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甘当民主宪政铺路石的大勇者 ——郭飞雄

郭飞雄

2015年11月27日,郭飞雄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寻衅滋事”这两项莫须有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项罪的由来,是2013年《南方周末》新年特刊事件发生时,郭飞雄曾组织几位同道声援南周编辑记者为争取新闻自由的抗争。

21世纪的中国,堪称“社会运动”的大概只有维权运动,该运动波及面广,屡屡形成国内外呼应之势。自2003年运动发轫后的十余年当中,出现了一些颇有人望的领军人物,郭飞雄是其中之一,且有极鲜明的特点。对郭飞雄的这些特点,笑蜀在《民权英雄郭飞雄》(《纽约时报》11/30/2014)一文中,有相当中肯传神的介绍。

郭飞雄的特点有二,一曰勇直,二曰理性。勇直,即勇敢直拙。“勇敢”比较好理解,“直拙”得阐释一下。《说文解字》解释,直,正见也;拙,不巧也,即不取巧之意。正因其勇敢直拙,郭飞雄勇于任事、知难而进,成了笑蜀称誉的“炮灰级行动者”。

中国维权运动的始点,一般公认发轫于2003年大学生孙志刚死于收容所事件。以“三博士上书”开端的维权运动,此后经历了无数磨难,出现好几个高峰,第一个高峰就是2005年的广东太石村维权运动。当时,广东番禺太石村因村委会发生严重的财务问题,村民要求罢免贪腐的村委会,但区政府动用上千警力镇压,拘捕了几十名村民,致使事态升级。郭飞雄作为维权村民委托的法律代理人,笑蜀如实地概括了他所起的重要作用:“郭飞雄动员了知识界、舆论界、法律界的众多精英投入其中,开创把公民社会的力量引入维权事件的先例,在基层政权层面跟体制展开激烈博弈。至此走向政治维权的高潮。”太石村维权运动的社会参与广度与深度,至今尚无其他村民维权事件能够超过。

郭飞雄的劫难也自此开始。此后他因维权行动多次被中国政府拘捕,曾于2006至2011年入狱5年,对他的审讯多达200余次,包括13天13夜不让睡觉的车轮战提审。殴打、拔头发折磨,乃至电刑,所有这些折磨,都超过了人所能忍受的极限,但郭飞雄的意志力之强让人钦佩,他不仅没有在酷刑下就范,反而愈挫愈勇,坚持了长达186天的绝食抗议。

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女士及一双儿女受到株连,饱受磨难,连孩子入学的权利都被剥夺。无奈之下,张青只好带上两个子女,在海外人权人士的帮助下历尽艰险来到美国,成为众多中国流亡家庭的一员。郭飞雄在2011年出狱,继续投身维权运动。这一期间他曾与我通过一次电话,我问他是否愿意出来与妻儿团聚,他的答复是,今后将是中国民主宪政转型的关键时刻,他不愿意离场。

郭飞雄的“直拙”,体现在他明知对抗强权会遭遇到什么样的打击,却一次又一次地甘愿成为“炮灰级行动者”。2011年出狱之后,他再度投入民间抗争,2013年初南周新年献词事件发生后,郭飞雄邀集了数位维权同道,组织了街头声援。笑蜀评价说,“这次街头声援是1989年之后中国第一次成功的政治集会实验,是公民以主权者身份积极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的大胆尝试。郭飞雄是当之无愧的领军者。而后,他又马不停蹄地筹划了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公民联署。并组织‘八城快闪’,派小团队到八个城市巡回宣传,再度开创公民政治集会的新纪录。”这些活动成了郭飞雄再度获罪之由,中国当局对他的迫害令人发指,自2013年8月8日被捕之后,郭飞雄在广州天河看守所被关押866天没能放风。

这些非人的折磨没有让郭飞雄屈服,反而更加坚定了他的政治信念:只有宪政民主才能将中国从专制之恶中解救出来。2015年11月27日一审宣判之后,郭飞雄将自己多年的思考倾诸笔端,写了一篇《宪政民主政体革命为什么必须——郭飞雄上诉状》。在这篇将近30,000字的明志长文中,他只花了4900余字指正法院判刑之荒谬,为自己及一同陷狱的几位同道辩诬,其余25,000字全是痛陈中国之危局,阐述自己对中国走出困局的思考。最难能可贵的是,郭飞雄并没有因为当局用暴力残酷折磨他而改变其宪政民主理念,走上以暴易暴的极端道路。他在“上诉状”中宣示:

