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议人士郭飞雄委托其律师李金星发布紧急通报,举报广州天河看守所内对在押人员的“性戏耍”、“性虐囚”丑闻。李金星律师4月2日在通报中指出,郭飞雄当日与他见面时表示,3月25日看守所发生了警官以“查箱”为名,要求在押人员脱光衣服,并进行人身羞辱的事件。郭飞雄希望通过律师,要求对这种全国罕见的借“查箱”为名的虐囚丑闻公布、调查、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李金星律师接受了法广的电话采访。
李金星:关于郭飞雄反映的情况,我们感觉非常震惊。虽然目前中国的看守所经常出现丑闻,但是,关于“性戏耍”、“性虐囚”丑闻,我们还是第一次听说。郭飞雄冒着巨大的风险,要求律师公开举报相关情况。我们立即予以公布,并向相关司法机关举报。我们认为这样的事件非常严重。长期以来,看守所是一个比较封闭的体制,社会并不特别了解里面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所以才发生各种丑闻。(那里)是中国人权状况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事件,能够引起社会对看守所人权战况的重视,能够推动看守所里的人权战况有极大的改善。我们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增强透明度,引进一些其他社会力量对看守所(人权)状况进行监督。最近几年出现大量问题,包括中国的澎湃新闻在内的媒体都报道过监狱内非正常死亡,以及看守所非正常死亡的事件。这些都是非常极端的事件。这些问题的出现,与监狱内或看守所内的(受害)人不敢说出来也有直接关系。大家都是受害者,但是都不敢说。这次郭飞雄勇敢地说出来,我觉得也发挥了一种重要作用。郭飞雄实际上非常清楚地向律师表示,他确信将这样的事件说出自己会遭到报复。他已经多次坐牢,很有经验。我们已经向相关部门发去了律师函,正式的控告书,要求必须保障他的人身安全,不得对他打击报复。我们也会继续要求会见他。我们其实还是非常担心他的状况。
法广:但是,律师面对公检法机关,两者之间的力量对比是否太悬殊?
李金星:总的来讲,我觉得这几年其实有非常大的变化,由于互联网的兴起,以及社会各界法律意识的增强,大家对这些事已经比较关注,但还不够。应该说,公检法对重大舆情还是比较重视,但所采取的处理手段不太公开。我们要求的是公开的处理,公开的调查,这样才能杜绝再发生类似的行为,透明程序和公论程序非常重要。
新趋势:以刑事羁押手段代替刑法手段
李金星律师呼吁社会各界关注郭飞雄的人身安全状况,并要求立即释放郭飞雄,因为他无罪。
李金星:郭飞雄自2013年8月8日被拘捕以后,他的案子一直没有审结,按照中国法律,目前还在一审阶段,(他被羁押)现在已经600多天了。这其实也是违反联合国关于得到快速审理的基本原则,但目前中国大陆有一种以刑事羁押手段来代替刑法手段的趋势。我觉得这是一种不好的现象。刑事羁押虽然有期限,但是,法律上也有很多不合理之处。比如,有上级法院批准,就可以延期(羁押);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可以无限期羁押,这是刑事诉讼法上次修法带来的一个很坏的后果。
法广:就是说可以不判刑,但无限期拘押当事人?
李金星:是的。而且,从目前来看,这种弊端在最近两年的一些案件中已经非常明显。
转自:法国国际广播电台http://cn.rfi.fr/%E4%B8%AD%E5%9B%BD/20150403-%E9%83%AD%E9%A3%9E%E9%9B%84%E5%86%92%E9%99%A9%E4%B8%BE%E6%8A%A5%E7%9C%8B%E5%AE%88%E6%89%80%E5%86%85%E2%80%9C%E6%80%A7%E6%88%8F%E8%80%8D%E2%80%9D%E8%A1%8C%E4%B8%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