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2015春季罢工潮:从工人立场看公积金新政

【工评社2015年3月28日述评】3月以来东莞、中山等地连续发生多起千人以上工人罢工事件,都与这些地方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本文简称公积金新政)有关。目前媒体报道的就有五个大厂轮番罢工:东莞大岭山的兴昂和兴雄鞋厂传8千工人罢工、东莞高埗裕元新三厂近3千工人罢工、东莞黄江的宝成精诚科技上千工人罢工、中山坦洲欣昌鞋厂数千人罢工

这些罢工也有部分与工厂合并求偿、要求改善待遇有关,但这些罢工与同时期其他罢工不同的是,它们都与近来的公积金新政有关。

我们认为,目前的罢工潮还只是初步现象,由于公积金新政切走了工人的一块利益,势必引发广大工人强烈反击。悲观地看,中山和东莞的公积金新政代表了一种趋势,还与资本家历史欠账问题紧密相关。下一步工人应当考虑切实可行的对策,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工人更有策略和组织的集体行动。

 

 

我们要透过热闹的罢工潮梳理头绪,思考对策,关键是搞清楚公积金新政究竟是指什么、它与工人利益之间究竟有哪些关系。但是要说透公积金新政,就得首先谈谈“公积金”本身意味着什么——对于不同的阶级,比如对于外来打工者、中产市民、大老板和政府,公积金的用途还真是很不同。

 

公积金的用途与工人现实

 

“公积金用来干嘛?”貌似废话,政府立法设计它,当然是让人能用它买房或租房。

 

不过设计归设计,真正落地的公积金其实与社会上大多数人——多数的打工阶层无缘,更多是在中产阶层(白领、小资等)市民买房或长期稳定的租房时,才会发挥作用。即便有少数长期稳定工作的工人和职员可能需要公积金支付房租,如果积蓄较多也有余力提款买房,但他们仍会在子女教育、社保、就业等方面碰到打工所在地的户籍限制,所以真正买房的普通外来工比重很小。因此公积金的受益者,主要是中产水平的市民和职员。

 

公积金对于基层工人来说——不管你恨不恨它——它其实早就成了一笔类似自我救济的强制个人储蓄,很多工人在急需用钱时或者离职(也就是暂时失业)时把它提取出来,少则缴一年也就相当于一个月工资,多则也就几个月工资,说多也不多,说少也能解一段时间之需。而且关键是这笔钱明明就是工人自己的(之前能提取的也就只是自己工资扣的那点钱,大多是最低的5%),相当于资方延迟支付给工人的工资。虽然管你愿不愿意一律强制缴纳,提取还要预约,还要工作日去排队,但好歹离职时还能提出来。所以,公积金也就是这么回事了。

 

 

对于普通工人来说,公积金之所以成了鸡肋,除了房价太高而工资太低、微薄的公积金无济于事外,提取的困难、工人的流动性、异地转接延续麻烦等等至今都很成问题,使得租房也很难用到公积金。对当地买不起房,又住工厂宿舍的不少工人而言,缴公积金更显多余。

 

至于大老板,他们买房根本不用公积金房贷,直接提钱刷卡消费。但是公积金对整个资本市场却大有好处,这一点后面再说。现在先要搞清楚东莞公积金新政如何影响工人的这笔“强制的个人储蓄”。

 

从工人角度看公积金新政

 

东莞的公积金新政究竟是什么?目前主流媒体谈论罢工潮时,一般是说3月1日起实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引发了工人抗议。但从政策推行的逻辑看,公积金新政的核心其实是公积金个贷新政策,即今年1月26日起实施的《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公积金提取新规其实是为这个公积金个贷新政服务的。这一点很关键,但我们稍后再说,先看对工人利益有直接影响的新提取管理规定——它究竟“新”在哪?主要有三点:

 

1/3月1日以后缴纳的公积金,离职不得提取。只有买房/还房贷、在东莞市租房、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离职、离开中国大陆定居、吃低保或患重大疾病等情形,才能提取使用。(见该规定第5条及有关解释)
租房提取公积金不高于职工当月缴存额(包含单位+个人两部分)的60%,且最多只能提540元,而且提取之后要隔半年才能再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第8条及有关解释)

 

3/租房手续简化,无需租房合同、租金发票或税票,只需身份证和提取转帐账户信息即可(第21条)。但要注意如果发现工人虚构提取情形、用假材料骗提公积金的,将被全额退回,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第17条)。

 

