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思乐:被遗忘的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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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8日,新疆自治区看守所,45岁的张海涛接到了自己的一审判决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5年;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刑4年;两罪并罚,共19年有期徒刑,另有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财产12万元,这意味着他名下的一项房产将被没收,他的妻子和刚满月的孩子将流离失所。张海涛决定上诉,目前该案在等待二审的过程中。

根据判决书,居于新疆的张海涛的“罪行”,是69条微信朋友圈、205条推特和微博,还有他订阅了博讯和美国之音的新闻邮件、给这些网站投稿,并接受了境外媒体采访,内容涉及“敏感”的日子里新疆乌鲁木齐的维稳状况。比如,他在2011年发出照片并附上说明文字:“大概一周前(‘七五事件’3周年前夕),全市局势就紧张起来,尤其以维族聚居区为甚,今天,汉族聚居区也加了不少岗。”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及因向境外媒体透露看到的情况而被定“刺探情报罪”,是极为典型的政治犯罪名,该案涉及言论自由、社交媒体、外媒联系等要素;而且,张海涛被量刑之重,是数年内所未见;这双重因素都应该引致外媒的广泛关注。

然而并没有,除了与寥寥几个与张海涛有直接联系的异议媒体有所报道,如自由亚洲电台、博讯网等,未见国外主流媒体关注。

近日,在中国异议民主圈子内部,有另一个案件引发了较大回响,是“南方街头运动”的王默和谢文飞因举牌支持香港占中而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一政治案件值得注意之处,在于王默和谢文飞明确表示就是要“颠覆中共党专政独裁政府”,这与之前政治案件当事人一般不承认颠覆意图,甚至主动将自己的行为“去政治化”、“温和化”,截然不同。

王默、谢文飞的决绝表态,在大陆异议民运圈子内有着标识性的意义,甚至可能象征着民主圈子内部气候和定位的改变。但同样,除了“占中”因素引起了一些香港媒体的报道,国外主流媒体几乎没有报道这一案件。

然而,去年到今年,其实是国外主流媒体报道中国政治打压问题的高峰,从关注上升期的女权案、浦志强案、709律师案,到瑞典彼得事件后,关注高频期的媒体人贾葭失联事件、长平家人被拘事件等,都获得了几乎所有欧美主流大报的报道。

冷热不均,所为何故?

能获得境外主流媒体关注的事件,几乎都是中国政治打压向中间社会扩张的标志性事件,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当事人是中间社会代表,比如受过大学教育的年轻女性、律师、媒体记者、知识分子;诉求具有一定的非政治化特征,比如反歧视运动、法律维权运动、媒体市场化趋势;行动是温和的,比如不组党、不明确反党、不诉诸武力。

至于不具备上述特征的政治打压,如张海涛案、南方街头案、张六毛非正常死亡案等,则鲜有获得国际媒体关注。

导致这让人遗憾的分野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新闻媒体报道“新趋势”、“奇怪事”的倾向以外,也包括:第一,境外媒体往往只能以最简单的逻辑,以及最熟悉的“中间精英变革”模型,来理解和报道欧美以外的政治和社会运动,比如报道贾葭失联的事件时,几乎所有媒体都只能以“涉促习辞职公开信”为解释,而且反复问贾葭的律师和朋友:贾葭是否是公开信的作者?如果不是,当局为什么要抓他?

如此可想,它们几乎不可能理解和复述王默、谢文飞的草根身份,和决绝公开的“就是想颠覆中共”,对大陆民运意味着什么。

第二,境外媒体也只能看到曾在中国大陆被公众目光照射过的人,比如浦志强、长平、贾葭等,而在大陆媒体中本来就被消音的反对者和草根抗争者,外媒则无力了解跟进。

这些背后固然有许多媒体自身的特征带来的局限性,比如欧美媒体从业者本身没有也不可能做足够多的“功课”去了解另一个世界的运动。这姑且搁置,或由他人另文讨论。

然而,对于中国大陆的抗争者来说,这令人遗憾的现实,会带来严重的困境:

国际舆论关注和政治压力,目前几乎是对政治打压的唯一制衡,但国内严酷的政治现实,必然会导致抗争运动进一步草根化、地下化和激进化——抗争运动本身不太可能再由中间阶层为核心人物,核心人物和TA所做的事情也不太可能被主流社会知晓——如此一来,接下来的抗争运动就失去了能被境外媒体关注的要素,很可能进入被狠狠打击却声援难求的持续状态。

成为“被遗忘的政治犯”,今日张海涛的悲哀,日后或许是每个抗争者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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