被抓捕、被审讯的情况好吗?
谢:我是2015年7月11日凌晨在怀化市洪江市托口镇黔洲大酒店被抓。我当时在休息,来了好多人,有便衣也有穿警察制服的,强行进入我休息的房间,没有给我出示任何证件,但是给我看了一张传唤证,然后直接把我带走了,带到洪江市公安局。我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手机、电脑、身份证、律师证、钱包、银行卡、公文包等所有东西都被抢走了。把我带下楼后我发现有三台车,共计十多人来抓我。
律师: 到了洪江市公安局,下一步做了什么?
谢:到公安局的时候大约是凌晨6点,天刚蒙蒙亮。有人把我带到执法办案区的一个房间,让我坐在一个审讯椅,也就是一个铁椅子,我坐上去之后就锁上了。然后他们就对我不管不问了,一直这样锁着我。
律师: 当时有说对你拘留或者逮捕吗?为什么立即把你锁起来?
谢:没有啊,没有说对我采取任何法定强制措施,上来就把我锁起来,一锁就是三个多小时,没人管,我就这样一直被锁着。
律师: 然后呢?
谢:到了大概9点多,来了两个警察,也没有给我出示任何手续和身份证件。他们口音绝对不是洪江本地的警察,也不是去抓捕我的人,是后来才来的。
律师: 他们找你问了什么?
谢:他们问我是否加入了“人权律师团这个非法组织”,还问了人权律师团的一些相关情况。我说据我所知没有“人权律师团”这样一个组织,他们说在微信上有这样一个聊天群,我说我在这个群里。他们说“这个群里面的律师具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属性”,然后又询问了谁是组织者、都干了什么事等等。
律师: 你是如何回答的?
谢:我回答这个群里面几乎都是律师,这只是我们有共同兴趣的人建立的一个群,是一个交流平 台,没有任何组织者,每个人都是独立平等的,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仅仅是交流聊天所用,会发布一些信息,大家相互交流,甚至开玩笑等等。
律师: 然后呢?
谢:然后警察又问我,你们是否对外以“人权律师团”的名义对一些案件发表连署声明和意见,我说是这样,这都是我们个人的行为,联署也是个人行为,个人自愿。然后又问我是否愿意退出人权律师团,我说首先我没有加入“人权律师团”这样一个组织,既然没有加入就谈不上退出。然后他们又问我是否愿意退出“人权律师团”这个聊天群,我说这是我的自由,你们无权干涉。
律师: 再然后呢?
谢:他们告诉我公安部目前对微信“人权律师团”这个聊天群有了定性,说这个群里面的律师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希望我能认清形势,如果我能积极配合他们,我可能会获得宽大的处理。这个过程持续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他们最后对我说“北京和省里面的领导都过来了,如果你能退出人权律师团的话,你能获得宽大的处理。”我就问你们所说的宽大处理是怎么回事?他们说,你应该知道,现在全国对人权律师团的律师进行约谈,如果你仍然执迷不悟的话,就有可能追究你的责任。
律师:然后呢?
谢:我当时以为仅仅是找我约谈,如果我答应退出人权律师团这个群。但我仍然表示这个群仅仅是个聊天群而已。他们给我做了笔录,仅仅两页纸,就是关于聊天群的事情,传唤证上说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但是笔录上对此只字未提。还问了我一些我参与的一些案件,比如建三江案、庆安枪击案等。我说我参与了。他们问是谁指使我干的,我说我是自己愿意去的,没有任何人指使我,并且我已经办理了委托手续,这是我正常的执业范围。我看了我案子的案卷,当时的这份笔录并没有附在本案案卷中。
律师: 做完笔录然后呢?
谢:做完笔录后,他们说对我我态度比较满意,需要向领导汇报一下,还说我应当能获得从宽处理。他们就离开了。大约十多分钟,时间大约是10:30分以后,来了一个警察,给我做了自我介绍,他叫李克伟,是负责我的案件的领导。我问他你是多大的领导?他用手向上画了一个圈,说“这整个大楼(洪江市公安局)都归我管。”我当时猜他大概是长沙市公安局的局长或者副局长。我后来知道他是长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李克伟。
律师: 然后呢?
