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广受争议的网络安全法

1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网络安全法(苹果日报图片)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11月7日通过备受争议的旨在加紧网络审查的《网络安全法》。这部授予确立网络空间主权、允许公权力断网和管控网络言论空间的法律,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网信办网安协调局官员星期一在记者会上解释,该法并非为限制国外技术与产品,并称外国认为“安全可控”等于“搞贸易壁垒”,是一种偏见。

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网络安全法,在三审时增加了针对境外黑客的条例,授权公安部门可冻结对华攻击的黑客资产。网络安全法自草案披露后,受到在华外国企业和人权组织批评,认为该法将构筑贸易壁垒及缩窄网络言论空间等。

据境外媒体报道,该法一直被视为中国当局进一步收紧网络自由的利剑,因为该法要求凡在中国运营的网络营运商,都要对网民进行个人资料搜集和记录,以及监管网民讯息内容。如果有被认为是违法内容,网络营运商便要通报主管部门,并提交网民个人资料,逼迫外国企业不得不成为“帮凶”。

同时,外企还被要求交出加密钥匙的条文,令人担心知识产权机密泄漏。今年8月初,46家来自全球的国际企业和团体,联名致函中国总理李克强,对网络安全法表示严重关切,要求中国依据国际贸易法规修正网络安全法,认为新法很多条款实际上是“贸易壁垒”,严重削弱国际企业在中国市场竞争力,也无益于加强网络安全。

另外,该法授权公权部门在“特殊情况下”,或违禁发布讯息时可以断网的权利。

新华社报道,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包括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网络营运者的安全义务等6方面,特别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打击网络诈骗,例如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转自:美国之音

本文发布在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