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法院被殴事件速记
2015年6月18日,我在山东聊城参加杨玉喜等人法轮功信仰案的辩护。在庭前庭审过程中,作为辩护人争取权利的过程困难重重,并且在开庭接近尾声之时,被审判长王英军指使法警拖出法庭野蛮殴打。
庭前交涉
1,法庭拒绝保障新增辩护人准备案件时间,拒绝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应杨玉喜家属的要求,我在6月17日接受其家属委托,被临时增加为杨玉喜的第二位辩护人,我当天会见杨玉喜并取得其认可,随后向东昌府法院递交手续,该案主审王英君、审判员许成信接待。根据刑诉法规定,辩护人在拿到起诉书后至少十天之后才能开庭。我要求法庭另行安排开庭时间,审判长王英军拒绝。理由是已经延期过一次,而且杨玉喜已经聘请了一位律师,我说,刑诉法要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间聘请律师,同时作为律师有法定的至少十天的准备时间,被审判长再次拒绝,后来从庭审法庭大规模的动员和组织人力参与庭审来看,他们宁愿冒着违法的后果也不会轻易改变早已安排好的的庭审时间。
2,审判员许成信称法院就是打击犯罪的地方;
在阅卷过程中,审判员许成信居然声称,法院是什么地方,打击犯罪的地方。我惊讶问该法官是否之前干过公安,许成信称自己是教师改行。有这样思维的审判官在,任何一个刑事被告人在被拖上法庭之时,还有被公正审判的可能吗?
开 庭
法院如临大敌
6月18日当天开庭,法庭内外警察、便衣密布,一个只有7名被告人的案件,至少有上百人的警察在维持秩序,而且这些警察基本上都身穿公安制服而非司法警察制服。
法院之外,警车遍布,救护车,电子通讯干扰车,悉数被派上用场,一些警察则在对围观群众进行录像,监视人群。
法庭外:
1,歧视性安检,审判长要求我们遵守秘密的规定;
进入法庭之前,我们遭遇法警试图羞辱性安检,被要求关闭手机,被要求不能自己带水,不能带电子设备,几位辩护人抗争, 审判长拿着一个秘密文件让律师遵守上面的规定:经过法庭允许,可以使用电子设备。该文件从来没有被公开过,即便如此,根据对该规定的理解,也并非意味着,辩护人不能带入电子设备。但是审判长王英军硬生生的解读成:没有经过法庭允许,不能带入电子设备。法官有这样的理解力,还愁中国的法律不被曲解吗?
2,黑衣人碰撞我,试图挑起冲突;
在跟审判长争论的过程中,有一非制服的人士故意从背后冲撞我,并且对我大声指责,我问他身份,他说只是旁听人士,并且试图挑起进一步的冲突,被其他人拦下。当时的情形是,我若和他发生肢体回应,就可能被他们立刻控制。
3,旁听党人占满了旁听席;
我们经过抗争进入法庭之后,发现旁听席上早已经坐满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个时候被告人的亲友还一个都没有进去。对此,早已司空见惯,在此类信仰案、转型案件中,旁听席基本上是被这些法院组织的旁听党人占据,他们参加旁听的真正目的是阻止更多的真相被传播,同时又维持一种表面形式上的公开审判,这也是为什么法院花这么大功夫、动员这么多的资源组织一次庭审,即使明显违反刑诉法规定,也不愿意改期。
上午庭审
1,倒叙发问:
按照起诉书的描述,我的当事人杨玉喜被描绘成组织者,一个所谓犯罪团伙的“首犯”,按照法院的常规审理程序,杨玉喜应该是第一个被询问和调查,但是法庭却别出心裁,从最后一个被告人开始发问,我要求法官出示法律依据,审判长竟然说,法律没有禁止这么做,就可以做。我当场反驳说,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则许可,但是对公权力的执掌者来说,法无许可则禁止。审判长既然认为可以倒叙发问,就要拿出明确的倒叙发问法律依据。
2,辩护人要求审判长回避,审判长竟自行决定驳回;
开庭前的权利告知过程中,被告人要求审判员许成信回避,辩护人要求许成信、王英军回避,王英军作为审判长竟然自行决定驳回,辩护人要求复议,王英军屁股都不动一下,当场驳回!
