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为作者在天则20周年庆典活动的发言,经天则所授权刊发,以飨读者。
非常高兴看到天则研究所已经20周年了!这20周年对中国社会的贡献很显著。同时我们也看到20年里,很多方面尤其是思想领域、思想内容发生了很大又积极的变化,但也有很多方面变的越来越差。刚才盛洪教授讲到十周年的时候,那时候庆祝活动面对的局面比现在还好一些,受到的限制比今天还少,十年来的环境反倒变差了。这也让我想到杨小凯说的后发劣势,因为中国经历的这些变化,从某一种意义上越来越印证他关于后发劣势的判断:由于中国是后发展的国家,经济通过快速模仿也能莫名其妙地成功,不仅仅在我们还没来得及把原因搞清楚时经济就已成功了,反而让许多人以为所有的经济成就是现有体制造成的,所以就出现了现在看到的,经济成功后政治体制不仅没有朝着制约政府权力的方向进行改革,反而在相当程度上走回头路,去用治标但不治本的老办法解决表面问题,又把大家折腾一番。真是印证了后发劣势。
这使我想起我刚刚在清华办的量化历史讲习班,第一位历史学家说“世界历史蛮简单,人类历史几千年里只发生了一件事,其他都不重要,这件事就是1780年左右的工业革命。所以,人类历史上只有工业革命之前的世界和工业革命之后的世界,其他细节都不重要、大同小异”。
当然,后来我一想,其实中国也差不多是这样,只有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的中国,和洋务运动之后的中国。鸦片战争之前的中国虽然几千年,但人均收入基本维持在500美元左右的水平,生存方式、生活水准几千年没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前所谓的汉朝、隋朝、唐朝、宋朝、明朝、清朝,虽然皇帝名字不同、朝代名字各异,但只有细微的变化,整个社会是静态的,没有太多差别,研究那些不同朝代的方方面面的意义也不是以往理解的那么大!我讲这个话的意思是要说明,许多人讲“中国历来就没有宪政民主法治,那种体制不也过了几千年,不也是很好吗?”其实,那种说法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那种静态社会、那种死水一潭的社会里,过几千年跟过一天、过一年没什么差别,旧制度经历了日历意义上的年数多和少没啥意义,不说明什么问题。关键是现在的中国社会变了,变得跟以前、跟鸦片战争之前完全不同了,不管中国历史上有没有过宪政民主法治,那不重要,但今天的中国社会没有这些就不行了,制度必须变革!
从1780年开启的工业革命,到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时,正好进行了200年,各种工业技术都相当成熟。中国自18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虽然到1930年代已经把许多现代工业技术和制度带入中国,但抗战和之后的内战拖延、耽误了本可以更多的进程,后来的计划经济和政治运动更是让中国出现倒退,以至于到1978年邓小平开始改革开放时,留在中国国门门口等着发展的机会实在太多、太大了,这个后发展便车给中国过去30几年带来巨大便利,使我们不用做政治改革也能快速发展,使中国社会出现至少三方面的大转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转型,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人口流动大大增加,物质财富和金融资源调动能力大大增加,政府掌控的资源和权力空前地高。这些转型变迁要求与历史中国完全不同的治理架构和权力制衡体系。
这让我想起另一个最近常听到的一个说法,包括一些领导在某些场合也说,“不能搞宪政改革,因为你看晚清推动宪政,结果灭亡了;袁世凯推动宪政改革,结果也灭亡了;国民党推动宪政改革,最后被共产党打败了”。表面听起来这好象蛮有道理,每次一折腾、一搞宪政就会灭亡,但是实际上,从方法论角度讲,这种逻辑很有问题。因为我们不能只把中国过去100年试过的宪政改革经历作为一个完整的样本来下结论,中国在过去一百年的经历差不多只算一个观察点。严格说,应该把全球各国在不同历史时期经历过的宪政改革都放到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大样本,看人类不同社会进行宪政改革后的整体经历是什么样子,看总体上宪政改革是否真的都导致政权或国家灭亡。放到一起来看的话,世界今天有200多个国家,那200来个国家在过去二百、三百年经历的宪政改革,结果是什么样的。放在一起作为一个大样本看,我想我们能够得到的结论肯定不是“宪政改革导致灭亡”,因为我们熟悉的现代发达国家中,没有哪个不是宪政法制国家,都是宪政法治使它们进入了长久持续的稳定繁荣,让它们才得以加入现代富有且良序的国家行列。
从这一点我觉得尤其是我们做领导的,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在方法论上、逻辑上出差错,很容易说一些让老百姓听起来觉得有道理但实际上是谬论的东西。说“宪政改革每次都导致政权灭亡”,这让我想起二胡大家阿炳的故事,一个可能犯的逻辑错误是根据瞎子阿炳一个人的经历去研究如何才能拉好二胡,根据他一个人的经历可能会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任何人想把二胡拉好,就必须先把眼睛弄瞎。我们知道这个结论很荒唐,可是“宪政改革导致政权灭亡”的结论一样地荒唐!我们不能再犯“因为阿炳是瞎子,所以拉好二胡的前提是把眼睛弄瞎”这样的错误。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编辑:霍默静 [email protected])
来源: FT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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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武:“反宪政”的荒唐逻辑
