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進展通報】
截至2016年8月23日18:00,至少319名律師、律所人員、人權捍衛者和家屬被約談、傳喚、限制出境、軟禁、監視居住、逮捕等
分類統計(律師、律師助理/其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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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待審:17人(6/11)
·一審審結:4人(1/3)
·取保候審:19人(13/6)
·撤銷指控:1人(1/0)
·軟禁:1人(0/1)
·限制出境:39人(28/11)
·被短暫拘留/強制約談/傳喚(已獲釋):264人(124/140)
*注:其中22人同時被歸類在兩個分類;2人同時被歸類在三個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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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名羈押待審:律師:①李和平②謝燕益③王全璋④劉四新⑤謝陽⑥李春富;維權人士:①吳淦(屠夫)②劉永平(老木)③林斌(望雲和尚)④尹旭安⑤王芳⑥劉星(老道)⑦張衛紅(張婉荷)⑧李燕軍⑨姚建清⑩幸清賢⑪唐志順
▪️4名一審審結:律師:①周世鋒;維權人士:①胡石根②勾洪國(戈平)③翟岩民
▪️19名取保候審:律師:①王宇②包龍軍③任全牛④李姝雲⑤張凱⑥王秋實⑦黃立群⑧隋牧青⑨謝遠東;律師助理:①趙威(考拉)②高月③劉鵬④方縣桂;律所人員:①王芳;教會人士:①張崇助②黃益梓③張制④程從平⑤嚴曉潔
▪️1名撤銷案件:①陳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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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進展通報】(2016.07.05-201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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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仍有17名律師及維權人士羈押待審
2.謝陽自述曾遭刑訊逼供
3.趙威的辯護律師任全牛遭抓捕
4.辦案機關連日提審律師無法會見
5.律師要求閱卷遭拒
6.最高檢、天津市檢拒收控告材料
7.李和平、謝燕益的家屬被多次逼遷
8.被捕律師的親友頻繁被警方騷擾
9.709一周年研討會遭非法干預
10.律師“解聘潮”繼續
11.代理李和平、謝燕益的官派律師被起訴
12.辯護律師要求看守所賠償經濟損失
13.王全璋的辯護律師起訴公安部
14.尹旭安、王芳案開庭取消
15.濰坊系列案件已在廣饒縣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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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大審判專題】(2016.07.29-2016.08.06)
1.開庭前後家屬被監控、抓捕、軟禁、被迫流亡
2.李和平的辯護律師被阻止去天津
3.家屬因詢問法院開庭時間遭抓捕
4.法院以“被告人不願意”為由剝奪家屬旁聽權
5.法院對公民的旁聽申請置之不理或暴力驅逐
6.開庭公告未依法在“法院外”公佈
7.僅允許“親中”外媒進入法庭旁聽庭審
8.“官派律師”未能真正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
9.不允許家屬合法委託的辯護律師出庭辯護
10.被告人有關“感謝”、“認罪”、“不上訴”的陳述
11.抹黑家屬及外國大使
12.抹黑死磕律師
13.借被告人之口攻擊國際人權組織
14.利用境外媒體和社交媒體
15.設置“警惕顏色革命”的微博專頁
【具體進展通報】(2016.07.05-2016.08.23)
1.仍有17名律師及維權人士羈押待審