由于审判长和审判员多次违反法官行为规范,任意敲打法槌,任意打断辩护人发言,辩护人三次行使申请法官回避权,均被不予理睬。
3,辩护人发言不断被干扰;
对辩护人的发问,一旦问的详细,审判长就要求被告人简明扼要,一旦辩护人询问被告人修炼法轮功的动机,马上就被法庭制止,一旦当事人自己讲练功的动机,马上就被审判长打断,辩护人要求发言,审判员马上指控辩护人扰乱法庭秩序,在很短的时间内,对本辩护人和石伏龙律师各进行了两次训诫,并且威胁辩护人如果再扰乱法庭秩序,就被驱逐出庭。
4,拒绝启动一切程序;
拒绝排非
辩护人发现被告人杨玉喜的笔录是在7月21日完成,但是签字时间却是在8月24日,辩护人通过询问发现,警方可能通过诱骗或者虚假承诺的方式获得了杨玉喜的签字,并且,在公诉机关提供的所谓鉴定文件中,既没有鉴定机关盖章,也没有鉴定人签名,表面形式都属于非法证据,基于此,辩护人要求法庭立即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法庭拒绝。
拒绝证人出庭、拒绝重新鉴定
辩护人要求证人出庭,要求重新鉴定,法庭答复庭后解决。在法官的眼中,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保障人权的程序设计,关于保障被告人法定诉讼权利的设置,都好像从来没有发生、没有被激活使用过。
午休 检查:
中午12:30休庭,辩护人离席休息,法庭不允许辩护人带走电脑等设备,并且要强行进行检查,对石伏龙律师的电脑检查足足有半个小时。大概1:10分左右我们才走出法庭,下午两点开庭,中间只有50分钟,法庭自己不按时休庭并且对律师违法检查,导致律师没有时间吃饭和休息,再加上打车不便,迟到20分钟,这竟然成为后来法院指责辩护人不守时、缺乏律师素质的可笑理由。
下午 庭审
质 证 公诉人违法展示物证,转移指控
公诉人在物证展示过程中,连个手套都不带,自己从一个没有经过封存的筐里把法轮功资料中拿出来给被告人看,直接问是不是被告人的。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但是在出示证据中,却指控被告人造谣污蔑诽谤共产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我当场反驳,那你们可以诽谤罪、煽颠罪来指控他们啊 ,为什么要用刑法第三百条呢?
辩 论:
在庭审的最后一个环节,几位辩护人发言,审判长要求只能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辩论,辩护人陈智勇提到法律规定,石伏龙律师提到依法治国的目标,立刻被审判长制止。
本辩护人进行发言时,还没有说完完整的一句话,就被审判长王英军制止,我质问王,审判长你想怎样?你听我说什么了吗就制止我?
王英军和许成信要求我服从法庭的指挥,我说法庭的指挥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官行为规范,辩护人的发言不得被任意打断,就是这样的反驳,被法庭认为我是在藐视法庭,瞧不起地方法院的法官,在他们的观念中,法庭就是审判长说了算,律师只有对他们驯服,只有对他们毕恭毕敬,才是好律师,否则就是藐视法庭,就是扰乱法庭秩序。
黑色十分钟
辩护人一边在抗争王英军频繁打断发言,一方面进行艰难的发言,最终到辩论结束时刻,王英军接到一张纸条,突然宣布辩护人因扰乱法庭秩序立即驱逐出法庭,十几名法警立刻如狼似虎搬冲上法庭,有人掐着我的胳膊,有人掐着我的脖子,向外拽,他们驾着我向法院外走。在此间,有人就开始用拳头猛烈地殴打我的头部,还有人在骂,后面一个指挥者大声喊,“把他带到地下室!” 这些法警于是又扭转身把我向法院里面拖,我大声喊,“打人了,为什么打人”,司法警察再次挥舞着拳头猛烈地击打我的头部、面部,眼镜都被他们打掉。
我被拖到法院一层的一间房屋,法警命令我蹲下,我拒绝,他们又开始殴打我,我问他们为什么打我?又遭到他们一顿拳头的暴打,我又问,再一次遭到殴打,直到被他们打的不敢再问。
这个过程前后大概持续了十分钟。他们完成了对我的驯服,不再攻击我,开始让我坐到椅子上,我要求戴上眼镜,他们给我找来,我才发现我上衣完全被撕烂,面部火辣辣的,脑袋开始发胀,全身隐隐作痛。
应该是法警大队长的头目过来,说你衣服破了不好看,给你换一件,我说不需要,他们两三个人就开始强制我脱掉被撕烂的衣服,穿上他们给的衣服,头目把我的衣服收走。
强迫反思:
“刑事拘留,罚款1000元”
法院干部开始过来恶狠狠的指责我,让我反思,反思不好,刑事拘留,罚款1000元。
我被打的恶心,一直想呕吐,有气无力地听他们指责,大概有如下几点“罪行”: 1,不尊重法官,审判长已经给我讲出不给我案件准备时间的理由,但是我仍然揪住不放; 2,顶撞法官,不听法庭指挥,对法官指手画脚,蔑视法官,藐视法庭; 3,没有职业素质,下午两点开庭,我们2点20才到; 4,曾经在南方某法院被司法拘留,有“前科”。
我始终保持沉默,过了一两个小时,法庭的王英军和许成信又开始过来指责我,王英军说她跟我校友,但是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没我高,我说她驾驭不了法庭是对她的歧视;许成信则说,我昨天跟你说法院是打击犯罪的地方,是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原则,也包括你说的保障人权。
法院院长李新英气势汹汹的过来质问: 1,在你们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发现了四个录音设备; 2,发现随身携带的u盘中,有大量法轮功的文件。
他们陆陆续续、颠三倒四的问: 1,谁派来的?家属根本没有聘请你们,是你们自己主动找上门来的; 2,是否受胁迫为这些人辩护? 3,随身携带物品中发现法轮功资料,是否法轮功学员?
