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天是国家宪法日。《宪法》第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整理 仲若辛
2013年8月,广东《新快报》调查新闻中心记者刘虎在微博发帖实名举报陕西某省级官员;8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因涉嫌诽谤罪被批捕,12月31日被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8月3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9月10日检察机关决定对刘虎不起诉。
刘虎曾在多家新闻媒体供职,曾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原任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马正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原任贵州省公安厅原厅长)崔亚东、陕西省副省长(原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人。
在重庆家中被北京警方带走
在审讯室被冻醒
2013年8月23日中午,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里,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一同带走,刘虎被带走时戴有手铐。
刘虎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对方证件显示其为北京市公安局。
据刘虎的妻子秦女士透露,家里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均被带走,另外有几张已注销的银行卡被搜走。
刘虎对记者回忆,“2013年8月23日中午11点多,当时有人敲我家门,说楼上有漏水,要检查一下。我开了门,他们来了14、15人,进来后,就把我控制了,出示了强制传唤的文件。我当时是戴着手铐走的,直接到了重庆市北部新区相关部门的审讯室。”
“到了公安局后,他们开始审讯我,主要是关于我对官员的举报,提到了马正其、宋林、杜航伟、崔亚东等。问我为什么发微博,我的信息从哪来的。我就如实讲了,他们让我认罪认错。不然就要带我回去(北京)。”
刘虎自认无罪可认,审讯一直持续到凌晨。
8月24日凌晨1点,北京来的警员宣布,对刘虎的强制传唤转为了刑事拘留,更换预审警官后,审讯一直持续到凌晨。
刘虎疲惫不已,但警员用矿泉水瓶把他捅醒,继续审讯。刘虎被带走时,穿着短袖的家居服,警员把空调调成最低的21度,他在审讯室勉强睡了一个小时就被冻醒,警察继续审问。
第二天,刘虎被以火车押解前往北京,警方包租了一间软卧车厢。办案警员准备了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一路上多次讯问刘虎。
后面来看,北京警方目的应该是在会见律师前突破,获得刘虎的认罪口供,但并不顺利。
缘起“制造传播谣言”
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2013年8月25日凌晨1时30分,北京警方的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了一条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新快报》记者刘某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刘虎的妻子秦女士在8月25日凌晨发微博称,23日11时20分左右,其在重庆市渝北区龙溪派出所接到由北京市公安局两名警员送达的拘留通知书,该通知书中称刘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秦女士表示,她已委托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周泽律师和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斯伟江律师,担任刘虎的辩护律师。周泽律师表示,事发后,他和上海的斯伟江律师就已接受了秦女士的委托,“通过警方发布的信息来看,是将制造传播谣言视为寻衅滋事犯罪行为来追究刑事责任。”
346天牢狱生活
体重减了30斤
抵达北京后,刘虎送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这是一家市属看守所,主要用于羁押重犯。
刘虎所在的监室是警方提前选定的一看的“文明号”,这一监室有两名警方安排的“犯人”,他们虽然已经进入法院判决阶段,但没有按惯例更换监室,被监所要求协助对刘虎的管制。
监室很拥挤,少的时候也有十二三个人,多的时候有十八人,所有人睡一个大通铺,人多的时候,有人就得睡地上。