谢:他告诉我,说对我的态度很不满意。说我对我自己的事情都是轻描淡写,“对你自己的事情没有从骨子里面进行反思,还需要给你重新做笔录,否则你不能获得我们的宽大处理。”我当时对他们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很失望,我问你所说的“从骨子里反思”应该怎样反思?有什么标准?他说“标准由我们来掌握。”我说你们掌握标准,而这个标准又没有可衡量性,我对你们的诚信极度失望。我不愿意和你们合作。
律师: 然后呢?
谢:他们又一个警察拿来我的手机,给我要密码,要开我的手机。我说你们没有这样权利,我拒绝了。后来我知道这个警察是怀化市国保支队的警察,是一个负责人,但不知道什么名字。
律师: 再然后?
谢:李克伟对我说不是针对我来的,还是希望我能转变态度,能积极配合他们。然后中午吃饭,饭后没有继续往下谈,一直到下午五六点钟。警察中安排了一个辅警陪着我,晚上的时候不让我睡觉,我就这样被锁着,一直锁到天亮。整个晚上辅警眼睛盯着我,不让我睡觉。我一闭眼睛打盹,他们就推我,拍我,训斥我,我就这样被逼睁着眼睛到天亮。
律师: 天亮以后呢?
谢:大概凌晨5点多,突然进来五六个人,有便衣有穿制服的,他们拿来一份《监视居住决定书》的传真件,让我签字,我签过字后,他们就把我带上了警车拉走了。一直拉到长沙去,直接去了开福区德雅路732号国防科技大学第一干休所,这是案卷中显示的,我被带进去之后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我只是能确定这是在长沙,但在什么地方我不知道。在车上,有一个叫做李峰的警察,我后来知道他是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的人,他给我讲我已经错过了一次机会了,希望我能把握住第二次机会,在制定监视居住期间能对他们积极配合,然后他向上级汇报,争取对我宽大处理。我想我办的事情都是光明正大的,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我就告诉了他们我的手机密码,他一路上查看我的手机微信。他对我做过的事情很熟悉。
律师: 然后呢?
谢:到长沙带我到关押地点的时候大概是2015年7月12日中午的时间。他们把我带到那个酒店,从一个小门进去的,两个警察从左右分别抓着我胳膊按着我脖子把我押着往前走,把我带到二楼一个房间,我后来知道是207房。房间就是一个比较小的房间,有一张小床,两张桌子,有两把椅子。从门口进门,左上方有一个摄像头。
律师: 你进去之后呢?
谢:他们把我带进去之后,让我坐在椅子上面,有三个人陪着我,他们不是警察,我后来知道他们是陪护人员。【今日到此为止2017年01月04日16:54:45】
陈建刚律师: 【2017年01月05日09:23:32】今天刘律师回去了,我们继续开始笔录。(以下律师为陈建刚)
谢:好。
律师: 你被押到这个207房间的时候,从11日一个白天一个晚上,到现在半个白天,至少已经30个小时以上没有休息了,你有没有要求要休息一下?当时困不困啊?
谢:很困倦啊,但他们不断有人来,我连闭眼睛都不可能。
律师: 你说一下到了房间后的事情?
谢:到了房间之后,不断地有警察来问问题,也不做笔录,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出示证件,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告诉我他们的身份。他们有时候两人,有时候三人,也有超过三个人的时候,不停地来问我问题,有的问半个小时左右,有的问一个小时以上,没有任何笔录,反证就是不让我睡觉。他们走了之后我身边始终有人,讯问的走了后,陪护人员会在。第一天基本没有陪护在我身边的事件,不断地有便衣来问,始终处于讯问中。
律师: 都问了什么问题?
谢:家庭背景、社会关系,问我有多少个女人,我一年能挣多少钱,还问请庆安事件等等,他们都不做笔录。我后来知道负责对我审讯和调查的前前后后有40多人。
律师: 7月12日的这样讯问到什么时间?
