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详见本网《从常德沃尔玛事件聚焦劳工组织化维权》
“常德沃尔玛工会组织化抗争事件研讨会暨集体谈判论坛(2014)"于4月3-4日在河南登封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工人代表、劳工NGO、劳工学者、劳工律师等劳工界人士和媒体记者30余人,一起就常德沃尔玛劳资争议所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我们认为,劳资平等谈判、政府居中调解是基于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劳资冲突处理和劳资关系运行的基本机制。《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需经职代会讨论、劳资协商确定的基本原则,即确立了涉及职工利益重大事项中的职工知情权以及工会的谈判权。我们强烈谴责单方决定、不尊重劳方谈判权的企业行为,以及偏袒企业、随意动用警力并抓捕工人的政府行为。我们强烈建议:企业在做出影响职工重大利益的决定前,要诚意和劳方谈判;政府应在劳工事件中居中调解,慎用警力。众所周知,欧美先发国家的工人,经过无数次的抗争,争取到了集体谈判权,并已被国际劳工组织确认为神圣的劳工三权之一,这一权利极大地改善和提高了工人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我们坚定地相信,中国工人也可以经过顽强的努力,争取到同样的权利。
集体谈判论坛
劳工互助网
201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