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牧青评建三江事件:必须追责

1、本来废除劳教是重大的法治进步,而今已被各地方黑监狱及刑拘、罪名滥用等公权违法、犯罪行为冲刷得荡然无存。

黑监狱是不经合法手续对公民的非法羁押,是严重侵犯人权的国家犯罪,也冲破了人类的文明底线。黑监狱和刑拘、刑事罪名的泛滥,令国民对当局建设法治的承诺无法给予基本信任。

必须严厉追究建三江当局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建三江当局对人权律师的暴力侵害,再次凸显了中国社会官民严重对立和政府对民权的漠视和肆意践踏。有半体制身份的律师都屡遭暴力侵害,遑论普通公民!可以想见,那些被关押在黑监狱的访民、信仰者等境遇会何等凄惨。

3、建三江事件,再次凸显当局对维权的敌视以及对人权律师的格外敌视,是当局敌视维权、敌视人权律师情绪的又一次集中爆发,也是民间维权活动再次集结。此次事件不过是当局敌视人权律师逻辑的再次演绎,不是第一次,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4、建三江事件,再次表明中国是一个警察国家。警方有着几乎不受任何约束的超级权力.它们可以为所欲为,因为它们本身代表政府,执行政府指令,即使超出指令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当局也要为其背书,以包庇下属作恶的方法换取下属的忠诚以维护专制权威。

但是在民智已开的今天,这种纵容下属作恶以维护政权的方式会很快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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