谢:一直到晚上7点。7点以后说是领导来见我,就是长沙市国保支队第六大队大队长王铁铊来见我,所谓的领导就是他。他来了以后对我说让我认罪伏法,坦白自己的罪行,还说:“这个地方是个指定监视居住的地方,我们会保证你合理的休息时间,但是什么叫做合理法律没有规定,这个由我们来把握,我们认为你一天有两个小时休息就可以了,那么你就休息两个小事,我们认为1个小时可以就是1小时,我们认为半小时就是半小时,我们认为5分钟可以那就是5分钟。”
律师: 还说了什么?
谢:我对他们说你们作为警察怎么这样解读法律?王铁铊说“你现在是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你现在唯一的权利就是服从,你要明白你自己的身份,你是犯罪嫌疑人。”
律师: 然后呢?
谢:王铁铊还说了很多恐吓的言语,大意就是如果我不顺从他们就会对我不利。总之是对我进行威胁的话。有王铁铊和其他几个人,一直这样对我说了好几个小时,一直到7月12日晚上12点。这个时候我已经40多个小时没有休息了,非常困倦。他们让我休息了。
律师: 休息了多久?
谢:到13号早晨6:30就被叫醒。
律师: 13号是怎么度过的?
谢:我说一下,从13日到19日,这7天当中凡是我接触到的人分了两类,一类是审讯人员,一类是陪护人员。审讯人员在24小时之中分了5个班来审讯我。陪护人员分三个班,每个班8小时,每次2人同时陪护。但是审讯的时候陪护人员都出去,他们不在跟前。
律师: 你仔细说一说审讯人员分班的情况?
谢:第一班:早晨8:00——13:00;第二班:13:00——18:00;第三班:18:00——23:00;第四班:23:00——凌晨3:00;第五班:3:00——8:00。前面四个班都不间断地审讯,第五班就不审讯了,他们说是给我休息的时间,从凌晨3:30到早晨6:30是我休息的事件,但是这只是说说而已,我得不到完整3个半小时的休息,因为第四班他们每次都是故意往后拖延,一直拖到凌晨4点以后,能让我休息一会,但6:30肯定会被叫醒,我每天只能休息2个小时多一点。
律师: 你记得对你审讯的人员的姓名吗?
谢:有周浪、屈可、尹卓、李阳、周毅、庄晓亮等,总共有十几个人,我记得的是这几个,其余的都不认识,他们也没有给我出示证件,没有告知他们的身份,也不穿警服。从2015年7月13日至19日就是这些人员对我审讯,五个班,前四个班每次至少3个人以上来审讯,至少有13人以上,多数我不知道名字,所制作的笔录也没有附卷。
律师: 你详细说一下他们是如何对你进行审讯的?
谢:我先说从13日到19日这7天的大致经过。我看了案卷,在19日之前的笔录有很多,但是他们都没有附卷。因为我是被他们指定监视居住,其实我就是被他们秘密关押,且我家属不知我在哪里,也没有任何律师能来见我,关押的房间一切都是他们掌控,我完全被他们控制。对我想怎样整就怎样整。审讯的时候让我坐在塑料凳子上,塑料凳子是那种好几个可以一直叠加,一个套一个一直往上套的那种,没有靠背,他们弄了大约四五个套在一起,比较高,我坐在上面脚够不着地,双腿就是这样吊着。他们要求我挺直腰板坐着,双手放到膝盖上,抬头挺胸,一动都不能动。
律师: 你不可以稍稍活动一下,比如扭一下脸,弯一下腰吗?
谢:不能。那个周毅对我说,“如果你一动,我们就可以认为你是袭警,我们可以采取任何方式来进行处理。我们对于袭警,出手不会客气。”这样说来恐吓我,表示我一活动,就会对我采取暴力,哪怕是转一下脸,抬一下头都会被扣上袭警的罪名。如果喝水、上厕所需要打报告。律师: 打报告是如何打?谢:就是我要自己说“报告,我需要喝水。”或者“报告,我需要上厕所。”我喝水需要他们允许了才可以,否则不能喝水。他们曾长时间不给我水喝。律师: 往后说?谢:他们让我坐好了,就问我问题。每次都有三四个人,前面一个审讯,右前方一个,我后面一个专门盯着我,如果我累了弯一下腰或者转一下脸,后面的人就立即动手拍我,呵斥我,“坐好,挺直……”
律师: 然后呢?