【编者按】:本文为作者在天则20周年庆典活动的发言,经天则所授权刊发,以飨读者。
非常高兴看到天则研究所已经20周年了!这20周年对中国社会的贡献很显著。同时我们也看到20年里,很多方面尤其是思想领域、思想内容发生了很大又积极的变化,但也有很多方面变的越来越差。刚才盛洪教授讲到十周年的时候,那时候庆祝活动面对的局面比现在还好一些,受到的限制比今天还少,十年来的环境反倒变差了。这也让我想到杨小凯说的后发劣势,因为中国经历的这些变化,从某一种意义上越来越印证他关于后发劣势的判断:由于中国是后发展的国家,经济通过快速模仿也能莫名其妙地成功,不仅仅在我们还没来得及把原因搞清楚时经济就已成功了,反而让许多人以为所有的经济成就是现有体制造成的,所以就出现了现在看到的,经济成功后政治体制不仅没有朝着制约政府权力的方向进行改革,反而在相当程度上走回头路,去用治标但不治本的老办法解决表面问题,又把大家折腾一番。真是印证了后发劣势。
这使我想起我刚刚在清华办的量化历史讲习班,第一位历史学家说“世界历史蛮简单,人类历史几千年里只发生了一件事,其他都不重要,这件事就是1780年左右的工业革命。所以,人类历史上只有工业革命之前的世界和工业革命之后的世界,其他细节都不重要、大同小异”。
当然,后来我一想,其实中国也差不多是这样,只有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的中国,和洋务运动之后的中国。鸦片战争之前的中国虽然几千年,但人均收入基本维持在500美元左右的水平,生存方式、生活水准几千年没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前所谓的汉朝、隋朝、唐朝、宋朝、明朝、清朝,虽然皇帝名字不同、朝代名字各异,但只有细微的变化,整个社会是静态的,没有太多差别,研究那些不同朝代的方方面面的意义也不是以往理解的那么大!我讲这个话的意思是要说明,许多人讲“中国历来就没有宪政民主法治,那种体制不也过了几千年,不也是很好吗?”其实,那种说法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那种静态社会、那种死水一潭的社会里,过几千年跟过一天、过一年没什么差别,旧制度经历了日历意义上的年数多和少没啥意义,不说明什么问题。关键是现在的中国社会变了,变得跟以前、跟鸦片战争之前完全不同了,不管中国历史上有没有过宪政民主法治,那不重要,但今天的中国社会没有这些就不行了,制度必须变革!
从1780年开启的工业革命,到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时,正好进行了200年,各种工业技术都相当成熟。中国自18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虽然到1930年代已经把许多现代工业技术和制度带入中国,但抗战和之后的内战拖延、耽误了本可以更多的进程,后来的计划经济和政治运动更是让中国出现倒退,以至于到1978年邓小平开始改革开放时,留在中国国门门口等着发展的机会实在太多、太大了,这个后发展便车给中国过去30几年带来巨大便利,使我们不用做政治改革也能快速发展,使中国社会出现至少三方面的大转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转型,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人口流动大大增加,物质财富和金融资源调动能力大大增加,政府掌控的资源和权力空前地高。这些转型变迁要求与历史中国完全不同的治理架构和权力制衡体系。
这让我想起另一个最近常听到的一个说法,包括一些领导在某些场合也说,“不能搞宪政改革,因为你看晚清推动宪政,结果灭亡了;袁世凯推动宪政改革,结果也灭亡了;国民党推动宪政改革,最后被共产党打败了”。表面听起来这好象蛮有道理,每次一折腾、一搞宪政就会灭亡,但是实际上,从方法论角度讲,这种逻辑很有问题。因为我们不能只把中国过去100年试过的宪政改革经历作为一个完整的样本来下结论,中国在过去一百年的经历差不多只算一个观察点。严格说,应该把全球各国在不同历史时期经历过的宪政改革都放到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大样本,看人类不同社会进行宪政改革后的整体经历是什么样子,看总体上宪政改革是否真的都导致政权或国家灭亡。放到一起来看的话,世界今天有200多个国家,那200来个国家在过去二百、三百年经历的宪政改革,结果是什么样的。放在一起作为一个大样本看,我想我们能够得到的结论肯定不是“宪政改革导致灭亡”,因为我们熟悉的现代发达国家中,没有哪个不是宪政法制国家,都是宪政法治使它们进入了长久持续的稳定繁荣,让它们才得以加入现代富有且良序的国家行列。
从这一点我觉得尤其是我们做领导的,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在方法论上、逻辑上出差错,很容易说一些让老百姓听起来觉得有道理但实际上是谬论的东西。说“宪政改革每次都导致政权灭亡”,这让我想起二胡大家阿炳的故事,一个可能犯的逻辑错误是根据瞎子阿炳一个人的经历去研究如何才能拉好二胡,根据他一个人的经历可能会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任何人想把二胡拉好,就必须先把眼睛弄瞎。我们知道这个结论很荒唐,可是“宪政改革导致政权灭亡”的结论一样地荒唐!我们不能再犯“因为阿炳是瞎子,所以拉好二胡的前提是把眼睛弄瞎”这样的错误。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编辑:霍默静 [email protected])
来源: FT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