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清:陈云飞案情况通报(2016.02.17)

陈云飞

(说明:因本这几天很忙,再加之身体微恙未及时发布,特致歉!)

2016年2月17日上午在成都公民圈朋友的护送下,我和成都律师冉彤会见了陈云飞。陈云飞是早期民主斗士,以快乐维权、快乐追求民主而名于世。故民主圈的朋友们也就“快乐”地称其为“民运怪杰”。2015年3月25日新津县公安国保以陈云飞在新津县邓双镇金龙村“柑梨园”手举“祭六四英烈”而被刑事拘留,2015年4月30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逮捕。其所聘请的律师多次要求会见均被拒绝,长期以来外界无从知晓其在狱中的情况,他也不知外面朋友及家人的情况。直到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律师才得以会见到他。

会见他时我将外面朋友对他的关心和相关意见转告了陈云飞。陈云飞要我向外面朋友转告其谢意和感激之情!并称会考虑并尊重外面朋友的意见。因陈云飞向来是“快乐维权、快乐民主”,故其对当局假司法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实,也就采取轻蔑的态度——原来的打算是:自己在法庭不说话打瞌睡,让律师也不要说话。后,将外面朋友的意见转告他之后,他作了一些调整:他坚持自己的做法,但律师怎样辩护由律师自己定夺!

陈云飞很乐观!他说身体很好,在里面还可以练功。想看《圣经》,但看守所不让外面人送进去,只能看同仓狱友的书。

该案原是由成都公安局移送成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2016年2月6日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向陈云飞送达《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称此案已转该院审查起诉。据此推断:原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过是阻挡律师会见的厚黑布而已!

如果是武侯区检察院起诉,那么开庭就是在武候区法院。因案件刚到武侯检察院,检院有45天的审查起诉期限,案件还没到法院,故还谈不上开庭时间问题。

刘正清201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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