我有气无力,内心又觉得荒唐可笑,感觉回到十几年前,身上、头部又开始隐隐作痛。 我跟他们讲,作为辩护律师我们经常要到法院拷贝这些资料,这些都是我在执业过程中合法获取的。
没有发现录音文件,法院大失所望
从下午7点到晚上十二点多,法院没有任何正当的程序对我们随身物品进行搜查,他们对搜出的电子物品经过刨根式的检查,仍然发现没有任何跟庭审相关的记录,大失所望,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从我们随身携带的u盘中的文件作文章,把我们移送到湖西派出所。
派出所值班警察做了简单的笔录,我们随后获得了自由,当时已经是6月19号凌晨两点钟。
在我的家乡山东,遭遇了法庭的黑色十分钟,这是我执业生涯中遭遇最黑暗的时刻,曾经接到过电话威胁,要我的胳膊要我的腿,曾经遭遇上门抓捕,汽车碰撞,跟踪,曾经被法官扇耳光,曾经被司法拘留,被扣押电脑手机,这些曾经遭遇的一切,在这一次法院法警们密集的拳头猛烈暴打头部之中,尽显苍白。
但中国几乎每一个法院,都会不失时机地继续把领袖的语录高高悬挂: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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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东昌府法院的黑色十分钟
——东昌法院被殴事件速记
2015年6月18日,我在山东聊城参加杨玉喜等人法轮功信仰案的辩护。在庭前庭审过程中,作为辩护人争取权利的过程困难重重,并且在开庭接近尾声之时,被审判长王英军指使法警拖出法庭野蛮殴打。
庭前交涉
1,法庭拒绝保障新增辩护人准备案件时间,拒绝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应杨玉喜家属的要求,我在6月17日接受其家属委托,被临时增加为杨玉喜的第二位辩护人,我当天会见杨玉喜并取得其认可,随后向东昌府法院递交手续,该案主审王英君、审判员许成信接待。根据刑诉法规定,辩护人在拿到起诉书后至少十天之后才能开庭。我要求法庭另行安排开庭时间,审判长王英军拒绝。理由是已经延期过一次,而且杨玉喜已经聘请了一位律师,我说,刑诉法要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间聘请律师,同时作为律师有法定的至少十天的准备时间,被审判长再次拒绝,后来从庭审法庭大规模的动员和组织人力参与庭审来看,他们宁愿冒着违法的后果也不会轻易改变早已安排好的的庭审时间。
2,审判员许成信称法院就是打击犯罪的地方;
在阅卷过程中,审判员许成信居然声称,法院是什么地方,打击犯罪的地方。我惊讶问该法官是否之前干过公安,许成信称自己是教师改行。有这样思维的审判官在,任何一个刑事被告人在被拖上法庭之时,还有被公正审判的可能吗?
开 庭
法院如临大敌
6月18日当天开庭,法庭内外警察、便衣密布,一个只有7名被告人的案件,至少有上百人的警察在维持秩序,而且这些警察基本上都身穿公安制服而非司法警察制服。
法院之外,警车遍布,救护车,电子通讯干扰车,悉数被派上用场,一些警察则在对围观群众进行录像,监视人群。
法庭外:
1,歧视性安检,审判长要求我们遵守秘密的规定;
进入法庭之前,我们遭遇法警试图羞辱性安检,被要求关闭手机,被要求不能自己带水,不能带电子设备,几位辩护人抗争, 审判长拿着一个秘密文件让律师遵守上面的规定:经过法庭允许,可以使用电子设备。该文件从来没有被公开过,即便如此,根据对该规定的理解,也并非意味着,辩护人不能带入电子设备。但是审判长王英军硬生生的解读成:没有经过法庭允许,不能带入电子设备。法官有这样的理解力,还愁中国的法律不被曲解吗?
