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知行研究员就郭玉闪案联名致函检察院

郭玉闪拘留通知书
2014年10月,郭玉闪妻子在网上公开了北京公安局拘留郭玉闪的通知书

8名曾先后任职北京非政府组织传知行的研究员周一(27日)联名向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就传知行创始人郭玉闪案的起诉意见书发表意见。

签署这封公开信的包括曾任传知行第二任所长的黄凯平、前《南方周末》评论员陈敏(笑蜀)、曾担任传知行理事长的夏楠(楚望台)以及任星辉、杨子立、刘志、丁敏帅和吴敖祺。

改控“非法经营罪”

今年38岁的郭玉闪是“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的创办人之一并担任该所首任所长。他曾参与帮助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2008年“毒奶粉”事件、2009年的“邓玉娇刺官”等事件的维权活动,“传知行”也成为公民维权运动中的重要组织。

2013年7月,北京当局取缔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郭玉闪当时对BBC中文网说,民政部门的人表示,传知行符合民办非企业的定义,但没有向民政局注册,因此取缔。而郭玉闪本人在2014年10月9日凌晨两点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传唤,他的妻子在同日晚上10点也收到警方的刑拘通知。北京警方在1月3日又改以“非法经营”罪名正式逮捕了郭玉闪。

4月25日(周六),郭玉闪代表律师李瑾向BBC中文网证实,已经在周五(4月24日)收到一份由公安部门发出的对郭玉闪案起诉意见书。

签署日期为2015年4月2日的起诉意见书显示,中国公安部门指郭玉闪利用数个境外基金会和组织提供的资金进行调研和发放相关报告,触犯中国刑法,因此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反驳起诉意见书

为此,8位曾在传知行工作过的8名研究院在公开信中表示,传知行是一个以独立智库为定位的研究平台,从事社会问题与公共政策的调研,撰写研究报告,并印刷和发布包括这些报告在内的研究资料,这些从来都是光明正大进行的。研究资料不但在传知行网站上(去年10月被关闭)发布电子版,也曾向前来请“喝茶”的国保人员赠阅。因此,公安部门对于传知行研究资料的种类早已知情。但有关起诉意见书中却说,北京市公安局自2014年10月以来,以六月之久的时间来“侦查”。

此外,公开信还指出,郭玉闪被控的“非法经营罪”一般要求从事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润,扰乱市场秩序。但传知行印发的研究资料都是分文不取地赠阅,说不上谋利,更说不上扰乱市场秩序。

至于北京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中指郭玉闪利用数个境外基金会和组织提供的资金进行调研和发放相关报告,触犯中国刑法的说法,有关公开信也反驳说,加入WTO以来,中国与国际社会交往很多,既有官方层面的,也有民间层面的;既有通常的商业往来,也有学术、公益层面的合作。传知行从事民间层面的学术与公益合作,这是正常活动。

公开信最后要求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即对郭玉闪和何正军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立即释放他们。

不过,郭玉闪的代表律师李瑾日前对BBC中文网表示,起诉过程要经过三个阶段,即公安部门侦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和法院起诉,而郭玉闪案“现在是在第二个阶段”。

——据2015年4月28日BBC中文网。撰稿: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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