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律师2016年1月21日上午会见了郭飞雄,郭飞雄从狱中传出话说:“为中国的自由民主理想和事业坐牢,我感到很光荣,我未来十到二十年是一定要和理想主义者一道把宪政民主政体操作成为中国大陆的制度现实!感谢所有朋友的关心和支持。祝大家春节愉快!”22日,二审法律文书送达: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刑6年)。这是郭飞雄第二次被判刑,此前已经获刑5年了。
郭飞雄的辩护律师伍雷、张磊先后邀请我就郭飞雄的法庭自辩词和上诉状做一点评论,我是法律外行,对具体的法律问题无力置评,但多年以来对郭飞雄的政治理念和实践的确深感兴趣,早就想写点东西,一则表达对郭飞雄的敬仰和支持,二则借此机会梳理一下自己在中国政治转型问题上的一些想法,以就教于郭飞雄先生和致力于中国宪政民主事业的同道中人。
一年多前的2014年11月28日,郭飞雄在狱中写下自己的名为《未来的历史意味深长》的法庭自辩词,一年后的2015年12月3日,他又写下了名为《宪政民主政体革命为什么必须》的上诉状。如果说自辩词主要阐述了宪政民主政体革命的方略的话,那么上诉状则主要是往回追溯、补充了宪政民主革命的政治哲学基础。这两篇文献完整地构成了郭飞雄的政治哲学理念和实践操作方略,在我所知道的同道中人中,绝大部分仍然停留在理论和实践的分隔状态,只有极少数人达到了知行合一、理论与实践圆融无碍的境界,郭飞雄无疑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胡石根、秦永敏、许志永、唐荆陵等人亦各领风骚)。按照从抽象到具体、普遍到特殊的行文逻辑,本文倒转时序,先简单述评一下上诉状中的政治哲学,然后重点述评自辩词中的宪政民主政体革命的操作方略。
一、对宪政民主的政治哲学思考
应该说,在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上,郭飞雄并没有怎么标新立异,基本上继承了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和宪政民主理论,并认为多元均衡的宪政民主政体,作为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善”而得到举世公认,在这个星球上的众多国家里,已成为生动活泼、阳光灿烂的制度现实。然而,中国反民主的黑暗势力却把这一制度文明视为“基本恶”,视为万丈深渊,多年来,他们一贯宣扬的论调是,宪政民主是西方舶来品,不符合中国国情。那么,为什么西方国家都已经实现了宪政民主,而中国却长期沦陷在极权专制之中呢?宪政民主是不是就真的不适合中国国情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当然需要对中西方文明进行全面系统的比较,这是一篇文章力所不逮的,郭文只是论及以下要点:
1、 从中国历史传统并不必然生长不出宪政民主
中国当然有长达两千多年的皇权专制和中央集权政体,但这一政体中也包含有一些可以加以现代化的要素,比如,多相制、六部专业分工制、言官御史制、三省制、廷议制等,就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分权、监察,而科举考试也建立了较为公平的文官资格选拔机制,实现了政治机会和社会地位上一定程度的流动性,更何况在秦朝以前还有更为悠久的封建制多元政治传统和多元竞争的思想文化传统。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华民族摆脱了皇权专制的奴役,建立了亚洲第一个民主政体,其来有自,并非简单移植西方政体。这个民主政体之所以陷入了瘫痪,一方面是因为传统政治的基因和逻辑并没有也不可能一举根除,另一方面,也许是更重要的方面,是俄罗斯的极权乌托邦运动趁虚而入,乘势而起,经过与中国知识分子运动和农民起义的次第结合,在残酷的生存斗争中赢得了最后胜利。郭文没有深入解剖的是,这个“虚”、“势”是什么?我的理解是,在中西文明的巨大落差下,在中国面临西方列强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巨大威胁下,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知识分子,放弃了启蒙运动、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的渐进之路(造成宪政民主主义的政治空虚),转而选择了西方文化中批判西方主流文明的“更自由、更平等、更民主”的激进思想和制度构想,企图以此在短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同时完成民族独立、国家强盛和现代化、民主化的双重任务(形成民族主义、民粹民主主义的政治形势),这才会引狼入室,让带有世界革命和地缘政治双重图谋的苏俄帝国主义主宰了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历史。虽然说,对一两代人来说,这个历史的曲折是无限漫长的,但其实,在整个中国历史的长河中,这也只是一个短暂的插曲;正如在中国大地上,工业文明终将取代农业文明、市场经济终将取代自然经济一样,与之匹配的宪政民主也终将取代极权专制。从哲学上来说,理由只有一条:中国人也是人,人类所具有的中国人无不具有,人类能做到的中国人也能做到;自由、平等、正义是人类共通的普世价值,而宪政、民主、法治是实现这些价值的优良政治,各民族国家只存在早晚实现的区别,不存在应否和能否实现的区别。
2、 后极权政体的结构特征与民众权利要求的根本冲突是当代中国政治上的基本国情
郭文列举了毛时代乌托邦极权政体的基本特征:(1)军权私有化;(2)政治权力私有化和政治特权阶层的创生;(3)实行全面的行政和社会集权的超级国家;(4)无限权力下的一夫独裁。1978年后,大病求治的中国社会开始改革开放,资源占有制由全面公有向多种成分并存结构撤退,直至私有制占据大半份额,中央计划经济被抛弃,自由市场经济初步确立——这实质宣告了违反人性的乌托邦实验的历史性破产。全面集权、全面专政的极权政体蜕变为稍为缓和但依旧全面管控、全面高压的后极权政体,其所取得的实用层面的成就,无法掩盖其固有的、严峻的结构性缺陷:(1)权力私有制本质的不合法性;(2)政治特权阶层核心领导力的逐代衰减;(3)高度集权和制度荒野下的贪腐特权共同体的形成;(4)恶法治国、特务政治和集权便利综合症;(5)政府结构上战略性分权制衡的阙如。
当今中国后极权政体所存在的根本的结构性缺陷,决定了它无法实现人民主权下的道义合法性和授权程序合法性,无法筑成有效制约平衡的制度囚笼管束并根治权力的滥用、专断甚至疯狂,无法稳定、系统地实现公仆队伍的政治管理精英化并使之合格履行为民众谋福利、创机会、排风险、构远略的积极职责。这种由教条、特权的偏执阻碍和丛林法则、实用便利的放纵扰乱合力营造的制度荒野,助推了权力体系的政治兽性不断膨胀,不断冲破脆弱的防线和牵制,任性地、不可逆料地、频繁地甚至失控地、横暴地践踏人道、公义、法律、道德、良俗。因此之故,后极权政体本身事实上已成为中国民众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最大的侵犯者、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最大破坏者,这就是当今中国在政体问题上的基本国情。这一基本国情本身就提供了变革的最强有力的理由。
中国民众已充分、强劲地表现出对权利的渴求和积极维护。权利的内在逻辑——也就是人道和正义的根本原理,决定了中国民众不会满足于残缺的权利状态,必定会走向更充分的权利,直至彻底自主命运的主权实现。这就决定了任何仅仅对后极权政体进行修补或完善的改革,都不可能真正满足民众的内在需求。通过一场政体革命,彻底抛弃现有政体的制度荒野和政治兽性,建立起真正由人民程序授权和控制、实现了现代政治文明“基本善”的新政体,才是当今中国真实的民意和深沉的天意。一代觉醒公民的主权意愿,以及他们正在凝聚起来的支持他们伸张权利和主权的个人实力和整体实力,构成为实践政体革命的第一推动力。
针对臭名昭著的素质论,郭飞雄指出,在科学文化素质方面,今天的中国人会比1828年的美国人、1918年的英国人还低吗?他们那时候就开始享有普选权,为什么今天的中国人不行?目前中国每年有数百万大学生毕业,整个社会正在步入知识社会,民众的独立人格、健全理智、道德情感、规则伦理、公益精神等都已有了充分的发展。即使常被官僚特权阶层污为“愚民”的农民阶级,也经历了几十年的市场经济风浪的磨练,普遍的独立经营使他们视野辽阔,稳健经营,表现出很高的运筹管理能力,他们实际展示的智力绝不低于城市工人阶级和市民阶级,也绝不低于世界上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的农民阶级!至于他们的道德、信用、勤劳、务实品质,历来备受尊敬。总而言之,中国民众的人口素质相对于实行宪政民主的需要,早已绰绰有余了。在这个普遍开化的信息时代,中国启动宪政民主进程所需要的社会条件不仅成熟,简直早已熟透了!行使最重要的一人一票权以挑选合适的公仆,需要人民主要运用的是道德良知和常识判断力——这些难道人民没有?这些恰是人民所擅长的!诚然,长期被排斥在核心政治生活之外的民众在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方面尚有一定欠缺,这将导致对于民众相当重要的地方自治需要经历一定年限的实验、磨合方可成熟运营。但这绝不构成为不让或延迟民众学习参与地方自治的理由,相反,这恰恰构成为应当让民众早日投入民主实践学习参与地方自治的理由!
3、宪政民主政体是解决中国政治问题的对症下药的良方
郭文逐一论述了成文宪法的理想性和至上权威、间接民主制下的普选、分权制衡法治、联邦制、多党制等宪政民主政体的结构性内容之后指出,与暴力支持下的极权-后极权政体的 “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和全面集权的巨型立体金字塔结构截然相反,宪政民主政体的阶层多元、民族多元、宗教多元、文化多元、思想多元、利益集团多元、公民社会多元为社会基础和政治参与变量,以一人一票展示的具有主权扁平结构和人民实力普遍崛起的国内战略均势为主导力量,以两党或多党、政团多元或派系多元、无数职业政治家或参选人为中介,以中央政府的小扁平结构和二三四级政府数以百计或者千计的小扁平结构在宪法或者法律规制、调整下的并立合作状态为制度框架和运行平台。它的宏观主体结构是一个巨型扁平结构。这个巨型扁平结构以其起点的主体多元、权利平等、机会均等,过程的激烈竞争、动态轮流执政、政体均衡点的多极分配、多元分制的地方政府的散点分布、政治参与变量和利益博弈变量的动态轮流受益等,达成了终点处长期而优化的均衡状态。它就是宪政民主政体的多元均衡性。有着这一多元均衡的巨型扁平结构的宪政民主政体,相对于一元化、高集权的巨型立体金字塔结构的后极权政体,在合法性、参与性、活力性、规范性、专业性、公正性、高效性、稳定性、远略性等方面,无不有着较大的制度优势。
针对“民主必乱”的叫嚣,郭文指出,中华民族久已厌倦于血腥和动乱之苦,在和平、稳定、增长的大局下,有序推进宪政民主,实为全民共识。中国自由民主力量多年来坚守和平反对,十年来更通过维权运动推动公民堂堂正正履行政治权利,以人权法治行动帮助社会消除暴戾之气。说实行民主将引起天下大乱,不过是危言耸听地对伸张主权的人民和推动宪政民主的先行者所做的恶毒的丑化,好像中国人天生不适合于天下为公、权力公有、自主命运,只有接受强权者的奴役才有安稳日子可享。至于边疆分裂的问题,只要看一看中华民族的主流民意,看一看汉族人口占人口的百分之九十四的客观现实,就知道任何力量以任何方式使边疆脱离出去,在技术上都不可操作。在边疆问题上,中国宪政民主事业推进者应学习英格兰融合苏格兰的经验,汲取美国南北战争的教训。人道和人权应作为压倒一切的考量,义字当头,利也在其中。解决边疆困扰的根本之策在于真正的尊重人权,保障宗教自由,让各族人民共享政治主权、经济机会,而且对文化和教育做出适当加权。边疆困扰不应成为阻挠中华民族尝试创造长治久安的制度文明的拦路虎,相反,我们不妨把它的解决看作是激励我们创造一种使盛唐胸襟或美国“种族熔炉”在今日中国产生成为可能的多元包容制度的机会。
数千年饱受皇权专制奴役之苦、数十年来饱受极权专政奴役之苦的中华民族需要彻底制服政治兽性,从而由人民自主命运、过上文明理性的政治生活。在经历了长期经济高速增长后,这已现实地成为中国现代化、文明化事业的首要任务。作为迄今为止人类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理念的制度化和历经近千年打熬的分权、制衡、限权体制或机制的综合集成,作为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善”,宪政民主政体的确是高度适用于中国基本国情的治世良方。那些在后极权制度荒野中无限滋生的滥权症、贪腐症、世袭症、僵化症、冷血症、暴虐症、大头症等,都只有通过人民主权下的正名术、笼头术、牵鼻术、竞标术,宪政下的分割术、制衡术、断流术、弹劾术、曝晒术、法治术,联邦制下的层层剥权术、分隔分治术等等的综合施治,才能予以根除。肆虐已久的权力野兽,只有关进宪政民主政体的制度囚笼,才能予以彻底驯服。只有宪政民主政体才能使中国民众彻底摆脱权力私有制的压迫和极权主义思想的禁锢,真正成为政府的主人和政治制度的主体,才能使被极权专制颠倒了的官民关系返回到宪法和法律规制下的正常状态,才能使中国民众的政治生活走上人类文明的荡荡大道。
4、宪政民主政体的人民主体性和主权性