刘虎回忆,虽然同监室的许多都是犯有命案的重犯,但他们对刘虎颇为尊重——两位“牢头”可以睡最好的位置———靠近门口的一二号位,刘虎可以睡三号位,他倒是从来没有睡过地上,也没有挨打。
为了给刘虎施加压力,也阻断他的信息来源,刘虎在一看羁押几个月内,他所在监室里停止了每天组织收看央视《新闻联播》的惯例,原本每个监仓都有的《北京日报》也不见踪影。
这同监室的嫌犯们叫苦不迭,纷纷表示希望他赶紧离开。
刘虎入监所之后,外界展开了声势不小的声援运动,许多热心人来到北京一看,给他的账号存钱,让他可以在里面买点零食加餐。根据监所常规,他每次都会收到通知。
知道有他不认识的人存钱,令他斗志更加坚定,但监所方面觉得压力不小,后来临时改变规则,不允许非直系亲属之外的人给他存钱,甚至连刘虎的律师周泽给他存钱也不被许可。
北京一看伙食很糟糕,一天标准只有八元,因此,几乎每天都是没有油水的素菜和大米或者馒头。
北京一看里也有穆斯林,但监所懒得专门开清真伙食,于是所有人饮食被迫清真化,伙食中不提供猪肉,将近十天才会有一些土豆烧牛肉一类的荤菜。
刘虎被关押346多天后出狱,他的体重从145减到了115,足足减了30斤。
刘虎一年牢狱生活的最主要经历就是漫长的审问。
刘虎进入一看后,被警方密集提审,次数高达七十多次,最长的时间长达十一个小时,许多突审被安排在夜间,他多次提出抗议后,审讯才被安排到白天。
北京警方从他重庆家中取走了他从业十几年积累下来的采访本,组成了据说有上百人的专案组,分赴各地,找到他历年来采访过的当事人,主要问是否给过刘虎金钱等,希望以此作为突破口,将其入罪。
警方提供给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称,刘虎涉嫌“诽谤罪”、“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三项罪名。
刘虎回忆,办案警员“为了跟我聊,专门去补习了记者的知识,了解新闻业的情况,还跟我讲魏巍、穆青这类人,希望我学习他们。”
警员让刘虎,“做一些对人民有意义的事情,但不应该以这种方式来发布这些信息。”
刘虎回忆,警方讯问者极力对他许诺,认罪即可缓刑、轻判,甚至不起诉,但他都没有松口认罪。
每次讯问时,甚至包括警方闯入他家时,都有摄像机全程录像。现在来看,如果他一旦认罪,这些视频将很快被剪辑成新闻片段,在央视播出。
当然,警方告诉他的说法是,只要他认罪,这些视频将交给“领导”审阅,他很快就可以“从轻发落”。
刘虎回忆说,当警察警告他,如果他不肯认罪,将会被重判数年,他出狱之后也将一无所有,他的家人也会“离他而去。
刘虎告诉记者,这是“我觉得最软弱无助的时候。”
涉嫌三罪名均不成立
北京检方决定不起诉
北京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认定:刘虎自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间,通过新浪微博账户“记者刘虎”先后发布多条微博,严重损害他人名誉;肆意散布他人负面信息,变相勒索钱款共计人民币65万元;恶意炒作社会敏感问题,严重扰乱互联网正常秩序,损害了政府部门公信力。
但公安机关的意见,并未被检察机关采纳。
2015年9月10日,记者刘虎涉嫌诽谤一案终于画上句号。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对其发出不起诉决定书:“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认为刘虎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刘虎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刘虎被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移送检方审查起诉,其间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不起诉决定距离刘虎在2013年8月23日,被从重庆家中带走带往北京关押已经有两年;从第二天8月24日凌晨被刑事拘留,到2014年8月3日,以取保候审身份暂时走出牢狱大门,刘虎被警方关押了346天。
不起诉的结果让刘虎有点意外,他曾推测“绝对不起诉的可能性比较小”。
作为重度网络使用者的他,很快将它拍照贴到微博和微信朋友圈里,他也很快收获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祝贺。
对话记者:最好的自我保护就是不举报
取保候审后,刘虎自称在微博发帖会有所克制,会比以前更知道度在哪里,但期间依然被警方要求过删帖。刘虎称发帖行事都是在法律范围内,至于法律以外的风险他没办法预估。至于记者如何在实名举报中自我保护,刘虎的回答是:“不举报。”
刘虎表示下一步将申请国家赔偿,他认为这是自己的权利。
以下是刘虎和凤凰热追踪记者叶宇婷的对话实录:
“这次检察机关比较独立”
热追踪:检方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在你的预料之中吗?
