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律师文东海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出一篇文字《李斌,你会解聘我吗? 》:「作为709大抓捕事件当事人王宇的辩护律师,我曾经无数次想幻想着有一天警方会开恩让我见上王宇……说到李斌,我并不熟悉,他出现在我的记忆中,是在王宇、周世峰、王全璋、李和平、谢阳等人被以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之后,陆续传出一个叫李斌的警察,他连续多次解聘了好几位辩护律师,其解聘的理由也很奇特:当事人自己已经请了律师,所以你的辩护律师资格被解除了。」
文东海写道,李斌不仅解聘律师,还坚决不给律师们看解除手续给律师看一看,也不允许律师按司法规定会见当事人确认解除。文东海宣布要在第二天约见李斌,「李斌,你会解聘我吗?」他在文章最后问道。
第二天,文东海果然被解聘了。
「法律上还没有解除,我还是王宇辩护律师,李斌是解除我了。」文东海这样描述现在的情况,「一天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向我出示王宇解聘我的法律文件,及安排会见王宇核实解除的真实意志,我就会一直以王宇辩护律师身份活动。」
算上文东海的当事人王宇,709案件中已有李姝云、高月、赵威、李和平五人「被解聘」了代理律师,五人的律师无一见到了正式的解除手续,全由警方口头告知。
赵威的妈妈郑瑞霞见到了赵威的新律师,这两位律师自称受律师管理协会分配、由赵威本人委托。她们向郑瑞霞出示了一封据说是赵威写的信,信中赵威表示认罪,让父母不要委托辩护人。郑瑞霞不被允许带走这封信,她回忆说,除了签名很像赵威的字迹以外,整封信不太像赵威所写,她怀疑女儿是遭受了折磨才被迫认罪签字。
在此之前,警方以案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了该案所有律师的会见申请。
处于政治案件的羁押中的当事人「解聘律师」、「拒请律师」的现象,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频繁出现。温州十字架案中被抓的维权律师张凯以类似方式「解聘」了自己的律师,他的助理刘鹏也曾「写信」要求家人不聘请律师。
但此类不自由情况下的表态十分可疑,而且很可能暗示当事人处于严重的精神压力甚或身体伤害之中。
劳工NGO案件当事人何晓波的妻子杨敏就曾接到自称是检察院人员的电话,通知她何晓波已签署不聘请律师承诺书,但不久后一位何的获释「号友」(关在同一房间的被羁押人员)找到杨敏,传出何晓波的话说,警察是以杨敏的安全要胁他承诺不请律师,但他其实还是希望聘请律师。
无论「解聘」现象的原委如何,它显示着,过去政治打压案件最重要的抗争模式——借助律师会见和法律程序不断制造传播和抗争节点——被正式缴械,大量人权律师们正在失去他们最熟悉的战场。
就像被捕律师之一的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说的:「我们真的不能向流氓和黑社会要公义、讲法律。」
在制度内抗争手段迅速全面失效的情况下,受迫害的人们只能自发地探索制度外的手段,从寄明信片、印T恤、新媒体传播、街头行为艺术,到绝食、小规模冲突、大规模聚集甚至制造炸弹和暗杀……这些手段就像冻土高原上长出的苔藓,脆弱、绝望、低端,却多样而且无法灭绝,因为它就是生命本身。
这些非制度化的手段难免隐含许多新的伦理课题,本文仅以文东海律师要求「见李斌」为例作一点简单分析。
这一案例面临的争议是「将公权力实施的迫害指向执行者个人」,类似的还有劳工NGO打压案件中出现的「找邹伟」行动,即号召人肉搜索撰写抹黑稿件的新华社记者邹伟。
两个事件都或多或少产生了一些效应:据认识邹伟的人说,邹伟知道有人在骂自己,但他相信自己的报道是真实的,并认为「得有人去做这样的事」 ,然而之后新华社的污名化稿件中,记者署名悄然消失;警察李斌在看到写给自己的公开信后,接待时文律师时变得极为礼貌,在遭遇强硬抗议时甚至主动递烟缓和。
事实上无论是文东海律师,还是声援劳工运动者的群体,都非常清楚「李斌」和「邹伟」不过是极权制度的棋子,向他们施压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但不少抗争者仍然使用这种指向执行个人的方式,至少有三个原因,第一是这种方式总比直接尖锐地责难体制或统治者本身要安全一些;第二是执行个人的抗压能力弱于体制整体,此举有可能会改变受迫害者的具体待遇;
第三,或许是最重要的,「李斌们」可能真心认同自己的工作,也可能只是「执行命令」,而抗争者们要明确表达的是:不管主动与否,协助作恶即是作恶——这在中国极具现实意义,大量基层警察在面对法律和公义的责难时就以「上级命令」、「履行职责」作为最终的说辞,正是这种「平庸的恶」日夜维持着专制机器的运转。
因为「执行命令」,未成年的孩子失去了父母,被囚禁于自己的国家;因为「执行命令」,弱势者被碾碎于尘土,维权者被剥夺了自由;因为「执行任务」,法律沦为玩物,公正从不在场,民主是个笑话……「执行命令」不是作恶的理由,更不是免于刑责追究和良心拷问的「免死金牌」。即使是「枪口抬高一寸」仍然不够,面对暴政,不合作就是底线。
否则,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我们将赞赏和支持赠予正义的抗争者,以不责备和理解对待自扫门前雪的人,至于作恶的参与者,不论是命令者还是执行者,不论是真心还是假意,总有一个审判席是留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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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思乐:「见李斌」与「找邹伟」——平庸的恶必须审判
