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7月接到通知,夫君谢阳律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被公安机关逮捕,至今已有15月有余。作为普通老百姓,在经历了此案的进展后,得到的唯一结论是:极度混乱、极度荒唐、极度无奈!
(一)谢阳被刑讯逼供?
我曾经被公安机关的同志非常信任地保证:现在什么社会,我们长沙的办案机关绝对不可能对谢阳有酷刑!接着从神秘电话、神秘体制内人士、神秘短信、与公检看谈话中的无意泄露等信息中,我确信谢阳曾遭受严重的刑讯逼供。对此,在我还未走上法律维权之路时,网上沸沸扬扬的酷刑之N都出来了。爆料之人甚至比我还更清楚谢阳的详细遭遇,使人之大惊!我不得不感谢网友的良知,感谢他/她的勇敢!我相信办案机关的摄像头不会择时而坏,让我能从法律上把证据给确定下来。
(二)谢阳案被官派律师代理?
我所聘请的律师张重实、蔺其磊,在过去的这么长时间里,尽职尽责,虽然谢阳案没有从法律上保障他们的会见权、阅卷权、听取律师意见权,但他们的辩护人的地位是受官方所认同的,委托协议也是被公检看所接受的。怎么到了今年的10月份,就被官方认为二位律师不宜代理此案了?非得爆料出另一位律师同行来做代理?他到底代没代理?我聘请的张蔺组合又怎么办?法律文书在哪里?非得让我从网上各种言论中揣测吗?
(三)谢阳何罪之有?
谢阳是否有罪,需要官方让我、让亲朋、让律师去劝吗?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法律自有定义,何须劝罪?总是有人打着为谢阳好的幌子,一方面酷刑折磨谢阳,一方面居然宣称准备对他好!因为我上过小学,所以我从来不信!五部委发的“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公检看都应该学习了的,可为何至今,都在“自证其罪”上做文章?哪个失去自由的人愿意承认自己有罪?除非被吃了药,脑子进水了!
我在依照社会的规范——法律来对待谢阳案时,偏偏执行法律的公权力机关撇开法律,来讲人情;那行,咱们就讲人情,把谢阳无罪释放,可人家又说法律不允许,转过头来说法律!
咱们到底是遵循社会规范,还是自定义所谓规范?
同理,咱们是需要文斗,还是需要武斗?非得有人去当董存瑞吗?
抄写网上一句话:谢阳律师的后台是谁?是中国大陆的一切正义力量!
谢阳妻子陈桂秋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