谢:他们问我问题,我回答,他们总是不满意,然后就训斥我,让我反思,让我老实一点。还说“我们都是有材料的,我们已经掌握了你所有的东西,你不要错过了我们的好意……”,我回答的问题他们多数不满意,然后就是这样反反复复训斥我,恐吓我,甚至辱骂我。
律师: 他们有没有如实地把你的问题记录下来?
谢:当时他们在记录,但我不能确定他们是不是如实记录,现在看检察院的案卷,最初7天对我审讯的笔录是没有附卷的。
律师: 你说他们威胁你,辱骂你,他们是如何说的?
谢:这种威胁、辱骂、训斥是充满每一天的审讯的,太多了。尹卓每天都是晚上23:00——凌晨3:00这个班来审讯我,3点以后应该让我休息,如果我能立即休息的话,我在24小时中可以休息3个半小时,但是尹卓每次都故意要把时间拖延到凌晨4点钟以后。他曾对我说:“我白天休息的很好,每到晚上这个时候我就很兴奋,我就是要故意折磨你,你看着,我要把你折磨成一个疯子,你别以为你以后出去还可以做律师,你以后就是一个废人……”我当时很恐惧,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
律师: 说说你身体状况,你这样被折磨了多久?
谢:从13日到19号每天都是这样,每天被折磨,不能休息。有一天晚上,尹卓对我说:“谢阳,你来了这么长时间,你听到外面有一点声音吗?我们这个墙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任何一点声音都传不到外面去。在这里面不是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应该是我们让你说什么你就说什么。你别以为出去以后可以告状,我告诉你,你告状也没有用,你这个案子是北京的案子,我们代表的是党中央来来处理你这个案子。我们即使把你弄死了,你也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是我们弄死你的。”我当时比较恐惧(谢阳开始哭泣),我的家人和律师都不知道我在哪里,我被他们整死了家人也不知道(谢阳哭泣)。我这是一生以来第二次遭遇到死亡的威胁,第一次是在东师古村,第二次就是这一次。和当时是一样的,人突然失踪了,任何人不知道我被绑架到哪里去。律师:总是这样不让你休息,你最后疲惫到什么程度?屈服了吗?谢:那种生不如死的状态没有办法形容。我第三天就崩溃了,精神完全崩溃,晚上审讯我的尹卓等人,他们就是故意来折磨我,我已经心神恍惚,我被折磨的哭了。我求他们让我休息几分钟就可以,但他们不同意,仍然持续折磨我。他们让我自己写自我供述,我说我实在写不动了,笔都拿不动了,脑袋靠在桌上,他们在后面抓我领子把我拉起来,不让我休息。尹卓、庄晓亮还有另外两个人把我拉起来,说“你既然不写,你今天就不能休息了。”这大概是16号的凌晨,我就是这样被逼坐着,没让我休息,整整24小时,连2个小时休息的时间都没了,第二天天亮了继续审讯。
律师: 你当时做的笔录还有好多你自己的自述材料,是你真实意识表示吗?
谢:当然不是。我必须按照他们要求写自述材料,如果不写就是永无休止的折磨我。而我写的不一定能达到他们的满意,尹卓给我订了三个方向,“你所有的行为只能从三个方向选择,要么是为了名,要么是为了利,要么是为了反党反社会主义。”我看了现在的案卷,很多我写过的东西还有他们做过的笔录都没有附卷,他们说那是因为不符合这三个方向,所以那些材料不合格。我当时做了笔录,我说我是合法办案,他们认为我这样说是不符合他们指出的三条路,逼我自己写,我真实的情况是合法办案,是看到不公不义我愿意去办这种案件,但这些事实不让我写,不可能出现在我自书材料中。他们定的三条路,我只好自污,我是为名为利,反对共产党的现行体制这种话也是有的。写还是不写,名字签不签我没有权利选择,只能写,只能签字,写什么内容,笔录是什么内容,我没得选择,只能按照他们给的三条路——为名为利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当中选择。
律师:这样,你对于你在本案中的笔录,还有你自己的自书材料,你是如何定性?这些材料属实吗?
