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萌发的针对家族家庭小共同体的个人主义,可以看做是是个人觉醒的第一阶段,也是不可逾越的一个阶段。随着现代化的深入,从小共同体当中独立出来的个人进一步成长,就会感受到国家对他的束缚、压迫和侵犯,他就要站起来维护他的权利和尊严,对国家权力提出他的要求。今天谈从道德意识走向权利意识,其实是包括两个向度,一个从工具性回归人性,一个是家国人格转型为独立的个人。当下,针对国家民族这个大共同体的个人主义,应该走上前台,承担自己的历史使命了。
社会转型呼唤健全的个人主义
1922年,梁启超应苏州学界之邀作一场演讲,演讲的题目是《如何成为一个不忧不惧的人》。在这个演讲中,梁启超提出,要成一个人,总要具备三德——智、仁、勇,实现了的状态便是“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无论是教育家教育学生,还是自己教育自己,皆应以这三件为准则。
为什么说孔子的学说是君子之学,看完梁任公这篇文章就明白了。在中国社会即将进入现代的门口,他认为“智、仁、勇”是每个普通人都应当具备的道德前提。
个人认为,这种说法是有悖于现代性的。一个人可以去追求做一个君子,可以把智仁勇作为自己道德修养的目标。但你不能要求天下人都这样做,更不能把这三种德性,看作成为一个人的前提。
梁任公的这个演讲充分暴露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儒家学说的一个绝大的问题,一个进入现代社会才显现出来的根本性的缺陷:中国传统文化的道德理想主义色彩,以及儒家一贯提倡的泛道德化的价值标准和对人的评价体系。
泛道德化理想大概从来伴随的都是泛伪道德化结果。 所以,共产主义理想在中国落地生根开花,结出今天这么一个恶果,有中国文化内在的问题。
儒家学说,在今天看, 的确存在很多问题,这是很显然的。有些问题甚至是很深刻的,或者说是根本性的,比如道德理想主义倾向和以伦理为本位的社会观念,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障碍。
儒家基本上都是居高临下看待众生的。这种道德制高点,正来自于这种道德理想主义。
由于古人惯以忠、孝并提;君,父并举,视国政为家政的扩大,“性善论”以及由此推导出来的泛道德的“德育教化”就成了中国几千年君主专制和人治模式的逻辑起点和法理基础。
儒家认为人性本善,要平治天下,一是个人须加强道德修养,二是统治者要通过道德教化手段,以弘扬人的善端,使民众保住善性并扩而充之。孟子深信可以通过道德教化来达成一个理想和谐的社会。
在这种道德泛化的社会秩序中,一旦出现社会矛盾,人们就顺理成章地从道德上寻找原因,并诉诸于道德途径解决,而忽略了制度建设。这就使得德育凌驾于其他教育之上,也使得本来具有丰富内涵的人性为单纯的德性所取代。
中国儒家文化对人性的道德评价,给中国人造成了心理负疚感和精神重压。曾有人发问:中国人为什么不快乐?根子就在这里。为什么中国人总觉得自己活在别人眼里,为什么中国人的生活中充满了自私、冷漠、伪善、虚伪,其根源都在这里。更重要的,是这种泛道德的价值取向阻碍了现代法治模式在中国产生的进程。
今天,我们推动中国社会的现代性转型,而作为社会转型先声的,应该是人的现代化。
人的现代化的内涵包括:其一,个人意识的觉醒、个性的解放、个人挣脱传统共同体的束缚而获得独立;其二,独立的个人在社会生活领域得到平等的地位、较大的自由空间,获得人的尊严;其三,个人在政治法律领域里获得广泛的自由和权利保障,成为国家的主人、参与公共事务;其四,其现代政治人格发育成熟。这是丛日云教授概括的。
文史作家张耀杰先生,对个人主义也有一个定义:一是从充分发展个人入手,二是自由独立的人格与思想,三是积极进取的精神与负责的态度,四是尊重并容忍他人——这是胡适说的。张耀杰把上面四点概括为“健全的个人主义”。
从两位学者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他们都把个人主义的确立,看做是人的现代化的主要内容。
但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特别重视血缘和家庭,个人权利往往得不到尊重和保护,个人主义也往往被看作一种自私自利的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个人是不存在的,有的只是父亲、儿子、丈夫、兄弟,他是家族或家庭的一分子,其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所属家族家庭的信誉和颜面,个人的一切都属于家族和家庭,成功与失败,社会地位的高低,尊严或被鄙视。
有人说, 中国的家族传统是集体主义的温床。个人以为, 家族传统与现代的集体主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与造成个人权利的缺失有关。在权利层面上,中国宗族传统是以家族为本位,从而剥夺了个人的权利。
儒家伦理本位的社会观念,从人类自然的血缘关系,推导出人们相互的社会关系原则,又由此推导出社会的政治结构,由爱有差等,推导出权利的差等,社会地位的差等。不仅如此,在这种家国同构的伦理性的社会关系中,看不到个人价值和个人权利存在的空间。
