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评社:东莞资政当局抢劫公积金,工人怎么办?

——工人立场看公积金新政之三

Image

【工评社2015年3月述评】对于触发一系列上千工人大罢工的东莞公积金新政,我们已经指出了此前的公积金对工人来说不过是一笔“强制个人储蓄”,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提取新规等于赤裸裸地抢走了工人的这笔血汗钱(见本系列第一篇http://t.cn/RAGisdF)。接着我们指出这一提取新规,原来是为新个贷方法服务的,目的在于刺激公积金房贷、拉动房地产,最大赢家和始作俑者就是房开商和当地政府,可是面对工人抗议的那些工厂老板,却也并非像他们自辩的那样仿佛也很冤枉,我们提醒工人注意工厂老板的累累历史欠账(见本系列第二篇http://t.cn/RAGisds)。因此,虽然我们注意到公积金新政在不同的资本家集团之间确实有利益分歧,但是工人的抗议矛头无论针对地产资本家集团还是指向工厂资本集团,都有着充分的道理和依据。

正如我们上一篇所说,东莞工人抗议公积金新政的斗争,已经不是个别企业的劳资斗争,而是东莞多个资本集团与全体工人阶级之间的一场阶级斗争。那么,面对这场严重的对抗,工人该怎么办呢?

公积金的理想与现实对策思考

罢工潮兴起时,劳工界有如此评论:“如果政府用公积金拿去开发针对底层民众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并且进行严格、公开、公正的分配,同时落实农民工的市民身份,相信绝大多数农民工不会把公积金当做眼前福利提取出来。不真正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让农民工去购买他们永远也买不起的商品房,又不允许他们提取出来,这不是坑爹是什么?”(王江松[1])

这段话提出了一个理想的前景。从实际出发,更接地气的应是着重做好租房这一块,尤其不只要简化租房手续,更要让公积金实质减轻租住压力,逐步提高租房的质量(当然包括建设更多更好的廉租房)。减轻租房负担和改善出租屋条件,比建设经济适用房让工人购买更有广泛现实价值。

但是,东莞公积金新政相当于每月房租只承担90元还要隔半年才能再提,把公积金刻意矮化为房租的“补充资金”,实际租房功能纯属扯淡。要改变这种情况,看似只是改法规条款的事,实质却牵扯到公积金的大盘利益——东莞有关资政当局的这一新政,根本目的正是要切走工人的利益,去激活房地产资本市场,相关法规变更只是一系列相关动作的一环而已。目前东莞资政当局精心酝酿、强力推行的大背景下,看似简单的理想,恐怕都是奢望。

不过,东莞工人在接连多起罢工中的口号很直接:要求公积金一次打到个人银行账户,乃至拒绝继续缴纳公积金。3月17日东莞高埗裕元新三厂近3千工人的罢工,其诉求就包括“退回全部公积金”[2]。早就于去年7月实行新政不许离职提取的中山市,台资企业欣锠鞋厂工人就要求公司把补缴的公积金直接发到个人手上。但资方却拒绝这样做,因为认为这样补公积金不合法也让公积金变了性质[3]。表面上看,工厂资本家好像只是为了服从法律、依法办事,但其实是不想冒违法的险触动公积金新政这个对他们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事物,所以绕开问题。就目前斗争看,工人要想“退回全部公积金”恐怕也不现实。

目前的罢工潮主要是工人对新政抢劫性质的本能反抗,缺乏对本质的认识,因此虽然罢工潮虽一时声势浩大,却多自发仓促,缺乏斗争对策。倒是有部分资方在工人抗议面前做了一些灵活的调整,例如东莞兴昂鞋厂罢工时资方发函给工人,除了询问是否申请补缴,还问是否继续购买公积金。对于广大抗议公积金新政的工人来说,这或是无奈之选。但劳工界对此有批评。

3月17日“锤子之声”微信平台署名郝仁的文章批评道:“这一项其实对工人不利,也是违法的。企业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资方用书面形式征求员工‘意见’,一部分员工为了少扣钱,肯定会选择不买。这种貌似‘自愿’的做法其实侵犯了员工的权益,还给资方留下了违法的借口。”[4]而“新生代”微信平台,3月26日署名邓康的文章说道:“我们大胆猜测,新规实行后老板不让让工友交公积金又有新借口了:政府可是规定了离职不能完全取出来的,干嘛还买呢,不如多拿现金放腰包来得实在!新规可通过影响工友的公积金购买意愿来变相地为企业减负啊,真是太惊悚了!”[5]

上述两位作者的说法各有一定道理。一般情况下,我们也赞同将公积金视作“员工权益”。但当新政已经抢去这一权益后,缴纳公积金更等于强制缴税,或者更直接说就是明抢。工人要牺牲实际利益去争取兑现不了的权利,还是要拒绝后者以减少损失,有必要重新思考。面对这个东莞资政当局挑起的大麻烦,目前工人和劳工界有待更多研究和对策,其中的问题更有待探讨。

工人行动走向何方?