上述三点,对于工人来说,最大影响正是第一点,因为如前所说,大多数打工者都把公积金当做离职时提取的一笔储蓄。他们大多数人无法买房定居、不少人又不租房(住工厂宿舍),那么不能提取就意味着这笔存款被冻结了。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定提及工人可以用公积金购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看似很美,但已有律师指出,现行住房公积金没有办法跨省转移,所以员工离开东莞要将公积金账户迁移到其他城市,不具有可操作性。然而,这种情况下公积金仍保持着强制缴纳的性质,又无法提取,实际上还无法转移,无异于强制抽税,说白了就是国家打着公积金的幌子明抢工人的血汗钱。所以必然引发工人众怒。

 

而上述第二点在使用公积金租房的那部分打工者看来,也非常荒谬,因为一次最多只能提540元、还要隔半年才能再次提,意味着一年最多也只能提1080元,相当于平均每月房租才付了90元。这个数字,别说那些住在闹市区房租上千元的上班族,就是住在工业区房租四五百块的工人来说,也纯属扯淡。有位网友便现身说法:

 

「租房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14年6月7日至2015年6月6日。上次是2014年8月提取租金时,用旧规定交了租房合同和发票,提了三个月的房租,共4900元,平均每月可以提房租1633元。房子两房一厅,实用面积才70平方,租金一个月2000元。现在实行的新规定,一个月只能提取540元,还差1500元。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今天通知: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住房公积金怎么样都应该按租住商品房这条来定提取额吧。给我提540元,叫我租什么房子?越改革越差,不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观吧。」

 

官方人员像复读机般回应:这是因为中央相关文件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制定实施细则”。根据新提取管理规定第八条,政府对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政策定位就是“补充资金”<,也就是一开始就暗示了“不要企图依赖你们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能补充一点房租就该知足啦”。

 

最近有劳工评论误以为租房手续依旧麻烦,没注意到新政的上述第三点,其实是已简化手续、响应了今年1月28日三部委联合出台的新规[10]。但现在看来这一点已无关紧要,因为一年最多只能提一千元、相当于每月提90块钱付房租,如此领会中央精神的荒诞新规,堪称黑色幽默。连用来租房都杯水车薪,更别提让工人买房了,这样的住房公积金新政在工人看来就是种冠冕堂皇的抢劫行为。工人当然不答应!工人的态度,就是用罢工来回答。

 

那么,公积金新政究竟是要干什么?这得回到公积金新政的真正核心——今年1月26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个贷方法——明白了它与上述新提取管理规定之间的关系,也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公积金新政:
借无产者的花,献房地产的佛

 

新个贷方法全称《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即为了用公积金推动房贷购房。而在当前宏观经济中,房地产是事实上的支柱产业,依赖房地产企业生存的行业达到数十个之多——一个房地产项目可能涉及到包括市场研究、前期定位、土地获得、规划及设计、建筑施工、市场营销、销售、物业管理、法律咨询等诸多环节,而上述环节全都依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但是,在外来工/流动工人在很大比例的沿海城市(例如东莞、中山),要促进个人公积金房贷,存在着一个矛盾:释放公积金额度的同时需要保证公积金资金池充裕,而大量工人换工作频繁带来的提取公积金频繁,不利于资金池稳定。以深圳市为例,根据官方数据,2014年四个季度公积金开户数分别为22万、33万、41万、28万户,同时却还有销户数分别为6.3万、7.7万、7.4万、6.6万(即6、7万人次),非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分别约占每季度提取总额的1/9、1/7、1/8、1/8(均有4~5亿多元钱)[11]——不难想到其中很大部分是员工离职提取所致。所以,如果资本家集团要扩大公积金个人房贷规模,在流动工人众多的沿海城市就要克服这个矛盾,就要借助政府强制力禁止工人离职提取公积金。

 

而东莞的公积金个贷新方法,正是要放开公积金额度、鼓励房贷。根据新政,取消“可贷额度不超过账户余额8倍”限制;个人和夫妻最高房贷额度由46万和66万,分别提高到48万和70万;申贷条件由汇缴满12个月缩短为6个月,房贷门槛降低。有一点特别引人注目:规定异地互贷须为东莞户籍,专业机构评价为“关于户籍限制更为严格,耐人寻味”,除开外来工流动性大,近年来经济转型、扫黄、经济大环境下滑等因素导致东莞人口流失严重,故政府有意通过公积金个贷新政吸引人口落户东莞[12]。值得一提的是,东莞公积金提取新规被南都称之为“该市史上最严格的提取政策”[13]——可是工人显然不可能因此落户东莞,只有收入较高买得起房的人有可能落户东莞。这就清楚了,东莞公积金新政肩负的使命是:一手截留外来工的血汗钱来保证公积金资金池充裕,另一手降低公积金对中间阶层的放贷门槛,吸引他们在东莞落户置房以稳定楼市。