宪政民主政体革命绝非由少数精英主导的幽静而冰冷的制度框架搭建工程,而是主体公民亲自参与操作的以伸张主权、实现权利为导向的制度安排、实验、调适、凝固、运行工作。人民既是制度舞台的搭建者,又是舞台上的演出者。人民是制度的主体,人民的权利是制度的灵魂。在政体革命进程中,与客体性的制度革命同时发生的,是主体的权利革命。通过政体革命,人民由后极权政体下没有政治权利、言论与行动处处受限、饱受官僚特权阶层欺凌的草民,现实地转变为拥有充分的政治权利、自由言说并自由地行进在大地上的真正主权者。在革命中,人民收获的,不仅仅是奴役锁链的彻底解脱和曾经被篡夺的、异己的、失控的政府的回归,还有主体自身内个人权利方面的巨大增量——这不能不称为权利革命。在宪政民主政体中,人民并非放手让民选公仆行使治权、负责操办三权分立下的制约平衡这一核心机器设备,而自己消极地退回到私人事务中。不,人民的政治生活是高度积极的!人民决策制宪、参加选举,通过选举授权,赋予政治权力以合法性;人民行使权利、对分立的政府和议会实施有效的大众控制;当公仆出现懈怠或滥权时,人民有通过行使言论批评权、行动抗议权、司法诉讼反制权等,对公仆进行民间制衡;人民还通过层层地方自治平台,加强自己直接参与攸关近距离公共利益和切身利益的地方事务治理的份额;人民还可以通过公民法律创制行动、全民公决行动,搭建人民参与并控制立法权的现实通道,等等。至于人民的经济自由权、宗教自由权、迁徒自由权、获得公正审判权等,也都会相应地得到充分保障和积极的行使。
如果说,历史累积的人道理性文明内化为主体的良心,那么,主体的权利就是凝聚在个人身上的制度文明。什么是权利?权利就是人道赋予的、正义规制的、制度文明尊重并保障的、个人主张并实力维护的个人自主活动及其范围。权利革命是政体革命所结出的最重要的果实之一。宪政民主政体革命的核心,就是确立个人基本权利的绝对性和国家、政府指向的最大的公共利益,就是保障所有公民的个人基本权利。国家、政府又是什么?它们不是无数个人结成的个体性的有机体,也不是个人的集合,而是一种众多的个人互动的行为结构。作为次生的现象存在,它们没有任何资格凌驾于活生生的、实体性的、主权的个人之上。革命必须回归个人、解放个人、文明个人,绝不能用制度机器泯灭个人。宪政民主政体靠精神价值和制度框架凸显了公民个人的主体性,在这一政体下,个人不仅是目的,而且是起点,主权的公民即是制度的起点,是立法者、授权者、更新者。宪政民主政体还开辟了前所未有的人道主义政治空间,它有效实现了用政治理性规制政治兽性的核心目标,迫使政治权力机器在“民有、民治、民享”范围内运行,从而将这个长期违反人性地奴役民众的异己存在改造成为保障个人自由的人性、人道的工具。政治生活是攸关每个人类个体命运的核心社会生活之一,政治性本是作为群居性、精神性生物的人类个体自然的人性的一个重要部分,政治主权和权利也是个人自由的重要内容。然而,过往的专制或极权政体却通过暴力和谎言,不仅剥夺了民众的政治权利,而且制造了民众对政治的恐惧、麻木、被动、冷漠,从而在相当程度上阉割了人类个体的政治性,营造了普遍的病态、萎缩的人格。宪政民主政体通过唤起民众对主权和权利的政治自觉、帮助民众通过对主权和权利的现实伸张治愈普遍的政治恐惧症和政治冷漠症,将政治性重新返还于人类个体自然的人性中,从而实现了人格的主体自由和人性的完整性。在宪政民主政体中,公民个人在制度内外充分行使各项政治权利,积极参与选举授权、政治竞争、言论自由、抗议示威、基层自治等各类政治活动,享受着主权者所应有的尊严、阳光、理性文明、活力四射的政治生活。这一自然的政治生活状态,既是对人道的复归,也是对人性的发展。
宪政民主政体革命所包含的这些内在的、丰富的人道和人权内容,给了中国这一代觉醒的公民、一代自由民主推动者以巨大的精神提升。相比先进民主国家,我们的确需要在政治制度上进行历史性的补课,但补课不能停留于功利的、浮表的层次。人民需要向上,人民渴望精神尊严,因为人在本质上就是历史性的精神存在。人民对于人道和正义的向往、对于政治主权和理性文明的追求必须被纳入制度运动的第一考量。政体革命的制宪阶段不可避免地需要“顶层设计”,但授权者和批准者只能是主权的人民,而不应是代人民做主的政治强人。我们绝不接受任何势力将主权的人民置于永远的政治被动状态、使他们又一次沦为被变革的对象而非真正的变革主体。中国未来的政体必须是由主权的人民现实主导、驾驭、控制的多元均衡的宪政民主政体,而绝不能是由李光耀、普京式强人操纵的不自由选举下的实质威权政体。在中国未来的宪政民主政体中,公民将全面履权,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政治生活,绝不能重蹈过往一些不完善的选举国家中那种公民在实践数年一次的投票活动后重返消极被动状态的覆辙;公民将享有与制度革命同步发生的权利革命所带来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巨大增量,将在以程序性或补救程序性方式主导最高政治事务的主权生活中自然、自由、健康地焕发人性中的政治性,将现实地享受自己的主权性政治生活的人道性和所有公民有效控制下的政治权力运作的人道性。人民崇高的精神向度要求我们的人道政治不仅能开拓道德价值上的向上性,而且能开拓出个人生命价值上的向上性。这就为我们提出了政体革命更高的努力方向:帮助亿万主权者将其富有鲜活性、原创性的政治参与予以制度——程序固化和理论升华,帮助他们在宪政民主政体运行的深沉的全民狂欢中实现自由、主权的个体生命的崇高精神尊严、巅峰体验和灿烂丰盈,帮助中国公民走向他们生命应有的高度,帮助中国文明走向它应有的高度。
5、宪政民主政体的普适性和本土性
蒙天道所推,唯人道是从。这一代中国人承担着为中华民族进行第二次民主实验并将多元均衡的宪政民主政体化为中华大地上的制度现实的历史使命。它需要一代觉醒的公民展示强劲的道德勇气,向着极权主义不断发起和平的反对和行动的启蒙,以加速极权阵营的外融内变;它需要一代觉醒的公民表现出应有的政治智慧,召唤、团结绝大多数同胞,改变博弈双方实力对比,以人民的主体力量促成宪政民主政体革命实现;它还需要一代觉醒的公民焕发自由的想象力,在系统集成古今中外政治典章和操作智慧基础上,为宪政民主政体的中国版做出历史性的原创。宪政民主政体作为现代政治文明“基本善”,仅仅是具体实践中的规范导向,是设计工程图纸的框架参考,而绝非工程图纸本身。在政体革命之路上,中国不可能复制、照搬任何国家的制度。由于中央集权制与强束缚—弱自由—频暴政之间的因果关系,拆散中央集权制对于中国的政体革命乃系势所必然,为此我们需要学习借鉴美国联邦制。但中国不应像早期美国那样,令中央政府仅仅保留军事、外交大权;在早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央政府还保留相当部分的经济调控布局、福利国家安排、人权维护服务、科学技术文化系统运筹等权力,是非常必要的。小而强的政府更令人喜爱,但放任自由主义的政府哲学不应成为中国的教条。可行的政府哲学应当是在免于权力强制的前提下,在适度积极作用与高质量低成本方向找到某一均衡区间。制度原创的确是人们企盼而又很难现实抵达的梦想,但我们越是贴近地面,越是追溯大本大源,也就越有机会梦想成真。
6、宪政民主政体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对于反民主的黑暗势力加在中国宪政民主事业身上的各种谰言,我们不能不据理批驳,以防其迷惑世人。但是,对于那些真诚肯定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价值,却对宪政民主的操作策略表达不同意见的观点,我们必须予以尊重,在相互砥砺中完善自己。多元竞争,首先是道义所需,同时也具有战略价值。不仅不同的思想,而且不同的政治或社会力量,只要表现出一定的建设性,都应得到中国宪政民主事业的兼收并蓄。我们乐意看到中共内部的民主派、改革派、反腐派、强国派等健康力量能够果决挣开贪腐特权共同体的裹挟,勇敢地迎接民主化的历史机遇,学习台湾国民党的经验,将中共改造成在宪政民主政体下仍能长期存身并不断焕发勃勃生机的现代选举党。对于那些视宪政民主为万丈深渊的后极权维稳体系,我们也有良言相送:因为有人道和正义的底线支撑,以善意、温和、宽容为本质特征的宪政民主对于任何对手或竞争者都不可能是万丈深渊。当极权主义铜墙铁壁在普世价值阳光照耀下冰销雪融之际,所有向善者、立功者、有所节制者都有权利分享宪政民主政体下无限的发展机遇。
由于手头只有郭飞雄上诉状这个文本,不掌握他全部的政治哲学思想,因此我只能就上述梳理出来的基本观点做一些简单的评论。
第一,既然是有意识地对宪政民主政体做一种政治哲学论证,以彰显自己从事宪政民主事业的正当合理性,那就应该从社会存在本体论(历史本体论)、人性论、文明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等更高的哲学层面来论证极权专制政治向宪政民主政治转变的大趋势,说明自由、平等、正义是如何取代奴役、不平等和非正义而成为普世价值的?奴役、不平等和非正义与极权、专制、权治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自由、平等、正义与宪政、民主、法治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简而言之,我以为这是一种目的与手段、理念和制度、价值与工具之间的关系。郭文在这个层面上的铺垫是不够的。
第二,应该在学理上更精细地刻画极权与专制、宪政与民主这两对范畴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以及极权、专制与权治的关系,宪政、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极权与专制、宪政与民主在历史上的相对分离和实质耦合的关系等等。我的基本观点是,宪政与极权相对峙,在权力的边界和范围问题上有根本的对立,前者要保护民众的自由和权利,而后者要取消民众的自由和权利;民主与专制相对峙,在权力的来源和产生程序上有根本的对立,前者主张权力来源于民众并由民众选举产生,后者主张权力来源于天意、神授或暴力、血缘并且按统治集团内部的规则进行更替;至于权治,它是极权与专制的统一,而法治,则是宪政与民主的统一。
第三,郭文的政治哲学主要来源于自由主义,或者说用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泛指或囊括了所有主张宪政民主的思想资源,但仔细分析起来,主张宪政民主的政治哲学资源至少有两者,一种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另一种是社会民主主义政治哲学,前者以洛克、休谟、孟德斯鸠、托克维尔、密尔、伯林、哈耶克、诺齐克等人为代表,后者以费边社、伯恩施坦、考茨基、拉斯基、勃兰特、吉登斯、罗尔斯等人为代表;前者侧重于自由和小政府,后者侧重于平等和福利国家。双方又同时以人民主权、公民权利、依宪治国、多党制、代议制、三权分立、军队国家化等宪政民主法治的框架作为政治博弈的基本规则,分别从中左和中右的方向对宪政民主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它们的强有力主导下,更左乃至极左和更右乃至极右的政党也不得不将自己的政治活动纳入宪政民主法治的规制之下。指出这一点绝不是无关紧要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中国政体革命和政治转型的动力、主体、方向、结果等诸方面的问题。
二、宪政民主政体革命的操作方略
政治哲学重在理论思考,而政体革命方略重在实践操作,前者指向政治的历史演进方向、理想、价值和目标,后者指向政治变革的途径、手段、方法和策略,至于在郭飞雄的头脑中,是先有前者还是先有后者,对他这样一个知行合一的、集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于一身的人来说,恐怕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关系,即使思想变化略为前置,如果没有长期的政治实践的话,他的政治哲学思想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或者说,他的政治哲学思想并非简单继承前人,而在很大程度上是他长达三十年的政治事件的反思、总结和提炼。本节重点介绍他在其自辩词中阐述的政体革命方略,这是当代中国民主运动最为缺乏的,也是郭飞雄对宪政民主事业的最大贡献。
1、一批对宪政民主事业具有使徒般热忱的先行者和殉道者,既是宪政民主政治哲学的重要实现主体,也是宪政民主政体革命方略的重要操作者
我不知道郭飞雄是否皈依哪种宗教,不过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对宪政民主达到了宗教信仰一样坚定执着、毫不动摇的高度,为此,他承受了极为酷烈的肉体和精神摧残:“我曾遭受十三天十三夜不让睡觉的车轮战提审,曾长达四十二天被手脚穿插钉镣在床板上,曾遭受无数次辱骂、殴打、拔头发折磨。在真实的、并非电影情节的极限考验中,行刑者将高压电棍集中在我的下部施以电刑。为了维护我永恒的人格尊严和男性的完整性,我不得不以承认事实上并无法律证据的‘非法经营’,让行刑者有所得而住手,侥幸避免了如同仓在押人员那样下部电成一片黑糊的悲惨命运。当日凌晨,悲愤莫名中,我一头猛力冲向玻璃和墙,以死抗争,又侥幸未死、未残!在任何情况、任何逼迫、任何折磨下,我都坚守住了两条底线:绝不放弃自由民主理想、绝不出卖或者指认他人。这也是审讯者不断夸赞我的人品、且因此有所收敛的地方。在和平年代未曾料到的严峻考验面前,我守住了自幼就坚持的人生信条,守住了心田永恒的洁。任何时候,我都可以微笑着对他人、对我自己说,我在绝境中的行为,对得住‘人’这个称号,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仅此而已,此生足矣!”
