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濂:自由主义及其不满

周濂

我认为当前存在着四个对于自由主义的主流批评意见:

第一个批评认为“自由主义不适合中国当下的国情”。

不仅官方媒体和左派学者主张这个观点,秋风兄在《中国自由主义二十年的颓势》中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对中国人来说,自由纯粹是一种外来之物,而自由主义者彷彿就是 ‘偷火者’。”对应于这个批评,一个看似自然而然的结论就是自由主义无法在中国的政治现实中落地生根;

另一种结论,也是儒家宪政主义者和儒家自由主义者所推崇的方案,则是回到中国传统去寻找自由、人权、宪政或者民主的论述,试图在传统典籍和政治实践中搜索自由主义的蛛丝马迹。我个人认为前者则是在掩耳盗铃罔顾事实,后者则是在舍近求远,虽然对后者的工作成果我持乐观其成的态度。

但凡我们具备健全的常识感,稍微用心地观察一下普通中国人的生活经验和日常表达,就会发现我们已然生活在由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和基本概念所构成的现代社会中,尽管制度上的保障还付诸阙如,但至少在观念上和言论上我们已经习惯用自由、权利这样的字词来理解和实践我们的生活。就此而言,所谓“自由主义不适合中国当下的国情”其实是一个伪命题。

第二个批评认为“自由主义是当今社会道德滑坡的罪魁祸首”。

不久前刘小枫先生在《深圳商报》接受采访就明确表达了这个观点:“九十年代以来,我们的生活伦理变得越来越‘自由’,也变得越来越‘那个’……自由伦理不仅不能让人懂得对与错、好与坏、美与丑、高尚与低俗的区分,反而抹去这些区分。”

我个人认为这个批评有失公允。第一,自由主义不等于价值相对主义,自由主义当然区分对与错,更明辨对与好(所谓“正当优先于善”);

第二,自由主义并没有抹杀好与坏、美与丑、高尚与低俗的区分,只是不主张借用国家的力量去强制区分并推行好的、美的或者高尚的东西。事实上,对自由主义者来说,国家之所以可以保持近似中立,就是因为社会生活一定是不中立的,人们能够而且实际上会在社会生活的各种相互竞争的生活方式之间作出区别,肯定某一些,拒斥另一些,而无须动用国家机器;

第三,如果说中国社会在过去三十年里存在着道德滑坡,那么罪魁祸首也不是自由主义伦理,而是全权主义所刻意塑造的原子化个体的生存状态,它在表面症候上与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类似,但产生的机制却不可同日而语。

在我看来,恰恰因为当前的政治生活不保障基本的信仰自由、结社自由和政治自由,才使得原本应该错落有致、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被极大地压扁成为高度娱乐化和一切向钱看。因此,如果说过去三十年中国社会存在所谓的道德滑坡存在,那也是全权主义之过,而非自由主义之罪。

第三个批评认为“今天中国的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拉大都是市场资本主义(经济自由主义)惹的祸”。

不受限制的市场资本主义的确会导致社会不公,但是在特定的中国语境下,我们需要进一步判定这究竟是权力之罪还是资本之罪?托尼·朱特在《沉疴遍地》中有一个表述值得重视:“资本主义不是一个政治制度;它是一种经济生活方式,在实践上可以和各种各样的政体相结合,比如皮诺切特统治下的智利的右派独裁,比如中国的左派独裁,比如瑞典的社会民主主义君主制,以及美国的柏拉图式共和国,等等。

很显然,在各种结合过程中,资本主义本身所具有的优点和缺点会得到不同程度地放大或缩小。”冯仑前一段时间接受过一个采访,他说企业家在权力面前依然没有自信,这是我们当前一个非常切实的问题。我认为目前的中国依然是权力捉弄资本的社会,而不是资本操纵权力的社会。

第四个批评事关自由主义理论内部厘清的问题。

有人认为:“自由主义只讲民主自由,不讲公平正义。”当然不是这样,自由主义也是讲公平正义的。上世纪90年代末的新左派和自由主义之争其实是自由左派和自由右派之争,秦晖先生作为自由右派的代表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撰文呼吁要在国有资产私有化的过程中坚持公平正义,而甘阳先生作为自由左派的代表也在《中国自由左派的由来》中明确地将罗尔斯作为思想的主要依据和来源,由此可见,无论是自由左派(新左派)还是自由右派,都是讲公平正义的。

认为中国的自由主义不讲公平正义,这是误将古典自由主义或者新自由主义作为自由主义的全部,忽视了自由至上主义(如诺齐克)以及平等自由主义(以罗尔斯、德沃金为代表)的重要性。

值得一提的是,甘阳先生在这篇文章的末尾敲打中国的自由左派,要求他们注意三点:“坚持温和稳健的立场,防止过度激进的立场;坚持知识场域的理论工作,避免过多诉诸社会情绪的煽情之作;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自由左派必须始终坚持自由主义立场,谨防滑向‘非自由’左派。”

什么叫做“非自由”的左派?我的理解是,放弃坚持罗尔斯正义二原则的字典式排序,放弃对正义第一原则也即最大的基本自由权的坚持。当自由左派蜕变成为“非自由”的左派,应该冠之以什么样的名称,这是一个颇值得玩味的话题。

冒着简单化的风险概述完对上述四个批评的回应之后,我必须承认自由主义在中国面临着许多理论上的挑战,我们可以一言以蔽之地称之为薄与厚的问题。某种意义上,中国自由主义的理论表述仍嫌单薄,仍需吸收各方的资源加厚自己。

首当其冲是国家能力的问题。

安东尼·吉登斯在《第三条道路》中提出“积极政府”的概念,福山最近十年也反复强调国家能力的重要性。中国自由主义同样需要直面这个问题,给出系统而全面的回应,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必须了解到西方福利国家面临的问题与我们并不相同,他们的问题在于国家能力不足以实现他们的理论承诺,以至于国家负担太重,福利体系面临崩盘的危险。

而我们在谈论国家能力时,则一方面要应对新自由主义的批评,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福利保障体系,另一方面要警惕国家能力被偷换成为不受约束的国家权力。一言以蔽之,自由主义在思考国家能力的同时要时刻牢记对权力本身加以约束。

第二个理论挑战是建立一个更加丰满的、更有吸引力的自由主义伦理理论,这其中不仅包含自由、平等、权利、正义和民主的价值,还需要正面回应美好人生的问题,阐释正义与幸福、自由和德性、自由与共同善之间的关系。

第三个挑战来自于民族主义。

一个政治体要想维持它的统一性,仅仅依靠抽象的政治原则是不够的,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在坚持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理念的前提下,还要追问以下问题,比如,民族认同是个人认同中可以获得理性辩护的部分吗?如果是,应该如何权衡民族认同在个人认同各种构成性部分的意义和重要性?

我相信,重估民族性原则,考察它的内涵与价值,将会改变我们对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预设前提、条件和框架的思考。我们今天探讨公民宗教和自由主义的的民族主义问题,正是对以上问题的一个反省。(节选)

转自: 辣笔萧三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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