 

根据东莞市官方数据,2013年公积金提取额与提取人次分别大增62.3%和24.8%,可是个贷金额与放贷户数却分别同比大减28.7%和近49.8%[14]。更有材料佐证2012~2014年东莞市公积金每年新增贷款大幅下降[15]。其中,2014年每个月的公积金提取额波动很大,当月新增贷款所占比例却都很小,例如6月公积金提取额最低、之后大幅上升,但新增贷款所占比例仍很低(6月仅0.2%,7、8月也仅为7%、21%)[16]。虽然我们找不到东莞公积金销户数据(恐怕比深圳的情况更严重得多),但可以合理推测,公积金个贷占提取使用比例如此之低,相当大一笔提取恐怕是离职员工。一个微妙细节是,数据显示2014年春夏以后公积金提取量大幅增加,正对应东莞裕元鞋厂大罢工激发的工人追讨历史欠账兴起时期。

 

罢工潮、大量劳动人口流失及经济下行,促使东莞比其他城市更想盘活公积金这块四百多亿元的资产以拉动经济——据官方统计,截止2014年的缴存总额为434亿元,当年共支取51亿元,但新增贷款仅为13亿元、贷款总额也仅为19亿元[17]。其实,早在公积金新政刚出台、还没实施时,东莞的众多房开商就充满期待鼓舞了,纷纷认为“公积金新政的出台后,在一定程度推动了楼市成交”;“东莞公积金新政正式实施后,将增强东莞楼市的信心”[18]。

为了稳定公积金资金池,禁止工人离职提取的新规,正是与新的公积金个贷方法配套的。

 

也许有人认为,公积金新政不止有利地产资本,也有利市民买房,恐怕不好一棒打死。这当然有道理。但问题关键在于,政府单方面决定剥夺外来务工者以推动市民借贷购房,使自身及地产资本成为最大赢家的同时,也在加剧市民与外来工的利益分化乃至对立。说到底,公积金新政虽也有利于房贷者,但它首先反映的是众多房开商的利益和心声,而新个贷办法去年多次修改和征求媒体意见,经过了有关受益方的讨价还价,却根本没有问过工人。结果,公积金个贷办法与绝大多数外来工无关,与此配套的公积金提取新规更抢走了工人这笔“强制储蓄”,工人阶级完全是公积金新政的牺牲品。

 

 
东莞工人抗议公积金新政的斗争,已经不是个别企业的劳资斗争,而是一场真正的阶级斗争:剥夺的一方是东莞地产资本家集团和政府,抗争的一方是全体反对公积金新政、同时继续向工厂资本家集团追讨历史欠账的东莞数百万工人,政府还充当着打压工人罢工、维护掠夺政策的打手角色。

 

工厂老板是公积金新政的冤大头吗?

 

不过,与过去的大多数工潮非常不一样,这次罢工潮,作为工厂老板的资本家显得很无辜。例如东莞台商协会会长翟所领就说:这次的罢工事件诉求并非台商所能决定,还说这次的抗争没有意义,因为这是东莞市政府的规定,台资企业只是依法办理,并没有最后裁定权;甚至有台商奇怪怀疑,节后没多久就罢工,背后可能有黑手操控[19]。

 

当然,一见下层骚动就脑补幕后野心家,已经是上层精英的巴甫洛夫条件反射。但是说这一轮发生在工厂的工人抗议浪潮与他们头上的老板没有直接关系,却是有道理的,因为公积金新政的直接受益者和决策者确实不是发生罢工的这些工厂的老板。甚至连企业方面都大有怨言。于是我们在东莞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看到了这么一出对话

某管理层人员认为公积金新政“太无理”,导致“员工看到后情绪很大”,要求“有个合理的解释,不要说官话”:

 

「以前公积金公司可以讲是一种福利,可能你们又会说这是必须买的,请问东莞有多少企业全部在买?你们敢说吗?现在公积金成了企业的一种负担,买公积金的企业成了一种弱势,因为员工明确告诉企业,我不买了。要不我就辞职,招聘时,要买公积金,那对不起,我不接受,请问你们谁来弥补企业的损失?」

 

在市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复制-粘贴的操作后,他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出台前经过充分调研,并听取了有关镇街、部门、商会、企业和员工代表意见,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表决,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

 

某管理层人员马上就火了:

 

