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7日上午9时,工维义工彭家勇诉中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答复违法,第一批的四个案件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彭家勇委托吴魁明律师及公民肖育辉代理本案,中山市公安局的两名工作人员、六名旁听人员参加了本次庭审。工维义工黄敏鹏和两位劳工界人士旁听了今天的庭审。
本案合并审理涉及彭家勇申请公开“从南苑派出所转崖口派出所接案人员的姓名警号及职务”、“五桂山分局/石鼓派出所20737号《受案回执》所载的案件由五桂山分局管辖的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南朗分局/南苑派出所公开2015年4月2日被强制传唤手续的法律依据”、“南朗分局/崖口派出所教导员的姓名、警号”这四份政府信息。在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围绕每份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单》等证据发表举证质证意见。原告对《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证明的内容有异议,还有对《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单》真实性不予确认,因为这是人为手写并无相应盖章。
到了法庭辩论阶段,原告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5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3条及第114条、《警察法》第44条之规定,证明原告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于被告应当公开的事项。但被告均简单否认彭家勇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也并没有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例如,被告认为强制传唤手续是抽象的概念,无对应的法律依据。还有他们答辩称接案人员的姓名警号及职务属于内部信息,不能公开。
彭家勇因协助今年3月份中山市翠亨制包厂工人的集体维权,被中山南朗公安分局的便衣警察跟踪、抓捕和围殴,4月3日凌晨3点多在崖口派出所附近被七八名不明身份人员绑架、殴打、抛荒。劳工积极分子突遭警察和不明身份人员的袭击,也是有关部门借机打压工人集体维权的卑鄙手段。因为彭家勇被打与中山市公安局、派出所有着直接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他希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问责中山市公安局,追究其乱作为的行政责任和将幕后操纵者绳之以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前,彭家勇就中山市公安局的信息公开答复向广东省公安厅申请了14份行政复议,广东省公安厅认定中山市公安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妥,责令中山市公安局就其中11项信息公开重新作出回复,同期彭家勇还向中山市人民政府申请了9项行政复议,该府还没有作出复议决定。彭家勇诉中山市公安局行政乱作为的第二批的四个行政诉讼案件将于2015年11月23日开庭,我们继续期待。
劳动者互助小组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