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26日,网上传出张凯律师被抓,我大为惊异。因为他是一位知名律师,尤其在基督教信仰维权领域,有多年的维权经历。消息只言片语,人们纷纷猜测,不明就里。
上月30号飞抵温州开始寻找张凯律师开始,到今天是第五天,我去了温州,见到了警察和一些认识张凯的基督徒,经历和了解到一些情况。记在下面,以免遗忘。
25日夜里11点半左右,张凯被温州警方从当地一家基督教会带走了,稍后,他的两名助手也被带走,也许还搜走了电脑及其他材料。持续了一个半小时左右。
我31号上午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只身到了温州市公安局,门岗查验证件,询问我找哪个部门哪个人办何事,我说了后,他们很快联系,让我等了约20分钟。进去,两位身着便衣、挂着胸牌的警员在办公室等着了,在查看我的律师执业证、委托书后,问明我的来意。我问了二位贵姓,他们只回答了姓,不愿回答名。我把事前准备好的函递了过去,书面要求:
1、办案单位是谁?办案人是谁?
2、张凯涉嫌什么违法?如果涉嫌犯罪,罪名是什么?
3、被限制人身自由采取的是什么强制措施?
4、人关押在什么地方?
一位警员回答,你前边三个问题都可以答复你。
1、办案单位是温州市公安局,我们二位是办案组成员,告知你办公室电话。
2、张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3、被我局指定监视居住。
4、人在哪里不能告诉你。
这做派,比我三年前在成都市国安局办案时文明太多了。那时,门儿都不让进,更别说见办案人员和得到联系电话了,所以,法治在进步。
我说既然如此,作为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我有权知道具体的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刑法分则第一章的章名,该章有十多个罪名,具体的罪名是什么?回答还未最后确定。又问,已查明的主要犯罪事实是什么?回答还不可以告诉你。虽然我明白他这样的回答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我无意辩论,因为我断定张凯不会有什么刑法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我提出要求会见,是否可以安排?答:他涉嫌的犯罪,会见需要许可,这里有表,你先填,48小时答复你。(看来事先准备好了)再问:会见需要办案单位同意,通信不需要,我要给他写封信。回答,可以转交,但信的内容需要我们检查。于是我写了一封短信,主要内容是受你父亲的委托,担任你的辩护人,来到了温州市公安局,了解了你涉嫌的罪名,提出了会见要求。警员把信收下答应转交。我还请他们转交一副张凯的近视眼镜,可能是抓捕他时没戴眼镜,他们也答应转交。见面谈话约三十分钟。
昨天上午,陈警员打来电话,告知他们不许可会见要求,给我寄不许可通知书。今天下午,张凯家属接到了指定监视居住通知书,从8月25日夜里被抓捕,9天时间,家属才收到正式的通知。罪名是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看到这两个罪名,我笑了,一是因为我相信张凯律师不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更不会去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二是警方口头的和书面的不完全一样,三是警方已经埋下了程序违法的因子。
据说,张凯律师的两位助手也是同样的罪名。一个被指定监视居住,一个被拘留关在温州市看守所,都不许可会见。还有一些教会的教牧人员也被以相同的罪名抓了,温州警方要做一份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