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2016年1月29日上午九点半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三人均获重刑,唐荆陵有期徒刑五年,袁新亭有期徒刑三年半,王清营有期徒刑两年半。本案二审于5月31日进行,广东省高院未告知律师及当事人家属结果,称要通过邮局邮寄。律师预计将维持一审判决。这篇文章是唐荆陵在二审判决前写于狱中。
司法中的案件如果能够揭示政府权力是否受到某些原则的约束,是否能够清晰勾勒政府权力的边界,以及合理推定人民和政府的关系,从而实质性宣示政府的性质,这就是一个政治案件,我们的案件正是这样的一个案件。在下面这些重要问题上,我们和中共独裁当局有着完全对立的回答。即一个人是否有权利争取起码的政治自由,甚至仅仅是表达这种向往和政治信念?政府是否有合法和正当的权力来干预人的信仰、言论自由等基本政治权利?司法机关是否本身有足够超然的地位来思考和回答这些问题?并因此在整个政权结构中拥有恰当的权重来捍卫合乎正义和公道的答案。
专制是社会的病毒,它或者猛烈的毁灭,或者缓慢窒息衰竭枯死。真实和美善的缺失,在社会中不断造成利己、犬儒和麻木。反过来,这样的人们又是专制得以继续存在的条件。暴政的症候本身也成为更酷烈暴政的病因。人们已经准备好逆来顺受地接受任何程度的恶劣统治,无论是外来的征服还是内生的奴役。直至,以深思熟虑的理性和彼此平等的合作来建构他们的政府成为难以想象的事。他们既没有勇气采取切实行动改善自己的政治地位,甚至没有智慧认清他们不幸的奴隶身份。在这样的人们中,最糟糕的政府也不会遭遇到合法性的难题,连它的灭亡也只是迫于自然性的衰朽。然而在中共统治大陆的六十多来年,即使在极权主义邪恶肆虐的顶峰期,仍然有为自由而殉道的人。他们先知一般的呐喊穿透了时代的沉寂。他们短暂而光辉的生命如同流星划破天际的黑暗。他们在这大地上披洒的鲜血是我们民族的良知和勇气未曾彻底沉沦的证据,并为后代昭示自由的未来。
今天我们正接力探寻、保存和发扬他们所遗留的薪火,要释放奔突于大地之下的岩浆。我们的存在顽强地打破一小撮中共独裁者的幻梦,让他们不得不尴尬地面对这一事实:他们的权力既未经人民合法授权,而且行使又远非正当。这样一个为中共所把持的法院,从理论到事实都无法证明其具有审理本案的资格。因此,早在一审判决之前,我已明确表示尽管这一所谓审判既不合法亦不公正,我都不会上诉,以免赋予中共当局以某种合法的色彩。
真理需要执著地追求,执着于一端却容易引人远离于真理。我虽然不上诉,这也不会使我反对袁新亭、王清营两位先生所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相反,我毫无保留地支持他们的论述。再者,我一旦公开阐明了一个公民不合作者拒绝上诉的理据后,在增进公民认知的效果上已经或多或少将上诉这一行为与政权合法性的观点分离开来。毕竟我们是生活在只有不完美选择的现实世界中,而不是活在某种理论里。处在这样一个连发言和思考权利都被剥夺的荒谬时代,上诉是指出判决之错误的唯一途径。也只有通过上诉这个形式,我们才可以发出一点自己的声音。
以谎言欺世的人需要运用很多诡辩技巧和华丽词藻来掩盖真相和扭曲常识,真理和真知却简单朴实。因此,并不需要多少复杂的知识和伦理来理解如此简单的事实:我是无罪的!既然我这个被中共独裁当局视为祸首的人都是无罪的,那么,袁新亭、王清营两位先生就更是无辜的。相反,独裁者以法律名义对我们实施的这一切,包括这所谓的审判,才是真正的犯罪。这犯罪不仅污染了正义的源头,还窒息着国家的未来。我把这一呈词视为敦促中共当局悔改,归还自由和主权于人民的再次尝试。当以色列人在离开为奴之地的埃及以前,摩西不也多次这样到法老面前请求吗?
