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飞洋等三名劳工维权人士案件宣判

曾飞洋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9月26日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劳工维权人士曾飞洋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朱小梅及汤建(汤欢兴)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有律师表示,判决虽轻,但这几个人是无罪的,这一判决或许也是为了给目前仍在押的劳工维权人士孟晗做一个“示范”。

于去年12月被捕的劳工维权人士曾飞洋、朱小梅、汤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9月26日在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曾飞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朱小梅和汤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曾飞洋的前代理律师陈进学当天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对曾飞洋获判缓刑、离开牢狱表示欢迎,但他同时强调曾是无罪的。

“曾飞洋判三年,缓刑四年,我(之前)被他解聘了,我没有去开庭。当然他本来是无罪的,这样判我觉得是不公正的,但是他缓刑、人能先出来,那也是为他感到高兴。”

中国官方新华社26日的报道说,庭审从9点开始,共历时5小时。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家属、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职工代表以及部分境内外媒体记者到庭旁听庭审。3名被告均当庭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报道引述曾飞洋表示,自己接受了一些敌视中国的境外组织的培训和资助,按照他们的要求煽动组织工人以极端方式维权,把事情闹大,制造影响。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境外的大量钱财,还被封为所谓的“工运之星”,私欲极度膨胀,对给家人带来的巨大伤害表示深深的愧疚。

曾飞洋是民间劳工组织“番禺打工族服务部”负责人,他被捕时被指控的罪名是“涉嫌职务侵占罪”。今年7月,他的代理律师陈进学突然接到家属的解聘通知。而与曾飞洋一同被捕的另一名劳维人士孟晗,目前仍然在押。

于今年8月遭到孟晗解聘的前代理律师覃臣寿26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与709案相比,曾飞洋等人的量刑较轻,覃臣寿认为,这或许是为了给孟晗做一个“认罪从宽”的“示范”。

“孟晗的案件番禺检察院把他单独从四个人里面分出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今天其他三个人都宣判了,个人认为,相对于709的这些人当局还是相对轻判。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当局这样判可能也是给孟晗看,如果认罪的话可以得到这样的判决,如果不认罪可能会得到一个比较重的刑罚吧。因为孟晗在里面直到解除我的委托的时候他都没有认罪。”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

转自: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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