他在自辩词中回顾了他的绝食经历并阐述了绝食的动机:“从2005年4月至今,我先后四次被刑事拘留,其中第三次被判入狱,坐牢五年。在这四次拘押中,我曾呆过六个看守所,两个省级、两个市级、两个区县级的。警察和秘密警察对我所进行的共计二百余次的审讯可谓创纪录,有时他们甚至是一日数次让已判犯人用单架将绝食中昏沉乏力的我抬上四楼,而后固定在铁椅上。在这四次关押期间,我曾五次绝食,绝食总时间为3天+59天+24天+75天+25天=186天。我的激烈绝食曾引起自由阵营的有力回应,在2006年接力绝食运动中起到了某种先导或示范作用。但后来有秉持世俗人文主义立场的朋友向我善意的表示不解:自由民主主义主张人性,承认合理利己主义,你总是绝食,自己把自己弄得很惨,似乎有违人性,意义也不大——为什么?我为什么绝食?为什么坚持绝食?从头至尾,我的答案一直很明确:我绝食,不仅仅是为了向极权体系的政治迫害表达强烈抗议,而且,主要是为了自证——向我自己、向我内心永恒存在的最高神明见证我自己,我是真诚的,是在为纯正的自由民主理想而受难,为心田永远不可玷污的洁白而担当。推源数流,绝食行为的原初模型是苦行僧的苦行,他们为某种理想而尝试肉体的极限。现实中我的绝食,是安全的、可控的,绝食过程是尊严的,旁观者的敬重自不待言,最重要的不在于外界反应,而在于内心体验。第一次绝食后,我惊奇的发现:过去孰视无睹的墙壁原来是这样的洁白。浮想中我又顿悟那些虔诚的教徒们心地是何等的圣洁,而被滚滚红尘缠绕的我也有机会在尘世中摆脱缠绕,走向心灵的圣洁。每次长波段肉体减压后的清澈洞明的心境,都让我感到尘世的杂质和内心的杂质已被过滤;我们所追求的结构性、制度性的自由民主理想超越了个人命运,超越了兴衰成败,显示出超凡脱俗而又驾驭凡俗的‘大地上的神性’,值得为此付出,值得将生命沉浸其中。虽然并不是全部如此,但总有那么一段持续性的美妙时间,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为自由民主而受难的我,正在幸运地分享或映射我内心永恒的神灵,那光明灿烂的影像,正在体验一种指向极致的纯粹精神欢乐。对于我们短暂而凡俗的生命而言,什么是永恒?永恒就是这样的时刻。我从不主张他人模仿我的长波段绝食,2006年接力绝食运动就要求参加者绝食不超过48小时。但我从不认为,绝食与人性相悖。相反,绝食是和平抗争的有力手段,是自由民主理想主义者内在力量的表现,是受难担当的见证。绝食行动内含的人类对宗教情感或宗教般圣洁、至上性精神价值的追求,本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所尊崇的个人自由、个人自治主权和人民主权、自由民主政体,自身就内含着人道和自然法意义上的理想性。当这一代人面对着有着罕见的专横残暴纪录的极权体系的高压、政治恐惧症普遍弥漫之际,尤其需要我们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有力地、有节制地、审慎地激发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潜存着的对理想性精神价值的追求,借助由此焕发的强大的内在力量,帮助人们治愈那种表征着主体萎缩的不自然的、不健康的、有违基本人性的政治恐惧症,走向对个人自由的正常捍卫,对个人政治主权和政治权利的主体伸张。这一切,是可以与有原则的合理利己并行不悖的。民主运动并不反欲望、反功利、反世俗,那些生命冲力理应得到包容、顺应,但必须受到精神力量的规制、驾驭。民主运动是人性的运动,也是道德的运动、理想的运动,它激励业已觉醒的公民和正在走向觉醒的公民正视每个人所拥有的无限珍贵的精神价值,表现出自由民主理想相称的主体自觉和道德担当。这就是我在各种场合一直呼唤主体自觉、呼唤人民主权和个人政治主权、呼唤堂堂正正履行公民政治权利的深层人学动因。至于个人绝食,对我而言,是高度内敛的自我激励、自我见证方式,是我坐牢的功课之一。每次苦行受难,都让我的心灵得到了某种净化。我珍视这种与自由民主理想共振的个人体验。”
当然,郭飞雄并不要求其他人也必须这样做:“古人云:‘慷慨赴死易,从容就义难。’其实,从容就义并非至难,双眼一闭,形体毁灭,精神永恒。而没有底线的暴力狂施加的无休止的肉体和精神折磨,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此时此刻,如欲守住心田的洁或许比从容就义更难?我的个人选择自然并非对于人格问题的标杆,那种高压下暂时妥协而后关云长般复归道义、再证尊严的做法,亦令我很敬佩。即使高压下崩溃,虽不可取亦非大恶。我的惨痛的亲身经历,让我对人性有了更多的宽容和体谅,而普遍的宽容和体谅氛围有助于受害者的心理健康的恢复和尊严的再证。”
我理解郭飞雄之所以这样做,除了不肯降下自己的信仰和精神高度外,其实也考虑到这样做能收到政治策略方面的效果:一是向世人昭示集权统治的残暴,揭穿其“人权入宪”、“依法治国”等等弥天谎言:“真正应当鄙视的是极权主义的下作败坏、返古兽性。他们不是像古义所要求的那样尊重对手的人格尊严,让对手有尊严的去坐牢,有尊严的去死亡;而是专门以侮辱践踏对手的人格尊严为能事。我相信,万古千秋的人类都不会不鄙弃这种灵魂的卑劣。万古千秋的人类都不会不鄙弃那种公然否认人道和正义的普世性、公然用高级哲学去合理化论证美化暴力暴行专政兽性的极权主义。”二是通过自己调动人性潜能承受极限打击的范例,帮助普通人去除对极权主义的极端恐惧,我们亲眼看到,他每次出狱以后,并不向同道中人和世人大力宣传自己所遭受的酷刑并沉浸在仇恨之中不能自拔,而是迅速进入到下一步紧张而快乐的政治动员和组织工作之中,把所受的苦难当成家常便饭(就是在这一次的自辩词中,他也明确表示,一旦出狱,就会马不停蹄地投身于未竟的宪政民主事业),这无疑大大提高了其他人进行政治抗争的勇气。三是激起国内外正义良知之士的普遍的义愤,甚至也激起部分极权体制内天良未泯者对自由民主人士的尊敬以及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羞愧。这不仅仅是郭飞雄一人而已,30多年来,一批又一批宪政民主运动的先驱者,如魏京生、胡石根、陈子明、李旺阳、徐文立、秦永敏、刘晓波、许志永、高智晟、李和平、唐荆陵、胡佳、滕彪等等,都是这样想和这样做的,正是这些人以身示范,感召了更多的人勇敢地站了出来,并且像飞蛾扑火一般地填满了极权专制政权的监狱。
宪政民主的实现当然主要依靠民众的参与、追求和争取,但英雄人物的引领作用也不可或缺,这样一批具有崇高信仰和理想的宪政民主先驱,如果在有生之年能够进入民主制宪、普选和多党竞争的政治舞台的话,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不会重新为了争夺权力而展开你死我活的政治恶斗,对于他们来说,为中华民族宪政民主事业而奋斗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自我实现,本身就获得了一种伟大的人生,即使蒙民众召唤、受民众委托掌握权力,也会像美国的国父们那样,不会通过破坏宪法和法律而霸占权力,从而在历史上真正把中国引入政治文明的康庄大道,正如郭飞雄在自辩词中所热烈表白的那样:
切勿以为,我们这些自由民主战士是打着声援南周、捍卫言论自由的幌子,真实意图是为了制造动乱,寻机夺权,甚至颠覆。此乃以极权专制主义者之心,度自由民主主义者之腹,也太小瞧了我们这些已将生命和自由民主事业融为一体的行动者的雄心壮志;我们要以猛士陷阵、肉体担当的递进行动,合众人之力,集古今之智,营造格局,控制格局,铸成以民力彻底制衡官力的社会版图,为中国、也为人类原创出一个成熟的大国宪政民主政体。我们的个人目标在于理想制度成为现实,而非数年即逝的个人权力。自由不成,奋斗不息。人生至此,不亦至乐?!
作为一个已将生命和自由民主事业融为一体的老战士,回顾过去近三十年的奋斗历程,我实在地感受到:我们为中国政治反对运动所做的探索和付出并没有白白虚掷,我们脚下的路越来越宽,而心灵中理想的天空越来越辽阔空明。能有机会参与到自由民主力量多难兴起的历史进程中,能在其间承担某种构形造势兼冲锋陷阵的使命,并数次充任力扛逆流的受难担当者之一,进而在受难担当中得以窥见或体验人类精神世界里某些理想性、悲剧美学性或宗教般圣洁的因素,是我凡俗生命的无上幸运。在自由的遐思中,这让我联想到了中国古人所创设的那个脚踏大地、头顶天空的人字造型的无限深意。
2、由思想启蒙推进到政治行动,是宪政民主政体革命的关键步骤
百年中国第二次思想启蒙运动,如果从78年算起的话,迩来已近四十年矣,虽然这个任务还没有完成,但如果始终停留在思想启蒙的层面而不诉诸于政治行动,那么一代又一代醒来的人们就会痛苦地变老并且死去,而极权专制则依然岿然不动。郭飞雄不仅是一个思想者,更重要的是一位行动者。他指出,对于自由民主理想主义者来说,行动是必须的,因为只有行动,我们才能摆脱极权主义通过暴力和谎言制造的政治恐惧,恢复我们自然、健康、自由、主权的人性。在极权主义不断蜕变的大势下,人民依然处在大面积、持续性的政治恐惧中。这是很不正常的,这属于人民的心理病态。当代中国的宪政民主事业推动者,必须找到为自己、也为民众进行心理疗伤的有效方法。这首先需要我们呼唤、高扬自由民主价值的理想性,以理想激发公民对个人尊严、自由、权利、主权意识的觉醒和尊崇,驱散心灵被极权主义所蒙上的被动驯服、过度恐惧的迷雾。这将进一步催生一代觉醒的公民的主体自觉,激励他们担当道德自由的责任,为维护个人自由权利、为推动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宪政民主事业而行动。行动是最好的启蒙,行动是主体自觉实现的客观见证。行动,以及承担其后果后更坚决、持续的行动,不仅是公民个人走向良心起义、尊严自证、灵魂升华的唯一道路,而且也是人民摆脱政治恐惧的社会心理病态实现自我救赎和文明跃迁的唯一道路。
除此以外,只有行动,我们才能避免人民因缺乏实例支撑从而陷入无法实现命运自主的困局,才能阻止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力垄断集团在转型时代以各种变体继续奴役人民。在人类野蛮的历史长河中,随着人道文明的进化,暴力威权文化亦不断吸纳新资源而变换形态。未来的中国,不仅面临着极权主义和自由民主主义之间的博弈,而且在极权崩盘后,还可能面临李光耀-普京式一元“鸟笼政治”与多元均衡的宪政民主政治之间的博弈。中国宪政民主事业推进者如欲推动极权主义的消融与和平转型的实现,并防止新加坡-俄罗斯式小格局、小容量的强人政治为中国未来埋下停滞、动荡的祸根,必须采取坚决、智慧的自由联合行动,做大做强人民主体的自主力量,以强大的公民社会制衡政治权力,以成熟的政治反对力量建设性、战略性地规制执政力量,并最终走向三权分立和普选时代的正常轮替,从而使政治转型走上最符合人民主权要求、最有利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方向:用政体革命压倒政体蜕变。中国需要反对党,这已成为中国社会的普遍共识和强劲呼声。中国民主运动负有在这块土地上创建一个自由、文明、强大且有纵深动员力和全局统摄、扁平结构的现代政治反对党的历史使命。为了创建这样的政治反对党,我们必须行动,必须秉承高度责任感、智勇兼备的行动,必须尽可能在达成圆桌共识基础上、在修法改制基础上或在赢得民众极大同情和立体参与基础上,果断、纯洁、透明的行动,并担当由此而来的一切厄运。
3、政治行动有一个逐渐升级的过程,需要适时以不同的组织操作方略整合已经激发起来的民众民主力量
郭飞雄自陈,捕捉重大历史机遇,在个案抗争平台上进行政治实验、集结民力,推进政治自由化、民主化进程,这并非我的个人私好,而是我们维权运动主要的政治操作方略之一。这是一个由低到高的过程,大体上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1989年波澜壮阔的学潮失败后,1991年、1993年、1998年,先后有多波民主先驱依据公民的结社自由权,英勇卓绝地冲击党禁,因后极权体系严密封锁和残酷打压,未能产生广泛的社会扩散效应。先驱者的壮举为民主运动留下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与此同时,新的民间力量在大地深处孕育。1990年代中后期,自由主义政治学说传入中国,至此,中国人得以窥视西方政治文明的核心精髓,其滋润下,倾向自由的知识阶层基本完成了宪政民主启蒙。由书本到地面指日可待。此时互联网又为文明奉上了低成本、巨能量的信息传播、思想集结、行动协同的工具。作为社会基础,长期的经济发展培育了数亿人的个人实力、活动空间和独立人格自觉。这进一步促成了一代人权利意识的普遍觉醒。在这些大尺度、宏观因果背景下,2003年初,在孙志刚事件中,中国社会各阶层达成了一次罕见的全民联动,维权运动就在此时兴起了。我理解郭飞雄在这里没有说出的意思应该是,第一波直接冲破党禁、直指最高政治层面的建党行动,固然英勇壮烈,但毕竟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以民众维护自身合理合法权益为主要目标的维权运动,一方面具有内在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也会为将来最高层面的政党竞争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第二阶段。2005年1月,从赵紫阳先生遗体告别仪式上走出的新一代行动者,深受八宝山现场人气激荡的感染,决意提升民主运动。半年内,一种前所未有的政治、法律、思想集群横空突起,维权运动进入第二阶段,是为其定名、成型之始。客观地说,作为集悼念者、策划者、行动者于一身的当事人,我和范亚峰实际上是维权运动的最早定义者,即其主要概念、政治思想、操作策略的原初打造者。数月后加入的高智晟律师是当时法庭斗争的主要支柱之一。范亚峰博士在中国大陆第一个引入台湾美丽岛事件中的律师团群体运作模式,组建了蔡卓华非法印刷圣经案维权律师团,高智晟律师担任主辩。7月底,广州市番禹区太石村罢免村官运动爆发,我出任村民的法律顾问,村民早先的经济抗争升级为政治维权斗争。当区民政局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条款。拒绝批复罢免动议时,村民发动了接力绝食。广州的自由民主人士、大学教授、律师、商人、南方系报纸、三大电视台和国际媒体先后介入,北京等地维权中坚力量步步呼应,形成结构和背景的支撑。这是维权运动主动发起的第一个政治实验,“捍卫法律下的民主选举权”是此案弘扬的宏大政治主题。村民履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政治权利,是为了保障成文法规定的罢免程序及其司法救济渠道不被官僚集团蛮横关闭。这种以法律斗争为核心手段推进民主选举的运作形式,使得太石村民主实验具备了宪政意义,也使它赢得了全社会同情和立体介入。至此,维权运动的政治理念和操作方略初步成型。其要旨大致可概述如下:
(1)集结自由民主行动者、思想家、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草根领袖和底层抗争者、记者、作家等,以法律个案或政治事件为依托,形成行动性的政治、法律、思想集群。集群内无等级命令关系,系多中心、松散的扁平结构,靠价值和目标认同、公民自觉、规则伦理、口碑、信用等实现行动连结和自我建设。其反集权、重个人自由的契约关系,被认为是对未来自由民主社会中民间政治组织机制的探索或预演。
(2)政治事件法律化,法律力量政治化,通过自然法和良法意义上的合法斗争占据公共精神生活主流空间,通过力量集结和政治维权推动民主运动。以集群之力,在统治者也表面认同的中性的法律程序和纸上权利的司法救济运作区间内放手推动,降低行动的风险成本,扩展社会参与面。通过个案维权、政治实验、定向社会运作等操作方式,大无畏地高扬“宏大政治主题”,施之以网络加速、舆论热爆,启蒙、动员被侵害的底层民众和各界自由人士,加入行动者的公民社会,捍卫、扩展公民的个人权利和政治权利,从而壮大中国民主运动的声威和政治实力。
