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关宏:民主政体、威权政体和极权政体

传统那种依执政者人数多少划分政体类型的方法已经不适于今天,因为今天的国家一般实行的都是代议制。所以,当代的政治学研究(西方)一般将现代国家的政体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民主政体、威权政体和极权政体。这种分类的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

(1)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看,民主政体中的“国家与社会是二元分立的”【这里所说的“国家”实际指的是政府,因为国家是由政府与社会组成的一个整体,国家与社会不可能存在 “二元分立的”的情况,这就好比不能说人体与其内部的某个组织器官是“二元分立的”一样,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不会存在任何分立的现象,所以,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应该改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编著者已经在国家的定义中将“国家”与“政府”做了区分,但还是不自觉地将两者等同起来,这说明编著者对国家概念仍是模糊的,仍然没有将国家与政府区分清楚。概念不清是政治学研究中最容易犯的错误,一些研究者往往满足于使用模糊不清的概念,而不愿给概念赋予清晰的界定,他们以为政治现象过于复杂,研究的是人们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又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因此也是抽象的,无法像自然科学那样给予研究的对象以清晰的描述,政治学概念的模糊性也就不可避免。面对这种模糊的、抽象的研究对象,自然也就研究不出个所以然来,致使政治学到今天还没能真正跨入科学的门栏。概念明确是科学研究的前提,政治学要想成为一门如同自然科学那样的科学,就必须解决将那些模糊不清的概念踢出去】公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社会的自治水平高,经济和政治领域存在广泛的竞争;政府的权力受宪法的约束,不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评:在民主政体中,政府与社会的 “二元分立”是指政府与社会之间有着明确的权限划分,政府的权力由宪法加以规定,不能随意扩展自己的权力干涉公民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三方面的约束:一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法院的约束;二是公民通过选举更换政府领导人——总统、总理、州长、省长以及国会和省市县议员——的方式对政府实施约束;三是新闻出版言论的自由能使政府的行为曝光在全国人民的面前,使政府受到有效的监督。】而在极权政体中,政府与社会是一元化结构,政府的权力不受限制,在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对社会实施全面的控制;威权政体则介于上述两种政体之间。

(2)政权的产生、组织和运作方式方面,民主政体的政府权力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政府机构之间存在相互制衡关系;而极权政体则与之相反,政府权力不受任何约束;威权政体则介于上述两种政体之间。

(3)政府政策受民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方面,民主政体中的民众可以通过定期的选举制度和言论、新闻自由,以及游行示威、罢工等途径对政府的人事安排和政策制定产生影响;在威权政体中民众政策的影响十分有限,而这样的影响在极权政体中不可能出现。

【——评:将政体分为民主政体、威权政体和极权政体,是当代西方政治学较常用的,国内政治学教科书中一般仍沿用君主制和共和制这样的传统分类,本书引进这种新的分类并重点介绍,开风气之先。从上述介绍可知,这种政体分类的标准实际上是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这一角度而设立的,民主政体就是政府与社会之间有着明确的职能分工的政体;极权政体则是没有这种职能分工关系,对社会的方方面面实施严格的控制,可以随意干预社会生活;而威权政体则介于民主和极权之间。这种政体分类的模式依然是古希腊人将政体分为——君主政体、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的三分法。君主政体对应于极权政体,寡头政体对应于威权政体,民主政体依然对应于民主政体。只不过古希腊人的政体分类标准是统治者(执政者)的人数,而现在则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看问题的角度有所变化而已。】

一、民主政体

古希腊时,民主政体往往是指多数的暴政。直到近代民主政体的名声才渐渐改变,成为人民主权在政制上的的体现,最终成了现代国家政体的典范。现代民主政体只要具有四个特征: p59

(1)宪法至上。宪法在民主政体中是政治制度的核心,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不仅是政府权力的来源,也为政府的活动规定了范围,政府只能在宪法约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其行为违宪就要承担法律上的和政治上的责任;即使是最为执掌立法权的议会,也不能拥有宪法之外的权力,所以是这种政体的国家又称为宪政国家。

(2)实行代议制。古典民主政体由公民直接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作,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制,而现代的民主政体则是间接民主制,掌握着立法权力的议会,其成员是由人民通过自由、公开、定期的选举,从自由竞争的候选人中挑选出来的代表组成。政府行政机构的主要领导职位(总统、总理、部长等)也是直接间接通过定期的竞选由选民选举出来的。由于这种民主制不是直接的,政府的权力并非直接由人民直接掌握,就有可能出现政府滥用权力,不受控制的现象发生,所以,现代民主政体还在政制上实行了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的分立和相互制约,用权力来制约权力,以保障人民的主权不被政府剥夺。【——评:主要的国家权力——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立和制衡,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基本特征,它是间接民主制条件下人民控制政府的主要的制度措施,没有这一制度措施,通过选举上台的政党或寡头,就能轻而易举地通过政府这个国家中最强大的组织将人民置于自己的脚下。所以,应该将政府机构的分权制衡单独列出,作为现代民主政体的一项重要特征加以介绍。】