- 17名羈押待審:律師:①李和平②謝燕益③王全璋④劉四新⑤謝陽⑥李春富;維權人士:①吳淦(屠夫)②劉永平(老木)③林斌(望雲和尚)④尹旭安⑤王芳⑥劉星(老道)⑦張衛紅(張婉荷)⑧李燕軍⑨姚建清⑩幸清賢⑪唐志順
- 4名一審審結:律師:①周世鋒;維權人士:①胡石根②勾洪國(戈平)③翟岩民
- 19名取保候審:律師:①王宇②包龍軍③任全牛④李姝雲⑤張凱⑥王秋實⑦黃立群⑧隋牧青⑨謝遠東;律師助理:①趙威(考拉)②高月③劉鵬④方縣桂;律所人員:①王芳;教會人士:①張崇助②黃益梓③張制④程從平⑤嚴曉潔
- 1名撤銷案件:①陳泰和
2.謝陽自述曾遭刑訊逼供
2016年7月底,謝陽的律師及妻子一起在花之林餐館被國保約見。談話中得知,公安機關曾安排了一次律師與謝陽的會見,希望做謝陽的思想工作。謝陽親口告訴律師,他曾遭受刑訊逼供,並曾叫人發出呼救的資訊。律師告知,最近看守所還把謝陽與死刑犯關在一起,死刑犯有意用燃燒的煙頭挑釁謝陽,雙方發生衝突,謝陽被死刑犯用手鏈往死裡打,以致頭部受傷。
3.趙威的辯護律師任全牛遭抓捕
2016年8月7日18:47,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案情通報》,稱:根據當事人趙威(網名“考拉”)的舉報和公安機關初步調查掌握的情況,河南軌道律師事務所律師任全牛編造並在互聯網上散佈當事人人身受辱的虛假資訊,相關資訊被大量轉發報導,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也給當事人趙威名譽造成嚴重損害,涉嫌犯罪,已於7月8日被鄭州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2016年8月5日,任全牛被取保候審。當晚回到家中收拾衣物半小時後,便被員警陪同去“旅遊”。此行的地點和持續的時間均未告知任何人。
4.辦案機關連日提審律師無法會見
- 2016年8月8日至12日,謝陽的辯護律師藺其磊和張重實到長沙市第二看守所要求會見謝陽,對方連續五個工作日以提審為由拒絕。
- 2016年7月13日至8月2日,任全牛的多位辯護律師分別到看守所要求會見任全牛,但看守所連續十五個工作日以正在提審為由拒絕。
5.律師要求閱卷遭拒
- 王全璋案:2016年8月9日,余文生律師來到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案件管理中心要求閱王全璋案卷,得到答覆是王全璋於2016年2月26日給警方寫了一個聲明:本人不聘請任何律師,包括家屬聘請的律師,直到審判結束。檢方拒絕余文生閱卷要求、拒絕接收辯護手續。
- 劉四新案:2016年8月17日,劉四新的辯護律師葛文秀到二分檢案管中心要求閱卷,被拒絕。
- 謝陽案:2016年8月9日,辯護律師藺其磊和張重實到湖南省長沙市檢察院公訴二處遞交謝陽律師一案的辯護手續,並要求閱卷。檢察官李治明接待,但李明顯表現出推脫之意,到案管中心進行了閱卷預約後離開。
6.最高檢、天津市檢拒收控告材料
- 2016年7月4日,劉四新的辯護律師王磊向最高檢察院控申中心提交709案件控告材料,最高檢拒收,並要求律師到天津市檢察院反映。然而,王磊律師一再申明已經到天津市檢察院以及二分院控告過,控告物件亦包括它們。
- 2016年8月18日,王全璋的辯護律師程海、余文生,劉四新的辯護律師葛文秀去天津市檢察院書面控告天津第二看守所拒絕律師會見違法及天津市檢院二分院瀆職,但天津市檢察院拒收材料。
7.李和平、謝燕益的家屬被多次逼遷
- 王峭嶺(李和平的太太):2016年8月18日,王峭嶺被迫從亦莊搬家到宋莊。然而,在搬完家不到20小時後,新房東致電王峭嶺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原因是受到官方壓力。
- 原珊珊(謝燕益的太太):因當地公安局多次到其房東處騷擾、干涉,2016年7月10日,謝燕益太太原珊珊帶著3個孩子(11歲、9歲以及3個月大的女兒)搬家。7月12日,新房東到原珊珊住處,說已接到居委會3個電話騷擾她,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8.被捕律師的親友頻繁被警方騷擾
- 2016年8月14日,李和平太太王峭嶺撰文透露:這一年來,警方大面積在老家在同學親戚當中談話。我的公婆被警車帶到派出所,問話一天。後又被頻繁騷擾。和平律師的中學同學,老師,大學同學,都被找過談話。連春富律師未成年的兒子,都被從教室裡帶走。
- 自2016年7月10日至29日期間,任全牛律師的妻子被警方非法傳喚、強迫搬家、24小時監控,辯護律師常伯陽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要求其解除代理,辯護律師張俊傑被要求退出,律所主任遭警方連續三天三次非法傳喚。