维权运动是继冲击党禁之后的中国民主运动的新阶段。从定义之始、集群崛起之始,它就以宪政民主为核心理念和深层目标。“搞政治”是我们的初衷、本质和本色。极权主义通过残酷打压、分而治之,竭力在民间制造对政治的恐惧。我们的重要使命就是通过对公民政治权利的践行、弘扬,以及有效、可行、持久的群体集结,真实地、逐波逐流地帮助社会各阶层消除对政治的恐惧和虚假冷漠,复归公民的主体自觉、政治权利的自然履行。通过扁平结构无形组织有形联动、政治事件法律化、中性法律区间内的公开扩展、个案运作和政治实验的目标调控、对统治集团的善意启蒙等方式的综合运用,维权运动成功破除了六四后政治恐惧和政治冷漠弥漫的历史难题,初步解决了民主运动对社会立体纵深动员的战略需求。十年来,民主运动的社会基础 有了大数量级的跃迁,自由民主行动者、思想者由被迫的边缘重回民间社会公共精神生活主流。自由阵营雄厚的底蕴和多中心网状结构,使维权运动屡屡扛住巨无霸的无情打压并借机涨潮。在这一点上,维权运动堪称历史上“最善于挨打”的政治力量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维权运动或许占有了部分真理,它可能有很大机会在中国这块土地建成宪政民主的政治道路上实现重大的历史性原创。
(3)维权运动成功实现了自由主义与底层运动的政治联合。这似乎突破了理论界盘桓已久的左右之争,并使民主运动获得了深厚的社会基础和道义支撑。一些论者认为,维权运动是在底层社会的经济维权、人权抗争之上发展起来的,其主流是非政治诉求,游离于民主运动之外。这是对维权运动的严重误解。历史事实是:先有太石村民主实验等政治维权磅礴推出、震撼中外,而后经过2006年接力绝食运动主动、有效的连结,在维权律师群体的艰辛努力下,过往主要依靠上访来抗争的底层民众才被引向法律程序维权轨道。进而,几乎所有的民间抗争,甚至包括非法律的反抗,都被舆论统称为维权活动。这既是维权运动名号的自然泛化,也是其版图合乎逻辑的扩展。但是,政治维权和自由民主行动者依然是整个维权运动的灵魂、龙头,是其稳定、当仁不让的主流,在与维权律师携手后,底层抗争者往往汇入到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事业的浩荡洪流中。
(4)维权运动超越了敌对性零和模式,它通过政治实验、社会运作和力量集结所推动的民主运动,具有本质的和平、理性、可控、建设性。它的政治实质是思想斗争:它坚信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诸普世价值的真理性,并主要借助此真理性的威力,对极权阵营发起“攻心战”。它以成功行动为示范,昭示“法律下的自由民主”政治理念的道德感召力、现实可操作性和制度整合力,击破僵化思维所散布的民主将引发敌对、撕裂、大动乱的谎言。它摒弃任何阵营固化并防止旧的反自由因素在新世界的复制、自由民主行动者本身需要按照自由契约规则进行自我启蒙、自我建设。而极权主义铜墙铁壁在普世价值阳光照耀下冰消雪融之际,其间接受启蒙的向善者亦可分享政治开放和自由竞争的无限机遇。
(5)维权运动充分利用了信息革命所开发的新技术、新的人际互动方式,将所连结的虚构空间作为公民社会政治活动的主要平台之一。它还坚定地、无畏地接纳了国际社会中众多有良知的媒体、政府、议会、人民和人权组织对中国民主运动的道义支持。由于维权运动的上述思想底蕴和创造性的行动探索,中国民间社会各种抗争力量实现了维权旗帜下的大联合,并在打压中步步升级。
第三阶段。2006年陈光诚、高智晟和郭飞雄先后被捕入狱,胡佳等人勇敢地站出来,抗击镇压的逆流。2008年底,民主运动老战士张祖桦和刘晓波等发起了《零八宪章》签名运动,将民主运动对知识界的动员引向新高度。胡佳和刘晓波亦被捕入狱并先后获得了国际大奖,中国民主运动的声誉因之传遍全球。在法律界,江天勇、李和平、唐荆陵、唐吉田、滕彪等律师带动大批新锐律师,勇敢地介入众多所谓“敏感”的重大法律案件,并操盘了维权运动和底层运动的现实连结。这是维权运动全面纵深突进期。
第四阶段。2011年“茉莉花行动”以履行集会自由等公民政治权利为朦胧主题和主要活动方式,虽然特务体系的疯狂打压使它止步,但参与者受难担当、精诚贯日的壮举及其展示的高贵精神气质在网络公共空间激发了更大的公民参与浪潮。在这一阶段中,一大批律师组成的“维权律师2.0版”在人权维护和法律技术方面的探索引起了世人瞩目,这一新集群遂成为维权运动在中性区间内突进的结构性支柱之一。
第五阶段。自2011年全国各地网友“围观”陈光诚家乡东师古村开始,这一阶段以公开履行公民政治权利为中心,北京的“新公民运动”,上海、长沙、武汉、南宁等城市公民圈的“同城饭醉”,都围绕着这一中心旋转。藉声援南周事件的历史契机,广州公民社会在街头政治上率先取得了突破。在南方报业大门外三日政治集会的良性刺激下,北京公民社会发动了“公民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街头宣传活动。继而,广州公民社会再次推出宏大政治主题,发动了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公民联署活动,孙德胜和袁奉初(袁兵)进行的“八城快闪”乃是对这一宏大政治主题的系列街头宣传。街头政治一时风云再起,引发了后极权特务体系的惊恐,这是我们这一波自由民主行动者被抓捕的直接原因。
从中观历史尺度观照,我们目前的命运,不过是维权运动向着全面政治开放和民主化不断开放的征途中必然遭遇的一幕。随着自由阵营声威的增长、职业政治活动家的日趋成熟,以及政治恐惧症减弱后越来越多新生力量的加入,维权运动的主干部分渐渐由中性法律区间和低烈度政治场域,移向强政治场域。在维权运动的这一强政治阶段,郭飞雄的基本政治操作方略是:
(1)高扬人民主权的理想和公民的主体性,有序铺开对公民的选举权与参选权、言论自由权、集会游行示威权、结社自由权、地方与基层自治权、监督权与罢免权、法律创制权、全民公决权等政治权利的公开、积极履行。由权力私有转变为权力公有,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政治革命。宪政民主意义上的公民个人,实质分享了至高无上的主权者地位,因而被人类文明赋予了“大地上的神性”。我们决不能因具体的政治运作中的妥协或权衡,就抹煞了“自然法下的人民主权和个人政治主权”所具有的理想性和神性的光辉。呼唤永恒的人道理想和神圣的人权理念,激励人们自省道德人格上每个人所拥有的珍贵的精神价值——这是主权和主体之源,由此出发,促进一代人确立个人主权、主体意识和积极参与意识,这是维权运动担当的人道启蒙事业所追求的精神高度。而最好的启蒙是行动,是公民主体争自由、争民主的社会行动。维权运动所推动的民主行动,具体地以公民政治权利的实质扩展作为民主化进程的衡量指标。高扬理想,激发人们争自由、反极权的道德勇气,在自然法和良法规制下,坚决、有序地推进对上述各项公民政治权利的履行,并以此为引擎盘活全局,促成政体革命,是我们核心、深邃的操作方略。
(2)有力推进公民社会建设,帮助各类抗争者汇入公民社会公开、集约、法律性活动空间,促进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全面自治,以独立、发达的公民社会作为民主运动的实力依托和全体人民自由联合的基本方式。“建设公民社会”的思想表述着这样一个深刻洞见:国家起源于社会,却凌驾于社会之上,故自由的社会必须对国家与社会分权划界,以社会制衡国家。维权运动的使命之一就是把这一政治真理操作成现实的政治社会版图,使未来的宪政民主政体因之获得持久的基础支撑。公民社会既包括政治团体,也包括各类功能性社团,它的结构是海洋般多元扁平、相对松散、共识推动的自发秩序,个体要素的独立、自由是其精魂。公民社会建设进程的一个非常关键也非常困难的步骤,是营造多党竞争的政治格局,尤其是反对党的成型和成熟,这是公民社会政治版块的核心所在。维权运动现阶段实质上是中国大陆的反对运动,未来也必然会走向反对党。但如果我们不能动员和整合中国社会的纵深力量,不能建设强大、自由的公民社会并以此为依托,而是作为一个势单力薄的反对派而存在,那么,我们将很难避免“官强民弱”的俄罗斯普京威权下的“半拉子转型”在中国重演。有鉴于此,我们应在政治反对运动的前段和中段,致力于培植壮阔深邃的社会基础,将建设一个反对运动的永恒母体,一个强大而规范的公民社会,作为我们政治行动的重要导向。
(3)为促成未来的和平转型,在民主运动的龙头——街头政治方面,采取可控的政治实验方式,避免激烈对抗,减少负面效应,探索有序政治开放、官民共赢之路。专制者的过分恐惧、民众对幸福生活的保守渴求,都在我们严肃的考量中。我们的政治实验策略目标,不是街头决战,而是通过舆论放大等杠杆作用,以小事件撬动大格局,促进全国民主浪潮涌动。为防止失控、将官民逼入极端选择,多种平衡手段和张弛组合都在我们的长期酝酿、熬炼、尝试中。
(4)有效地、超越性地助推用法治资源重构中国社会的大势,实现政治和社会游戏规则的全面现代化。作为数千年皇权专制践踏的人道沼泽和极权乌托邦实验的重灾区,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像中国今天这样对待法治规则产生如此巨大的渴求。维权运动的重大成就之一,乃是将阵容庞大的维权律师群体推上了历史变革的枢纽地位。以这些法治先锋和民主斗士为原点,通过法律斗争维护人权和政治权利,促进司法独立,正成为中国社会规则进化的主流秩序之一。
(5)上述操作思路皆秉承着一种有条件搁置了和平转型之外的变革方略的有序政体革命模式,其间内含着对程序文明的深层预设,没有宪法和法律的重修,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履行公民政治权利常态化,也不可能实现全国圆桌共识下的政治开放进程安排。故促成修法是多元共赢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的起点,也是近阶段民主冲刺、施压促变的重心之一。
4、把集会、示威、游行等等公民政治行动常态化、有序化和持续化,是冲击极权专制制度的突破口
早在2012年什邡、宁波环保维权群体事件发生时,郭飞雄便高度关注,思索着如果类似事态发生在广州,我们是否有能力将民众自发的抗争力,个案性、地域性的诉求,引导到更勇敢、更主动地表达全民的诉求、争取普遍的自由民主权利、有序履行公民政治权利的政治实验方向。这种政治实验将排除骚乱、愤激和各方破坏,以公民社会的自我规制、自我约束,锻造出和平、理性、可控、建设性的街头政治范例,由此层叠累进,为中国社会趟出一条非敌对性的有序政治开放和公民社会决定性成长之路,通向自由民主宪政的全面铺设。
所以,在1月4日晚南周媒体人的签名抗议初现于新浪微博后数小时,郭飞雄便对形势作了一番预测,继而开启了其头脑中的“政治实验”旋钮。在包括郭飞雄在内的广州公民社会成员们或分散、或集约的努力下,南方报业门外的公民街头聚集,其群体活动导向,由同情、声援南周人的个案性诉求,扩展、上升为全面的公民政治诉求。现场展示的以“新闻自由、宪政民主”为主打的政治标牌,自由民主行动者所做的正式的政治演讲、政治传播,成为人群聚集活动的中心。斯二者,使南周事件的街头声援演变成为真正的、主题鲜明的政治集会,被舆论公认为1989年以来的第一次,那种直接行动争取自由民主的伟大传统,在新的平台、新的时间节点上得以接续、延伸。郭飞雄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我参与声援南周事件的全部活动,除了‘捍卫包括南周人在内的所有中国人的言论自由’这一重要目标外,还有第二层级,的但同样深邃的政治意图:通过使南方报业大门外的街头聚集政治化,造成政治集会的既成事实,把纸上的公民政治权利逐步落实为地面上的现实权利,进而以此促进履行公民政治权利常态化,为未来的政治开放打造舆论基础和行动惯例。”
那么,在造成政治集会的既成事实后,如何使这一多年罕见的政治集会有序地进行下去,在和平、理性、节制、规范方面为全国做出优良的示范,以增强全社会共识,为促进履行公民政治权利常态化开辟道路,而不是相反呢?这是广州公民社会面临的更为严峻的使命。为此,广州公民社会主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接受现场治安警察的合理建议,为避免影响交通,从南方报业门外的包括干道在内的一小半圆形区域,全部退到干道以内的人行道走廊。这其实是1月7日上午抗议者们的集体自觉选择,反映了广州公民的高素质、普遍的规则意识和宽容、妥协、互动精神。
(2)自我节制,严格限定行动的目标和区域。“言论自由、宪政民主”是我们高扬的宏大政治主题,但我们将街头抗争和政治集会的具体行动目标,仅仅限定为同情声援、抗议施压、宣传主题、捍卫南周编辑记者的独立采编权。我们之所以没有提出“庹震不辞职,我们天天来”之类的主张,乃是吸取了过去学潮“意志较量”人际冲突的教训。为防止目标升级,我们也在交换意见后否决了到省委大门口抗议的建议。
(3)每日下午5:00-5:30主动撤离,创下了三日政治集会收放自如的行动惯例。在这一点上,郭飞雄主动发挥了较大作用。1月7日下午,在现场的他一直思索着:傍晚之前我们必须主动收场,以防一切混乱、意外。5:00左右,现场一警察发话招呼:都快下班了,你们也累了一天,该回家了。他觉得此话有理,是时候了。见抗议者神色犹豫,他便扬手招呼在场的公民社会活跃人士一道离开,在此他充分运明了其年龄和资历优势,人群随后基本散去。这个临场决定建立在郭飞雄多年来对89学潮的反思和对各国可控集会游行示威经验的吸纳上,实为深思熟虑。
(4)每日从现场撤出后,参加抗议者自发形成的饭局,实际发挥了无形协调之功效。大家就有限目标、有序行动、自我克制、排除扰乱、善意表达等达成诸多共识。为呵护格局,郭飞雄有意抑制了一些更强烈的表达。这对抗议现场良性秩序和轻松氛围的形成,不无促进之力。
(5)广州公民社会之参加抗议者,主动维持现场秩序,及时制止或处置各类纠纷、干扰、破坏以及其他有违通行、卫生的事情。律师张纾多次和郭飞雄当面或在电话中探讨如何改进规劝在场者勿误踩花草、用纸袋捡拾垃圾碎片等公益活动的琐碎细节。当著名反腐人士区伯遭遇来自支持政府一方的小团队挑起的人身冲突时,郭飞雄和律师们急忙伸臂拦开双方,并做出随时准备抱腰拉架之势。对诸如此类小细节,我们皆当作大事严肃应对,并不断相互招呼知会。
(6)集会现场一个舞台剧般的画面是由十几位举着毛像人士组成的毛派队伍,作为南周声援者之反对派出场,治安警察聪明地将他们单独安排在南方报业大门外以北位置,但毛派队伍在一位扛大旗的壮小伙(后来有人发现此人原来是一名警察)带领下,数次冲向南方报业大门外以南的抗议人群,幸有数位老民运以躯体扛住其冲击动能。这几位老民运主动选择,专司其职,默守岗位,几无人知。郭飞雄曾向多位活跃人士反复建议:对毛派队伍的挑衅一定要忍让,不作言辞回应,如对方使用蛮力闹场,可立即向现场警察投诉,并拍照公布。毛派队伍有其表达反对南周和南周声援者的权利,他们的存在有助左右平衡,令政治集会更多元。
(7)郭飞雄在事后通过网络和微博正式解说、推介此次政治集会时,对事件纵深作了客观的、有分寸的评价:三日政治集会未被中途驱散、治安警察现场不无建设性,我们自由民主行动者出门时未被拦截、现场也未被抓走,1月10日清场时未打人、也未刑拘人。在后极权高压大势下,某种意义上,这些都表明广东省主要官员具有一定容忍度。郭飞雄及时肯定了这一点,并宣布:如省市领导人推动真诚的政治改革,我们愿予以支持。其所释放的信号是:我们是在以自我克制显示善意,以公正评价让官民共享政治实验的荣誉,以小共赢的结果促进大共识的形成,再以大共识促成大共赢的结局。以起点多元推进过程多元、结构多元、终点多元。作为行动者、担当者,我们所宣示的信息、基调有利于一种健康积极、非敌对、建设性的政治分享导向的形成。对于声援南周的街头抗争和政治集会,前来观摩的各地网友和民间人士给予了很高评价:事件显示广州公民社会政治素质高,权利意识强,勇敢地为全国创下了街头政治的先例,公民的群体活动罕见地理性、节制,现场氛围平安、祥和,无戾气,却颇有几分轻快感。有的过路车司机还以为现场好像是某个大单位举行人才招聘会,聚集人群是在等待应聘。周围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几乎没受影响。人们还评论,集会的文明、开放,与广东作为改革前沿的窗口形象内在一致,而与2012年反日游行时长沙、西安商场骚乱形成鲜明对比。