涉政治案被羁押的人「解聘律师」现象,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频繁出现,十分可疑。
2月17日,律师文东海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出一篇文字《李斌,你会解聘我吗? 》:「作为709大抓捕事件当事人王宇的辩护律师,我曾经无数次想幻想着有一天警方会开恩让我见上王宇……说到李斌,我并不熟悉,他出现在我的记忆中,是在王宇、周世峰、王全璋、李和平、谢阳等人被以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之后,陆续传出一个叫李斌的警察,他连续多次解聘了好几位辩护律师,其解聘的理由也很奇特:当事人自己已经请了律师,所以你的辩护律师资格被解除了。」
文东海写道,李斌不仅解聘律师,还坚决不给律师们看解除手续给律师看一看,也不允许律师按司法规定会见当事人确认解除。文东海宣布要在第二天约见李斌,「李斌,你会解聘我吗?」他在文章最后问道。
第二天,文东海果然被解聘了。
「法律上还没有解除,我还是王宇辩护律师,李斌是解除我了。」文东海这样描述现在的情况,「一天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向我出示王宇解聘我的法律文件,及安排会见王宇核实解除的真实意志,我就会一直以王宇辩护律师身份活动。」
算上文东海的当事人王宇,709案件中已有李姝云、高月、赵威、李和平五人「被解聘」了代理律师,五人的律师无一见到了正式的解除手续,全由警方口头告知。
赵威的妈妈郑瑞霞见到了赵威的新律师,这两位律师自称受律师管理协会分配、由赵威本人委托。她们向郑瑞霞出示了一封据说是赵威写的信,信中赵威表示认罪,让父母不要委托辩护人。郑瑞霞不被允许带走这封信,她回忆说,除了签名很像赵威的字迹以外,整封信不太像赵威所写,她怀疑女儿是遭受了折磨才被迫认罪签字。
在此之前,警方以案件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了该案所有律师的会见申请。
处于政治案件的羁押中的当事人「解聘律师」、「拒请律师」的现象,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频繁出现。温州十字架案中被抓的维权律师张凯以类似方式「解聘」了自己的律师,他的助理刘鹏也曾「写信」要求家人不聘请律师。
但此类不自由情况下的表态十分可疑,而且很可能暗示当事人处于严重的精神压力甚或身体伤害之中。
劳工NGO案件当事人何晓波的妻子杨敏就曾接到自称是检察院人员的电话,通知她何晓波已签署不聘请律师承诺书,但不久后一位何的获释「号友」(关在同一房间的被羁押人员)找到杨敏,传出何晓波的话说,警察是以杨敏的安全要胁他承诺不请律师,但他其实还是希望聘请律师。
无论「解聘」现象的原委如何,它显示着,过去政治打压案件最重要的抗争模式——借助律师会见和法律程序不断制造传播和抗争节点——被正式缴械,大量人权律师们正在失去他们最熟悉的战场。
就像被捕律师之一的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说的:「我们真的不能向流氓和黑社会要公义、讲法律。」
在制度内抗争手段迅速全面失效的情况下,受迫害的人们只能自发地探索制度外的手段,从寄明信片、印T恤、新媒体传播、街头行为艺术,到绝食、小规模冲突、大规模聚集甚至制造炸弹和暗杀……这些手段就像冻土高原上长出的苔藓,脆弱、绝望、低端,却多样而且无法灭绝,因为它就是生命本身。
这些非制度化的手段难免隐含许多新的伦理课题,本文仅以文东海律师要求「见李斌」为例作一点简单分析。
这一案例面临的争议是「将公权力实施的迫害指向执行者个人」,类似的还有劳工NGO打压案件中出现的「找邹伟」行动,即号召人肉搜索撰写抹黑稿件的新华社记者邹伟。
两个事件都或多或少产生了一些效应:据认识邹伟的人说,邹伟知道有人在骂自己,但他相信自己的报道是真实的,并认为「得有人去做这样的事」 ,然而之后新华社的污名化稿件中,记者署名悄然消失;警察李斌在看到写给自己的公开信后,接待时文律师时变得极为礼貌,在遭遇强硬抗议时甚至主动递烟缓和。
事实上无论是文东海律师,还是声援劳工运动者的群体,都非常清楚「李斌」和「邹伟」不过是极权制度的棋子,向他们施压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但不少抗争者仍然使用这种指向执行个人的方式,至少有三个原因,第一是这种方式总比直接尖锐地责难体制或统治者本身要安全一些;第二是执行个人的抗压能力弱于体制整体,此举有可能会改变受迫害者的具体待遇;
第三,或许是最重要的,「李斌们」可能真心认同自己的工作,也可能只是「执行命令」,而抗争者们要明确表达的是:不管主动与否,协助作恶即是作恶——这在中国极具现实意义,大量基层警察在面对法律和公义的责难时就以「上级命令」、「履行职责」作为最终的说辞,正是这种「平庸的恶」日夜维持着专制机器的运转。
因为「执行命令」,未成年的孩子失去了父母,被囚禁于自己的国家;因为「执行命令」,弱势者被碾碎于尘土,维权者被剥夺了自由;因为「执行任务」,法律沦为玩物,公正从不在场,民主是个笑话……「执行命令」不是作恶的理由,更不是免于刑责追究和良心拷问的「免死金牌」。即使是「枪口抬高一寸」仍然不够,面对暴政,不合作就是底线。
否则,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我们将赞赏和支持赠予正义的抗争者,以不责备和理解对待自扫门前雪的人,至于作恶的参与者,不论是命令者还是执行者,不论是真心还是假意,总有一个审判席是留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