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母亲诉新华社抹黑“劳工维权斗士”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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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求曾飛洋母親提交補充信息。微博图片

70岁的陈文英,决定以一位母亲的身份,代表儿子曾飞洋起诉新华通讯社、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社记者邹伟、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和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因为她认为这些官方媒体和执法机构,侵犯了曾飞洋的名誉权。

4月11日,陈文英通过律师常玮平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

曾飞洋,中国大陆著名劳工维权人士,广州市“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的创始人和主要负责人。去年12月3日,被当地警方从家中带走。家人们起初并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因做劳工维权在中国的高敏感度,被公安或其他单位“请喝茶”,对曾飞洋来说,已是家常便饭。

但陈文英没想到,从此再没见到儿子的面。

曾飞洋被捕20天后,新华社、新华网刊发了由“新华视点”记者邹伟撰写的原标题为《揭开“工运之星”光环的背后“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主任曾飞洋等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调查》的报道。

文章中,曾飞洋被描述为以劳工公益人士身份“插手劳资纠纷,挑动矛盾升级”;“以向境外提供中国的劳工运动情况报告作为条件”,长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作为有妇之夫,曾飞洋与至少8名女性长期保持情人关系”,“以帮助工人’维权’的名义,借助自己的名气地位,诱骗胁迫有求于他的女工、女志愿者委身于他”。

中央电视台的《朝闻天下》及人民日报海外版,随后也发布与新华社类似的报道。

陈文英一个字也不相信报道里说的话,但“新华社的消息出来后,家乡很多人都知道了。它那么写,影响力那么大,一般人不信看了也信了。我是怀疑他们的报道,想见我儿子知道怎么回事,”在被问及提告原因时,陈文英平语调缓慢地对端传媒说。

“我儿子自己做的事情要承担,(但)这么久不让见律师是有问题的,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陈文英说。

她在起诉书中写道:“曾飞洋的爸爸癌症晚期二次化疗,曾飞洋被剥夺了自由和会见律师的权利,这躬逢其盛、创造历史的起诉事,还是老妪我来吧。”

陈文英的委托律师常玮平对端传媒表示:“一个人是不是有情妇属于个人隐私,假设他有,新闻媒体也不应该在未经他允许的情况下报道;假设他没有,那么这个媒体就是在捏造事实,涉嫌侮辱,甚至诽谤的犯罪。”

由于曾飞洋自被刑事拘留后,一直无法与其代表律师或家人会见,母亲陈文英作为直属家属,代为提告。

据曾飞洋的辩护律师王兴此前发布的消息说,曾飞洋目前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个惯用于异见人士的口袋罪名——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但当曾飞洋和其他劳维人士的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时,警方以当事人“暂不会见律师”,以及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为由拒绝律师会见。

律师见不到他们的委托人,而新华社记者却可以在曾飞洋被“秘密侦查”阶段对他进行采访?常玮平认为,这可被合理推断为,羁押单位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及办案单位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在其中协助了新华社、新华网及记者的侵权行为。

与曾飞洋同时被警方带走的,还有6名劳工维权人士。目前,除曾飞洋和他的同事孟晗之外,朱小梅、邓小明、彭家勇和汤欢兴已被取保候审。

因此从程序上而言,四个月过去了,没有提供任何举证证据的公安和检察院,已属于非法拘留。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警官也对曾飞洋的代理律师承认,案件已经超过两个月的办案期限且并未办理延期,曾飞洋已被“超期羁押”。