我们进行了一场小规模的街头政治实验,三日政治集会的理性、节制、平安、祥和证明,我们的实验成功了,广州公民社会坚定履行公民政治权利的群体行动取得了初步胜利,街头政治并非专制者所污称的动乱之源,独立自治的公民社会可对之有序、建设性地进行并收放自如。历经24年打熬后,中国反对运动已基本成熟,有能力营造格局、控制格局,有能力通过公民社会将各阶层凝聚起来,向着宪政民主的最终目标发起步步为营的冲刺,也有能力在无畏的、永不停息的行动中融化敌对、促成共识,开辟多元共赢的政治通道。抗议现场早期的一幕颇具象征性蕴涵:本来,公民履行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表达对政府的监督、批评、反对的诉求,是国家和社会的头等大事,一条干道的交通秩序作为小的局部利益应当为此做出适当让步,然而,参与抗争的广州公民通过警民互动,做出全部退到街道走廊继续聚集的选择,轻快地实现了履行集会自由权和维持交通秩序的兼容。而南方报业的工作秩序正常,没有受到扰乱。大门口出入的编辑记者脸上挂着的发自内心的喜悦见证了他们作为受呵护者的自豪和感动。
毫无疑问,郭飞雄本人,以及参与声援南周的街头抗争和政治集会的所有公民,都是在堂堂正正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这一良法条款所认可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当专横的庹震践踏人民的喉舌《南方周末》的言论自由权利之际,我们聚集于街头,坚定地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表达我们的愤怒、抗议,以及对言论自由的捍卫、对宪法民主的渴求,实为天经地义。我们的行为符合法律的根本精神,即宪法和法律所依据的最高上位法——大自然正义,上帝的律令,或者叫做永恒的自然法;符合依据最高上位法而制定的宪法第三十五条这一良法条款。我们的群体活动节制、有序,其平安、祥和有目共睹,没有触犯刑律。
参加抗议和集会的公民们,堂堂正正的履行政治权利,表达着最温和的政治诉求,言论自由,宪政民主。我们的政治运作和行动排拒偏执,消融敌对,具有强烈的思想斗争性质。如此文明、理性的和平反对,为中国下一步必将到来的政治转型做出了优良示范。我们的行为对社会秩序的表层和深层影响都是如此正面,积极,绝非负面意义的混乱,扰乱,骚乱。
为了捍卫包括南周人在内的所有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为了促进履行公民政治权利常态化,进而为有序的政治开放和公民社会决定性成长开辟道路,为自由民主进程,培植动力,我们坚决地推进了此次街头政治集会。我们的政治目的是严肃的,我们的行动目标是节制的,我们的运作手法光明磊落,宽和恭谨,我们的群体聚集有序而祥和,我们集会的社会效果是官民共赢,敌对渐融。
然而,三日政治集会的有序、成功举行,它所取得的官民等多方共赢的良好结局,以及它的光辉示范在全国激起的街头政治潮涌,却引发了后极权维稳体系的仇视。于是,专政机器发作,齿轮嘎吱转动,郭飞雄等人被抓捕、被关押、被起诉。
5、引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废恶法、修良法,是落实中国公民政治权利的必经之路
1989年学潮失败后,中国民间反对力量基本上被打散。历经24年艰辛积累,在维权运动旗帜下,中国民间反对力量恢复了生机,又一次凝聚起来。在经济变革已为政治转型准备了雄厚物质基础,后极权阵营正发生重大裂变,国际社会对中国自由力量给予了有力的道义支持等大势下,这一代人幸运地正逐渐逼近于一代新的起跑线,这就是为中华民族进行第二次民主实验的起跑线。
为拥抱并呵护这一历史性的机遇,维权运动主要致力于和平的政治转型,中华民族厌倦了血腥和动乱之苦,在和平,稳定,增长的大局下,有序地推进宪政民主,实为全民责任与义务。但这个“有序”不应是强权改革家的自我封闭的顶层设计和铁腕无情掌控,更不应是威权下的训政,而应是人民主权前提下,公民社会主导下,各阶层和各力量圆桌共识下的政治开放安排及法治下的大竞争、大自治、大平衡。其间,公民主体的力量支撑和文明规制,将是和平转型的关键所在。为培植公民力量,维权运动一直有力推动着反对运动和公民社会的发育、平衡成长。通过有序铺开对各项公民政治权利的公开积极履行,实现公民政治实质扩展、壮大,并依据于独立自治的公民社会,将适时形成的反对力量对执政力量的建设性质,推进至开放的政治社会中多党竞争的结构状态,从而促进宪政民主的政体革命——这是我们维权运动简洁、清晰的操作线路。
这一操作线路,目前已进展到向着强政治的社会运动升级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所遭遇的首要障碍是恶法当道。但和平转型成败的关节点在此,必须从突破恶法的重重锁链开始,步步扩展公民的行动自由,步步增大公民的政治权利,步步剥夺非法特权和奴役人民的强权,从没有政治权利的小民、草民、臣民,现实地转型为拥有充分政治权利,并积极行使政治权利的一代主权者。为了在艰巨的持久战中实现并巩固上述权利进展,必须顺应现代文明的游戏规则,将公民行动中展示的事实性权利,凝固为制度性的、普遍有效救济的法律权利。这就需要维权运动不仅推动无畏的公民行动以突破恶法,而且推动一场除恶法、修良法的宏大社会运动,将法律维权与街头政治和思想斗争、舆论斗争一道展开,交叉作用,通过一个又一个的阶段性进展,促成圆桌共识,多元合力直至根本变法,直至宪政民主政体中“法律下的自由”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最终彻底摆脱奴役,公民政治权利得到充分伸张。
由此,也就可以清晰地解读郭飞雄参与推动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民联署活动和对同一主題的“八城快闪”街头宣传活动的基本思路:在后极权时代,通过充当制造政治冤狱打压政治反对力量、在人民中间大面积制造政治恐惧的统治工具,恶法已成为后极权体系对中国人民进行奴役的标志,已成为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宪政民主事业的直接障碍。对于致力推进有序政治革命的维权运动来说,在满足和平转型所要求的法治优先、程序共建、共识共赢的约束条件平台上,推动一场新的社会立体纵深参与的除恶法、修良法的变革运动,已成为当务之急和较优选择。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公民联署及线下宣传,是这场修法改制运动的起步实验之一。
这场修法改制运动的内涵绝不仅限于表层。行动的公民不仅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权利,而且在探索实践人民主权的深刻意义。人民主权是一国公民对本国政治社会和政治权力体系的共有主权。它并不是一个整体主义怪物或幻相,而是所有公民的个人政治主权的扁平集合。一国公民程序化或补救程序化的决定,主导本国最高政治事务的现实运动,是人民主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其间所见证的人民的最高立法权、最高人事权、最高控制权、最后反抗权等,都是人民主权的核心内容。人民主权并非由虚幻、不定型的人民意志所创设,它的真正基础是人类的人道理想和自然法。古语有云:“人民的利益就是最高的法律。”人民首要的、根本的利益是基本权利,人民的其他利益都围绕着基本权利而旋转。自然法就是保护人类基本权利,使其免遭侵害的总规则。《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联合国主持的人类共同体对人类基本权利的权威表述,它浓缩了人道理想和自由正义的规则框架。作为公约而非宣言,它对加入国具有法律约束力,堪称全人类的基本法。通过社会运动促成全民共识,全民合力,推动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进而使国内法与之顺接,普世的人权规则将确立为国内法的灵魂,在这一程序文明的全新平台上,就可对国内法中与公约相违背的所有条款进行清除,重定,这是除恶法、修良法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也是修法改制的高阶进程。补充一句,按照郭文的逻辑进展,废恶建良的修法改制运动的终点无疑就是重新制宪,而重新制宪又无疑以民众公共辩论、社团参与、政党博弈为前提,并以全民公决的程序来进行。
以上爬梳了郭飞雄在其自辩词中所表述的政体革命操作方略。鉴于本节篇幅已经很长了,本人的评论将另起一节进行。
三、未来的历史意味深长
郭飞雄自辩词最后的一段话是:
为捍卫包括南方周末编辑记者在内的所有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为施压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自由国际公约》而坐牢,我真的觉得非常、非常光荣。为制衡强权者,为推动宪政民主事业而行动,而承担行动的代价,乃是我作为有近三十年斗争经历的民主老战士的本分。我相信,多中心网状结构的中国反对运动必定会同过去10年中每次所经历的那样,扛住这一波镇压狂涛,并太极推手般借势涨潮。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从来都不缺乏肩扛使命、无所畏惧的行动者。未来的历史意味深长。
当此霾锁神州、寒凝大地之际,当此极权专制政权次第整肃新公民运动、街头抗争运动、网络批评运动、基督教运动、女权运动、人权律师抗争运动和劳工运动等社会运动和宪政民主运动之后,重温郭飞雄的这段话,心中不禁暖意升腾,脑中不仅浮想联翩。是的,我们深信,极权专制可以一茬又一茬地割倒正在生长的宪政民主力量,但是再也不能把宪政民主力量连根拔除了,它们一定会并且此时此刻正在重新生长出来。在宪政民主革命的低潮时期,总结经验,积聚力量,成了我们的必修功课。
虽然身处狱中,其实郭飞雄并没有与世隔绝,他的自辩词和上诉状,既可以看作是对极权专制制度的系统批判,也可以看作是与狱外的同道中人的深度思想对话,其中涉及的问题都极具现实性、当代性和本土性。我在这里挑出几个来与郭飞雄以及所有献身宪政民主事业的同道中人继续进行对话。
1、启蒙者、理论家、政论家与行动者、组织者、职业革命家的分工合作
社会运动和宪政民主运动必备的三个基本要素是:意识、组织、行动,在发生学和时间向度上,意识略先于组织、组织略先于行动,但在结构学和空间向度上,三者又是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比如,组织和行动固然要有一定的意识先导,但彻底的和大规模的思想启蒙和意识革命,实际上只有在行动过程中才能完成;组织的目的是行动,而行动应该是有组织的;即使是在意识领域,启蒙者之间有一定组织或者某种隐性组织,彼此呼应,抱团取暖,也比旷野中的孤独呼喊,效果要好得多。三者彼此激荡,使革命由点到面、由表层向深层推进。这里存在一个参与者的分工合作问题。有些人,比如郭飞雄,同时兼有启蒙者、理论家、政论家与行动者、组织者、职业革命家的身份,但一般人主观上做不到,客观上也并不要求每个人都是全能人物,于是,一些人主要承担思想启蒙、理论建构和政治评论的角色,另一些人主要承担行动和组织领导的角色。如果说传统暴力革命的技术含量还不是很高的话,那么宪政民主革命,作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政体革命,实际上要求极高的技术含量,因此分工和专业化就是绝对必要和不可或缺的。启蒙者、理论家、政论家们,要尽其所能地把道理说深、说透、说准、说精彩,或投枪匕首,或长枪大戟,或卢梭、潘恩一样的革命理论,或陈琳、骆宾王一样的讨敌檄文,这样才能激发和普及民众的革命意识。行动者、组织者、职业革命家则不是做这个的,而是要把已经有了一定革命意识的民众由小到大、由近及远地团结和组织起来,并且按照一定的计划、步骤、谋略、策略去行动,这当然是非常专业的工作,不是启蒙者、理论家、政论家们所擅长的。
然而,分工和专业化不等于各自为战,承担不同角色和功能的人们又必须高度协同和合作,才能够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这就要求,启蒙者、理论家、政论家与行动者、组织者、职业革命家双方要有自觉的协同合作意识,双方要有意识地向对方靠拢,前者要向后者提供思想、理论、宣传、舆论方面的服务,后者要向前者学习和咨询世界各国革命经验的总结和本国革命形势的分析。这不仅需要双方线上线下的交流(郭飞雄于2012年出狱后就着手做这方面的联络和推动),更重要的是,前者应对正在进行的社会运动和宪政民主运动有一定程度的参与,这样才能紧紧把握住中国社会转型的真问题和真实的节奏,同时在方法论上由书斋或学院里的抽象分析转向一种介入式、体验式的观察和研究,以便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转型之路,而不是简单地照搬其他国家的宪政民主革命模式,另一方面,后者应该带着自己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困难、障碍、瓶颈制约,回过头来做深入的理论反思,向前者寻求思想和知识资源上的帮助。这样才能形成一种理论和实践、思想和行动相互激荡的、不断生长和扩张的“力量场”,而不是一遇打击和挫折就沦入四分五裂的无力状态。
遗憾的是,目前有志于中国宪政民主革命的“同道中人”,大部分不仅未能达到上述分工合作的自觉意识,甚至还处于彼此撕裂和攻讦的状态。比如,在自媒体和社交媒体上活跃着一批“激进革命党人”,竞相比赛谁最革命、最反党反政府、最政治正确、姿态最勇敢、嗓门最大,他们不仅彼此之间谁也不服谁,整天打口水战、爆粗口、抽娘骂老子,最要命的是,他们还把攻击的目标指向那些默默耕耘的行动者,说他们旗帜不鲜明姿势不正确而且满脑子浆糊,说网格化统治下根本没有组织化的空间,说公益慈善和依法维权是替共产党擦屁股、是变相维稳、只会延续极权专制统治,说这个维权群体的标语口号还有愚民奴才思想那个维权群体的呼吁陈情还是在跪地开恩求饶……你问他们能不能自己带着一帮追随者按自己的革命理念去游个标准的行示个标准的威,他们说不可能(因为没有空间)也没有必要(因为越烂越好),他们在等待一场总崩溃,他们把它叫做“布朗运动”,那时自然会有人出来建立一个宪政民主政体。被他们攻击的人反唇相讥他们是“口炮党”,最初他们忿忿不平倍感侮辱,后来他们转而欣然领受了这一称号。
我不会恶猜他们的动机,说他们是企图乱中夺权的野心家,因此我不赞成有人说他们是“痞子翻身党”,不过说他们其实是一些远离真实的革命运动和社会力量而悲观绝望、只会革命清谈的胆小鬼,大致不算误判。为什么呢?在极权专制的末期,再加上防不胜防、控不胜控的互联网自媒体,在私人场合或者在网上发表一些彻底革命的激进言论,党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这不是因为他们不想管,而是因为他们实在管不过来了,是因为他们要调动维稳力量和资源去对付对他们来说更为危险的对手,那就是一批又一批挺身出来维权的行动者,这些维权行动者,即使他们打着“拥护共产党、拥护习主席、拥护人民政府”的旗号,也会使维稳体系如临大敌,因为害怕更多人效仿而不可收拾,所以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予以镇压。谁最有资格判断什么人革命与否?其实不是你我,而是党国:党国感觉最有危险最受威胁的,不管其表现形态如何,客观上就是最革命的。当然,相对而言,在强大的维稳力量面前,挺身而出的维权行动者自己也处于最危险的境地了。那么,躲避最危险的地方而藏在相对安全的地方,用手指和键盘刷存在感,不是胆小是什么?不是鸡贼是什么?