(3)大众控制政府权力。大众控制政府的主要方式是定期的选举,其他控制方式包括定制制度和参加社区的管理等。【——评:对政府的控制选举是主要的制度措施,这种选举不仅选举国家层次的领导人,还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此外,言论、出版、新闻、游行示威和罢工的自由,以及公民参与司法审判的陪审制度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控制政府的方式】

(4)实行公民自治。在民主政体下,公民不必经过政府的批准就可以建立各种组织,从事经济的、政治的各种活动。【——评:这里所说的自治主要指结社自由,如建立政党参加竞选,但编著者却没有明说,其中隐情不难理解。由这也可以看到,在中国搞政治学研究的艰难。不过,此书对民主政体的介绍可以清晰的看出,编著者对民主政体的赞美,这种赞美实际上只是如实的介绍而已,这种介绍远比那些学者只会学着老掉牙的革命导师咒骂民主政体要公正百倍、千倍。】 p60-1

二、威权政体

这种政体是专指二战后新独立的一些民族国家的政体。这些国家由于经济落后,需要借助于强大的政府力量实施现代化,于是就形成了比较强势的政府,但其政制又受民主政体的影响,往往具有民主制的外壳,但却没有民主制的实质。这种政体的重要特征是:

(1)有名无实的民主制度。模仿民主政体建立有民主制度,但其功能只是使政权合法化,而不能帮助民众实现对政府的控制。虽有宪法,但不能约束政府,政府拥有超越宪法的权力。

(2)少数人统治。通常统治权由领袖一人掌握,偶尔也可能被少数统治者集团行使。当权者的权力很大,很少受到实质性的制约。统治者一般是通过革命或政变上台,为了使其政权合法化搞形式上的选举。依靠技术官僚对社会进行管理,由技术官僚所控制的行政权力在政府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议会只是装点门面的机构,没有权力对行政机构进行制约。

(3)政府主导社会经济发展。政府直接参与经济发展,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计划。不过政府并没有完全禁止民间的经济活动,常常还给予民间经济活动一定的鼓励,从而为社会力量的发展留下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P61

(4)微弱的大众化控制。缺乏有效的控制大众的机制。选举被政党或少数人集团所控制,民众也缺乏其他渠道对政府进行监督,政府官员也因此而容易腐败。

三、极权政体

意大利法西斯主义者最早使用极权主义一词来描述他们所建立的政体。不过,典型的 极权政体确实德国纳粹政权。这种政体的产生有两个条件:一是大众民主的出现。集体性的对“元首”的狂热崇拜是使“元首”上台的关键因素。二是现代技术的进步。极权政体借助现代监控技术和传媒技术对民众实施精神上的和行为上的严密控制,这是古代的任何政府都无法做到的,所以,极权政体是现代社会所特有的。其特征如下:

(1)以极权“元首”为核心的政府组织结构。以“元首”为中心的权力等级体系凌驾于官僚等级制之上。

(2)借助意识形态而非法律的统治。“元首”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依赖一个官方的意识形态对每一个国民的精神和行为实施全面的控制。

(3)特务、警察的恐怖统治。依靠秘密警察实施对国家中的每一个人(包括政府高官)的控制。在极权政体中,不存在私人生活,个人的一切都在政府的严密控制下。P62-3

“极权政体是现代国家政体的极端形式,它打破了国家与社会、集体与个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基本界限,实现了国家政权对社会的全面破坏和控制。但是极权政体缺乏持久性,因为它所有的意识形态和合法性认同都系于极权‘元首’身上,一旦‘元首’生命终结,极权政体就会面临根本性的危机。”P63【——评:极权政体实质上就是一种政府的权力高度集中于个人(元首、君主、皇帝、主席等等)的组织体制,在组织体制上,它实际上与古代的君主专制制度没有根本的区别,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控制社会的技术条件上,极权政体下的“元首”由于时代的经济技术的进步,比古代的君主拥有了更多的财富、更为快捷的通讯和交通技术,故对社会的控制也更为广泛和彻底,但它们都是权力高度集中于一个人的体制,这一点不会因为时代的不同而有任何变化,我称这种体制为个人集权制,只是极权政体是现代经济技术条件下的个人集权制,而君主专制政体则是古代的个人集权制。经济技术条件的差异会使同一种体制表现出一些不同的特征,这就如同一匹布放在不同的染缸中会染上不同的颜色一样,这匹布的颜色虽然变了,但它的组织纹理却丝毫没变。】

——孙关宏 胡雨春主编:《政治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p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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