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陈建刚维权律师团的声明

鉴于:2015年4月20日,陈建刚律师与李春富律师在江苏省丰县法院出庭辩护期间,因为当庭指出审判长孙武正侵犯当事人权益、违法审判、伪造庭审笔录等违法事项,被孙武正法官指使四至五名法警将陈建刚律师反剪双臂,架出法庭,并关押在丰县法院关押被告人的羁押室。

鉴于:《律师法》第36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惊闻上述事实,对照律师法的规定,我们认为孙武正法官的行为不仅仅涉及侵害当事人权益、违法审判、伪造庭审笔记等行为,且已经侵害辩护律师人身权益,涉嫌非法拘禁犯罪。
同样作为律师,我们对陈建刚律师的遭遇感到震惊,更为震惊的是在丰县法院居然有这种知法犯法的法官存在。为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为贯彻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同样也为了清除丰县法院知法犯法的害群之马,现正式成立为陈建刚律师维权律师团,本律师团将致力于依法追究孙武正法官的违法、犯罪责任。

■律师团召集人:
山东刘卫国律师13518610665
■律师团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山东律师刘卫国
广东律师庞 琨
山东律师赵永林
山东律师刘金湘
山东律师王学明
山东律师岳金福
山东律师赵和绪
山东律师许付桂
山东律师刘书庆
山东律师司徒一平
山东律师付永刚
北京律师梁小军
山东律师李仲伟
山东律师刘 彦
山东律师郑 湘
河南律师张俊杰
山东律师徐红卫
山东律师舒向新
湖南律师蔡 瑛
山东律师路云龙
山东律师周云昌
河南律师常伯阳
山东律师李永恒
山东律师徐 忠
广东律师葛永喜
山东律师袭祥栋
山东律师路国正
广东律师蒋援民
山东律师姜玉清
山东律师刘 峰
湖南律师陈以轩
山东律师刘金滨
山东律师许桂娟
北京律师李春富
山东律师张维玉
北京律师胡贵云
北京律师李长青
北京律师蔺其磊
山东律师张金武
山东律师王振江
北京律师王 兴
山东律师李金星
山东律师张 凯
北京律师兰志学
北京律师余文生
广东律师王全平
广东律师葛文秀
陕西律师常玮平
山东律师张 海
湖南律师余仁财
北京律师张耀军
四川律师王万琼
北京律师周世锋
河南律师马连顺
广东律师王祥林
广东律师吴魁明
湖南律师王海军
河南律师孟 猛
维权团报名方式:
1、执业省份➕姓名
2、群内报名@刘金湘
3、短信报名发送信息至18654659989。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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