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灵敏案:庭审法庭拒绝通知96名控方证人出庭

贾灵敏案:庭审法庭拒绝通知96名控方证人出庭,贾灵敏及律师抗议审判长拒不回避,15日被抓人员被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年5月16日,贾灵敏案开庭第3天,上午,朱孝顶律师休庭后出来称:今天的庭审被害人不到庭,法庭擅自改变起诉程序,贾老师要求合议庭全体成员回避。律师也多次要求合议庭通知控方证人出庭,合议庭长张华英拒不通知,贾灵敏和律师强烈要求审判长回避,改变管辖权,但是审判长,坚持开庭,律师和贾灵敏认为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律师集体抗议。

朱孝顶说:“这是一次不公正的审判,作为法院应该是中立的态度,而不是偏袒控方严重违反审判程序”。

著名人权律师迟夙生在微博上说:“正在河南巩义法院开庭的贾灵敏案件审理过程是中国审判的缩影!开始基层法院把高级法院公开审判承诺当笑话,耍小聪明设微小法庭,假公开审判配戒严大军维稳,失败后改半公开。实体审判中再严禁控方证人出庭,起诉书证人名单上的证人根本就不存在?请观察法治进程,历史将如实记录。”

另,昨天下午3点30分因休庭时评论法庭枉法审判而被控制的人员已确认是9人:分别是:杭州维权人士沈小云、山东平度公民刘兰香、张美芳、尹淑波、贾秀芳、王淑玲、张延平、李延香(音)和一个山东的网名叫“高密呼呼”人士。
现场人士告诉信息员,他们到巩义周边的各个派出所询问是否有被抓捕的人,答复:无人。

后经过多方打听获悉:现在沈小云、张延平、尹淑波被关押在杜甫路派出所,其他人员分别被关押在另外3个派出所“询问”从他们被抓到现在已经接近24小时,官方没给出任何手续和说法。

据悉:这些人是昨天下午15点30分在法院内被控制,晚上12点多被移交给巩义警方。

被控制的人员关押的四个派出所为:1.孝义派出所,地址:新华路与新兴路交叉路口北边(位于新兴路上),2.巩义市道北派出所,郑州市巩义市孝康路0371-64588110,3.巩义市北口山派出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030乡道附近(汽运总站向南2公里左右),0371-64122003,4.巩义市杜甫路派出所,巩义市陇海路。

根据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1条1款,“酷刑”(包括“残忍、有辱人格或非人道”待遇或惩 罚)指的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待遇和惩罚:
1. 目的是为了(1)获取信息或口供,(2)或为了惩罚,(3)或为了恐吓或威胁,(4)或者是出于歧视;
2. 蓄意性的行为;
3. 包括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造成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
4. 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职权的人所造成的,或在公职人员或有官方身份的人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

非法审判贾灵敏,非法拘禁9名休庭时评论法官审判不公的人员,均属于“酷刑”范畴,是公权力蓄意恐吓当事人和其他群众,至少给当事人的精神上带来极大痛苦。

转自: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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