另一方面,真正勇敢地站出来的维权行动者,一定是最讲究行动策略的,即使他们在思想观念上也是彻底革命的,但在时机没有成熟而又需要发起一场行动时,也一定会考虑到是否能够达到有限的目的、取得有限的成果,是否能够规避很多参与者和追随者难以承受的风险,是否能够使维权行动组织化、持续化和常态化。在这种情况下,党国意识形态和法律体系中一些冠冕堂皇的东西就可以利用来掩护自己,对这一点,组织者和行动者心知肚明,其实维稳体系也心知肚明,但在国际国内更大的空间和关联场域中,就会形成维稳体系镇压维权运动的掣肘,就会成为增加维权力量的谈判筹码或减少维权风险的遮挡。这样保守的外观,就成了没有置身于危险之中、缺乏维权行动经验的口炮党人口诛笔伐的对象。
对于口炮党和清谈家,在启蒙层面的功劳我仍然不想否定,但希望他们把矛头集中指向极权专制制度而不是行动者,同时也要适度参与集体行动,以便能够进入现实历史运动的具体情境,对行动者们有切身的、同情的和深度的理解,否则的话,自己很可能会进入到新的迷思和蒙蔽状态,越来越偏狭化、极端化,成为新一代人的启蒙和批判对象。在当下中国,口炮党和清谈家相对过剩,而行动者和实干家则极为稀缺,值得全社会的呵护和声援,并且应该有越来越多的启蒙者转化为行动者。另一方面,行动者们也不要一概拒绝观察者、评论者的尖锐批评,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行动者们如果不能准确把握好目标与手段、理念与策略之间的张力的话,其行动效果也的确存在被强大的极权专制和维稳机器所虏获、收割、编码的危险。启蒙者、理论家、政论家与行动者、组织者、职业革命家的分工合作,是已经入狱的郭飞雄、胡石根、许志永、唐荆陵等民运人士、政治反对者、良心犯、维权领袖、人权律师一直在推动的事情,仅仅出于对他们的尊敬和热爱,没有进去的人们也应该捐弃无谓的分歧、偏见和争执,尽快达成各种宪政民主力量的大联合,这样才算对得起那些坐牢的先驱。
2、改良改革、和平革命和暴力革命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是改良和改革的年代,在那种氛围下,一些知识分子通过反思世界和中国革命传统,提出了“告别革命”的口号,学术界也以阶层范式取代了阶级范式。随着国有企业的所谓改革迅速结出权贵资本垄断的恶果,海内外一些知识分子在本世纪初又喊出了“改革已死、民国当归”、“改革已死、革命当归”、“改革已死、宪政当立”的口号,与此同时,阶级分析范式又被重新引入学术研究和社会批判之中。
然而,大多数中国人对于革命的记忆和理解,就是英国内战、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俄国革命、中国革命,总之,就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就是暴力革命,这种革命是与某种制度之内的改良或改革截然对立的,即改良是和平的、渐进的、以量变为主兼有部分质变的,而革命则是根本质变,一定会遭到旧制度和统治阶级的顽强抵抗,因而一定是激进的、暴烈的、你死我活的。这种改良与革命的二分法的确也反映了近现代大多数国家制度改变的历史事实,但却被最近数十年来许多国家的新型革命所证伪,特别是被苏东剧变、台湾南非转型、一些中东国家的茉莉花革命所证伪,从而被改良改革、和平革命和暴力革命的三分法所取代。89年以后,第一代冲击党禁的胡石根,第二代冲击党禁的中国民主党、第三代以刘晓波为代表的零八宪章运动和稍后的茉莉花运动,第四代以郭飞雄、李一平、许志永、唐荆陵为代表所倡导的政治反对运动、“以圈子动员民意、以民意动摇军心”的倒共运动、新公民运动和非暴力不合作运动,都采用了上述三分法。为什么这几代宪政民主革命者都会不约而同地选择和平革命的转型路径呢?他们自己当然有深思熟虑,学者们也可以做长篇大论,这里只简单提一下:一是因为上面提到的那些国家大体上的和平转型为中国人提供了榜样和模板,其转型只付出较低代价,值得中国人向往和学习;二是考虑到几千年来中国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逻辑,造成了以暴易暴、以新王朝专制代替旧王朝专制的历史循环,尤其是国共两党之争不仅没有完成宪政民主革命,反而造成了中国长达60多年的极权主义专政体制,因此,为了彻底跳出几千年的专制循环并真正建立宪政民主制度,应当采取非暴力的或者最少暴力的路径和方法。
但是,这几波宪政民主运动全都被无情地镇压下去了,看起来极权专制当局根本就不想回应宪政民主力量为中华民族的千年大计而选择的和平转型路径,于是暴力革命的呼声又重新高涨起来,很多人认为和平革命根本就是一个虚构之物,是一种虚假的希望,完全没有生存发展空间,因而,不管其主张者和倡导者个人主观上与极权专制统治者有多么根本的区别,客观上来说,和平革命的努力一定会被极权专制所收割,从而沦为改良主义和维稳体制的一部分。于是又重新回到了改良改革与暴力革命的二分法,或者,作为暴力革命的替代品,只能等待极权专制制度在一场无法预测和驾驭的布朗运动(社会大骚乱)中总崩溃。于是他们对和平革命者所倡导和投身其中的民众自组织化、社会运动、维权运动、公民运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等等民间力量凝聚起来倒逼极权专制让步的努力,统统付之一笑。上一节中所说的口炮党大都持有这样的想法。
让我们先来做一点基本概念的辨析。首先,否认和平革命的革命本性,甚至把它归入改良改革,是不能成立的。改良、改革是量变,而和平革命是极权专制向宪政民主的根本质变;改良、改革是掌握权力的阶级或集团自上而下推动的,而和平革命则是要求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民众自下而上推动的。单是这两点,就足以把改良改革与和平革命根本区别开来。至于改良改革与和平革命在反向运动过程中会出现某些重合和交叉点,并不能否认两者的质的区别。如果能够出现这样的重合和交叉点,那当然最好不过,如果不能出现这样的幸运,那也丝毫不能改变将和平革命进行到底的彻底革命的性质。
其次,和平革命与暴力革命并不是截然两分乃至水火不容的,事实上,即使是成功的暴力革命,如果不以相当程度的公民社会力量的发育为前提,革命以后出现复辟和反动的几率就非常高,比如法国大革命,更何况像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这样纯属暴力夺权的革命,不仅没有实现极权专制向宪政民主的根本转变,反而扼杀了此前出现的宪政民主要素,建立了一个登峰造极的极权主义制度,这是地地道道的反革命。另一方面,和平革命并不是甘地的完全的和平不抵抗,而是指总的进程是和平渐进的,其中并不排除使用必要的暴力,比如,在李一平、成斌麟的《变局策》中,就高度重视暴力在中国大变局中的作用,只不过不是要以组织起来的军队去战胜共产党军队,而是要以民众广泛参与的社会运动迫使军队、武警保持中立甚至倒戈,同时也要以民众纠察队的力量解除地方警察的武装,并且对地方党政首脑实行人身控制;再比如,国内最著名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倡导者唐荆陵在2015年12月24日通过辩护律师葛永喜带出平安夜祝福时也明确表示:“一个人无论是认识到非暴力不合作的优越性,还是认识到武装革命的优越性,都是我认可的,因为我只关心民主化进程。任何能推进中国民主进程的方式方法,我都不可能反对之”,他本人之所以特别推崇非暴力不合作,是因为它能够使极权专制彻底失去生存条件和生存环境,从而毫不动摇地确立宪政民主体制。所以,和平革命准确地说是以和平博弈为主要方式的革命,而暴力革命准确地说是以暴力推翻为主要方式的革命,在多数情况下,实际上是两者混合的,只不过两者所占比重不一样而已。真正的问题不是二者择一,而是如何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把两者结合起来,避免两种不好的后果,一是眼睁睁地听任少数人的暴力破坏和中断和平革命进程,一是以暴力作为革命的唯一手段,而放弃民众的自我组织和民主联合,一旦放弃,等待民众的,一定是新的专制。
做了上述必要的概念辨析后,我们再来探讨一些具体问题。反对和平革命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和平革命即使可能,也需要漫长的力量积聚过程,而共产极权专制政权统治中国已经快70年了,难道还要让它统治二三十年吗?只有暴力革命才能迅速终结这个罪恶的政权,救亿万黎民百姓以及整个中华民族于水深火热之中。当然,初看起来,和平革命是渐进的,暴力革命是激进的,渐进与激进,不仅有方式上的缓急之分,而且有时间上的慢快之分。很多情况下是这样的,但并不是普遍必然的,相反的实例也是存在的,比如法国大革命就搞了好几十年,而东欧和中东一些国家的天鹅绒革命就很短,专制政权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倒台了。因此,如果社会力量和宪政民主力量的联合和组织工作做到位了(这当然需要较长时间的准备),在客观历史条件提供的节点(比如极为严重的经济危机)上一齐发动,专制垮台与民主构型可能在几周之内就能实现,而且从长时段历史视角来看,由于避免了大规模的、反复进行的暴力革命所带来的后遗症,和平转型所需要的时间其实是最短的。
如果大多数宪政民主力量选择和平革命路径,那么第一要务就是要做艰苦的民众团结和组织工作,做大做强宪政民主力量的基本盘,这是倒逼专制、政治谈判、和平转型的主要依靠,没有这个基本盘,一切都是空谈。第二要务就是要做好对统治集团的分化瓦解工作,尤其是要通过有效的兵运、警运工作,争取军警的中立以至倒戈起义,并有效地对专制集团的顽固分子实施人身控制,必要时应对其中血债累累者予以人身消灭。《变局策》所提出的“以圈子动员民众、以民意动摇军心、以公民委员会取代地方政权、以地方包围中央”的宪政民主革命方略,值得各地各派革命力量认真学习和研究。
如果极权专制统治继续毫不留情地镇压和平的宪政民主运动,不给和平转型留下丝毫空间,那么,有组织的暴力革命与无组织的民众暴动就会成为最后的选项了,不过,相比而言,对于追求宪政民主的人们来说,难度和技术含量其实更高了。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建立强大的武装力量,第二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减少大规模的伤亡、缩短长时间的战乱,第三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实现革命军队的国家化、革命军队退出专制垮台以后的政治舞台而在党争和政争中保持中立。这些问题一个比一个棘手,一着不慎可致满盘皆输。应该说,如何终结世界上体量最大的极权专制统治,建立世界上最大的宪政民主国家,是摆在中国民众和国际社会面前的最为艰难的任务,需要全世界正义力量的共同努力。
3、公民维权、公民养成与政治反对、政治革命
郭飞雄从胡石根、徐文立等人直接冲击党禁,转而从民间维权开始,逐步建构和夯实政治反对的社会基础,应该说是一种正确的选择。在他对维权运动五阶段的回顾与归纳中,实际上只有到了第五阶段才进入强政治场域,而此前的几个阶段,虽然不是去政治化的,但还处在弱政治化的状态。《变局策》中以圈子动员民众的阶段,实际上也就是维权运动与发育公民社会的阶段,只有到了以民意动摇军心、以公民委员会取代地方政府、以地方包围中央的阶段,才进入公开的政治反对和政治革命阶段。
公民维权、公民养成与政治反对、政治革命其实是宪政民主革命的两个阶段,前者是初级阶段、筑基和低层建筑阶段,后者是高级阶段、高层建筑和封顶阶段。这两个在时间上先后相继的阶段,其实又可以说是同一运动中的两个同时存在的不同方面,不能说,公民维权、公民养成就是非政治化、去政治化的,而政治反对、政治革命是纯粹的上层建筑革命,区别只在于,在公民维权和公民养成阶段,政治革命的目标和要求是隐微的、有意收起来的,甚至在策略层面可以是去政治化的,并不公开挑战官方的“政治正确”,以便能够获得维权运动的实际进展和发育公民社会的有限空间,而在公开的政治反对和政治革命阶段,公民维权运动和公民社会发育所取得的成果已经作为前提和基础而存在了,此时主要的任务是直指极权专制制度和政权。很显然,没有第一阶段的准备,政治反对和政治革命就是沙滩上建房子,分分钟会被摧毁,以为极权专制政权会自行崩溃,或者在危机中被推到以后,宪政民主就会自动实现,纯属痴人说梦;而没有第二阶段,宪政民主革命也不可能完成。还有一点是,即使是在第一阶段,如果有人愿意进行公开的政治反对和政治革命,而在第二阶段,有人仍然专心致力于公民维权和发育公民社会,而不愿意参与政治反对和政治革命,这也都是他们自由选择的权利,并不影响以上所述两者之间的基本关系。
对郭飞雄们而言,这种关系是了然于胸的,但对于很多其他人来说,确实是不清楚的。这儿先说第一种不清楚的:很多做维权或公益活动的工人、农民、市民、访民、NGO人士,的确还缺乏宪政民主思想,更搞不清自己所从事的维权或社会活动与宪政民主革命内在的相互关系,一些草根毛左还在怀念毛泽东时代,还在幻想党中央和伟大领袖习主席会给他们带来公平正义;另一些体制内的既得利益者,只是出于同情和怜悯、出于获得某种道德优越感或者积善积德消灾免难的考虑、出于某种“精致的利己主义”、出于赢得良好的社会赞誉和社会形象而去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更多的普通民众也只是因为经济利益受损而站出来维权,一旦获得某些利益让步就偃旗息鼓了。他们的维权活动的确不能从根本上触动现存的政治经济体制,他们的公益慈善活动与政府倡导的带有维稳性质的“社会工作”的确没有多大区别,他们的某些得到政府承认的组织也与工青妇一样成为党的外围组织。再说第二种不清楚的:一些主张政治反对和政治革命的人,坚决否定维权运动所内涵的宪政民主革命含义,坚决否认现行体制下公民社会发育和发展的任何空间和可能性,说什么公民社会是宪政民主革命之后才有的,极权专制制度下只有臣民,哪来的公民?哪来的公民社会?所有维权和建设公民社会的努力,一定会被极权维稳体制所收割、收编、招安,从而反过来帮助极权维稳延长寿命;有志于推翻极权专制的宪政民主人士,不要去搞什么维权做什么公益,最好是让这个政权从腐败走向更腐败、从烂走向更烂,这样老百姓才会揭竿而起,从而一举推翻它。
当然,如果我们满足于过一种平平安安的臣民生活或者满足于推翻一个极权专制政权的话,上述两种态度是没有多大问题的,但如果我们志在实现从极权专制向宪政民主的根本转型的话,这两种态度就都是错的。关于在极权专制下有没有公民维权和公民养成的必要性,我想一句话就可以回答:推倒一个极权专制政权,不等于连根铲除极权专制制度并自动实现宪政民主制度,宪政民主一定是由相当多的已经具有公民意识和公民能力的人主动创立起来的,而养成这种公民意识和公民能力的唯一途径,就是在极权专制的缝隙里不屈不挠地维护和实现自己的法定权利和应然权利。问题是在极权专制下有没有公民维权和公民养成的可能性和空间?
