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步亮:因言獲罪何其多

葛永喜

葛永喜律師的「罪」是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一幅惡搞漫畫,理由竟是「公然侮辱他人」。

中國內地當前的言論和政治環境之惡劣,超出外界的想像。如果你不是局中人,可能很難相信這一切。最近的葛永喜律師「捉放曹」引起國際媒體高度關注,只是因為他的被傳喚涉及世所矚目的巴拿馬文件這一重大新聞事件。有媒體說,「這是巴拿馬文件事件發生以來,首例中國民眾因巴拿馬文件被當局帶走。」事實上,這只是境外媒體所知道和報道的「首例」,在中國的現實世界裏,這個數字根本無法準確統計,因為實在太多,可能是第10例、第100例都不止。由於葛永喜曾擔任多起著名案件代理律師的特殊身份,他的被傳喚才有如此高的曝光度。

就在這件事發生的幾天前,一名網絡作家因為在微博上調侃「中國第一夫人」要學武則天,而被行政拘留5天。這名網絡作家硬是被關滿了5天,才悄悄獲釋。期間,不准他見律師,不准與外界聯繫,而罪名是涉嫌「傳播謠言」。

葛永喜的「罪過」是4月14日14時33分在微信朋友圈上發布了一張轉自港媒的圖片,圖片是一幅惡搞的漫畫,畫面上三位中國領導人赤著身子在水中,每個人物邊上有文字旁白:「巴拿馬的河水真的好深」「好易浸死咖」「唔怕,我有姐夫」。圖片外的文字是「摸著石頭原來是過巴拿馬河!」9個小時後,即當日23時53分,5名便衣公安上門,稱其發布的帖子在網上影響極大,未作出任何手續就將其扣押,帶到佛山市南海區鹽步派出所。幾個小時後,葛永喜的家人才收到警方的傳喚通知書,傳喚理由竟是「公然侮辱他人」。

依據中國現行刑法,侮辱罪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受害者提出指控,司法機關是不能主動介入的,除非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葛永喜如果存在「公然侮辱他人」的事實,因侵害了他人權益而被公安傳喚,首先得有受害者報案。那麼,報案的受害人是誰?是帖子中所涉的三位領導人嗎?漫畫中其中一位領導人已經過世,一位已退休,一位尚在任,是他們向警方提出的告訴嗎?葛永喜的帖子是發在自己微信的朋友圈裏,毫無疑問這三位領導人或他們的親屬都不在葛的朋友圈之內。那麼,他們是怎麼在幾個小時之內就看到帖子的?另一方面,即便在世的兩位領導人很快就看到了帖子,感覺受了侮辱而親自向警方提出告訴,是否就構成「公然侮辱他人」,也存在疑問。因為領導人是公眾人物,其受保護的權利要少於普通公民,公民對其評頭品足,也屬法律允許的言論範疇。警方對葛永喜的傳喚,一方面牽涉公權力機關濫用警權,侵犯個人隱私,監控過度;另一方面作為又一個因言論獲罪者,有關方面再次降低底線,已到了讓人難以容忍的地步。因而,此事引發民間的憤怒是必然的。

葛永喜曾代理過唐荊陵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廣東勞工維權人士何曉波案、廣東維權人士孫德勝案等「敏感」案件。他失去自由後,律師們發起抗爭行動,依法到派出所為他爭取權利。經過大家的聲援,22個多小時後,葛永喜獲釋。

葛永喜算是幸運的。就在他獲釋之時,又傳來消息稱,成都網友大木也因巴拿馬文件事件,被成都蘇坡派出所傳喚。未來,這樣的事件還有多少,尚不得而知。祈望境內外的媒體,更多關注這些身處劣境的普通人。

转自: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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