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峭岭:不再恐惧 ——我这130天

李和平

7月10号这一天,本来日子如常,去儿子学校参加了他们毕业旅行的讨论,中午12点回到家。庆幸小女儿一早缠着他爸爸,非要跟爸爸一起上班。最后她得逞了,所以我空闲了。正庆幸着,这时门被打开了,几个男人拥着和平进门,和平把女儿交给我,就被俩个男人带走了。另外两个大男人留在我家里,限制了我使用手机。我还以为是国保找和平谈话,只是觉得,阵仗有些大了!

接下来的事情出乎人意料,大批穿着便衣的人进来,又出去,留下一个便衣在我家里。门外的人敲门,门里的便衣让我开门。这是要作秀给谁看呢,我心下不悦,愤愤道:“你们自己开!”果然,他们自己打开了门,拿搜查证给我看。说实话,我的手指都在打哆嗦。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如果我知道接下来的日子变成一个妻子四处寻找丈夫下落却不可得的日子,估计我不会愿意签字。

当时,我签了字,我知道24到48小时内,会收到警方的文书,会允许律师会见。现在看来,当时想的没错,只是现实不是这样而已。

48小时后,我们在天津找不到肯为此事负责的部门,我真的是给惊到了!当年911后,还有恐怖组织承认这事他们负责,怎么堂堂中国警方,敢抓人却不敢承认?所以709,是我生命中的911。我这个小白,总算被中国警方给启蒙了。咱还有这样做事的:一边高呼依法治国,一边大肆践踏中国法制!

真的是恐惧啊!夜不成寐,睡不安寝。我过去是听见敲门声欢欢喜喜去开门的:要么是快递 ,送东西来的。要么是朋友,串门来的。可是现在,听见敲门声,总是一把拽住儿女,警惕地问明来历时,才敢开门。就是心一横去开门,也做了最坏的打算,就是怕打开门一看,一群警察!

这种恐惧一直到我起诉央视,新华网。大家都以为我写了文章被传唤, 其实不是。是我委托的律师,写的民诉状被博讯网转载,我就以“寻衅滋事罪”被传唤。我被六七个警察带到派出所,采血,采指纹,采脚印,采掌纹。身高,体重,唉,我实在不想让人知道我的体重!但是我是涉嫌刑事犯罪,这个要采集全套才行(为这事,我在东城区法院起诉了北京市公安局)。我被带到了一个房间审讯。我是没有经验,我被问完了,看到笔录上的注明,审讯人员出示了工作证,我才明白,对方不出示工作证,我就有权利不回答。真是教训啊!

历经五个小时,再加上上午我不敢开门的四个小时。九个小时的经历后,让我不再害怕了。最坏的结果是我也“被失踪”,或者像张六毛一样。不是害怕就能避免的。警方的意思是,不准请律师,不准发消息。我把它比喻成,强盗进家门打劫了,我打不过, 被抢走了东西,但是事后我得报警吧!?难不成强盗说:“不准报警”,我就不报警。强盗说不准泄露我打劫了你,我就不泄露。那这样的话,岂不是任由强盗胡做非为?我不能保证下次强盗再来打劫时我能保护自己,但我总有义务提醒邻居:那强盗挺黑的,你也小心吧?

所以709让我长知识,长见识。见识了一个运行法制之上的体系。长了知识,知道警察找你谈话,你可以说“不”。他非要找你谈话,请他拿文书来。这可是你的权利 ,不用白不用。还有更多的知识,回头写文章一一罗列。

130天,是一年的三分之一。一年的时间啊,三分之一就这样没了!现在最担心的是,“被失踪”人的人身安全。一个张六毛,足以让人心惊肉跳了,何况这么多律师在里面。但是,如果我们克服了恐惧,你就发现,你的目标不再是盼着这件事过去。这类事件永远不会过去,前日作家,昨日公益人,今日律师,明日又是谁呢?只要公权力一天不被限制,每一个人都会遭遇此事。上至高官,下至平民。我们所盼望的不仅仅是这批律师被放出来,而是应该让每一个公民明白,人权的保障,从来不是别人为我们争取,而是在法律的允许里面,你要不要为自己争取!?不要说现在黑暗,哪一个朝代都是黑暗的,关键我们要不要活在光明里?就是不管对方如何践踏良善,我们依然不在仇恨里面,而是在光明盼望里面。这盼望,就是我所信靠的主耶稣基督。

警方关押我们的亲人,欺凌恐吓威胁我们。要看到的是我们的崩溃。如果没有上帝,你就会崩溃。如果有上帝,你会这样:

这是一个八十岁的基督徒老太太跟我说的:你不要怕,怕的应该是他们。如果上帝没有允许 ,你丈夫一根头发都不会掉落。

这是多么大的对上帝的信心啊!

另外一个基督徒朋友说:你活出喜乐 ,盼望,他们见到你会心里发颤。

我估计我看不见他们心里的状态,我没有读心术,但是我可以竭力活得喜乐,有盼望,而且不再恐惧。

对 ,不再恐惧!

而且,不去仇恨那些具体做恶的。因为他们做什么,他们并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那杀身体的,不要害怕,要害怕那灭灵魂的。愿手中作恶的,罢手吧,不要等到自己面对在上帝的那一天。

这是我的真心话。

毕竟,你们身上的衣裳,手里的工资,都是民赋民徭,民脂民膏。你们现在伤害的,正是民子民胞。

本文发布在 公民纪事.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