刘虎:我取保候审出来,结果有两种,一是存疑不诉,你有问题,我们不起诉你,这个不会认定为错案,没有国家赔偿;一是绝对不诉,你确实没有问题,案子办错了,有国家赔偿。
我觉得绝对不诉的可能性比较小,但还是发生了。
热追踪:为什么觉得“绝对不诉”的可能性比较小?
刘虎:可能觉得公检法是一家,会走得很近。这次,检察机关是比较独立的,有自己的思考,依法办案。
热追踪:曾预测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刘虎:被抓以后,各种可能性都想过。最开始以一个罪名诉我,交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但是这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了,后来他们又找了东城检察院,加了两个罪名。我其中一个律师周泽比较乐观,觉得我会无罪开释,另一个律师斯伟江认为我可能会被挑一个罪名,判个一两年。
热追踪:会申请国家赔偿吗?
刘虎:会会。每一个获得这样结果的人都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
取保候审时一月写一次思想汇报
热追踪:去年取保候审至今,你在做什么?
刘虎:在办离职、入职、写稿子。《新快报》受了陈永洲事情的影响,收支不平衡要裁人,我取保候审后报社认为我相当于一个闲人,希望跟我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我一些钱,去年年底办理了离职手续。接着去了湖北的《长江商报》,但现在也在离职中,因为一些稿子,我们受到压力。现在准备另外找一家媒体。
热追踪:取保候审过程中是否有需要顾虑的?
刘虎:(取保候审时)检察人员跟我讲出去不要谈自己的案情,见了什么人需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汇报,出差去哪儿都需要说。一个月要写一次思想汇报。
热追踪:发微博会收敛点吗?
刘虎:会的。四川广安邻水县发生保路运动,我在微博上声援,邻水当地官员通过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找到我家里来了,要跟我谈心,让我删微博,我没删,跟他们讲了些道理。今年8月,我取保候审期满后自动解除,我发了一条贴后,有关部门通过我的户籍警来家里找我,说我发的贴不妥,弄的我岳父岳母也担惊受怕的。
热追踪:这说明还跟以前一样敢发言?
刘虎:克制了一些,谨慎一些,也表达了一些(笑)。以前的度也是法律的度,只是现在更给自己加了一些尺度。
“我只能确认我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行事”
热追踪:你曾对媒体说,你举报国家工商局某官员时,早年有材料但没举报,后来选了个成熟的时机,但最后你还是被捕了。你怎么看待这样的时机?
刘虎:我被抓其实跟国家工商局官员没什么关系,而是跟陕西省公安厅的官员有关。举报的国家工商局官员后,他委托过人来找我讲和,希望我不要再弄他的事了,但他没有司法的背景。2013年8月,我帮一个苦主发了一封举报信,举报陕西省一位官员。苦主被抓后,我也被抓了。
热追踪:发举报信前没担心这样的后果?
刘虎:没有啊,我觉得我照实讲就行了啊,这个本来就不应该负什么刑事责任,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我发这个就要负刑事责任,我做法治报道也好多年,基本的我也知道。
热追踪:是否有些风险跟法律没有关系?
刘虎:法律之外的风险是无法评估的,我只能确认我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行事,其他的我没有确定。
“实名举报是没有办法了”
热追踪:你被抓后,媒体圈弥漫恐慌的气氛。你怎么看待记者实名举报官员的风险?
刘虎:哎呀,实名举报是没有办法了,你在媒体上又发不出来,也没有别的途径可以公开这个信息。
热追踪:如何在这个过程中自我保护?
刘虎:不举报就是最好的自我保护,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好的自我保护。
热追踪:以后还会实名举报官员吗?
刘虎:我给你举个例子,新华社记者举报宋林,当时风险很大,最近他又举报了福彩的事,他本来也不想举报,但因为他报道了福彩黑幕后,福彩告他,各种威胁恐吓,他也是被逼的没办法才举报,这属于逼上梁山。走上实名举报这条路后,有时候并不是主动的行为。
资料来源:中青在线,京华时报,网易,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