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律师:湖北荆门刘艳丽案(一)

刘艳丽

2016年10月26日上午,我在荆门市看守所会见了被以诽谤罪名刑事拘留的刘艳丽,据了解,9月26日荆门警方以刘艳丽在微信朋友圈中发送、转发的一些涉及毛泽东、周恩来以及现任领导人的微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而立案抓人。

刘艳丽自2012年开始,因组织关爱抗战老兵活动以及自由言论而被当地警方重点关注。

刘艳丽认为自己所发微信是行使公民言论自由权利,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明知是虚假信息而转发。

我告知刘艳丽外界很多人都很关注她,当我说到有人以她的照片作为微信头像时,她感动得落下了眼泪。

下午经向办案单位了解,办案单位已经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刘艳丽。我将向荆门检察院提出不批准逮捕刘艳丽的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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