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近代中国宪政错过了三大良机

13年的国会大选中,他领导国民党一举成为国会第一大党,大有建立内阁、问鼎总理之势。可惜,罪恶的子弹夺走了这位青年政治家的生命,第三次宪政机会也就此破灭。

一百年前的3月20日晚,在上海火车站,一颗子弹夺走了一位青年政治家的生命,死者宋教仁,年仅32岁。

这不是一次普通的谋杀,它直接葬送了中国宪政的第三次机会。当时中国正是一个从专制转型的国家,宪政只有在专制解体之时才有一瞬间的机会。如果整个民族没有做好心理准备,那么这种难得的机会必然稍纵即逝。中国一连失去三次机会之后,宪政前景也就愈加显得渺茫了。

中国宪政的第一次机会是在1898年戊戌变法。起因是1894年甲午海战,清廷吃了败仗,签了《马关条约》,不好向国人交待。朝野上下都渴望变法,皇上也是这么想,机会实在难得。可惜一旦触动满清既得利益,皇帝也不管用,更何况他是被老佛爷带大的、吓大的,有点像现在的秘书当政,底气不足,成不了大事。及至维新派冒险笼络手握重兵的袁世凯,已是大势已去的孤注一掷,自然是凶多吉少。不过至少统治层内部一度发生分裂,如果满清统治者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好自为之,不失为步英国君主立宪后尘的一次机会。但是如此高估清朝统治者,的确太不现实。维新失败后,统治层愈加警惕保守。直到后来被迫“仿行宪政”,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也是一股脑儿皇权至上,看不到一丁点宪政的影子。

第二次机会是1911年武昌起义,吓到了清廷。到了那个时候,老佛爷和光绪都已归天,剩下六岁溥仪孤儿寡母,朝中没人能镇得住,只得服软,颁布了《十九信条》。按说,这就是中国的“虚君制”了;开天辟地第一回,多么好的机会。可是革命党不干,宁愿让袁世凯占便宜,也要废了皇帝。当然,满清固步自封,自作自受,但是这样就把这好端端的第二次宪政机会搅黄了。

不过,还没有彻底令人绝望,因为所谓的“辛亥革命”实际上只是一次地方兵变,革命党不费吹灰之力,就得了胜利果实,可以说是一场“不流血的革命”。虽说以往几次暴动有流血牺牲,毕竟规模不大,结怨不深,确实属于相当不彻底的“小资产阶级革命”,不需要搞大规模的阶级斗争,也不需要考虑几千万烈士的待遇问题,因而还是有指望“共和”的。这就是中国宪政的第三次机会。如果满清遗老袁世凯能够和国民党新贵们和睦相处,那么辛亥革命堪称中国的“光荣革命”。然而,国民党、袁世凯两“虎”互不相让,两败俱伤,宪政再次成为泡影。

在这个当口,百年前的被害者宋教仁成为决定宪政成败的关键人物。说起宋教仁这个名字,总给人一种“教父”的感觉。虽然只有三十出头,他的确就是国民党的“教父”。民国成立后,是他将同盟会与其他小党合并,成立“国民党”并宣扬公开合法的多党竞争,通过选票赢得政权,而孙中山则仍然随时准备“继续革命”。孙中山和宋教仁之争不只是关于总统制、内阁制的模式之争,而是关于宪政民主和暴力革命的基本路线之争。孙中山也主张宪政,但是他的宪政首先是建立在暴力革命扫除一切军阀势力的“军政”基础上,然后还要经过一党独裁下的“训政”,而宋教仁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愿意和袁世凯等旧势力妥协合作,走“体制内”的议会民主道路。

事实证明,宋教仁路线在中国是可以成功的。在1913年的国会大选中,他领导国民党一举成为国会第一大党,大有建立内阁、问鼎总理之势。假如以此渐进理性的道路发展下去,中国未尝不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成功实施二元首脑的宪政国家。

可惜,罪恶的子弹打破了中国的宪政梦。凶手究竟是谁已不重要,刺宋案的元凶嫌疑不仅有袁世凯,而且也有国民党内的激进革命派。在一个政治游戏规则没有建立起来的国家,宋教仁之死或许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但是他的死宣告了国民党和袁世凯的决裂和第三次宪政机会的破灭。

虽然宋教仁临终前致袁世凯的遗言中表达了和平合作的殷切期望,但是已无力回天。孙中山组织“二次革命”讨袁,失败后组建“中华革命党”。十年后,在苏维埃老大哥的调教下,国民党终于从一群多党联盟的乌合之众转变成一个组织纪律严密、绝对服从总理的真正意义的革命党。及至北伐胜利,国民党才取得相对稳固的绝对统治地位:同志努力了,革命成功了,但是这表明宪政的机会却不再来了。

(原名:宋教仁——中国近代宪政的最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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