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好像都与邓玉娇的前代理律师夏霖无关了——没有人再去追究更换代理律师究竟理由为何?没有人考虑夏霖从业以来的第一次“被开除”对他意味着什么,以及是否公平?更没有人去想这次“别开生面”的法律援助对那些热血律师今后的援助信念会产生什么影响?
夏霖对邓玉娇的法律援助时间不长,此案又只是中国浩如烟海的法律援助案之一。至今无法完全展现的这个故事里,能看出多少精彩,得到多少启示,没人知晓!
2009年5月10日,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的梦幻城里,21岁女孩邓玉娇刺死了小镇官员邓贵大,刺伤另一官员黄德智。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场全国性的舆论风暴就此形成,原本鲜为人知的巴东在短短数天里几乎家喻户晓。
去!恻隐生
多亏了互联网,一个小镇的刑事案件顿时插上飞翔的翅膀,在鼠标的滑动中呈现在亿万人民的跟前。
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传闻中长得有些匪气的夏霖律师也在网络上看到了此事。当时他还不知道若干天后,他也会卷入这场看不见硝烟、也不知敌手的战场。
经历热血网友“屠夫”到公益组织“公盟”的一番周转,求助电话最后打进了夏霖的手机。“大概我在刑事案件方面比较有经验,又有前些年崔英杰的案例(夏霖为刺死北京城管李志强的崔英杰辩护,崔英杰被判死缓),所以他们找上我提供法律援助。”
作为刑辩律师,夏霖一贯反对死刑,因为死刑太过残酷,而且法律后果不可补救。所以夏霖初见邓玉娇被控诉“故意杀人”时,就动了恻隐之心,觉得这里面一定有隐情。但在决定是否接这个案子之前,他貌似风马牛不相及地问了一句:“这个女孩是不是本地人?”
每个律师都有做法律援助的经历,已有17年从业经验的夏霖当然不会是第一次充当这个角色。事实上,自从2007年夏霖给崔英杰提供法律援助后,各种求助电话差点将律所的座机打爆。
“我首先要确定这个女孩是不是‘小姐’。我说这话没有歧视的意思,就算是‘小姐’,如果违背其自身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也是强奸,从法律角度来说也需要帮助。但让我决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考量因素里,除了法律,还有道德。毕竟我是抛下律所的工作,既花时间又花精力提供免费帮助,所以还是有一定的选择。”
想必“公盟”给了肯定的回答,于是,有了夏霖与其助手夏楠飞往武汉的举动。
5月18日上午,夏霖、夏楠与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签署了委托协议。
在夏霖接手案子时,巴东县公安局已经对邓玉娇发出了拘留通知书,并按照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内地多家媒体报道了此事,网民的关注度极高,意见领袖们纷纷表态。
哭!惹争议
5月21日,夏霖、夏楠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在看守所会见了邓玉娇。
上午,夏霖的心情看起来不错,不少记者看见了其向大家挥手示意的动作,并有意将之视为是在比划“V”字形,虽然夏霖本人并无此意。“总的说来,早上的会见还算顺利。”
中午,和夏霖他们一起吃饭的邓母张树梅提出要回趟野三关,说有点事。“当时我迟疑了一下,因为有很重要的证据在她家中。”
下午夏霖接着会见邓玉娇,而答应很快就回来的张树梅却一直没有音讯。会谈结束后,夏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处找人,可到处都找不着张树梅。
当时,夏霖脑中的第一反应是:坏了!如果证据被毁了,这个姑娘可能要被冤死了!