9.709一周年研討會遭非法干預
2016年7月9日,文東海和李昱函(王宇辯護律師)、盧廷閣(勾洪國辯護律師)、葛文秀(翟岩民辯護律師)、馬連順(李和平辯護律師)、程海(王全璋辯護律師)、黃漢中(包龍軍辯護律師)、李柏光(胡石根辯護律師)趕赴天津,在709大抓捕一周年之際研討如何應對天津警方和檢方肆意踐踏和剝奪辯護律師辯護權事宜,後遭到天津市南京路派出所民警張超傑、胡謙等以查身份證為由非法干預,因其沒有提供有效證件和法定的查驗身份證的理由,致使雙方僵持近四個小時,該研討不得不被迫中斷。
10.律師“解聘潮”繼續
- 2016年8月9日,余文生律師來到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案件管理中心要求閱王全璋案卷,得到答覆是王全璋於2016年2月26日給警方寫了一個聲明:本人不聘請任何律師,包括家屬聘請的律師,直到審判結束。
- 截至目前,官方告知“已被解聘”的23名律師包括:文東海和李昱函(王宇)、蔡瑛和馬連順(李和平)、覃臣壽和李貴生(張凱)、尚寶軍(劉永平)、王磊(劉四新)、李柏光(謝燕益及胡石根)、楊金柱(周世鋒)、陸智敏(李姝雲)、任全牛和嚴華豐(趙威)、王飛(高月)、紀中久(勾洪國)、呂洲賓和黃漢中(包龍軍)、梁小軍(謝燕益)、常伯陽(林斌)、葛文秀和胡林政(翟岩民)、尚滿慶(劉永平)、余文生(王全璋)。
11.代理李和平、謝燕益的官派律師被起訴
- 2016年8月19日,程海和余文生律師代理王峭嶺,起訴李和平被指定辯護的北京市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天津分所以及律師溫志勝、郭明,理由是李和平對親屬委託的兩律師辯護委託關係仍然有效,溫、郭不是辯護律師會見李和平簽約違法,請求確認李和平和該律分所及律師簽訂的委託協議、出具的委託書無效。南開區法院當場立案。
- 2016年8月19日,陳建剛律師代理謝燕益的太太原珊珊,向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起訴天津官方指派律師(北京鑫興(天津)律師事務所),要求確認被告于謝燕益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無效。法院已經收取立案材料,等待下一步通知。
12.辯護律師要求看守所賠償經濟損失
2016年8月13日,謝陽的辯護律師藺其磊向長沙市第二看守所提交《要求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長沙市第二看守所依法賠償因其侵犯律師會見權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共計5935元(包括來回長沙的交通費1300元和市內計程車費用450元、住宿費685元,誤工費三天3000元,精神撫慰金500元)。
13.王全璋的辯護律師起訴公安部
2016年8月19日,王全璋的辯護律師程海、余文生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公安部,要求其依法履行對天津市公安局的監督職責。
14.尹旭安、王芳案開庭取消
2016年8月16日、17日,尹旭安的辯護律師藺其磊、王芳的辯護律師劉正清分別從法院得知,原定8月18日上午的開庭審理,因其它原因決定延後,何時開庭等候通知。
15.濰坊系列案件已在廣饒縣法院立案
2016年8月18日,山東省廣饒縣法院通知辯護律師:劉星、張衛紅(婉荷)、李燕軍、姚建清四位公民的案件,已經在該院立案。
【709大審判專題】(2016.07.29-2016.08.06)
1.開庭前後家屬被監控、抓捕、軟禁、被迫流亡
- 王峭嶺(李和平的太太):2016年7月31日晚8點,警方將王峭嶺和翟岩民太太劉二敏帶至到天津大王莊派出所;8月1日淩晨又將二人拖上警車強制帶回北京,王峭嶺被關在博興路派出所,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8小時;8月1日至5日,由於天津周世鋒、胡石根等4人相繼開庭審理,李和平太太家門口有便衣24小時看守,無法出門;8月6日下午五點,王峭嶺家門口的員警撤走。
- 李文足(王全璋的太太):2016年8月1號下午5點多,李文足在北京住所樓下被十多名秘密員警以傳喚為名帶走至八角派出所,晚上12點被釋放;8月1日至5日,由於天津周世鋒、胡石根等4人相繼開庭審理,李文足家門口有便衣24小時看守,無法走出社區;8月12日、8月13日,李文足外出時均被國保緊緊跟隨;8月16日,李文足出門會友,在樓下便被三名不明人士跟蹤,該三人自石景山八角中裡一直跟蹤李文足至亮馬橋站D出口,出站後一人推搡並搶奪李文足的包,並報警誣陷指李文足“拍他,打他,導致他頭暈”。員警隨後強行將李文足帶至北京新源裡派出所,下午16時被釋放。