谢:不属实。我是在被折磨、生不如死的状态下,按照尹卓、周毅、屈可等人的要求签字书写的。如果开庭,我要当庭对本案事实进行阐述,这些笔录是刑讯的结果。
律师: 【2017年01月05日11:24:22】上午就先到这里吧。下午我们继续。
律师:【2017年01月05日14:49:55】我们继续。
谢:好。
律师: 除了不让你睡觉外,还有其他方式逼迫你吗?
谢:有。他们有一种慢性的整人方式,叫做“吊吊椅”,就是我说的好几张塑料凳子叠加起来,强迫我坐在上面,每天24小时中除了让我休息的2个小时外,其余时间我一直被强迫在上面坐着,双腿不能着地。我的右腿之前受过伤,我告诉过他们,这样整我会把我整残废的,我对所有来审讯我的警察都说了,他们每个人都是说“我们知道了,你说的不是个事,我们会把握的。”还有的说“你别给我讲条件,让你怎样就怎样!”
律师: 然后呢?
谢:没人同情我的遭遇,他们就是故意整我折磨我啊。我每天这样20个小时以上地坐着,两条腿吊着,两条腿都痛,然后都麻木了,再后来,我右腿从上到下都肿起来。那时候是夏天,大腿小腿都肿的很厉害。
律师: 你的腿出现症状以后,他们有没有停止对你的审讯然后为你治疗?
谢:不可能停止审讯,仍然是一天20小时以上的审讯。就是给了我一小瓶喷雾的云南白药和红花油,都是外用的药。
律师: 你有没有因为右腿浮肿的症状要求休息?
谢:有啊,但是没有用,那些审讯我的警察尹卓、周毅、屈可等人都是故意折磨我的,甚至明确地这样告诉我。每天20个小时坐“吊吊椅”的这种方式本身就是慢性整人的方式,会让人腰肌劳损,会让双腿吊的疼痛,但都是慢性的,是没有外伤的。再加上不让睡觉,这种折磨都是看不到外伤,不会落下痕迹的折磨人的方式。
律师: 在这种不让睡觉、“吊吊椅”的方式下,你的笔录和自述与事实相符吗?
谢:没有办法相符啊。我自己写的他们不满意就让我重写,他们做的笔录凡是他们认为我的回答不满意的,他们就反反复复重新问我,他们明确地告诉我,“我们有的是时间,你这样被指定监视居住的时间是6个月,你如果不老实听话,我们就继续往下整。”他们要的答案就是三条路,为名为利为反党反社会主义,我只能从中选择。为了早点结束,他们让怎样写我就怎样写,后来我整个人崩溃了,甚至他们提审我让我自己写材料,我都哭了,实在写不动,我说他们打印好的,无论什么内容我都签字,生不如死,实在受不了,我就是想休息一会。
律师: 有人殴打过你吗?
谢:有。周浪、尹卓、庄晓亮还有其他人,殴打我很多次。
律师: 什么时间、因为什么事情殴打你?
谢:他们说我不配合他们写自书材料。他们逼着我按他们的意思写自书材料,完全不符合事实的事情非要逼着我写,我拒绝了。还有的时候我实在是疲惫,笔都拿不动,多数是在第四班也就是晚上11点到凌晨3点期间,我实在写不动,他们就过来殴打我。
律师: 怎样殴打的?
谢:他们几个人过来拉我起来,他们有分工,有人抓着我胳膊,有人用拳头猛击我腹部,用膝盖顶我腹部,还用脚猛踹我。
律师: 你房间有摄像头吗?
谢:有摄像头,且应该是正常运转的。他们每次殴打我都是把我拉到摄像头正下方,摄像头镜头照不到的地方殴打,这个地方是摄像头的盲点。我知道他们的想法,所以每次他们打我我就故意往摄像头能照到的地方走。后来尹卓对我说:“你以为这个摄像头能帮你啊,告诉你,这个摄像头是我们控制的,你别以为到这个摄像头下就有用。你这个案子你是反革命罪,你以为共产党能放过你?我整死你没有任何人能帮你……”
律师: 当时有没有把你打出问题来?
