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贤祖:家国情怀与契约精神

一,引言

在中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心怀天下”的家国情怀一直流传深远,影响巨大。时至今日,在传统文化和官媒宣传的双重作用下,这种家国情怀的精神已经渗透到了国人的骨髓之中。但是我们要警惕,家国情怀本身包含一个十分危险的倾向:把家庭和国家做情感的类比,或者直接划等号,甚至更进一步,要求“舍小家,为大家”。这种倾向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我们称“国”为“国家”。

二,个人道德和公共道德的混淆

家国情怀倾向于把家庭和国家做情感的类比,结果往往导致个人道德和公共道德的混淆。我们可以无限地爱自己的父母,儿女,兄弟,这是人之常情(人伦),而且充满爱的家庭教育(不是溺爱)往往会造就善良的品格。但把这种源自人伦的无限的爱扩大到公共事务,甚至扩大到整个国家的大公无私的行为,虽然也让人佩服,但不值得提倡。因为这种行为不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能做到大公无私的人其实是凤毛麟角),而且混淆了个人道德和公共道德的界限。

类似宣传出现在许多公共场所。其实国家和母亲不能随便类比,对母亲的报答是自然情感,国家则要靠建立契约(比如宪法,大宪章)精神来维持。

我们经常看到官方媒体宣传某些爱心人士自己省吃俭用,甚至靠拾荒,磨刀攒下大笔钱来资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或者资助没有足够医保的底层的重病患者治疗。

在这些事迹中,个人的道德光芒几乎是无限扩张,但公共道德却缺失了:我们纳税的钱为什么不能保证每一个孩子不失学?我们的医疗保障体系为什么不能覆盖那些底层的患者?为什么九旬老人还要靠磨刀为生?而另一方面,每个高级干部却可以终生享受十分高级的待遇。央视每年春节都做的《感动中国》节目中还有许多这类例子,实际上家国情怀正是《感动中国》节目最大的主题思想。但不论我们怎么宣传这类无比高尚的捐款,资助的行为都无法替代公共道德的缺失!

“当祖国需要我冲锋陷阵的时候,我就一次流光自己的血;当祖国需要我一滴一滴地流血的时候,我就一滴一滴地流!”2013年感动中国人物,中国第一代核潜艇总设计师黄旭华这样说。

另一个极端是追求公共道德的极致,要求公职人员“舍小家,为大家”。比如树立焦裕禄这样的家国情怀式的官员典范。再比如,在基层干部教育时,领导经常提倡“群众利益无大小,一切为了群众”,但如果真的做到“群众利益无大小,一切为了群众”,恐怕基层干部都要活活累死。追求公共道德的极致根本就是不现实的,甚至是虚伪的,结果往往就是没有约束力,导致公共道德的进一步缺失。一方面“群众利益无大小,一切为了群众”的口号喊遍天,另一方面,到处都是与民争利的现象!

如果说个人道德源于自律,那么公共道德则要靠他律,即宪法和法律,归根结底,需要靠契约精神来维护。所以个人道德和公共道德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还有,我不喜欢《感动中国》这个官方节目,不论个人道德还是公共道德,都不适合由政府机构来宣传,一个集国家权力(政统)和道德评判权(道统)于一身的政府很容易蜕变成极权主义!

三,政治伦理化,家长式治国

家国情怀的另一个危险倾向是把家庭伦理放大到国家政治(政治伦理化),从而导致家长式的政治理念,而政府,官员自然而然就扮演家长的角色。这种倾向经常体现在传统儒家学说中,比如“ ‘孝乎惟孝, 友于兄弟, 施于有政’。是亦为政”(《论语·为政》)。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王朝就是典型的家长式治国,最高统治者既是君又是父,所以在很多时候也成为“君父”,与之相对的是“臣子”,“爱民如子”。而治国往往强调家长式的言传身教而忽视法治,契约精神,“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时至今日,这种政治上的言传身教仍有遗留,表现为政府倡议八耻八荣,核心价值观,全民学习各种领导讲话精神,中央文件精神。

家长式政治的直接结果是政府权威化(比如在和平时期,宣扬“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民众儿童化。在家长式的政治氛围中,民众往往会“不明真相”,易于被各种“反动势力,境外势力”挑唆,被各种“西方虚假意识形态腐蚀”。出于“保护”他们的目的,政府往往会采取一些类似“隔离”的措施,比如设立网络防火墙以屏蔽一些境外网站。

在家长制的家庭中,子女往往会养成他制他律的人格,在能约束他的长辈面前表现的十分乖巧,驯服,但一脱离约束,就开始放荡。在家长式的政治氛围中,民众也很容易形成他制他律的社会人格:在法律和权力能约束的时候,他们往往会表现出十分敏锐的政治嗅觉,奴性十足,但在法律和权力不能约束,监管缺位的时候,个人道德随时可能沦丧!所以家长式的政治往往会导致民众失去权利主体和良知主体的地位,整个社会民智不昌,道德败坏!

四,重申国家观念

我们必须改变陈旧的国家观念,还原国家概念的本质。国家,无非就是所有公民按照某种契约(比如宪法,大宪章)结合在一起的整体。我们要警惕任何国家政治观念的神圣化,人,才是目的!任何国家政治观念,除非能还原到与所有公民息息相关,否则都毫无神圣性可言!国家的主权首先体现为民众有基本的人权!国家的强大首先体现为民众身体健康,心智健全,可以独立思考,自由选择!国家的尊严和荣耀首先体现为民众能活得有尊严,是否能保障基本的人权,而不是体现为GDP飞速增长,神九,神十上空,奥运金牌等各种抽象的国家荣誉,也不是体现为外交方面的各种强硬态度。。。。。

家国情怀适合在国家民族危亡时机提倡。和平年代,我们更应当提倡契约精神,法治精神,强调契约(宪法)对政府的约束,强调每个公民的权利主体的地位。这两年来,宪法日的设立和宪法宣誓制度的确立都是这方面的显著进步!

转自:学术周刊

 

本文发布在 公民评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