虽然现在没有更好的对策,但毕竟痛在身上,因此无疑会有更多职工将起来抗争,这与“煽动”“教唆”无关。此前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回答记者提问时,将新政定性为“对之前提取办法的纠偏”[6];就此来看,公积金新政自行收回的可能性非常小。回顾去年4月东莞裕元鞋厂四万多工人持续12天的大罢工,其矛头指向本厂资本家,自发冲劲强韧,却由于工人缺乏组织、遭政府强力打压而败[7];相比之下,本次公积金新政从属于地方政府救市的一盘棋,由此激发的工人抗议已经不是一般的劳资斗争和工人维权,在暂时缺乏组织和对策的情况下,显然也难以取胜。

我们试提出几点观察和对策思考,供工人参考。其一,这次公积金新政在东莞引发的工潮只是初步的开端,它与同时期占多数的其他类型罢工(如抗议关停拒赔、讨薪、反减薪及克扣)诉求不同,却有着共同本质:都源于资本主义企图牺牲工人利益摆脱经济危机,从而引发工人反击。其二,尽管反击的背景是经济下行,但工人在防守中也不乏进攻(要求加薪、改善待遇等),也有大量要求追讨历史欠账的斗争(补缴社保及公积金),从2013年至今仍显示出很强的斗争活力。与这一轮公积金新政触发工潮同期的工人斗争也是如此。去年裕元工人争取社保欠账时也提出了加薪30%等诉求,当时工评社就撰文指出:工人的低工资和社保诉求是矛盾的,只有旧帐新帐一起算,把加薪诉求与追要社保结合起来,才能克服这个矛盾,取得真正的胜利[8]。当时我们就批评了部分劳工学界只看到裕元工人争取社保、把社保维权简单化的策略[8]。越来越多斗争在即,实在应当从现实出发了。

如今,既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乃大势所趋,考虑到工人仍有很强的加薪斗争潜力,那么是否可以提出一种变通的补偿方式,即:要求资方补回工人缴纳公积金造成的相应损失。具体补偿方式可灵活多样:如加薪、补贴或离职补偿。工人可依据今年元旦起生效的广东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以集体行动争取与资方集体谈判。至于拒缴公积金,或可视为工人暂未能争取加薪补偿时的最低/消极要求。但毕竟拒绝、抗议也只是防守,工人要夺回自己的利益,还得回归更有组织、有策略的集体行动,为争取加薪补偿集体谈判,用阻断生产的力量迫使资本家让步——罢工行动固然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但只是手段,工人更须有应对公积金新政的现实对策;不然,光是罢工也未必有更好的结果。

注释

[1]劳工学者王江松于3月25日下午在一个劳工微信群说了这段话。

[2]3月17日东莞高埗裕元新三厂近三千工人发起罢工

http://www.youth-sparks.com/bbs/viewthread.php?tid=4331&page=1#pid23230

[3]《中山工人要求公积金发给个人:非等到老了才能取吗》,2015-3-24,南都

http://www.youth-sparks.com/bbs/viewthread.php?tid=4331&page=1#pid23235

[4]【工人热点】东莞再现8000工人公积金抗争!(2015-3-17) – 锤子之声-郝仁

http://www.youth-sparks.com/bbs/viewthread.php?tid=4331&page=1#pid23234

[5]【新生代评论】住房公积金不能直接提取是直接坑害了工人权益,2015-3-26,作者:邓康http://t.cn/RAyGnlw

[6]《东莞中山规定非本地户籍离职员工不能提取公积金》,2015-3-25,南都

http://gd.sina.com.cn/news/bm/2015-03-25/detail-iawzuney1049707.shtml

[7]我们与新生代认为裕元工人罢工大获胜利的评判不同,并且有事实根据和深入分析,参见本社去年4月28日社评《裕元大罢工十二天后惨烈结束:不只是失败 更将是愈挫愈勇的开端》http://www.youth-sparks.com/bbs/viewthread.php?tid=4086&page=6#pid21197

[8]见本社去年5月4日社评《低薪与社保矛盾何解?只有旧帐新帐一起算》http://t.cn/8sBuoGb

转自:新生

本文发布在 时政博览.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