谢:外伤和硬伤是没有的,他们能打痛就可以。最主要是朝腹部以下下半身动手,不会留下硬伤和外伤。
律师: 你当时在他们殴打之后有没有屈服?
谢:有。我想尽快结束他们对我的审讯,哪怕是死了。后来让我怎样写我就怎样写。笔录也签字好多,他们自己打印的笔录,不让我提任何意见,更不能修改。我开始的时候要求修改,因为笔录完全是假的,他们不同意,说我不老实,就殴打我。后来笔录我只能签字,他们爱怎样打印就怎样打印,我没有任何提出异议或者修改的权利。
律师: 还有其他方式折磨你或让你难受的方式吗?
谢:有。在13日至19日之间,他们还用烟熏的方式整我。
律师: 你说一下什么叫做烟熏?
谢:审讯我的警察有几个人,他们主要不是负责审讯,但轮班能轮到他们。有几个人坐在我左右两边,每个人一次点燃好几只香烟,放到一块,两个人抽了之后都喷烟道我面前来,我被迫坐着,这样在我脑袋周围能呼吸的范围内全是烟。我说“你们这样做不大合适吧?”他们说:“我们抽烟你管得着吗?我们就愿意这样做。”所以他们就一直这样用烟来熏我。他们也不是为了向我逼口供,但就是为了折磨我,为了让我痛苦。在前7天过去后他们认为我已经被折磨了,所以在后面让我签笔录的时候,一旦我不配合或者提出异议要求修改的时候,他们就说“谢阳,你需不需要回炉重新搞一下?”威胁重新对我进行刑讯。还说“谢阳,我们整死你像整死一直蚂蚁一样。”
律师: 他们还对你说过什么?
谢:他们自始至终拿我家人和孩子对我威胁,对我说“你老婆在湖大(湖南大学)当教授,她经济上难道就没有一点问题?你如果不配合,不要逼我们把这个事情扩大化。如果你不讲清楚讲明白,毫无疑问,要整你老婆。还有你哥哥,我们知道也是个国家公职人员,还是个小小的头目,难道他就没有一点问题?我们也知道你有一个有出息的侄子,在湖南信访局,难道他就那么干净?你不要逼我们去查他们。”还拿我孩子来威胁我,说“你女儿谢雅娟在长沙博才中学读书,如果她老师和同学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个反革命分子的话,她能抬起头来吗?她将来如果要做公务员这怎么可能呢?”
律师: 还说什么?
谢:尹卓等人还对我威胁过我老婆孩子的生命,原话是“你老婆孩子开车的时候要注意交通安全,现在这个社会交通事故比较多。”
律师: 你有没有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谢:没有。我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当时内心十分恐惧。他们拿我老婆孩子威胁我(谢阳开始哭泣),我说“你们要这样做我也没办法,你们要问的事情我都如实讲了,我被关着,你们如果还是要这样做,我也没办法。”
律师: 然后呢?还说过其他吗?
谢:他们还对我说过很多话,比如“你在外面有多少女人外面都已经掌握了,你不要让我们告诉你老婆,这会对你家庭有影响。”我说你们如果查到了就告诉我老婆吧。他们这是扯淡的话,以为我像他们一样。
律师:还有吗?
谢:他们还威胁过要查我周边的朋友,比如我朋友谢某某。尹卓说:“如果我们要扩大打击面很容易,我们有的是资源,如果你不配合我们,你周围的朋友我们都可以下手一个一个查一个一个整。我们有的是资源和手段,这个案子,我们没有任何限度地往下整,包括你在的律师事务所,你的同事朋友,我们想整谁,想怎样整就怎样整。”这种威胁的话贯穿整个审讯过程,尤其是前面7天。
律师: 然后呢?还说过什么?
谢:他们主要用我孩子来威胁我(谢阳开始哭泣)。尹卓对我说“我们抓了很多律师,张磊律师在浙江已经被抓了。”我听了我就哭了,哭了很久。我被抓的时候张磊律师家刚生了小孩一个多月,我听到说张磊被抓我心里很难过,担心他家孩子也担心我家孩子,我哭了很久。
律师:然后呢?