- 劉二敏(翟岩民的太太):2016年7月31日深夜,警方將王峭嶺和劉二敏帶至到天津大王莊派出所;淩晨又將二人拖上警車強制帶回北京;8月1日晚12點回到家中遭到軟禁。
- 原珊珊(謝燕益的太太):2016年8月2日早上九點半,原姍姍趕到天津市二中院,被公安拿走身份證,幾十個國寶公安鑄成流動的人牆,將她團團圍住,並且把她與記者分開。之後一路跟蹤到火車站,直到原珊珊坐火車離開天津;之後幾日原珊珊為逃避官方可能的抓捕,四處流亡;8月17日,陳建剛律師撥打原珊珊的新號,但談了9分鐘後隨即電話被切斷,律師回撥過去,聲音提示“你所撥打的電話已經被限制。”
- 樊麗麗(勾洪國的太太):2016年7月29日晚被傳喚到轄區派出所,8月1日被警方強制被送回山西老家。
- 胡水根和李述進(胡石根的兩個弟弟):2016年8月1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門口被警方帶走,後被強制送上回江西南昌的火車,現在二人已被送回江西。
- 周世鋒的家屬:2016年8月4日一早,員警上門,被警告不得去天津,目前員警仍在樓下監控,無法脫身。
2.李和平的辯護律師被阻止去天津
2016年8月2日,李和平的辯護律師馬連順本準備去天津辦理李和平案件時,被鄭州市公安局國保攔截在車站,到發車才放行,並勒令不准去。
3.家屬因詢問法院開庭時間遭抓捕
2016年7月29日約10點,三名709案的家屬(李和平太太王峭嶺、王全璋太太李文足、翟岩民太太劉二敏)進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質問有關8月1日可能開庭審判部分709案人權捍衛者的事情。對方說“聯繫不上負責人,回去等消息”。隨後三名家屬決定堅持等待。約14時,三人加上樊麗麗(勾洪國太太)被警車從天津二中院拉到附近的掛甲寺派出所。
4.法院以“被告人不願意”為由剝奪家屬旁聽權
- 2016年8月3日,天津二中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周世鋒兩次向法院提出書面請求,不希望家人到法院旁聽庭審。
- 天津二中院對媒體表示:2016年7月18日,翟岩民即向法院出具了不同意其妻及其他親朋好友旁聽的書面聲明。
5.法院對公民的旁聽申請置之不理或暴力驅逐
- 劉曉原律師(北京鋒銳所的律師):為申請去法院旁聽,於2016年7月25日使用郵政特快專遞將旁聽申請書寄給了天津市二中法院王衛紅院長。然而,劉律師至今都沒有收到法院的回復。
- 李美青、郭紅(北京維權人士):8月3日10時,李美青和郭紅於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門口申請旁聽,遭天津二中院外員警拿走身份證並被帶走至市信訪中心。
6.開庭公告未依法在“法院外”公佈
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僅在“法院內”的訴訟服務大廳電子公告屏上播放,顯然是不想讓社會各界知曉開庭時間,因為進入法院打官司的人畢竟是極少數。並且,天津二中法院也沒有同時在其微博和官網公告開庭審理時間。
7.僅允許“親中”外媒進入法庭旁聽庭審
- 進入法院旁聽案件的5家媒體分別為:旺報(臺灣)、南華早報(香港)、星島日報(香港)、鳳凰(香港)、東方日報(香港),均有明顯的“親中”立場,並非獨立媒體。中國官媒聲稱“BBC、美聯社等多家境外媒體已經前來辦公”實屬謊言。
- 外媒記者要求採訪被驅趕:為採訪周世鋒案,2016年8月4日上午9點30分,有外媒記者在二中院(湘江道與新圍堤道交口處)被驅趕(圖)。2016年8月3日10時,美國之音記者向執勤警員表明身份後被告知媒體人員不得入內。現場法新社記者於twitter上表示,在附近的飯館亦遭多個便衣員警查證件。
8.“官派律師”未能真正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
- 法庭調查階段,辯護人表示“就事實部分無證據向法庭提供”,“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均無異議”。另外,辯護人主動放棄發問權利,表示“不需要對被告人進行發問”。
- 法庭辯論階段,辯護人表示“對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沒有異議”、或“不表異議”。