儿子被拘留后,陈文英还要照顾自己的丈夫,财力与精力都几乎耗尽。当被端传媒问起曾父情况时,这位70岁的母亲,情绪突然崩溃,低声抽泣,长时间接不上一句话来。

“我们很难过,”陈文英说,一边照顾着身边不时剧烈咳嗽的丈夫。

“他爸这样癌症,还有中风,我想我儿子早点出来照顾见他爸,”陈文英说。

在她的眼里,儿子是个孝子、好人。父亲中风住院时,曾飞洋下了班就到医院“陪他爸,给他爸按摩手脚”。

曾出事后,陈文英从前往医院看望曾飞洋父亲的那些工友们口中,得知,儿子之前做的事。“(工人们)说飞洋帮他们几千人讨回了欠薪,他在做好事,”陈文英说。

劳工维权人士曾飞洋。摄:Alexandra Harney/REUTERS

18年劳工维权路

“劳工维权”在中国大陆是一项艰难的事业,曾飞洋已做了18年。

1998年,由曾飞洋主导的“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下称“打工族”)成立。起初,“打工族”主要为遭遇工伤、欠薪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因初衷是为农民工服务,故而收费极低,只求维持“打工族”最基本的开销。

但在法律维权过程中,曾飞洋逐渐意识到个体维权的力量单薄与耗时拖沓,决意携“打工族”转型,以集体罢工、集体谈判的形式,协助农民工继续讨薪维权。与此同时,来自官方的“骚扰”接踵而至。从断水断电“逼迁”,到“被失踪”、喝茶,曾飞洋日渐受到政府的强大压力。

除了被骚扰和经济上的窘迫,“打工族”还长期需要面对机构身份的尴尬——作为国内首个劳工NGO范本,经多年努力,仍无法在中国的民政系统注册成为非政府机构,获得官方“合法”的NGO资质,而只能退而求其次地以在工商局注册的公司资质运作,这成为官方对曾飞洋的一个重要指控。

中国的劳资冲突有其内在逻辑。中国三十多年的经济发展,创造了体量庞大的国民GDP总值和快速上升的国家实力,但经济发展模式是建立在牺牲农村土地资源和长期盘剥失地农民与进城务工人员低廉的劳动力基础上的。劳工收入和权益的改善,始终未纳入官方的主要社会管理议程。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前沿的珠三角地区制造业经济体量庞大,劳动密集型工厂密布。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随着经济疲软、出口订单量下降,加上内地物价攀高,工人工资上涨,不少工厂面临破产,或做出关闭工厂和迁离珠三角的决定。但所有来自工厂和资方的转产与转移决策大多并不重视合理安置工人,发放清拖欠工资和福利等劳工权益保护内容。

随着中国经济体量逐年下降,中国大陆劳工罢工事件日渐增加。根据“中国劳工通讯”自2011年以来统计的各省市罢工数据显示,有记录的劳工罢工维权事件从2011年的185起,上升至2015年的2774起。

另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015年11月在新华社的采访中提到,2015年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罢工维权)明显增多,处置难度越来越大。仅去年前三个季度,中国共发生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突发事件11007起,比上年同比增长34%。欠薪问题从工程建设领域向加工制造业、采掘业等其他领域扩展的势头明显。

与之相对应,曾飞洋与打工族协助的罢工维权案件的牵涉罢工人数也明显上升。从2010年、2011年的数十人工厂,到2014年延烧至为外资品牌加工的立得鞋厂上千名员工罢工。期间,东莞万人裕园鞋厂也发生了领导层带领的罢工事件,使当局十分紧张。

利得鞋厂工潮结束后,曾飞洋获工人送赠「工运之星」牌匾。微博图片

接受境外资金成了他的“罪”

曾飞洋与打工族被诟病的另一个主题是,接受境外资金。

2015年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李玉斌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警告,“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加剧,妄图以劳动关系为突破口,通过一些非法劳工“维权”组织、“维权”人士与工会争夺职工,破坏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

《人民日报》在报道曾飞洋事件时,专门提到,香港劳工维权观察机构“中国劳工通讯”每年向曾飞洋的机构“打工族”提供70余万元“活动经费”,并直接负责发放曾本人的工资。“中国劳工通讯”负责人韩东方随后在个人微博公开回应,谴责《人民日报》“报道的标题及内容所用词句,充满国人早已深恶痛绝的煽动对立、制造仇恨的‘文革’话语逻辑。好像“境外组织资金”就是妖魔鬼怪,只要跟境外资金扯上关系,不管是做什么,便其心可诛。”

