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滥用公权用尽手段对我恐吓、威胁、诱骗、折磨、挑拨》
单利华 2016年5月20日于南通市看守所
2015年11月20日下午一点四十五分左右,我在南通港闸区永兴国际车城何志军(拆迁维权户)汽配店里,请他帮忙为我侄女和她的两位同学网上预订北京至南通的春运火车票(当时店里还有另外一个拆迁户蔡国泉)。就在我和孩子们微信联系即将确认订购时,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以刘建民(刘建飞)(此人参与整个案件,但从未有底气、胆量向我公开过他的姓名、真实身份,可能存在个别字差别)、杨利群、吴勇等人为首的身着便装和警服的几十名民警分别从几辆警车上跳下来,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箭步冲入店里,包围控制住我们。所有人在没有出示执法证、警察证的情况下,甚至连拘留证都没有让我过目,就迅速将我的双手拷上。当我要求把孩子车票下单成功,让孩子们安心,给当天正值七十周岁生日大喜的母亲打个电话,重新安排他人准备生日晚餐,并善意的给她个谎言,以免母亲承受不住突如其来的晴天霹雳的噩讯而可能发生身体意外时,刘建民(刘建飞)毫无人性的拒绝,而且又命令外面的民警将我拉出去,并把我两手两脚离地抓起,快步走向警车,再扔进警车内,迅速驶离(何志军、蔡国泉见证了整个暴力执法违法的抓捕行为)。在车上,我呕吐气喘不止,我也高声叱问他们有无妻儿老小?为什么一两分钟的时间都容不得我为家人处理可以处理的事情?我也要求民警送我去医院医治哮喘,他们也只点头应允了。行至中途,车子停下来,应该是在等某些领导的批示,但最终他们奉命将我送进了南通市看守所不具备甲级医疗水平的医务室,例行简单的体检,包括验血、胸透、心电图,其机器设备之陈旧难以描述,体检报告单我也没看到,但测量的血压是195|120,气喘和心律不齐也一直没有缓解。之后,刘建民(刘建飞)等人强行将我送进看守所内。在收押室,医生和管教除了例行公事的登记基础信息外,还必须全身裸检。我的情绪一直没办法稳定,我再次高声提出,我的血压已超出入所的健康范畴,而且我哮喘加剧,患上的支气管痉挛,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最重要的是港闸公安分局出具的不是《刑事拘留证》,看守所没有权力收押我,但是在强悍的专权统治下,我的抗议是没有丝毫回应的,我的被迫害生涯由此开始。
当天晚上,看守所管教送来了哮喘药(舒喘灵气雾剂),我告诉他们这种药对我已无任何效果,我的病太严重,现在用的都是德国进口药。过了许久,他们又送来“信必可”吸入剂。晚上七点多,我被带出去提审,有生以来第一次坐上四周包围禁锢的铁凳子。我不知道传说中的“老虎凳”是不是这样?直至九点钟,在管教的催促下,提审才结束。回到监室,有人惊讶的告诉我,一年来,她们是见到的唯一一个连夜提审的人。当然,在两个多月近二十次的提审中,比那个铁凳子更冰冷、更无情的还是不断更替的审讯人员、办案民警,他们自始至终都目露凶光,神态放肆,口气粗鲁,态度嚣张,程序不当,他们用绝对的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阻止我的律师会见,还堂而皇之的委曲道:领导不同意会见,我们也没办法。当他们无法得到想要的讯问笔录时,就特别的气急败坏,不得不就同一个问题反复讯问;不得不想方设法把我一步步引进事先就设计好的讯问内容的陷阱;不得不举起拳头把手伸进隔离铁栏,似乎要痛打我一顿才解心头之恨;不得不恼羞成怒的把已签好字、作了适当修改的笔录一张张撕毁;不得不忘记了自己也是人生父母养的人之子,而无所不能的谩骂我和我七十多岁的残疾寡母;不得不忘记了他们是一个人民警察的身份而像流氓一样侮辱诋毁我人格;不得不在零下十度的气温、双休日的日子突击提审作最后一搏;不得不威胁、恐吓“总有人会把你弄死在里面”;不得不像变花脸似的用变通方式动用南通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港闸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来进行所谓的“法制教育”,恩威并施,甚至承诺:只要我承认错误,按照他们的要求供述指证譬如王宇、瞿严民等人是某些事件的主谋或负责人,保证法院判我缓刑,当庭释放回家等等,等等。。。。。。