在毛泽东时代,的确没有这样的可能性和空间,那些带着先前时代的记忆而奋起维护自己的人性权利和人格尊严的优秀中华儿女,都被无情地虐杀了!但在共产极权专制后期,不管是称之为后极权主义还是称之为新极权主义,已经被几代人的奋斗和牺牲一点一点地挤开了一定的空间、开创了一定的可能性,不说别的,单就你私下里表达或在网上公开地高喊政治反对和政治革命而没有被枪毙或判刑,就已经表征了这种空间和可能性的存在,重复一句,这不是因为它不想,而是因为你这样的人太多了,它管不过来了;抓几个,其他人照样喊,抓几百万上千万,成了一件不可能实现的事了。所以问题不在于要不要维权、要不要发育公民社会,而在于如何维权、如何发育公民社会。
维权有两个基本层次,一是根据中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维护公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二是根据《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维护更多更高的权利。显然,按事物的正常发展逻辑,首先要进行第一个层次的维权,然后逐步进展到第二个层次的维权。问题就在于像有些人所说的,既然现行法律体系是共产党专政的工具,依法维权不就成了维护现制度了吗?这对我们维权者当然是一个矛盾,但也要看到,这对维稳者也是一个矛盾:总体上说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一个恶法框架,但其中毕竟也有一些良法条款,统治阶级是根本不愿意落实自己制定的这些条款的,而这就成了公民维权的依据。一个企业的劳动者,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的有关条款,选举或改组工会,或者按照民法的委托代理关系,选举产生工人代表,向资方发出集体谈判要约或向政府提出监管无良资方的要求,并且以集体怠工和停工(事实上的罢工)作为重要的谈判手段,迫使资方和政府解决问题,这不是公民社会的肇始和开端又是什么呢?一个村子的村民,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自治组织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一起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权,这不是公民社会的肇始和开端又是什么呢?一个社区的居民,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起维护业主权利,这不是公民社会的肇始和开端又是什么呢?一旦遭到政府打压,就可以趁势提出集会、示威、游行的申请,不获批准时,就冒点风险,把集会、示威、游行这项纸面上的权利变成事实——已经有很多这样的实例了。进一步的发展趋势是,企业与企业之间、村与村之间、社区与社区之间进行横向的联合,公民社会的雏形就出现了,维权事件就变成维权运动了。维权运动的意义不只限于维护了“合法权益”,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分散孤立原子化的个人联合和组织起来了,并且因此而变成逐步享有事实上的公共参与权利的公民了。这是超越现行法律的,这是旧社会胎胞里孕育生长出来的新质社会要素,这个东西比什么都重要,相反,如果不是通过合法的维权行动逐渐组织起来的话,民众就会永远处于一盘散沙的状况,而这正是极权专制坚不可摧的社会基础。在这里我们提出的是以阶级、阶层、职业、私有财产的经济利益为纽带逐步扩展的公民社会发育模型,而《变局策》提出的是以思想理念认同和居住地为纽带结成同城圈的公民社会发育模型,前者更适合于底层民众的自组织化,后者更适合于职业革命者的自组织化,两种模型完全可以交叉互补:同城圈向底层维权运动输送思想、舆论和人才资源,底层维权运动向同城圈输送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从而把同城圈变成一个地区的公民运动组织中心。这样一种结合,一方面可以提高底层维权运动成功的几率、提升底层维权运动的政治品质和政治层次,另一方面,得到提高和扩展的底层维权运动又为将来公开的政治反对和政治革命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对于那些还没有宪政民主要求和思想的底层维权者,政治反对者和政治革命者应该抱持什么样的态度呢?是看不上、瞧不起、袖手旁观甚至吹毛求疵、横加指责呢?还是抱着满腔热诚、竭尽全力去声援和帮助他们,通过声援和帮助赢得他们的信任和尊敬,通过赢得他们的信任和尊敬而对他们提出批评和建议,从而让他们心悦诚服地接受你的引导呢?郭飞雄介入太石村村民土地维权,许志永帮助访民、家长维权,胡石根、唐荆陵、曾飞洋为劳工或家庭教会维权,7.09被捕的人权律师们为社会各界受害者维权,他们都非常明确地选择了第二种态度。这是他们被捕判刑的真正原因,也是他们在中国宪政民主运动史上享有崇高地位的真正原因。大大小小的口炮党人啊,你们不懂得社会运动和政治运动的基本原理,不知道政治竞争的胜负在于民众的取舍和追随者、选民的多寡,你们还高喊政治反对和政治革命,自以为高明之极,每言必中,但你们实际上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幼稚,不知道自己实际上只是中国社会和政治伟大转型的局外人,大风起兮,大浪淘沙,你们的那点虚名很快就会灰飞烟灭。我因为爱你们,才郑重其事地劝你们:向郭飞雄们学习吧,赶快加入民众维权的伟大社会运动之中去吧,民众一定会张开双臂拥抱你们!
4、宪政民主革命的主体序列、路线图和时间表
郭飞雄坚定而雄辩地阐述了他的人民主体和人民主权原则,但在他那里,“人民”还是一个模糊的整体,还没有对“人民”进行精细的阶级、阶层分析,因而未能形成宪政民主革命主体的具体形成和主次序列,也影响到他对未来革命进程路线图的描画。这可能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通常都会反对阶级分析)给他带来的局限性。不仅是他,其他自由主义宪政民主理论家和行动者也存在这个问题,许志永、唐荆陵对此更模糊一些,而《变局策》虽有最为详细的路线图,但仍然未能涉及各阶级、阶层在革命进程中的地位、角色和作用。
我不惮于使用阶级分析方法,因为我是一个继承了自由主义合理内核的社会民主主义者,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马克思主义的若干仍然具有活力(尤其是对当下中国)的思想。在当下中国,权贵官僚阶级是一个超级强大的阶级,是掌控整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资源的第一阶级,并且具有非常明确的阶级意识,其他弱势的阶级如果囚于自由主义的非阶级的、个体化的、抽象的公民观念,而不能形成强有力的阶级意识、阶级团结和阶级组织,怎么可能对抗和推翻这个垄断枪杆子、刀把子、钱袋子、笔杆子的阶级的统治呢?怎么可能实现宪政民主呢?
困扰当代中国的两大社会矛盾,其一是官民矛盾,其二是劳资矛盾,这两个矛盾又可以归结为权贵官僚资本集团与人民大众的矛盾,而在权贵官僚资本集团中,虽然权贵官僚与资本家、权力与资本经常是相互勾结和利用的,权贵官僚和权力相对于资本家和资本又占着主导的地位,是现存体制的始作俑者和最大获益者,是变革的主要对象和顽强阻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改革已死”的判断是正确的,也就是说,自上而下的改革或改良,即使有的话,也不可能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主要动力。
中国新生的大资本力量和大资本集团,整体而言,是从计划经济和国家所有制中衍生出来的,先天地带有权力垄断、钱权交易、贪贿腐败的原罪,整个大资产阶级对于权贵官僚阶级,迄今仍然是依附性的,在经济、政治、文化上都是不独立的,其中一部分是现存体制的分享者和推波助澜者、权贵官僚集团的合谋者和勾结者,一部分是现存体制的顺从者、忍受者和受害者,只有极少数意识到了资本相对于权力的独立的社会本质和历史使命,正在努力切割与现存体制的苟且关系,追求经济政治文化上的自由发展。但总的来说,大资产阶级在目前阶段还远远不能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发动机和原动力。
处于权贵-官僚-大资产阶级与社会底层之间的中间阶级(Midlle Class),包括大部分中高级知识分子、中小企业主、企业白领和中高层管理者、普通公务员、经营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富裕农民等社会成分,它们基本上是依附于现存体制的,是受到权力资本网络的层层渗透和控制的,在未来半个世纪之后,它很可能会成长为中国主要的、占主导和支配地位的阶级,但在目前历史阶段,其不能作为政治转型的主要力量也是显而易见的。相对大资产阶级而言,这个阶级追求自由、平等和公正与宪政、民主和法治的动力、愿望、意识较强,但基本上处于自发无序的状态,缺乏推动结构性转换的意志力量、行动力量和实体性的经济政治力量。
那么就剩下工人、农民、下层知识分子了。工人和农民是匍匐于社会底层的两大阶级,占就业人口和总人口的大多数(80%左右)。下层知识分子,不构成一个独立的阶级,而是介于工农阶级与中间阶级之间的一个阶层,在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后进入企业,担任技术工人和初级管理者。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下层知识分子,对受剥削和压迫的感受很尖锐,同时又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较高生产力,其中一部分将在劳工运动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另一部分则因为具有较高的个体竞价能力而倾向于沿着资本和管理的通道往上攀爬。
在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这两大阶级中,农民阶级不太可能成为积极地推动社会转型并深刻形塑未来社会的主要力量:
(1)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已经、正在、将要转移到城市,成为新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剩下来的以农业为生的农民将越来越少;
(2)大部分农民处在远离城市的乡村、处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外围地带,在农业这个夕阳产业谋生,缺乏经济竞价能力,并且文化程度低、分散而难以组织,缺乏主动的政治参与和博弈能力;
(3)农民受传统文化影响最深,现代意识最弱,将是最后一个在政治上发育起来的阶级。只有直接卷入城市化进程的农民才有较强的经济政治参与意识和博弈能力。
与农民阶级相比,工人阶级将是一个积极得多、主动得多的经济、政治、文化主体:
(1)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把大量工人聚集在同一生产线、同一工厂、同一产业、同一城市社区,为他们创造了进行积极的经济谈判、政治博弈和文化竞争的客观条件;
(2)多达数亿的新生代工人已经主观上不想退回客观上也退不回农村,他们要想在城市定居下来并获得平等的市民身份和公民权利,唯有团结和组织起来与他们所受到的多重经济政治文化压迫进行抗争;
(3)信息和互联网时代加速了工人的阶级意识的形成和组织化的进程,同时迅速淘洗掉传统文化打在他们身上的烙印。
如果说权贵-官僚-大资产阶级不愿、中产阶级和农民阶级不能撬动整个政治现代化进程的话,那么工人阶级则不仅非常愿意(因其受到深重的剥削和压迫)而且有能力(因其可以团结和组织起来)做到这一点:首先,工人们团结起来以集体谈判的方式向大、中、小资产阶级争取自己的天经地义的权利和利益,迫使资产阶级为产业和平、为生产的连续性和长期利润而做出一定的让步;第二,工人向老板施加的压力一定会迫使老板们向老板的老板即权贵官僚集团伸张自己的权利、争夺自己的利润空间,迫使资产阶级成为公民、成为真正独立的经济政治文化主体,而不仅仅是狗苟蝇营地在权力庇护下分赃逐利的经济动物。
于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主要指其中的中小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这一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中的双胞胎,就会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而形成反对党国专制、政府垄断、官僚腐败的基本共识和政治联盟,就会一起推动中国向“小政府大社会”的、宪政民主法治的公民社会前进,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中间阶级或中产阶级一个阶层的知识分子会起一个非常重要的催化剂和粘合剂的作用,而农民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也会逐步地组织和联合起来,加入反对极权专制权治、建设公民社会(宪政民主法治)的大合唱之中。这个大合唱的肇始者和发动者,就是劳工阶级,劳工运动就是打破改革已死的政治僵局、撬动整个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阿基米德杠杆。
于是就形成了一个宪政民主革命的动力和主体序列:工人(劳工)阶级——农民阶级——中间阶级(以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为主)——民营竞争性大资产阶级,革命的对象就是共产极权专制制度及其捍卫者:权贵官僚阶级以及与之结盟的大资产阶级。而宪政民主革命的路线图,在第一种情况下,是“底层发动——中层跟进和放大——上层分化和投机”;在第二种情况下,是“底层发动——中层跟进和放大——底层和中层联盟与上层决战”。
社会民主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首先保留了自由主义的人权、自由、公民权利、宪政民主等理念,而否定了抽象人性论、非阶级化、原子化和个人主义化的取向;另一方面,社会民主主义又继承了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的部分内容,否定了其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大一统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取向。社会民主主义必须同时向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说明的是:
(1)阶级分析并非马克思主义的发明和专利,在马克思主义之前、之外、之后,都存在阶级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
(2)阶级矛盾不等于阶级斗争,因为工业市场经济的内在结构和劳资之间的内在联系,使阶级斗争与阶级妥协和合作同时存在;
(3)阶级斗争也不等于你死我活的暴力革命,更不等于以阶级斗争为纲,在阶级斗争之上有人性的共同价值,在阶级斗争之下有个体的自由选择;
(4)阶级斗争并不必然导向无产阶级专政,并不必然消灭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并不必然导向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19世纪末和20 世纪欧洲阶级斗争导向的就是社会市场经济、多党制和宪政民主,以及整个社会结构由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两极对立向中间靠拢,中产阶级崛起为主导力量,从而使阶级结构向阶层结构转化成为可能。
就中国的社会和政治转型而言,社会民主主义固然强调劳工阶级的主力军角色、地位和作用,但也认为劳工运动只是一个原动力、一个把宪政民主法治模型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阿基米德杠杆,而并不能单独完成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中间阶级、农民阶级的跟进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劳工维权运动孤军深入一家独大,不仅是很难成功而且甚至是不可欲的:首先,权贵官僚阶级会联合和利用其他阶级进行严厉的压制,使得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愈演愈烈,使得中国政治转型过程极其漫长而艰难;其次,即使劳工运动仅凭自己的努力终于取得胜利,其所建立起来的绝对只能是一个经济上新型的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政治上新型的无产阶级专政,这将意味着中国将再一次回到那个不堪回首的毛泽东时代。
中国宪政民主革命有没有时间表?很难做出准确的预测。八九事件和苏东转型之后,很多人做出乐观的预期,没想到极权专制统治又维持了差不多三十年之久!有鉴于此,郭飞雄自己准备在未来十到二十年和理想主义者一道把宪政民主政体操作成为中国大陆的制度现实。其他人的预测也很不一样,比如民主老人康国雄就认为只是两三年的事了(结果他没有等到这一天就饮恨身亡了),而另一位民主老人鲍彤则认为需要十年以上。最乐观的要数高智晟律师了,他预言2017年中共倒台!
