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报道,今天(9月7日)王宇代理律师文东海收到天津公安局关于其要求公开王宇相关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该答复书通篇尽显当局推诿塞责之能事,要么以国家规定搪塞该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要么以“不存在”敷衍。
文东海律师经过研究该《答复书》后怀疑:他们(天津公安局)是不是暗示我王宇案根本就不是他们办的,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办案机关?
该《答复书》表明:
一、关于王宇被采取指定监视居住的时间、地点和其现在的身体健康状况、对王宇羁押的必要性等信息,天津公安局以不属于信息公开条例为由拒绝回复;
二、关于王宇人身安全和健康状况、是否受到天津爆炸影响和波及,天津公安局回答“不存在”;
三、关于王宇羁押地点距离爆炸地点的信息也不存在;
四、关于王宇羁押地点是否因本次爆炸事件的有毒气体或震波所及处于危险之中,天津公安局回答还是“不存在”;
五、关于天津爆炸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公开的信息,天津公安局回答“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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