之后就是媒体看到七尺男儿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
夏霖正在悲愤间,热心网友“屠夫”上去给了他一个熊抱。那一瞬,快门此起彼伏地响起,俩人抱头失声痛哭的画面就此定格。
随即,夏霖向在场媒体求助,希望他们能够保护邓玉娇家中的证据。同时他也向其母校西南政法大学求救,希望提供技术方面的一些支持。
夏霖说,邓玉娇在会见中明确说出了其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当时,邓玉娇换下的内衣裤包括外套,都在张树梅家中保持未洗状态,巴东警方一直没有提取。“如果这份证据能保存下来,邓玉娇是否被强奸,所有真相都会大白于天下。但我们只是侦查阶段的律师,没有调查取证权,所以恳求巴东警方把证据及时封存。”
邓玉娇换下的内衣裤被张树梅带回家放置了11天都没有动过,然而21日晚,张树梅却将其全部清洗完毕,尽管下午夏霖还提醒过她不要动邓玉娇的任何东西。22日上午,恩施州警方(巴东警方的上级机构)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裤,可显然已经没有任何取证价值了。
这一回合,夏霖经历了“以为一出拳就可以把案子做实”到“所有的希望全部落空,一下情绪就失控”的游走。但多年的经验让他对这个案子依然“很有信心”。
与此同时,一边是不少人因夏霖失声痛哭而指责其作秀,甚至挖掘出其两年前在崔英杰案件中亦落泪的往事欲做辅证;另一边是更多的人用夏霖所办案件的事实,用他们的声誉担保、力挺夏霖———著名刑辩律师张思之老先生致信夏霖说:“考察你们前段工作,就我们所见,完全合法,无懈可击。信赖你的职业操守,不担心你的业务能力,只是牵挂你们的人身安全。”
曾经壮志满满,但才介入案情4天,与邓玉娇只有一次会面,夏霖就被单方面终止了代理关系,而且发布这个消息的是巴东官方网站。
疑!案中案
5月23日凌晨,巴东政府网发布了案件的最新公告:“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告还称,律师会见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称“被强奸”,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面对这样的指控,夏霖很无奈。他请求所有在场的媒体为他作证,他并没有向媒体公布任何案情内容,只说有重要情况要向上级领导汇报,领导回复有专案组调查不予会见。而且他向县刑警大队队长做完笔录索要副本也未果后,才向媒体透露了案情进展。
对媒体和网民,夏霖本身就是毁誉参半。无疑,网民和媒体对这个案件起了很大帮助。如果没有网络,北京的夏霖根本不会知道湖北小镇的案子。网民的关注呼吁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开公正”的实现,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夏霖气愤地表示:“我明明说的是‘性侵犯’,怎么就被写成了‘强奸’?而且我最烦那些问我邓玉娇内裤什么牌子,裤子上有无精斑的记者了。”
在到巴东前,夏霖根本没想到那儿会有那么多的记者。“一波接一波的,我都没有时间精力接待。但我又是个性情中人,不太会拒绝人。当时腾讯、搜狐好多网站让我在他们那里开博。可我哪有时间啊,而且我不会打字。搜狐的博客最诚心,说不会打字也没关系,我口述,他们在后方给我配专门记录人员。于是我在搜狐开了博客,作为我和媒体交流的平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5月23日早上,和夏霖同住一个宾馆的记者告知夏霖说:巴东官方在凌晨通报张树梅对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声明与受委托的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由于事先全无征兆,突知此事,而且还是从别人口中得知的,夏霖像“被打了一闷棍,半天缓不过神”。当天上午10点40分左右,夏霖与张树梅通上电话:“她说政府新闻通稿的声明不实,她并没有决定解除委托关系,要求与律师见面。当时还有不少记者在场,他们都发了消息。然而下午4点左右,张树梅忽然致电要求解除委托关系,不肯再面谈。”
夏霖与其助手不远千里跑去巴东做义务法律援助,孤军奋战在一线,但却收获了他从业以来的第一次“被解雇”,而且“解雇”他的还是官方,“我又不是政府部门请来的律师,怎么能由他们提出解除代理协议呢?委屈倒说不上,就是有点不甘心。我抛下律所的工作,暂缓其他委托人,自己贴钱来弄这个案子,结果?”