2,黑衣人碰撞我,试图挑起冲突;
在跟审判长争论的过程中,有一非制服的人士故意从背后冲撞我,并且对我大声指责,我问他身份,他说只是旁听人士,并且试图挑起进一步的冲突,被其他人拦下。当时的情形是,我若和他发生肢体回应,就可能被他们立刻控制。
3,旁听党人占满了旁听席;
我们经过抗争进入法庭之后,发现旁听席上早已经坐满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个时候被告人的亲友还一个都没有进去。对此,早已司空见惯,在此类信仰案、转型案件中,旁听席基本上是被这些法院组织的旁听党人占据,他们参加旁听的真正目的是阻止更多的真相被传播,同时又维持一种表面形式上的公开审判,这也是为什么法院花这么大功夫、动员这么多的资源组织一次庭审,即使明显违反刑诉法规定,也不愿意改期。
上午庭审
1,倒叙发问:
按照起诉书的描述,我的当事人杨玉喜被描绘成组织者,一个所谓犯罪团伙的“首犯”,按照法院的常规审理程序,杨玉喜应该是第一个被询问和调查,但是法庭却别出心裁,从最后一个被告人开始发问,我要求法官出示法律依据,审判长竟然说,法律没有禁止这么做,就可以做。我当场反驳说,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则许可,但是对公权力的执掌者来说,法无许可则禁止。审判长既然认为可以倒叙发问,就要拿出明确的倒叙发问法律依据。
2,辩护人要求审判长回避,审判长竟自行决定驳回;
开庭前的权利告知过程中,被告人要求审判员许成信回避,辩护人要求许成信、王英军回避,王英军作为审判长竟然自行决定驳回,辩护人要求复议,王英军屁股都不动一下,当场驳回!
由于审判长和审判员多次违反法官行为规范,任意敲打法槌,任意打断辩护人发言,辩护人三次行使申请法官回避权,均被不予理睬。
3,辩护人发言不断被干扰;
对辩护人的发问,一旦问的详细,审判长就要求被告人简明扼要,一旦辩护人询问被告人修炼法轮功的动机,马上就被法庭制止,一旦当事人自己讲练功的动机,马上就被审判长打断,辩护人要求发言,审判员马上指控辩护人扰乱法庭秩序,在很短的时间内,对本辩护人和石伏龙律师各进行了两次训诫,并且威胁辩护人如果再扰乱法庭秩序,就被驱逐出庭。
4,拒绝启动一切程序;
拒绝排非
辩护人发现被告人杨玉喜的笔录是在7月21日完成,但是签字时间却是在8月24日,辩护人通过询问发现,警方可能通过诱骗或者虚假承诺的方式获得了杨玉喜的签字,并且,在公诉机关提供的所谓鉴定文件中,既没有鉴定机关盖章,也没有鉴定人签名,表面形式都属于非法证据,基于此,辩护人要求法庭立即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法庭拒绝。
拒绝证人出庭、拒绝重新鉴定
辩护人要求证人出庭,要求重新鉴定,法庭答复庭后解决。在法官的眼中,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保障人权的程序设计,关于保障被告人法定诉讼权利的设置,都好像从来没有发生、没有被激活使用过。
午休 检查:
中午12:30休庭,辩护人离席休息,法庭不允许辩护人带走电脑等设备,并且要强行进行检查,对石伏龙律师的电脑检查足足有半个小时。大概1:10分左右我们才走出法庭,下午两点开庭,中间只有50分钟,法庭自己不按时休庭并且对律师违法检查,导致律师没有时间吃饭和休息,再加上打车不便,迟到20分钟,这竟然成为后来法院指责辩护人不守时、缺乏律师素质的可笑理由。
下午 庭审
质 证
公诉人违法展示物证,转移指控
公诉人在物证展示过程中,连个手套都不带,自己从一个没有经过封存的筐里把法轮功资料中拿出来给被告人看,直接问是不是被告人的。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但是在出示证据中,却指控被告人造谣污蔑诽谤共产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我当场反驳,那你们可以诽谤罪、煽颠罪来指控他们啊 ,为什么要用刑法第三百条呢?
辩 论:
在庭审的最后一个环节,几位辩护人发言,审判长要求只能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辩论,辩护人陈智勇提到法律规定,石伏龙律师提到依法治国的目标,立刻被审判长制止。
本辩护人进行发言时,还没有说完完整的一句话,就被审判长王英军制止,我质问王,审判长你想怎样?你听我说什么了吗就制止我?
