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王宇被更换罪名 不准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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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海内外关注的中国维权女律师王宇被关押一事八月七号星期五有了新的发展。王宇的代理律师李昱函收到天津公安局河西分局发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拒绝她会见王宇。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发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称,因王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律师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所以他们根据中国《刑诉法》第37条第3款的规定,决定不准许律师会见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的王宇。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星期五致电王宇的代理律师李昱函女士,李律师表示,她与另一位代理律师前天去天津市公安局时,得到的答复是王宇涉嫌寻衅滋事,才两天的工夫就变成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分明是找借口不让律师会见王宇。

“实际上,我认为说王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根本不成立,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也不成立,因为王宇履行的是一个律师的正常职责,并没有涉嫌什么寻衅滋事的事情。 如果涉嫌寻衅滋事,我们会看到一定程度的后果,不是谁说是就是。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给王宇罗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就是不让律师会见王宇的托 辞。”

王宇律师从十一年前开始在北京执业,是中国保障人权律师服务团的成员。2011年,王宇开始为人权和公益案件辩护,代理的案件涉及 残障歧视、宗教信仰自由、土地权益、政府和执法人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维权人士被控告等,其中多起政治敏感的维权案件,像曹顺利案和去年年底被以分裂国家 罪判处无期徒刑的伊力哈木•土赫提案。

中国民间“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星期五以自己两度入狱的遭遇为例表示,中国当局往往以各种理由阻止律师会见在押的维权和人权人士。

“我在两次入狱期间,当局阻止律师会见我的次数达到十几次。由此我认为,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在改善这方面的问题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想我中共当局依据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遵循《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王宇律师此次被抓被押是中国政府自从七月九号大肆打压中国维权律师的一个典型案例。中国政府此轮打压维权律师,结果导致上百名中国维权律师被以罗织的罪名关押,与自己高喊的“依法治国”言论相悖,彰显对“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所谓三个自信的不自信。

既然天津公安局河西分局拿法律当儿戏,为了达到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的目的随意更改罪名,那有没有可能将来对王宇的指控又改成其它什么罪名?李昱函律师以自己曾经办理的一桩案子为例认为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

“我在去年代理了一个案子。一开始,我的当事人被指控寻衅滋事,后来又说是泄漏国家机密,最后有更改为敲诈勒索。三个罪名最终都被我推翻。公安机关为了给你定罪,看这个最不适合,可能就往另一个罪名上靠。”

当被问到,中国当局最终将会如何审理王宇一案这个问题,黄琦认为中国政府绝对不会认为自己错了,最终一定会给王宇强加一个罪名;李昱函律师则认为,当局究竟最终将什么罪名扣在王宇的头上,虽然现在不好说,但当局以法律的名义惩罚王宇是大家心照不宣的。

(记者:闻剑 责编:嘉华)
(据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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