在二十世纪初,在中国所发生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中国人“站起来”的第一次努力——摆脱一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小共同体。当时的人们认为,只有冲破中国传统伦理的等级差序,才能重建人与人之间的本质联系。
1949年,毛泽东在天安门上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这句话所讲的,是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整体的独立解放,还不是个体的独立解放。中华民族独立解放的标志,其实更早,应该是二战结束之后,中国成为联合国五常之一,一举废除了近代以来的许多不平等条约。
个人的独立、成长和走向成熟,这个中国现代化最重要的维度,五四时被救亡这个主题遮蔽和淹没了,到了1949年,又被另一场所谓社会主义革命、共产主义运动打断了。
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社会,毛泽东要改造人性,培育一代共产主义新人,为此他为了发动了一波又一波思想改造运动,几亿人成了试验品。50后我这一代首当其冲。
当儒家的血缘伦理,都被视作党性伦理的异质存在,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会被人身清除,被思想改造,彻底剿灭之后,就只剩下了对领袖的忠和对组织的信。而血缘伦理外围的熟人伦理,就只能成为向权力投机的路径和工具。忠不忠,看行动。誓死服从,誓死紧跟,誓死捍卫,这种是我卖身为奴的奴隶卖身契约。听话和紧跟,成为享受狗食的前提。
今天,中国人的人际关系之所以呈原子化状态,一是党文化彻底扫除了宗族传统,使个人失去了传统血缘共同体的保护;二是大一统专制体制剥夺了每个人的天赋权利,剿灭了公民社会孕育的一切可能性。
五四时萌发的针对家族家庭小共同体的个人主义,可以看做是是个人觉醒的第一阶段,也是不可逾越的一个阶段。随着现代化的深入,从小共同体当中独立出来的个人进一步成长,就会感受到国家对他的束缚、压迫和侵犯,他就要站起来维护他的权利和尊严,对国家权力提出他的要求。
因此,今天谈从道德意识走向权利意识,其实是包括两个向度,一个从工具性回归人性,一个是家国人格转型为独立的个人。
当下,针对国家民族这个大共同体的个人主义,应该走上前台,承担自己的历史使命了。
转自作者同名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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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伟:重新定义个人主义
五四时萌发的针对家族家庭小共同体的个人主义,可以看做是是个人觉醒的第一阶段,也是不可逾越的一个阶段。随着现代化的深入,从小共同体当中独立出来的个人进一步成长,就会感受到国家对他的束缚、压迫和侵犯,他就要站起来维护他的权利和尊严,对国家权力提出他的要求。今天谈从道德意识走向权利意识,其实是包括两个向度,一个从工具性回归人性,一个是家国人格转型为独立的个人。当下,针对国家民族这个大共同体的个人主义,应该走上前台,承担自己的历史使命了。
社会转型呼唤健全的个人主义
1922年,梁启超应苏州学界之邀作一场演讲,演讲的题目是《如何成为一个不忧不惧的人》。在这个演讲中,梁启超提出,要成一个人,总要具备三德——智、仁、勇,实现了的状态便是“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无论是教育家教育学生,还是自己教育自己,皆应以这三件为准则。
为什么说孔子的学说是君子之学,看完梁任公这篇文章就明白了。在中国社会即将进入现代的门口,他认为“智、仁、勇”是每个普通人都应当具备的道德前提。
个人认为,这种说法是有悖于现代性的。一个人可以去追求做一个君子,可以把智仁勇作为自己道德修养的目标。但你不能要求天下人都这样做,更不能把这三种德性,看作成为一个人的前提。
梁任公的这个演讲充分暴露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儒家学说的一个绝大的问题,一个进入现代社会才显现出来的根本性的缺陷:中国传统文化的道德理想主义色彩,以及儒家一贯提倡的泛道德化的价值标准和对人的评价体系。
泛道德化理想大概从来伴随的都是泛伪道德化结果。 所以,共产主义理想在中国落地生根开花,结出今天这么一个恶果,有中国文化内在的问题。
儒家学说,在今天看, 的确存在很多问题,这是很显然的。有些问题甚至是很深刻的,或者说是根本性的,比如道德理想主义倾向和以伦理为本位的社会观念,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障碍。
儒家基本上都是居高临下看待众生的。这种道德制高点,正来自于这种道德理想主义。
由于古人惯以忠、孝并提;君,父并举,视国政为家政的扩大,“性善论”以及由此推导出来的泛道德的“德育教化”就成了中国几千年君主专制和人治模式的逻辑起点和法理基础。
儒家认为人性本善,要平治天下,一是个人须加强道德修养,二是统治者要通过道德教化手段,以弘扬人的善端,使民众保住善性并扩而充之。孟子深信可以通过道德教化来达成一个理想和谐的社会。