「请问问了“商会、企业和员工代表意见”我们怎么不知道?调查了谁?据我了解,我们这边几个商会都不知情,现在反映都挺大,你们不能一句调查了意见就表示调查了?太过份了!……你们为这些外来工考虑过吗?你们是为哪些阶层做服务的?现在员工流动率大,我想大多企业都如此,今年招聘更难!现在招的人都说能不能不交公积金?请问,我们可以不交吗?企业不是不交,是被员工逼着不交,员工呢是被你们逼着不再相信公积金政策,被你们逼着不交!」

 

上述留言网友站在企业管理者的角度,也为员工说了不少话,话锋指向了制定公积金新政的政府领导们:似乎从工厂老板的立场看,缴纳公积金会导致企业负担、招工也难,企业受损失;不缴公积金,又有被员工投诉违法的法律风险,现在又遭到越来越多要求补缴的员工抗议,企业还是受损蒙冤。难道工厂老板也成了冤大头?工厂老板也很无奈?难怪台商协会会长抨击工人“抗争没意义”?
单单看最近一个月开始施行的公积金新政,上述工厂老板立场的话是有道理的。但众多工厂在东莞投资发展却不是一两个月了,而是二三十年的历史,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绝大多数工厂对打工者既没有购买社保更没有购买住房公积金,乃至高温补贴这样的福利都是近几年部分企业才陆续开始有的,就是今天绝大多数工厂哪怕所谓待遇较好的工厂,也有惊人的累累历史欠账。虽然近年来工人争取拖欠加班费和社保福利等欠账的斗争越来越多,但这些历史欠账之巨大,远远没有算清楚。例如抗议公积金新政的罢工潮中,就有工人提出改善待遇(例如精诚科技工人要求改善伙食待遇)和追讨其他欠账(例如裕元鞋厂工人要求工龄补偿)等其他要求。旧帐还远未算清,新问题的前脚踩着了老命题的后脚跟,欠账累累的工厂老板反倒摇身一变冤大头,仿佛与手下员工一样受苦受难,演给谁看呢?

 

再说,厂方不缴公积金是实实在在获得了节约资本的好处,而且通常一享受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直到工人抗议才补缴)。此间更有地方政府的默许、谅解相助,也没什么违法风险,只有到工人起来抗争了,他们资方管理层才真正感到违法不缴社保和公积金的压力了,才开始到处诉苦喊冤了。

 

东莞公积金新政看似一个新的问题,但它本身与资本家阶级对全体工人历史欠账紧密相连。公积金新政在不同的资本家集团之间确实有利益分歧不满,但欠账累累激发的工人抗争却基本没冤枉过哪个老板,如果工厂老板们想就此耍赖把拖欠亿万工人几十年的历史欠账一笔勾销,抗争工人是不会答应的。

 

公积金的理想与现实对策思考
罢工潮兴起时,劳工界有如此评论:“如果政府用公积金拿去开发针对底层民众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并且进行严格、公开、公正的分配,同时落实农民工的市民身份,相信绝大多数农民工不会把公积金当做眼前福利提取出来。不真正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让农民工去购买他们永远也买不起的商品房,又不允许他们提取出来,这不是坑爹是什么?”(王江松[21])

 

这段话提出了一个理想的前景。从实际出发,更接地气的应是着重做好租房这一块,尤其不只要简化租房手续,更要让公积金实质减轻租住压力,逐步提高租房的质量(当然包括建设更多更好的廉租房)。减轻租房负担和改善出租屋条件,比建设经济适用房让工人购买更有广泛现实价值。

 

但是,东莞公积金新政最多只许提540元租房还要隔半年才能再提,把公积金刻意矮化为房租的“补充资金”,实际租房功能纯属扯淡。要改变这种情况,看似只是改法规条款的事,实质却牵扯到公积金的大盘利益——东莞有关资政当局的这一新政,根本目的正是要切走工人的利益,去激活房地产资本市场,相关法规变更只是一系列相关动作的一环而已。目前东莞资政当局精心酝酿、强力推行的大背景下,看似简单的理想,恐怕都是奢望。

 

不过,东莞工人在接连多起罢工中的口号很直接:要求公积金一次打到个人银行账户,乃至拒绝继续缴纳公积金。3月17日东莞高埗裕元新三厂近3千工人的罢工,其诉求就包括“退回全部公积金”[22]。早就于去年7月实行新政不许离职提取的中山市,台资企业欣锠鞋厂工人就要求公司把补缴的公积金直接发到个人手上。但资方却拒绝这样做,因为认为这样补公积金不合法也让公积金变了性质[23]。表面上看,工厂资本家好像只是为了服从法律、依法办事,但其实是不想冒违法的险触动公积金新政这个对他们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事物,所以绕开问题。就目前斗争看,工人要想“退回全部公积金”恐怕也不现实。