王英军和许成信要求我服从法庭的指挥,我说法庭的指挥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官行为规范,辩护人的发言不得被任意打断,就是这样的反驳,被法庭认为我是在藐视法庭,瞧不起地方法院的法官,在他们的观念中,法庭就是审判长说了算,律师只有对他们驯服,只有对他们毕恭毕敬,才是好律师,否则就是藐视法庭,就是扰乱法庭秩序。
黑色十分钟
辩护人一边在抗争王英军频繁打断发言,一方面进行艰难的发言,最终到辩论结束时刻,王英军接到一张纸条,突然宣布辩护人因扰乱法庭秩序立即驱逐出法庭,十几名法警立刻如狼似虎搬冲上法庭,有人掐着我的胳膊,有人掐着我的脖子,向外拽,他们驾着我向法院外走。在此间,有人就开始用拳头猛烈地殴打我的头部,还有人在骂,后面一个指挥者大声喊,“把他带到地下室!” 这些法警于是又扭转身把我向法院里面拖,我大声喊,“打人了,为什么打人”,司法警察再次挥舞着拳头猛烈地击打我的头部、面部,眼镜都被他们打掉。
我被拖到法院一层的一间房屋,法警命令我蹲下,我拒绝,他们又开始殴打我,我问他们为什么打我?又遭到他们一顿拳头的暴打,我又问,再一次遭到殴打,直到被他们打的不敢再问。
这个过程前后大概持续了十分钟。他们完成了对我的驯服,不再攻击我,开始让我坐到椅子上,我要求戴上眼镜,他们给我找来,我才发现我上衣完全被撕烂,面部火辣辣的,脑袋开始发胀,全身隐隐作痛。
应该是法警大队长的头目过来,说你衣服破了不好看,给你换一件,我说不需要,他们两三个人就开始强制我脱掉被撕烂的衣服,穿上他们给的衣服,头目把我的衣服收走。
强迫反思:
“刑事拘留,罚款1000元”
法院干部开始过来恶狠狠的指责我,让我反思,反思不好,刑事拘留,罚款1000元。
我被打的恶心,一直想呕吐,有气无力地听他们指责,大概有如下几点“罪行”:
1,不尊重法官,审判长已经给我讲出不给我案件准备时间的理由,但是我仍然揪住不放;
2,顶撞法官,不听法庭指挥,对法官指手画脚,蔑视法官,藐视法庭;
3,没有职业素质,下午两点开庭,我们2点20才到;
4,曾经在南方某法院被司法拘留,有“前科”。
我始终保持沉默,过了一两个小时,法庭的王英军和许成信又开始过来指责我,王英军说她跟我校友,但是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没我高,我说她驾驭不了法庭是对她的歧视;许成信则说,我昨天跟你说法院是打击犯罪的地方,是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原则,也包括你说的保障人权。
法院院长李新英气势汹汹的过来质问:
1,在你们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发现了四个录音设备;
2,发现随身携带的u盘中,有大量法轮功的文件。
他们陆陆续续、颠三倒四的问:
1,谁派来的?家属根本没有聘请你们,是你们自己主动找上门来的;
2,是否受胁迫为这些人辩护?
3,随身携带物品中发现法轮功资料,是否法轮功学员?
我有气无力,内心又觉得荒唐可笑,感觉回到十几年前,身上、头部又开始隐隐作痛。
我跟他们讲,作为辩护律师我们经常要到法院拷贝这些资料,这些都是我在执业过程中合法获取的。
没有发现录音文件,法院大失所望
从下午7点到晚上十二点多,法院没有任何正当的程序对我们随身物品进行搜查,他们对搜出的电子物品经过刨根式的检查,仍然发现没有任何跟庭审相关的记录,大失所望,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从我们随身携带的u盘中的文件作文章,把我们移送到湖西派出所。
派出所值班警察做了简单的笔录,我们随后获得了自由,当时已经是6月19号凌晨两点钟。
在我的家乡山东,遭遇了法庭的黑色十分钟,这是我执业生涯中遭遇最黑暗的时刻,曾经接到过电话威胁,要我的胳膊要我的腿,曾经遭遇上门抓捕,汽车碰撞,跟踪,曾经被法官扇耳光,曾经被司法拘留,被扣押电脑手机,这些曾经遭遇的一切,在这一次法院法警们密集的拳头猛烈暴打头部之中,尽显苍白。
但中国几乎每一个法院,都会不失时机地继续把领袖的语录高高悬挂: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