在这种道德泛化的社会秩序中,一旦出现社会矛盾,人们就顺理成章地从道德上寻找原因,并诉诸于道德途径解决,而忽略了制度建设。这就使得德育凌驾于其他教育之上,也使得本来具有丰富内涵的人性为单纯的德性所取代。
中国儒家文化对人性的道德评价,给中国人造成了心理负疚感和精神重压。曾有人发问:中国人为什么不快乐?根子就在这里。为什么中国人总觉得自己活在别人眼里,为什么中国人的生活中充满了自私、冷漠、伪善、虚伪,其根源都在这里。更重要的,是这种泛道德的价值取向阻碍了现代法治模式在中国产生的进程。
今天,我们推动中国社会的现代性转型,而作为社会转型先声的,应该是人的现代化。
人的现代化的内涵包括:其一,个人意识的觉醒、个性的解放、个人挣脱传统共同体的束缚而获得独立;其二,独立的个人在社会生活领域得到平等的地位、较大的自由空间,获得人的尊严;其三,个人在政治法律领域里获得广泛的自由和权利保障,成为国家的主人、参与公共事务;其四,其现代政治人格发育成熟。这是丛日云教授概括的。
文史作家张耀杰先生,对个人主义也有一个定义:一是从充分发展个人入手,二是自由独立的人格与思想,三是积极进取的精神与负责的态度,四是尊重并容忍他人——这是胡适说的。张耀杰把上面四点概括为“健全的个人主义”。
从两位学者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他们都把个人主义的确立,看做是人的现代化的主要内容。
但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特别重视血缘和家庭,个人权利往往得不到尊重和保护,个人主义也往往被看作一种自私自利的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个人是不存在的,有的只是父亲、儿子、丈夫、兄弟,他是家族或家庭的一分子,其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所属家族家庭的信誉和颜面,个人的一切都属于家族和家庭,成功与失败,社会地位的高低,尊严或被鄙视。
有人说, 中国的家族传统是集体主义的温床。个人以为, 家族传统与现代的集体主义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与造成个人权利的缺失有关。在权利层面上,中国宗族传统是以家族为本位,从而剥夺了个人的权利。
儒家伦理本位的社会观念,从人类自然的血缘关系,推导出人们相互的社会关系原则,又由此推导出社会的政治结构,由爱有差等,推导出权利的差等,社会地位的差等。不仅如此,在这种家国同构的伦理性的社会关系中,看不到个人价值和个人权利存在的空间。
在二十世纪初,在中国所发生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中国人“站起来”的第一次努力——摆脱一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小共同体。当时的人们认为,只有冲破中国传统伦理的等级差序,才能重建人与人之间的本质联系。
1949年,毛泽东在天安门上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这句话所讲的,是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整体的独立解放,还不是个体的独立解放。中华民族独立解放的标志,其实更早,应该是二战结束之后,中国成为联合国五常之一,一举废除了近代以来的许多不平等条约。
个人的独立、成长和走向成熟,这个中国现代化最重要的维度,五四时被救亡这个主题遮蔽和淹没了,到了1949年,又被另一场所谓社会主义革命、共产主义运动打断了。
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社会,毛泽东要改造人性,培育一代共产主义新人,为此他为了发动了一波又一波思想改造运动,几亿人成了试验品。50后我这一代首当其冲。
当儒家的血缘伦理,都被视作党性伦理的异质存在,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会被人身清除,被思想改造,彻底剿灭之后,就只剩下了对领袖的忠和对组织的信。而血缘伦理外围的熟人伦理,就只能成为向权力投机的路径和工具。忠不忠,看行动。誓死服从,誓死紧跟,誓死捍卫,这种是我卖身为奴的奴隶卖身契约。听话和紧跟,成为享受狗食的前提。
今天,中国人的人际关系之所以呈原子化状态,一是党文化彻底扫除了宗族传统,使个人失去了传统血缘共同体的保护;二是大一统专制体制剥夺了每个人的天赋权利,剿灭了公民社会孕育的一切可能性。
五四时萌发的针对家族家庭小共同体的个人主义,可以看做是是个人觉醒的第一阶段,也是不可逾越的一个阶段。随着现代化的深入,从小共同体当中独立出来的个人进一步成长,就会感受到国家对他的束缚、压迫和侵犯,他就要站起来维护他的权利和尊严,对国家权力提出他的要求。
因此,今天谈从道德意识走向权利意识,其实是包括两个向度,一个从工具性回归人性,一个是家国人格转型为独立的个人。
当下,针对国家民族这个大共同体的个人主义,应该走上前台,承担自己的历史使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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