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兵报道)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本网获悉:经各界声援、律师控告,孙德胜在看守所内遭酷刑虐待的情况有所好转。
陈进学律师今天(4月10日)上午去天河看守所会见了孙德胜,他透露说,孙德胜目前情况比之前好一些了,没再怎么虐待他,之前没收的东西还给他了,也可以让他看书了。孙德胜还特意要陈律师转告向维权人士徐琳问好,要他多创作一些有战斗力的歌曲。
和郭飞雄先生同案的孙德胜先生关押在广州天河看守所,去年年底传出他遭遇酷刑虐待的消息,本网高度关注,持续报道。今天看到其境况有所好转,稍感欣慰。对郭飞雄和孙德胜在天河看守所的安危,本网将持续关注。
相关报道与链接:
孙德胜看守所内遭酷刑虐待 律师将提控告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01/blog-post_61.html
全国各地网友到广州天河看守所看望遭受虐待酷刑的郭飞雄、孙德胜(图)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4/11/blog-post_656.html
郭春平:请关注遭受酷刑的孙德胜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01/blog-post_87.html
孙德胜简历:
孙德胜(孙思火),男,1981年12月4日出生,系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青石镇人,先后就读当地桐梓小学和中学。其父是养路工人,1987年抗旱挖隧道时牺牲。
孙德胜初中时应征入伍,两年后退伍赴温州做保安工作,后在昆山外资企业打工四年,期间曾举牌“废除户籍隔离,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工会关心工人的生存状况”,因之遭到工厂方面殴打。
2010年来广州,投奔好友唐荆陵。
2011年2月,茉莉花事件期间,在一次朋友聚餐会上展出书法“反对独裁,XX下台,专制不灭,改革白费,推行宪政,实现民主”,后被警察在被关押的刘–士–辉律师相机中发现,旋即被刑事拘留30天,监视居住103天;期间被殴打虐待,曾一次被吊挂十四小时。
2012年6月1日,因有朋友来访,京溪派出所即对孙德胜非法拘留24小时,后非法遣送孙回原籍,孙在广州南站以头撞地自杀抗议,警方遂解除遣送,并赔偿孙3000元钱(实际2500元,截留500元说是请他们吃饭。)
2013年2月24日—3月11日期间,在广州参加抗议朝鲜核爆活动,被警方强制遣送回原籍,途中遭到押送特警三次殴打。回家治疗期间,得到社会善良朋友的捐助,关爱。
2013年4月期间,因在武汉、岳阳、长沙、广州等八个城市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于2013年8月13日被广州天河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月16日被逮捕。2014年6月19日,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一罪名将孙德胜与杨茂东同案起诉。
孙德胜被拘留期间、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警方非法拒绝律师会见。
(简历系葛文秀 2014年7月31日第7次会见后整理。
转自:维权网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04/blog-post_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