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泄露国家秘密”重判7年的中国资深传媒人高瑜,周二(21日)与律师在判刑后首度会面。高瑜已正式提出上诉,她认为判决不公正,将会抗争到底。另外,宣判前,高瑜曾因逾期羁押,提出延期意见书,表明如再无限期关押,将絶食絶药。(海蓝报道)
高瑜判刑后,其代表律师莫少平、尚宝军,周二下午到北京巿第一看守所会见。其中,莫少平律师表示,高瑜已经提交上诉状。由于受到看守所人员限制,上诉理由写得很简单。她认为,一审判决无论从采信的证据、定罪及量刑,有违司法公正的原则,她认为不公正。她又表述,她曾经历不公正、无耻的判决,但这次的不公正判决,更是出乎意料。通过这一判决,中国所谓依法治国,完全是空话。她会抗争到底,并会注意身体,亦感谢国际社会的关注。
莫少平说: 她本人仍然会抗争到底,也会注意自己的身体,也借坐牢的机会,多看一些书,她争取6年后,还能跟朋友相见。她非常感谢亲戚朋友、国际社会及媒体对她的关心。
至于其身体状况,他又指,看守所有给她降血压及治皮肤等药物,她觉得身体状况还可以。此外,看守所让她有外卖优惠,让她多买食品及东西,也给她櫈子坐。
他补充说,就法院两次延期,高瑜曾写“延期意见书”给法官及律师,明确表示,法院一再延期,做不出判决,应该变更强制措施,否则,她会絶食絶药,但法院没有通知律师。其后,看守所人员再三劝阻,没多久法院便宣判。
北京巿第三中级法院上周五(17日)在微博公布判刑的消息,法院认为,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现年71岁的高瑜,去年4月24日被羁留。新华网于5月8日证实,高瑜被北京公安局刑拘,案件涉及2013年8月某境外网站刊登的一份中央机密文件。同一天,中央电视台播出由警方提供的画面,被遮脸的高瑜认罪。其后,她向律师表明当时受压所致,她坚持自己无罪。案件于同年9月24日移交法院起诉,11月21日,在北京第三中级法院一审不公开开庭。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