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锡良:那些用来吓唬民主的花招

许锡良

我本来不太愿意谈民主自由之类的时髦词汇,但是实在是看不过一些人喜欢拿自由反民主,拿多数暴政比喻民主的后果,还喜欢拿精英治国抵制民主,就也掺和着说几句吧。

这些人常常搬出来的人物而且主要是西方的自由学者,比如英国的柏克、哈耶克等等,反面人物就是死在美国的英国人物托马斯.潘恩之类,举出来的反面例子就有古希腊雅典的民主败给了专制的斯巴达,还把当时雅典第一哲人苏格拉底判了死刑,以及后来英国的自由宪章与法国的红色恐怖革命等等。应该说,历史上确实有过这些教训,确实存在过民主的这些误区与陷阱。然而,这些历史教训与相关道理,其实不必那么刻意强化。要知道,美国现有的制度设置,已经把历史上的那些民主问题都解决了。谈民主问题为什么不直接分析美国现在的政治制度设置后面的原理?

美国的政治制度设置,既解决了专制问题,也解决了多数暴政问题,既解决了多数民主问题,也解决了少数精英的社会作用问题。既有民主选举,也有司法独立,既有多数利益考量,又有精英的广阔空间,无论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无论在可能性上,还是在现实性上,都已经相当成熟。只需要直接讨论这些,其实问题就解决了。但是,许多学者宁愿舍近求远,避实就虚,空发议论,也不愿意直接研究一下人家活生生的样板。我以为,这种种做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抵制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第一个喜欢拿出来非议民主的就是自由。其实,自由与民主一直是相伴相随的。没有民主的自由,其实就是专制权力的自由。因为民主是针对专制权力来的,为什么要民主?其实就是为了分散权力,使公权接受监督,使公权不会轻易侵犯到私人的自由空间里去。民主制度除了选举,还包括了新闻自由,司法独立等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假如谈自由而不要民主作为保障,其实最后就是权力自由,就是不受约束的权力自由。就是权力逾越法律的自由。其实关于自由,有一句话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对公民,法不禁止即可做;对政府,法不授权不可为。超越法律无自由。在这里,还需要特意说什么“没有绝对的自由”,“民主造成多数暴政,侵犯人的自由”之类的废话吗?

第二个喜欢拿出来非议民主的就是平等。说平等伤害了自由。因为平等把人天生的智商、能力差异拉平向平庸水平,这对社会精英极不公平。把平等与自由对立起来,其实也是一害。要是没有了金钱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些平等概念,自由还有什么有价值的内涵?想想中国传统社会里,恰好就是没有了金钱面前的平等、法律面前的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些平等,才导致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皇权专制、愚民政策与血腥残暴。没有这些起码的平等概念,其实也等于没有了自由。

金钱面前的平等,其实就是充分自由的市场定位,大家拿一样的钱,在市场上能够购买到一样价值的东西。法律面前的平等,其实就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如果有人可以逾越法律,那么,就意味着公权可以轻易践踏的自由。机会不平等,其实就是对人的自然天性的蔑视与扼杀。真理面前不平等,则这个社会必定是权力大者占有真理,金钱多者占有真理,甚至家庭血缘身份,都会左右着一个事实真相,一个基本规则,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甚至指鹿为马,就是难免的结局。

第三个拿出来吓唬人的花招就是“多数暴政”。历史上确实出现过多数暴政,然而,当今世界,一个成熟的民主法治社会,其实已经充分考量了多数选票的功能与范围。比如,美国的总统四年一选,只可连任一次,其实已经是对选票多数决定作了限制。国会分参议院与众议院,众议院有决策权,参议院有否决权,众议院权大一点,因此,它的议员每两年选一次,并且安全按照人数多少决定众议员的数量,而参议院没有决策权,只有否决权,权力比较弱,因此,六年选一次,而且按照州来分名额,不论州的大小,一律分配两个名额。而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还可以行使否决权,如果国会要再次通过则不是简单多数,而是必须是超过三分之二。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对宪法有绝对的解释权,他们可以行使违宪审查,而且大法官任期又是终身制,权力很大,却干预不了任何一级法院的具体事务。

在这里,制度设置的权力之间互相制衡,互相约束,其实是非常精密的,在现实中的实践效果也是非常好的。既充分照顾到了大众的利益与诉求,又给予了社会精英发挥作用以巨大的空间。新闻自由建立在媒体掌握在民间而非政府,这一点又保障了投票的大众不被少数政治寡头与金融寡头操纵与蒙蔽。因此,在这里多数没有成为暴政,少数没有成为专制,是充分开放的社会,又给传统留有了很大的余地。既有主流,又有多元,主流不可以统一社会,只能够引导社会。

这些简单朴实易懂的道理与制度,以及实践成果,不被人拿来去分析解剖,而是喜欢拿历史上的某个血腥事件,某个误区与陷阱说事,目的就是阻挡中国学习人家简单有效的那些做法。在中国每有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时候,需要有所突破的时候,总有一些声音出来混淆视听,故意搅局,有直接拿国学说事,重新搬出孔儒圣人吓人的,弄出什么“儒家宪政主义”之类的怪胎,有的搬出外国保守人物作为固守标准的,有拿国外产生动乱吓唬百姓的……

其实,那个柏克与哈耶克近年来在中国最具有迷惑性了,因为这些人确实是有思想深度的。因此,有人就站出来说,你不是要民主自由吗?他们可是外国的民主自由的祖宗,他们都说了要保守传统,你们还要批孔批儒批国学?其实他们的保守传统,就是保守私产,保守自由,保守法治之下的自然秩序,特别是市场秩序,与孔儒所保守的皇权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但是,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搅和到一起来了。

2015年10月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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