但夏霖同时表示:不管是否付费,只要确定了委托关系,都是他的当事人,他都会一视同仁,对他们负责。这是他的习惯和原则。“张树梅是委托人,邓玉娇才是当事人,我要负责的是邓玉娇。如果张树梅执意要解除协议我也没办法。不过,她一天不和我办手续,那我还是邓玉娇的代理律师。”
接下来是联系不上张树梅的两天。
5月25日下午,当夏霖以代理律师身份要求再见邓玉娇未果。当晚,在多家媒体的见证下,他向巴东警方提交了控告书,并在搜狐博客上全文公布。“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主要是因为到5月25日,邓玉娇14天的拘留期满,次日当地检方可能就要批准逮捕邓玉娇。我们以代理律师身份进行控告,就是为了阻止这件事情。”
仿佛约好了似的,一个多小时候,巴东官方网发布了“邓玉娇母女另聘代理律师”的消息作为回应。双方颇有点针锋相对、见招拆招的味道。
夏霖说他很喜欢萧瀚先生说的一句话:“在真相无法了解的情况下,鸡蛋和石头的较量中,应该永远站在鸡蛋的一边。”夏霖还说,“老子也是高仓健式的人物,无论如何,都将耗在巴东。”
撤!无奈何
事态仿佛进入了“冷战”,张树梅和夏霖双方一直没有正常沟通。一边是张树梅新聘请的代理律师低调介入工作,一边是夏霖继续在博客上“按照他的思路工作”。
僵局之际,邓玉娇的爷爷邓正兰接受专访,表示和夏霖解除代理关系确实是自己和家人的决定,主要原因是他“没有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
关键物证离奇被毁,官方突然发布“解聘”,湖北同行快速介入,邓玉娇家属郑重“澄清”都束缚了夏霖就此案展开工作的手脚,于是他们一行在5月29日离开巴东,同时撤离的还有各地媒体记者。
回京的夏霖,在车站受到了网友的迎接。回到律所,主任亲自设宴洗尘,还有老大爷送来的落款为“吴闯永远和你们在一起”的花篮。另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崔英杰来信问安;一封是张树梅书面致函解除侦查阶段之委托关系。
两相对比,似乎冰火两重天。
“诉讼生涯,世事多变,早习以为常。春夏之交,多事之秋,用舍由时,行藏在我。”常常“出口成诗”的夏霖用短短数语表明了他的态度。
接下来,邓玉娇案的司法程序就走得很快了。一般刑事案件的一审要走一年,但邓玉娇案37天就走完了一审。
5月31日,巴东警方对邓玉娇作出“防卫过当”的认定,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认定邓玉娇具有自首情节。
6月5日,巴东检察院的起诉书,认为邓玉娇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6月16日,巴东邓玉娇案开庭。当庭审正在进行中时,身处北京的夏霖在博客上赋诗一首:
堂前一怒对江波,刀笔不堪皂吏说。
夜听十方巴山雨,朝闻四面楚人歌。
身逢盛世听讼事,未忍邓娥作窦娥。
昭君青冢何处是,今日投鞭问汨罗。
夏霖说:“虽然不代理这个案子了,但我仍然一直关心这个案子。当时我甚至想了这个案子的3个审判方案。”
邓玉娇案的一审结果在夏霖的等待中翩然而至: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面对这样的结果,夏霖认为,“从当事人利益角度尚可接受。但对于邓玉娇尚背负‘故意伤害’的罪名及‘心境障碍’的不利结论,以及此案程序上的诸多严重问题,我们深表遗憾。此时此刻,结果或许无法尽如人意,然而我们深信,凡诉讼,行水滴石穿之功,终有水落石出之日。”
网上还有众多的帖子在讨论邓玉娇案:网民欢呼“民意的胜利”,邓玉娇爷爷传言被“代表”,小部分人依然不断提出此案的疑团。
对于这些,夏霖不再作答,一如当初有记者问其“是否作秀”时,他的缄默。此时的夏霖只是收拾好行装,准备远赴他乡去办另一个案件了。
夏霖坦言“下次接法律援助的案子会更加谨慎了”,但他至少还愿意提供法律援助,不是吗?
摘自《方圆律政》2009年7月号,作者:李小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