“我们纯正的、深刻的动机从来都没有必要掩藏:我们就是要通过每次堂堂正正的和平履权行动,推动中国民主运动涨潮,做大做强人民主体的政治力量,并以此为支撑,促成多元均衡的宪政民主政体在中华大地上彻底实现。”

这哪里是什么“上诉状”?分明是一份弘扬民主宪政理念的讲稿,是他借所谓上诉状给那些所谓“审判者”上课。

因为是向审判者普及宪政常识,郭飞雄从政治理念的形成溯源,首先廓清“在政体问题上,什么才是真正的‘中国国情’”。他回溯了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专制之弊,再指出“罗马法病毒”,即古罗马帝国的中央集权催生出的那种反自然正义和习惯法的“王在法上”论调,反思了以解放穷人、追求结果均等的中共革命,直揭其弊:“这一公开排拒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理念的平等革命,不仅内容贫乏偏狭、也缺乏程序规范和法律保障。在精神倾向上,它流于一种形式主义的绝对平等崇拜,它的道德光芒,也被暴力土改、建立新型‘种姓制’(即毛泽东时代的‘出身论’)、摧毁宗教自由等血腥和不义所冲淡”。相信那些“审判者”从未思考过这些历史政治问题。

郭飞雄揭示了中共当前这种让人民陷入痛苦不幸、自身也无法解脱的困境之根源:“后极权维稳体系在专施镇压之职时,对不同政见者、不同信仰者严酷打压,滥施酷刑,酿成了严重的人权灾难。这种由军队之外的第二暴力机器失控产生的丑恶的特务政治在一段时间内泛滥成灾,而它与贪腐特权共同体的结盟,对于任何一种政体都意味着致命的癌变。对人权造成严重危害的制度因素还有中央集权政体沿袭已久的为追求行政效率而不惜抛弃甚至侵犯法律的‘以行政代法律’的操作习惯。”最后他详细阐述了自己对宪政民主的理解:“中国未来的政体必须是由主权的人民现实主导、驾驭、控制的多元均衡的宪政民主政体,而绝不能是由李光耀、普京式强人操纵的不自由选举下的实质威权政体。”

通观郭飞雄这篇“上诉状”,不卑不亢,其清明理性丝毫没有蒙上被残酷折磨必然引致的怨怒,字里行间,只让人看到一颗为国为民的赤心在跳动。郭飞雄并未将中国的前途寄托于中共当局幡然醒悟后实施民主,而是将希望寄托在权利意识觉醒的一代中国人身上:“这一代中国人承担着为中华民族进行第二次民主实验并将多元均衡的宪政民主政体化为中华大地上的制度现实的历史使命。它需要一代觉醒的公民展示强劲的道德勇气,向着极权主义不断发起和平的反对和行动的启蒙,以加速极权阵营的外融内变;它需要一代觉醒的公民表现出应有的政治智慧,召唤、团结绝大多数同胞,改变博弈双方实力对比,以人民的主体力量促成宪政民主政体革命实现;它还需要一代觉醒的公民焕发自由的想象力,在系统集成古今中外政治典章和操作智慧基础上,为宪政民主政体的中国版作出历史性的原创。宪政民主政体作为现代政治文明‘基本善’……”

郭飞雄狱中写就的《上诉状》,与其说是上诉,不如说是他对宪政民主理念的一次深刻阐释。通过这篇上诉状,我对这位认识多年、只有两面之缘的后辈英杰有了更深的了解。幼年时我曾读过黄遵宪悼念谭嗣同的一首诗:“颈血模糊似未干,中藏耿耿寸心丹;琅函锦奁深韬付,留寄松阴后辈看”(松阴指日本明治维新志士吉田松阴),我期待,这篇《宪政民主政体革命为什么必须——郭飞雄上诉状》成为郭飞雄献给中国未来的“琅函锦奁”,引发国人思考,将宪政民主作为今后的奋斗目标。

果如是,中国幸甚,中华民族幸甚。

转自:《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72期  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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