这里有必要对著名历史学家吴思在2014年6月所做的一个名为《国内未来形势》的研究报告做一点评论。吴思把社会和政治危机分为五级:“我的核心观点是,革命形势并不存在,但危机始终存在。如果把危机分作五级,法国大革命或其他导致政权被民众推翻的革命属于一级危机,六四式的中心城市蔓延到全国的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危机属于二级,重要省会城市的危机属于三级,县市一级的危机例如瓮安事件是四级危机,那么,中国最常见的是乡镇和村庄范围的五级危机,每年都有许多。这个分类依据的是块块,许多危机发生在条条里,如出租车行业,复员军人,但维稳的责任还在块块。这些危机,其制度改革的价值和意义,可以由知识分子阐释提升,再通过网络传播,媒体强化,调动起大众甚至体制内某些权力的参与。一旦处理不慎,例如乌坎事件,就可能从五级升到四级。南周事件大概可以算做四级危机。四五级危机还有可能升到三级。在目前的形势和维稳体制之下,六四那种二级危机重演的可能性不高。”为什么他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主要依据是中共手中还有一手好牌:一是可以对民营经济放开国家垄断领域,二是可以把3万亿美元储备用于缓和经济和民生危机,三是可以把60万亿国有资产用于缓和经济和民生危机,四是可以实行土地私有化来吸纳天量货币,再造经济发展动力。其中每一张牌都可以延长好多年的稳定,因此未来一二十年内不可能有革命危机。
吴思可能低估了将近40年“中国模式”经济高速发展所积聚下来的经济危机与社会危机总爆发的强度、长度、广度和深度,以至于这四张好牌一起打出来,也很难支撑20年,或者说在这四张好牌充分发挥效应之前,革命形势已经形成了。另一方面,即使为了保党救国而忍痛打出这四张好牌,每一张都意味着大幅度地放宽对民间和公民社会的控制,都意味着民间力量和公民力量的扩张,由于党国赖以维稳的经济资源被大规模耗竭,在遍及全国的第四、第五级民众抗争中,宪政民主力量一定会趁机发展壮大起来,独立的工会、商会、农会、学会、学生会、青年会、妇女会一定会遍地开花,各种政党也一定会在各地民众抗争过程中宣布成立,这时候,公民社会雏形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党专政实际上也就只保持一种弱势的乃至形式上的存在了,那么,即使它还能够控制全国一二十年而不轰然倒地,只要实际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有了大规模的落实,我认为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从漫长的极权专制转向宪政民主,一二十年旧形式失去内容和新形式获得内容或者说旧形式框住新内容的过渡时期,还是可以忍受的。所以说,如果权贵官僚大资本集团拒不向民众让步,随着经济危机的加深,革命形势很快就会成熟,五六年之内实现极权专制向宪政民主的根本转型,是完全可能的。如果权贵官僚大资本集团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愿意打出吴思所说的那几张好牌,那么在官民拉锯、民进官退的过程中,一党专政、极权专制再保持一二十年弱势的甚至形式上的存在,也属于和平转型和宪政民主革命的题中之义。
5、宪政民主的左右两翼:社会民主与自由民主
关于政党问题,目前宪政民主阵营还没有清晰的考虑。1991年胡石根创立的是自由民主党,依据的是自由民主主义的政治理念,1998年徐文立等人创立的是民主党,其宗旨比自由民主党要宽一些,后来海外成立的社会民主党,好像与民主党海外委员会是两个名称一套人马,可能是想进一步明晰民主党内存在的不同政治诉求。总之,大家都还没有从政治哲学、政治逻辑和政治历史的高度出发,明确宪政民主本身存在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左右两翼这个在大多数宪政民主国家早已成为现实的政治结构。从郭飞雄的自辩词和上诉状中可以看出,他也是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来阐述宪政民主的,对社会民主主义没有涉及,他只提到要建立中国的反对党,要实现多党制,至于这些政党不同的社会阶级基础、不同的政治纲领,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则没有来得及论述。
的确,在西方宪政民主历史上,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主义和制度率先登上政治舞台,那时候,没有普选制,选民资格受财产、性别、种族等多种限制,工人阶级不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结社自由,不能成立自己的工会和政党,历经宪章运动、街头暴动和武装起义,直到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各国工人阶级才争得了基本的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不过它们也放弃了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放弃了马克思主义,转而选择了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选择了议会民主制和多党制,选择了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工党作为自己的主要政治代表。虽然继续主张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共产党还存在,但其影响力日趋衰退,最后成为边缘化的极左政党,在很多国家甚至销声匿迹了。于是,在西方国家形成了宪政民主的左右两翼,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相互制衡、轮流执政,这种政治结构迄今保持快一百年了。不管左右两翼政党的社会阶级基础、政治理念、政治目标和政治纲领有多么大的不同,但双方都认同和遵守宪政民主的共同制度、框架和规则,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展开政治竞争,以数人头而不是砍人头、争取选票而不是依靠暴力获得国家权力。由于中左的社会民主党和中右的自由民主党(共和党、保守党)代表了主流民意,就使极左和极右的政党和政治力量趋于边缘化,并且也不得不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展开其政治活动。可以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所取得的最伟大的政治成就。
由于以下三个原因,中国反对极权专制、追求宪政民主的人们,大都简单地把宪政民主主义理解为自由民主主义,而对社会民主主义一无所知或者知之不多,更不能理解自由民主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间历史的和现实的关系:
(1)在世界历史上,率先对宪政民主做出贡献的,的确是资产阶级、第三等级、中产阶级或市民阶级及其自由民主主义思想,工人阶级和社会民主主义对宪政民主的贡献是后来才有的,因此后发国家引进宪政民主时会受到先前历史和模式、先入之见或曰成见的影响,以为后发国家也要经历先发国家那样的宪政民主历程。
(2)首先来到中国的现代政治哲学和政治理念,就是上个世纪90年代引入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和政治理念,它们对于解构中国传统的皇权专制以及20世纪的共产极权专制,的确居功第一,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理念,则是在进入21世纪之后才逐渐为国人知道,而且至今也没有得到充分的介绍和研究。
(3)中国本土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想,是随着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兴起才浮出水面的,一些劳工运动的理论家和实行家,在介入劳工运动的过程中,感到用自由主义当然无法指导与资本争权夺利的劳工运动,但同时也感到市场经济不可逆转,不能够用马克思主义来指导劳工运动,于是便向社会民主主义寻求理论思想资源。
然而,对于中国社会和政治转型而言,自由民主主义是远远不够的,没有社会民主主义出场并承担其不可替代的历史使命,中国社会和政治转型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1)没有多达三个多亿的工人的参与,没有劳工运动这一阿基米德杠杆的撬动,单凭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根本无法摧毁和取代极权专制政权和极权专制制度。在当今国际国内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和民主形势下,工人阶级一定会提出自己的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要求,而不可能甘心情愿地成为替其他阶级火中取栗的工具和炮灰;另一方面,当今中国社会的阶级分化如此明显,阶级意识如此强烈,工人、农民对自己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对自己的利益所在,有着明确的判断,完全有能力选择自己的政治代表,完全有能力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存在素质论者所说的不能行使民主权利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理由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
(2)中国社会转型不应该也不可能亦步亦趋地重走西方国家所走过的先有资产阶级民主后有工人阶级民主的道路,在现有社会历史条件下,中国人民完全有能力也有必要把两百多年来西方社会所获得的政治经验和政治文明成果继承下来,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政治转型之路,反过来说,假定推倒极权专制政权之后,只有一部分人才能获得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包括立法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社自由和成立政党的权利等等),而把工人农民排除在宪政民主结构之外,则不仅落后于近几十年来所有转型国家已经形成的宪政民主惯例,而且必定会激起工人农民的强烈反抗,从而重新出现急风暴雨般的乃至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想来这也是自由民主主义者所不愿意看到的。
(3)社会民主主义登上当代中国政治舞台,也是有传统资源可以继承的,早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民主革命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和资产阶级发育不良、力量弱小,以胡适等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潮和政治力量就没有什么作为,反而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带有一定社会民主主义色彩的三民主义以及以张君劢等人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和政治力量,成为推动宪政民主革命的主要力量,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就带有相当程度的社会民主主义色彩,是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某种结合。将来中国一定会重新制宪的,不过,中华民国的国号和47宪法,对于打通过去与未来,对于赓续亚洲第一个宪政民主共和国的道统和政统,应该是一笔可以选择和继承的重要的政治资源和政治遗产。
在即将到来的三千年未有的大变局中,短期内一定会冒出几百个政党,不过,政党政治的逻辑,至今尚未超出阶级政治的范畴,因此,围绕着我在上面所做的阶级分析,各政党之间一定会合纵连横、重组整合,最终形成四个主要的政党:
(1)自由民主党。这是以中小资产阶级和中高层知识分子(两者合称为中产阶级、中间阶级)为社会基础的政党,会把促进市场自由竞争、保护私有财产和企业权利、减低税收与限制政府权力和规模等作为主要的政治目标和纲领。由于中产阶级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较低,作为自由民主党上台执政的选民基础不够厚实,因此自由民主党会向社会下层争取选票,但即使它不能成为执政党,也会成为最强大的在野党和反对党。
(2)社会民主党。这是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下层知识分子为社会基础的政党,会把促进平等和公平正义、保护劳工权利、提高社会福利、征收累进税和遗产税、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等作为主要的政治目标和纲领。社会民主党能够影响和号召的选民人数最多,在转型以后很可能首先成为执政党,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中产阶级人数的不断增多,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会进入常规的政党轮替。
(3)新共产党。在一个较长的、可以预见的转型时期,经济会处于低迷状态,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以及社会福利还不够,贫富差别还很大,因此,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下层知识分子中最底层的那一部分,由于在市场经济中缺乏上升的空间而陷入绝望之中,就会产生否定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激进要求,会依据原教旨马克思主义和毛主义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共产党,也是最左翼的政党。
(4)保守党。即使完成了社会和政治转型,在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条件下,仍然会存在并且会重新产生一个非常富有的大资产阶级,其中包括一些投机革命、摇身一变的前共产党权贵官僚,和一些做大做强的民营资本家,他们天生倾向于垄断市场并且会要求相应的政治权力,会通过金钱的力量形成院外压力集团对国家权力施加影响,并会依据精英主义、国家主义、儒家等意识形态,形成最右翼的政党。
不管是什么政党,只要遵守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和依照民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