韩东方在接受端传媒采访时表示,公开回应是希望拓清一些问题,“曾飞洋通过集体谈判把冲突性的罢工问题解决了,免了工人退休金的流失。而我们与这些劳工NGO是工作关系”。

一般舆论分析认为,2015年发生的一系列对大陆劳工领袖和机构的打压,是对整个公民社会的进一步压制。但韩东方认为,这次打压“不是一个政治动作,而是为了(某个既得利益团体的)利益”。

韩判断,对劳工团体的打压,既非来自中共最高领导人的决定,也与中央政府的工会改革的大方针相抵触,而是来自总工会的操纵。

“曾飞洋他们的工作,特别是利德(工厂罢工)的谈判,使总工会很尴尬,本来总工会要做的事,被曾飞洋他们做了。再加上曾飞洋开始培训工人去竞选工会,正好赶上总工会被中央从上往下推动(工会)改革,……,几方面的因素加在一起,他们希望能杀一儆百、杀鸡儆猴,”韩东方说。

在旧有计划经济模式下,工人在出现权益侵害时,利益诉求方是国有企业和国企背后的政府,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任务”就是作为官方的公会,堵住工人诉权之路,他们的任务就是“不作为”。但在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化经济之后,工人权益的诉求方不再是国有企业或政府,而转为直接面对企业老板。

也因此,劳工NGO代表工人说话,不再是直接与政府作对,反而是在老板欺压工人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下,代表工人,多争取利益,在实际效果上,反而对政府有好处。

“基于多年的惯性,总工会已经不能也不会完成代表工人的任务。而劳工NGO,已远远总在总工会前面,”韩东方说。

由于经济下滑,去产能及在资本迁移过程并将带来越来越多的劳工事件,但局面并非无解。韩说:“曾飞洋等人已经找到了最佳方案,就是让工人参与劳资谈判”,但找到办法的人却被当局逮捕,也体现执法行动不是基于信念,而完全是一些部门的“利益驱使”。

茫茫诉讼路,开庭或无望

自2015年底包括曾飞洋在内的数名劳工维权人士被捕后,大陆劳工维权界一片寂静。4月8日,广东劳工NGO案被捕人之一何晓波,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回到佛山家中。凤凰网援引其代理律师尚满庆称,1月7日佛山检察院正式批捕何晓波后,3月7日佛山市公安局将案件延期侦查一个月,按照法律规定,4月7日是公安机关必须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起诉或撤案的时间,目前并未收到撤案通知。更早前,同在此案中被拘留的另外数名劳工维权人士,朱小梅、邓小明、彭家勇和汤欢兴已悉数释放。

虽然已经被取保回家,但他们仍受到监视,不被允许回到“打工族”所在地广州,无法恢复工作。

2016年2月,与曾飞洋一道目前仍被拘留的孟晗终于被允许律师会见。孟晗通过委托律师向外界表示,自己非常尊重曾飞洋的工作,已明确拒绝警方令其指控曾飞洋的要求。

在她的民事诉讼请求中,陈文英要求新华社等五家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曾飞洋名誉权的行为,删除、销毁首发并被其他媒体转载发布到互联网络的有关涉嫌侵权报道。要在这几家官方媒体网站的首页,置顶刊登内容致歉公告至少连续30天。陈文英还要求赔偿曾飞洋精神抚慰金一百万元。

香港的中国刑事司法和人权研究员罗助华认为,“在中国的法院系统,(曾母诉党媒)这种案件要走下去非常困难”。他相信法院会选择更安全的办法,不立案,不会让法律程序走到法庭开庭审理的阶段。

(据端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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