此外,办案人员还时常“提醒我”,要我在里面好好反省自己,他们骂我是南通的“大草包”,一直被别人利用,别人捡了石头在叫我扔,被别人当枪使,还一无所知。他们告诉我诸如戴XX,钱XX,曹XX,张XX,高XX等人获得的拆迁安置补偿令我难以想象,但他们问题解决了就悄无声息了;他们称赞陆XX,周XX,邱XX,邵XX,丁XX等人的聪明之处,一点即通;他们讽刺我是那些所谓维权律师的一个棋子,这些律师都是境外赞助对象,有高额回报;他们质问我王宇、唐荆陵、王全樟、王建芬、周永红、何志军、顾美霞等人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样样件件事情参与其中?他们还通报了相关信息:诸如郑建伟、张建伟、张建平、倪文华、王建芬等人和我一样因某种“犯罪”已被抓入牢;他们嘲笑我“进去了”,除了七十多岁老母孤孤单单的跑东跑西,南通与外面风平浪静,没有一个声援的人,没有一篇呼吁的文章,没有一个人给我存钱存衣物,没有一个到南通看守所看望我。南通曾经被我用了大力气帮助过、呼吁过的拆迁户、访民就像没发生任何事一样。他们痛骂我咎由自取,不仅害了自己,害了家人,尤其是老母和侄女,他们冷笑我聘请的都是什么垃圾律师,坑人骗人的律师等等。。。。。。
当程序到了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办案机关同样存在很多违法犯罪之处。比如检察院和法院都未依法审查案件,就逮捕、公诉、受案,检查员未依法保障我的陈述权、辩解权;法院剥夺我的阅卷权、公民辩护人辩护权等(相关控告中都有详细阐述)。特别严重的是,2016年3月31日,当我向港闸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书《就在南通市看守所召开庭前会议的异议》之后,港闸法院仍然于4月5日在不具备法庭硬件基础设施的南通市看守所会议室秘密召开庭前会议,且剥夺我家属的旁听权、会见权。仅五分钟时间就出尔反尔改变之前已经统一好的“让家属会见”的意见。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诚信、守信更重要的了。如此严肃的事情在这些人的眼中轻描淡写,说变卦就变卦了。所谓的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廉洁从严、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在此时此刻,是那么不堪一击。究竟是谁在破坏法律的实施,阻碍法制的发展?即便是一个普通百姓,也懂得“言而有信,笃实守信”的道理。何况他们是身为人民公仆的万众敬仰的人民警察、人民法官呢?他们的一言一行何止代表自己?他们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呀!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滥用职权又背信弃义的小人之举,让这个政权还有什么公信力可言?四个多月来,我以最大的克制力承受了公检法甚至看守所的犯罪行为,因为我知道为了信念总要付出代价,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但这一次,我心理的决堤被彻底冲毁。回想孤苦一生的母亲年轻守寡、中年残疾,晚年沦为访民,古稀之年大庆之日失去唯一相依为命的女儿;几十年来,我的母亲为了承诺父亲临终前的托付,为了将一对儿女抚养成人,受尽人间苦难,受尽世态炎凉,以不屈的性格、坚韧的耐力,凭借一双勤劳智慧的双手,一步一步完成了她的夙愿,而这个夙愿却被官商勾结故意毁灭,一生心血毁于一旦。从此母女二人流浪在上访途中五年之久。如今,我又被迫害入狱,公开开庭是本案的原则,我的母亲家人参与旁听是家属的权利,庭后安排会见同样符合法律规定,但法院为何勾结看守所自食其言,几分钟的时间就变卦拒绝家属会见?我无法想象,他们为什么不允许会见,那为什么之前又要同意,并且通过我的律师通知我的母亲,家人?告知在外声援的维权人?我只是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平民百姓;一个没有见过任何世面的乡村农妇;一个完全不懂什么是政治的柔弱女性;我只是为了捍卫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而去维权,我何错之有?我只是在求索求知的途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成长了自己。出于一个公民的良知,出于传承中华民族“一人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去践行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我又何罪之有?为什么这群人要不择手段的迫害我?伤害我?一个体弱多病的知天命之年的女人,有什么地方令他们恐惧不安?他们有的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才,精良强悍的武装队伍,庞大无比的组织体系呀?整整一夜,我未能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