9.不允許家屬合法委託的辯護律師出庭辯護
在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家屬合法委託的辯護人李柏光(胡石根)、楊金柱(周世鋒)、紀中久(勾洪國)、葛文秀和胡林政(翟岩民)均被官方解聘辯護人資格。上述辯護人有關與當事人當面確認的要求均被拒絕,之後也未曾受到法院的開庭通知。
10.被告人有關“感謝”、“認罪”、“不上訴”的陳述
在法庭最後陳述階段,翟岩民、胡石根、周世鋒均拿出庭審前早已寫好的《信》朗讀。翟岩民對法庭表示:“今天的審判,讓我感覺到法庭是公正的,整個審判過程當中保障了我的權利。”同樣,胡石根表示:“這次對我的審判是公正合法的,程式是嚴謹規範的,辦案人員是認真負責的,我的律師也提供了非常專業的法律幫助。”周世鋒更是表示,“我感謝的第二個人就是習近平主席,他的依法治國策略使中國更加強大”,“我感謝法庭!感謝公訴人!”。
11.抹黑家屬及外國大使
- 2016年8月2日,名為“長安劍”的微信公眾號發文《天津庭審四個“沒想到”,讓境外想“鬧場”的人哭暈在廁所》。該文稱,家屬《聯合聲明》是偽造的,外媒自我“打臉”。然而事實是,《聯合聲明》的確為家屬所發佈,並不存在該文所稱的香港律師代筆的情況,同時,之後也沒有家屬出來否認。截至2016年8月4日17時該文的閱讀量已達十萬人以上。
- 2016年8月3日20時,共青團中央的官方微博首發一則名為《天津二中院門口的鬧劇》的視頻。該視頻拍攝的畫面,是李文足(王全璋的妻子)、樊麗麗(勾洪國的妻子)在八國使館人員(比利時、芬蘭、英國、美國、加拿大、德國、歐盟、法國)陪同下,于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門前舉牌要求釋放被警方非法拘禁的王峭嶺(李和平的妻子)、劉二敏(翟岩民的妻子)的行動。然而,該視頻配以極具煽動性的旁白,聲稱家屬和使館人員共同自編自導了一場鬧劇,並稱樊麗麗摔倒是一起演戲、找茬和炒作案件。其後,該視頻被上傳到境外視頻網站Youtube,也被其他門戶網站轉載。以鳳凰網為例,截至2016年8月4日17時,該視頻的流覽量已達17萬。
12.抹黑死磕律師
2016年8月2日,人民日報的官方微博發佈一則“死磕派律師”的動畫片,名為“不瞎說TV之‘死磕’的那點事兒”,內容極具諷刺意味,抹黑維權律師群體“造謠生事、耍無賴”。
13.借被告人之口攻擊國際人權組織
2016年“709大抓捕”被捕人士之一的王宇獲得歐美兩項人權大獎:歐洲司法界的路德維希-特拉裡奧”(Ludovic Trarieux )人權獎及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或ABA)首屆”國際人權獎”。2016年8月1日15時,香港媒體“東網”首發《被捕女律師批外國炒作維權事件圖搞亂中國》及王宇的視頻。王宇在視頻中以中國官方口吻攻擊了國際人權組織。她和丈夫包龍軍律師被拘押之後,他們的兒子包卓軒(包濛濛)被當局禁止按計劃出國求學,境外人權組織曾説明他出逃(未能成功),卻遭到她的譴責。她稱有人利用其子作為人質,抹黑攻擊中國。對於兩項國際人權大獎,以及今後無論無論境外什麼組織頒給她什麼獎,她都表示”不承認、不認可、不接受”,也不會請人代為領獎。她還譴責說,”無論境外給我什麼獎,我認為他們頒獎的目的,都是想利用我來攻擊抹黑中國政府,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
14.利用境外媒體和社交媒體
與之前通過黨媒(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報導當事人認罪視頻的做法不同,官方這次選擇借用香港《南華早報》、《星島日報》、《東方日報》等境外媒體,對709系列案件當事人安排專訪,以配合報導他們的“認罪”。同時,官方還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介,以文字、視頻、動畫等方式傳播庭審資訊。
15.設置“警惕顏色革命”的微博專頁
自2016年8月1日第一天開庭時,新浪微博開通“警惕顏色革命”的專頁,簡介部分寫有:別問什麼是顏色革命,伊拉克、利比亞、敘利亞、烏克蘭等過名稱並不陌生。看看沙灘上遇難小孩的遺體照,就一句:誰想讓中國變成那樣!請先從我們的身體上踏過去!另外,該專頁轉發的帖子均與翟岩民、胡石根、周世鋒等人的審判有關。截至2016年8月4日17時,閱讀量已達4.2億,討論的帖子數為16.9萬。
(据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