 

目前的罢工潮主要是工人对新政抢劫性质的本能反抗,缺乏对本质的认识,因此虽然罢工潮虽一时声势浩大,却多自发仓促,缺乏斗争对策。倒是有部分资方在工人抗议面前做了一些灵活的调整,例如东莞兴昂鞋厂罢工时资方发函给工人,除了询问是否申请补缴,还问是否继续购买公积金。对于广大抗议公积金新政的工人来说,这或是无奈之选。但劳工界对此有批评。

 

3月17日“锤子之声”微信平台署名郝仁的文章批评道:“这一项其实对工人不利,也是违法的。企业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资方用书面形式征求员工‘意见’,一部分员工为了少扣钱,肯定会选择不买。这种貌似‘自愿’的做法其实侵犯了员工的权益,还给资方留下了违法的借口。”[24]而“新生代”微信平台,3月26日署名邓康的文章说道:“我们大胆猜测,新规实行后老板不让让工友交公积金又有新借口了:政府可是规定了离职不能完全取出来的,干嘛还买呢,不如多拿现金放腰包来得实在!新规可通过影响工友的公积金购买意愿来变相地为企业减负啊,真是太惊悚了!”[25]

 

上述两位作者的说法各有一定道理。一般情况下,我们也赞同将公积金视作“员工权益”。但当新政已经抢去这一权益后,缴纳公积金更等于强制缴税,或者更直接说就是明抢。工人要牺牲实际利益去争取兑现不了的权利,还是要拒绝后者以减少损失,有必要重新思考。面对这个东莞资政当局挑起的大麻烦,目前工人和劳工界有待更多研究和对策,其中的问题更有待探讨。
工人行动走向何方?
虽然现在没有更好的对策,但毕竟痛在身上,因此无疑会有更多职工将起来抗争,这与“煽动”“教唆”无关。此前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回答记者提问时,将新政定性为“对之前提取办法的纠偏”[26];就此来看,公积金新政自行收回的可能性非常小。回顾去年4月东莞裕元鞋厂四万多工人持续12天的大罢工,其矛头指向本厂资本家,自发冲劲强韧,却由于工人缺乏组织、遭政府强力打压而败[27];相比之下,本次公积金新政从属于地方政府救市的一盘棋,由此激发的工人抗议已经不是一般的劳资斗争和工人维权,在暂时缺乏组织和对策的情况下,显然也难以取胜。

 

我们试提出几点观察和对策思考,供工人参考。其一,这次公积金新政在东莞引发的工潮只是初步的开端,它与同时期占多数的其他类型罢工(如抗议关停拒赔、讨薪、反减薪及克扣)诉求不同,却有着共同本质:都源于资本主义企图牺牲工人利益摆脱经济危机,从而引发工人反击。其二,尽管反击的背景是经济下行,但工人在防守中也不乏进攻(要求加薪、改善待遇等),也有大量要求追讨历史欠账的斗争(补缴社保及公积金),从2013年至今仍显示出很强的斗争活力。与这一轮公积金新政触发工潮同期的工人斗争也是如此。去年裕元工人争取社保欠账时也提出了加薪30%等诉求,当时工评社就撰文指出:工人的低工资和社保诉求是矛盾的,只有旧帐新帐一起算,把加薪诉求与追要社保结合起来,才能克服这个矛盾,取得真正的胜利[28]。当时我们就批评了部分劳工学界只看到裕元工人争取社保、把社保维权简单化的策略[28]。越来越多斗争在即,实在应当从现实出发了。

 

如今,既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乃大势所趋,考虑到工人仍有很强的加薪斗争潜力,那么是否可以提出一种变通的补偿方式,即:要求资方补回工人缴纳公积金造成的相应损失。具体补偿方式可灵活多样:如加薪、补贴或离职补偿。工人可依据今年元旦起生效的广东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以集体行动争取与资方集体谈判。至于拒缴公积金,或可视为工人暂未能争取加薪补偿时的最低/消极要求。但毕竟拒绝、抗议也只是防守,工人要夺回自己的利益,还得回归更有组织、有策略的集体行动,为争取加薪补偿集体谈判,用阻断生产的力量迫使资本家让步——罢工行动固然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但只是手段,工人更须有应对公积金新政的现实对策;不然,光是罢工也未必有更好的结果。

 

2015-03-29  新浪博客  工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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