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思乐:一大波秘密审判正在路上

709 律师

7月28日,境外中文网站“博闻社”称获得消息:“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的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四人7即将于8月1号开庭。”看到此信息的樊丽丽(勾洪国妻子)和刘二敏(翟岩民妻子)心急如焚,随即约上王峭岭(李和平妻子)和李文足(王全璋妻子)在7月29日周五,8月1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来到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要求查询丈夫的开庭日期。

早上11点,四位“709”被捕者的家属先是来到二中院立案庭,举着事先打印的“博闻社”网页,要求确认开庭消息。立案庭随即联系了信访处,信访处的孙姓庭长称不了解案情,要去了解一下。一段时间后,孙姓庭长称没有联系上负责人,要求家属们回家等待。

李文足回答说:“我们要求今天给我们答覆,这一年我们去到各个部门都是让我们回去等消息,我们从来就没有等到过,所以我们坚持要在这里亲自等他们给我们一个答覆。”

孙姓庭长坚持要求她们离开,家属们坚持要等待。中午一点钟时,出现了8个警察、2个法官和孙庭长,称要跟翟岩民妻子刘二敏谈话,要求其他人回避,而刘二敏过去有被警察在派出所殴打的经历,因此拒不单独跟警察相处。

几个男法警抓起王峭岭和李文足就往外拖,李文足大喊:“你们这些流氓,这样对付几个女人,家里没有妻女吗?”然后一个女警察上前推了她一把,说:“我就是女的。”随后四名家属全部被强行带往附近的挂甲寺派出所。

“我们就要一个是否开庭的答覆而已,非常温和的诉求。”王峭岭说:“本来很简单的事,如果没有就说没有,现在这个阵势,恐怕8月1号开庭是真的了。如果8月1号没开,只能说是因为今天的事又改期了。”

“709案”从发生至今,可以说“成功开创了政治打压案件的新模式”,从“官媒揭批”到“赵威微博”都是可圈可点,尤其在瓦解辩护律师的维权职能方面,当局的策略近乎滴水不漏。

在过去十年,维权律师的介入案件方式一般有两大类:一是发起律师、公民围观或行为艺术的“现场行动”类;二是控告程序违法、通过会见带出信息、披露案情文书等“制度内手段”类;两类方式都是通过制造传播素材的方式引发关注,迫使公检法依法行事。

总体而言,第一种方式更易引爆直接压力,第二种方式则安全性更高。由于“709案”的高敏感性,辩护律师难以采用第一类方式,但他们很快发现,第二种方式也被“废了武功”。

首先,办案单位以此案属“危害国家安全”类案件为由,引用《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不准许律师会见。“709抓捕”发生至今,被捕者无一人曾会见过家属指定的辩护律师。

进一步,在逮捕通知书送达之后,警方声称被捕者在关押中自行聘请了其他辩护律师,家属聘请的律师们纷纷遭遇“解聘”。然而,“被解聘”律师的无一按照有关规定(是行政文件而非法律)拿到书面解聘文件,或得以与当事人见面确认解除意愿。王峭岭等拒绝与官方合作的家属也无从得知当事人“聘请”的律师是谁。

这意味着,即使该案进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可以向拒绝“被解聘”律师介绍案情、出示案卷和其他证据;即使该案开庭,“被解聘”律师也不可能出庭辩护。由此,维权律师常用的第二类手段全部被堵死。

更可怕的是,此案开庭的消息外界和家属都无从知晓:法院可以声称已通知“当事人聘请”的律师,而不另行通知家属。按照法律,只要案件不涉及国家秘密,就应该公开审理,但只要法院、检察院及官方认可的律师都不向外通报开庭信息,就会连家属都无法旁听审理─“709”将实质上成为“秘密审判”案件。

而且,法院和检察院都是不可诉讼主体,“709”若真的被秘密审判,家属也没有法律救济和追究渠道。

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一“最坏可能”正在发生。

从“涉国家安全不予会见”到“当事人自行聘请律师”再到“秘密审判”,“709”开创的这套全新的政治案件处理模式可谓“完美”──全程垄断信息、程序并不违法、没有依法维权途径。一定程度上,这套模式已经被应用在“温州张凯案”和“乌坎林祖恋案”等高关注度的案件中,进一步推广指日可待,一大波“秘密审判”恐怕正在路上。

转自: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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