《镜花缘》描绘了一个颠倒的世界,在那里善恶相反,美丑错置。我们以为那只是逗趣的笑话,不知自己正置身其中。当英国使臣在大清朝廷为宦官被阉,表示不人道时,却首先遭到太监的责难,他抗议英使说:“这是奴才的荣耀。”时间过去一百多年后,今天我们已经能够以相对轻松的心情面对这一幕了。这一页却依然没有翻过去,我们已处在奴才的荣耀与人的尊严更深层次的碰撞中。就在诞生“奴才的荣耀”这一幕的稍后不久,还发生主持审判及杀害革命志士秋瑾的大清七品县官负疚自杀的事件。在那时不会有多少人真诚地相信清廷即将在未来短短的几年内土崩瓦解。在这位远比御前太监卑微的县官身上,还可见人的道德尊严的闪光。对比之下,在中共独裁当局大规模迫害进步人士时,要从身处保守反动阵营的人们中,发现不可磨灭的人性闪光要困难的多。这更显示中共对人的辖制和毒害是如此的深远,并无可逃避。正因为无可逃避,才使得反抗成为惟一的出路。回到我今天的场景中,若那些手上不得不沾染无辜之人鲜血的人们不要以奴才的荣耀而洋洋自得,就已经难能可贵了。当初我决定不上诉,其中一个考虑也是无意让那些盲目于政府文牍的善良人们,经受良知的煎熬,而被迫参与独裁者精心安排的这桩罪的公演。
最终,我们这案件必定会提交到真正的审判者——人民面前。早在我向人民发出呼吁,为了自由、民主、人权而推行公民不合作运动时,就已经诉诸人民主权的裁决。我们虽怀抱必胜的信念和决心投身于这场战斗,也准备承受一切患难的试炼。在安徽小岗村民土地革命的红手印中,在“八九学生运动”的理想激情和流血牺牲中,在香港维园年年不息的灯火中,在法轮功修炼者以及其他信仰群体中,在《零八宪章》民主人权理念的凝聚和宪政蓝图的草绘中,我感受到时代脉搏的强烈搏动,我从中领受和强化了我生命的呼召。我将在独裁者的炼狱中静候人民给出历史性裁决的那一刻。
唐荆陵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5000天告别专制倒计时第2572天)
谨此向一切为自由而献身的人们致敬!同时,也献给我的太太汪艳芳女士,感谢她一直默默地支持我!完成该文时,正值我们结婚十八周年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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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荆陵:奴才的荣耀与人的尊严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2016年1月29日上午九点半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三人均获重刑,唐荆陵有期徒刑五年,袁新亭有期徒刑三年半,王清营有期徒刑两年半。本案二审于5月31日进行,广东省高院未告知律师及当事人家属结果,称要通过邮局邮寄。律师预计将维持一审判决。这篇文章是唐荆陵在二审判决前写于狱中。
司法中的案件如果能够揭示政府权力是否受到某些原则的约束,是否能够清晰勾勒政府权力的边界,以及合理推定人民和政府的关系,从而实质性宣示政府的性质,这就是一个政治案件,我们的案件正是这样的一个案件。在下面这些重要问题上,我们和中共独裁当局有着完全对立的回答。即一个人是否有权利争取起码的政治自由,甚至仅仅是表达这种向往和政治信念?政府是否有合法和正当的权力来干预人的信仰、言论自由等基本政治权利?司法机关是否本身有足够超然的地位来思考和回答这些问题?并因此在整个政权结构中拥有恰当的权重来捍卫合乎正义和公道的答案。
专制是社会的病毒,它或者猛烈的毁灭,或者缓慢窒息衰竭枯死。真实和美善的缺失,在社会中不断造成利己、犬儒和麻木。反过来,这样的人们又是专制得以继续存在的条件。暴政的症候本身也成为更酷烈暴政的病因。人们已经准备好逆来顺受地接受任何程度的恶劣统治,无论是外来的征服还是内生的奴役。直至,以深思熟虑的理性和彼此平等的合作来建构他们的政府成为难以想象的事。他们既没有勇气采取切实行动改善自己的政治地位,甚至没有智慧认清他们不幸的奴隶身份。在这样的人们中,最糟糕的政府也不会遭遇到合法性的难题,连它的灭亡也只是迫于自然性的衰朽。然而在中共统治大陆的六十多来年,即使在极权主义邪恶肆虐的顶峰期,仍然有为自由而殉道的人。他们先知一般的呐喊穿透了时代的沉寂。他们短暂而光辉的生命如同流星划破天际的黑暗。他们在这大地上披洒的鲜血是我们民族的良知和勇气未曾彻底沉沦的证据,并为后代昭示自由的未来。