谢:庄晓亮、尹卓等人对我说过:“我们主要看你的态度,你的案子是天字第一号的案子,如果我们做错了你到北京去告我们,你以为我们这样整你北京不知道吗?我们想怎样整就怎样整。”
律师: 你在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能保证你的正常饮食吗?
谢:不能,他们故意不给我水喝。中午11:30会有人送饭过来,但是他们每次都不会让我吃饭,而都是要故意拖延到下午1点多才给我吃饭。这时候饭都冷凉了。审讯的时候他们不给我水喝,因为我喝水需要打报告,但是他们不让喝。还故意把水放在我面前,就是不给我喝,就是这样故意刁难我,水就在我面前,但是他们就掌握我对饮水这种最基本的需求,让我难受。有一次我是在渴的难受我拿了放在面前的矿泉水瓶喝水,周毅抢过去就开始殴打我,说我袭警。
律师: 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除了殴打、威胁、“吊吊椅”、不让睡觉、不给水喝、烟熏眼睛这种方式之外,还有其他方式向你逼供吗?
谢:他们还引诱过我,让我故意牵扯、诬陷别人,说是让我检举、揭发。
律师: 你说说经过。
谢:大概是在15年8月中旬,这个时候对我密集的第一轮审讯已经完了,因为我受不了酷刑,他们要的笔录我都签字,这已经做完了。尹卓他们就想让我牵扯、诬陷别人。尹卓对我说:“谢阳,你做律师才3年,你每天做坏事也做不了多少,你只要把“人权律师团”中其他人给牵扯出来,你就能立功,就能争取宽大处理。如果你能把刘卫国啊、刘金湘啊、陈建刚啊、张磊啊、覃永沛啊、朱孝顶啊、庞琨啊、常伯阳啊、葛文秀啊、隋牧青啊,还有湖南的文东海、蔡瑛、杨金柱啊、胡林政啊,你要是能把这些人牵扯出来你就能立功,我们就会向上级汇报,争取给你取保,让你出去。”
律师:你是怎样回答的?
谢:我说人权律师团不是一个组织,只是一个聊天群,没有任何组织。并且我是一个独来独往的人,我不接受任何人的指令。我和其他律师联系不多,你们说的这些律师我和他们交往不多,我没有什么可以提供的。我拒绝构陷其他律师。
律师: 除了让你牵扯这些律师以外,还有其他人吗?
谢:有。尹卓还点了好多公民的名字,比如长沙的欧彪锋、北京的翟岩民,还有很多人名我都不认识。尹卓等人要求我把他们牵扯出来,让我诬陷他们。他们还拿了很多欧彪锋的材料给我看,让我牵连、揭发他。提示我,让我说和他们有什么沟通,办什么什么事情之类的。我拒绝了。
律师: 你拒绝了尹卓之后,他怎么说?
谢:他很失望。过了一个周以后,他又找我,说“其他人你不讲也就罢了,我们请示了长沙公安局国保的主要负责人,湖南律师中蔡瑛和杨金柱,你如果能把他们的事情进行检举揭发,哪怕是一个人也可以,就会对你宽大处理,我们可以对你取保候审。”
律师: 你是如何回答的?
谢:我说我想立功,但是我和杨金柱交往不多,甚至在长沙都没有见过面,我想立功想检举揭发,但是我对他不了解,我没有材料可以检举揭发。对于蔡瑛律师,我虽然了解这个人,但是我们工作没有交集,我想立功想揭发检举,但我没有材料。我们在一起就是吃吃饭喝点酒而已,其他的没有交往。
律师: 这是你第二次拒绝尹卓,尹卓如何说?
