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喜案法庭辩护阶段辩护人发言:公检法成全了别人恶心了自己

2014年4月9日,海淀法院丁家喜财产公示案件第二次开庭的第二天上午,因海淀检察院出示的100多本证据卷宗没有一份原件,丁家喜、李蔚的其中两位辩护人隋牧青和蒋援民律师愤然退庭抗议。在无原始证据的情况下,法院继续开庭就是违法,律师的质证和辩护活动也无法进行。律师不能配合违法,但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和见证这个审判,丁家喜的辩护人张科科、李蔚的辩护人常玮平律师没有退庭。但是,两辩护人不再对证据进行质证也表示不会再发表辩护意见,拒绝配合法庭装模作样的表演拒绝赋予其合法性。

在当天下午的法庭辩护阶段,丁家喜先生的辩护人没有发表辩护意见但有如下发言和控诉:

“这两天的开庭,海淀法院外围戒严安保严密如临大敌,对要求旁听的公民进行非法盘查和粗暴拒绝,也浪费了纳税人大量钱财,甚至将从广州驱车2500公里来北京声援丁家喜的王全平律师限制了人身自由。海淀法院非法限制旁听人数,许多丁家喜的朋友和社会公众无法到场,这种变相的秘密开庭审判,使案件无法得到社会的监督。

“开庭中,辩护人的发言不断被公诉人和法庭打断,休庭期间法庭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约谈律师干扰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和依法执业。法庭恐吓威胁辩护人要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司法建议,对辩护人进行精神绑架。

“在昨天上午,法庭无法律缘由对隋牧青律师进行训诫,涉嫌滥用审判权。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司法人员涉嫌枉法追诉裁判罪。

“本案检法人员,因为审判丁家喜反而造就了他更大的社会名声和影响,纯属成就了别人恶心了自己。经过这两天的庭审,社会公众将会对国家失望,也使辩护人对国家的司法不再抱有幻想。

“根据刑法的谦抑性,犯罪要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这个案件里,没有被害人,没有犯罪的举报。你们是在审判丁家喜,还是正义和良知在审判你们?!建议你们检法人员庭后看一看韩国电影《辩护人》,了解一下我国的司法现状和二十多年前的韩国何其相似,了解一下你们审判的丁家喜律师将来必定是社会的精英!公平正义自在人心,世界潮流不可阻挡!”

本文发布在 公民报道.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