今天我们正接力探寻、保存和发扬他们所遗留的薪火,要释放奔突于大地之下的岩浆。我们的存在顽强地打破一小撮中共独裁者的幻梦,让他们不得不尴尬地面对这一事实:他们的权力既未经人民合法授权,而且行使又远非正当。这样一个为中共所把持的法院,从理论到事实都无法证明其具有审理本案的资格。因此,早在一审判决之前,我已明确表示尽管这一所谓审判既不合法亦不公正,我都不会上诉,以免赋予中共当局以某种合法的色彩。
真理需要执著地追求,执着于一端却容易引人远离于真理。我虽然不上诉,这也不会使我反对袁新亭、王清营两位先生所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相反,我毫无保留地支持他们的论述。再者,我一旦公开阐明了一个公民不合作者拒绝上诉的理据后,在增进公民认知的效果上已经或多或少将上诉这一行为与政权合法性的观点分离开来。毕竟我们是生活在只有不完美选择的现实世界中,而不是活在某种理论里。处在这样一个连发言和思考权利都被剥夺的荒谬时代,上诉是指出判决之错误的唯一途径。也只有通过上诉这个形式,我们才可以发出一点自己的声音。
以谎言欺世的人需要运用很多诡辩技巧和华丽词藻来掩盖真相和扭曲常识,真理和真知却简单朴实。因此,并不需要多少复杂的知识和伦理来理解如此简单的事实:我是无罪的!既然我这个被中共独裁当局视为祸首的人都是无罪的,那么,袁新亭、王清营两位先生就更是无辜的。相反,独裁者以法律名义对我们实施的这一切,包括这所谓的审判,才是真正的犯罪。这犯罪不仅污染了正义的源头,还窒息着国家的未来。我把这一呈词视为敦促中共当局悔改,归还自由和主权于人民的再次尝试。当以色列人在离开为奴之地的埃及以前,摩西不也多次这样到法老面前请求吗?
《镜花缘》描绘了一个颠倒的世界,在那里善恶相反,美丑错置。我们以为那只是逗趣的笑话,不知自己正置身其中。当英国使臣在大清朝廷为宦官被阉,表示不人道时,却首先遭到太监的责难,他抗议英使说:“这是奴才的荣耀。”时间过去一百多年后,今天我们已经能够以相对轻松的心情面对这一幕了。这一页却依然没有翻过去,我们已处在奴才的荣耀与人的尊严更深层次的碰撞中。就在诞生“奴才的荣耀”这一幕的稍后不久,还发生主持审判及杀害革命志士秋瑾的大清七品县官负疚自杀的事件。在那时不会有多少人真诚地相信清廷即将在未来短短的几年内土崩瓦解。在这位远比御前太监卑微的县官身上,还可见人的道德尊严的闪光。对比之下,在中共独裁当局大规模迫害进步人士时,要从身处保守反动阵营的人们中,发现不可磨灭的人性闪光要困难的多。这更显示中共对人的辖制和毒害是如此的深远,并无可逃避。正因为无可逃避,才使得反抗成为惟一的出路。回到我今天的场景中,若那些手上不得不沾染无辜之人鲜血的人们不要以奴才的荣耀而洋洋自得,就已经难能可贵了。当初我决定不上诉,其中一个考虑也是无意让那些盲目于政府文牍的善良人们,经受良知的煎熬,而被迫参与独裁者精心安排的这桩罪的公演。
最终,我们这案件必定会提交到真正的审判者——人民面前。早在我向人民发出呼吁,为了自由、民主、人权而推行公民不合作运动时,就已经诉诸人民主权的裁决。我们虽怀抱必胜的信念和决心投身于这场战斗,也准备承受一切患难的试炼。在安徽小岗村民土地革命的红手印中,在“八九学生运动”的理想激情和流血牺牲中,在香港维园年年不息的灯火中,在法轮功修炼者以及其他信仰群体中,在《零八宪章》民主人权理念的凝聚和宪政蓝图的草绘中,我感受到时代脉搏的强烈搏动,我从中领受和强化了我生命的呼召。我将在独裁者的炼狱中静候人民给出历史性裁决的那一刻。
唐荆陵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5000天告别专制倒计时第2572天)
谨此向一切为自由而献身的人们致敬!同时,也献给我的太太汪艳芳女士,感谢她一直默默地支持我!完成该文时,正值我们结婚十八周年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