谢:尹卓说这是给我的机会,我不珍惜,给我机会我不要,这是我自找挨整。
律师: 今天就到这里吧,明天我们继续。
谢:好的。【2017年01月05日16:56:06】
律师: 【2017年01月06日09:47:50】现在我们继续聊。你拒绝尹卓以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谢:我有便秘的毛病,需要吃水果,不然便秘会比较严重。我在被关押期间连水都喝不上,所以便秘非常严重,我极端痛苦。我要求他们给我吃一点水果,他们一开始不给,后来让我交换。就是逼我写自书材料,按照他们要求写,就给我吃水果,笔录按他们要求签字就给我水果,我没有办法,又得不到休息,身体还疼痛,后来他们让写什么我就写什么,让我签字我就签字,我当时已经整个崩溃了。
律师: 继续说。
谢:到了10月24号,我不知什么原因全身发抖,冒冷汗,我非常恐惧,我说我要去医院检查。当时他们就报告了叶云(长沙国保六大队指导员),叶云来了,说不能让我去医院,如果有病可以安排人来给我看病。我不相信他们的医生。我怕我会死在这里,我老婆孩子都不知道(落泪哭泣)。我从窗户向外喊:“我是谢阳律师,我被长沙国保关押在这里,没有通知我的家人。请通知我老婆,我生病了,我要治病。”当时外面有人在散步,我当时就喊,告诉外面的人我老婆的名字、工作单位和电话,请通知我的老婆。在晚上9:46的时候,叶云用他的手机拨打了120电话。在等待120救护的时候,来了一个没穿制服的人,很魁梧,他力量很大,一只手顶住我胸口把我推在墙上,我一动都不能动,呼吸都不能,另一只手左右打我耳光,打了我很多下。我被顶着胸口非常非常痛,说不出话来,又被打脑袋,就半昏迷了。大概过了20多分钟,120救护车就来了,他们首先不让120医生对我就行检查,而是先把他们叫出去进行交代。然后一个姓王的小伙子对我进行了检查,就是简单的检查,没给我做任何救治,没有开药,说继续观察,然后就走了。
律师: 我注意到你是2015年7月12日被带走监视居住,但对你的审讯笔录却是从7月19日开始的,你如何解释?
谢:前7天也是有很多笔录的,但是他们都不标记是第几次,我要求他们写清楚他们说这不是我的事情,我不能提,那些笔录都没有附卷,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被整服,所以那些笔录他们都没有拿出来。7月19日的笔录绝不是第一次。从7月11日凌晨6点我就没能睡觉,这样一直整了我3天就崩溃了,我自己写的那些也都是在这种逼迫状态下写的。
律师: 你对于案卷中你亲自签字过的笔录还有你自书的材料,你是如何评价?
谢:大致分两部分,其一基本事实的内容有一些不正确,因为我说了事实他们不同意,他们非要按照他们的想法制作笔录,所以事实方面不能保证全是事实。其二是有关我的反思,这些全部都不真实,这是我被逼迫状态写的,如果我不这写,如果我不签字,我当时就会死在那个宾馆,他们故意折磨我已经超出了我能承受的极限,我当时想自杀,他们的陪护人员为了防止我自杀从两个人增加到三个人,三个人分别在我身体一周,怕我自杀,要盯着我。前7天以后,白天审讯,晚上不审讯了,大概过了20天以后,他们怕我自杀,陪护人员从3个班增加到四个班,每个班从2个人增加到3个人,一分钟不离地盯着我,怕我撞墙自杀。在这种生不如死、求死不能的状态下,我如果不按照他们给的三个方向——为名为利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当中选择写材料或者做笔录的话,我当时就会被折磨的死去活来,我没得选择。
律师: 笔录中有很多自污的说法,还有所谓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现行体制的笔录,你如何认为?
谢:这种话都不是我说的,我根本就不会说这种话。这种笔录的制作是审讯的警察自己打印的,我仅仅是被逼签字而已。好几卷的笔录,几乎没有一个修改的地方,这可能真实吗?我当时看了笔录我说我没有这样说,我要求如实记录要求修改,尹卓说“我们公安机关的笔录不允许你修改”,所以我只能签字。他们在前7天不让我睡觉,酷刑折磨我,我后来同意签字,所以在19日以后笔录就很多很多,这些笔录就是这样来的。
律师: 笔录我们就先做到这里。这几天的笔录,你所说的都是真实的吗?
谢:是真实的,这是我被监视居住期间真实的遭遇。
律师: 你仔细看看笔录,下午我把打印稿拿来你核对后签字。
谢:好的。
【谢阳和律师签字】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谢阳
2017年01月6日
陈建刚【律师】2017.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